程得中
自古以来,士大夫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中坚,进则为官,可辅佐国君之政务;退则为绅,可引导乡里之风俗。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乡绅阶层几乎垄断了文化资源、政治资源,并且掌握了相当多的经济资源。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结构(专制政体)、经济结构(小农经济)和思想文化结构(儒家文化)是一个互为因果、共生共存的一元化社会结构,这种结构所孕生的伦理型文化构成了中国独特的传统文化秩序。而独占着伦理文化解释权(即“文化权力”)的乡绅阶层则成为这一文化秩序的坚决维护者。由此可见,乡绅阶层无论是在政治、文化还是经济资源的占有上仍居优势地位。
本文选取明清滇籍言官群体作为士大夫阶层的代表进行考察。他们退职居乡后往往凭借其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特权,转而成为乡绅阶层,不但主宰着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担负着联络官民、排难解纷、劝善举业、移风易俗等多种社会职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地方政局,并构成“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费孝通语)。
一、在职时为家乡进言上疏
滇籍言官即使在朝为官仍心系桑梓,往往在职时为家乡进言上疏,为家乡除弊政、谋福利。
(一)对有关云南大政方针积极建言献策
1.力保沐氏
云南地处边疆,开发较晚,风俗文化与中原迥异,因此滇籍言官成为中央制定云南大政方针与地方官人选的积极建议者。
明初,明太祖封沐英为黔宁王,命其永镇云南,沐氏家族得以世袭镇守云南,为云南的稳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云南距离京城太过遥远,沐氏的许多家族纠纷都要通过在京滇籍官吏“上达天听”,滇籍言官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嘉靖朝,沐氏因嗣位问题争于朝,有人主张废黜沐氏,当时担任御史的石屏人许镃累上疏力保沐氏,沐氏才得以不废。
2.化解民族冲突
明清时期,云南经常发生民族纠纷,中央处置这些事件的时候,滇籍言官便成为重要的建言献策者。
明正德年间,云南临安发生民族冲突,当时士兵屯驻在冷水沟,但由于水土不服,疫死很多,给事中刘洙上疏改驻新安所。而后十八寨兵事起,刘洙又疏劾临安兵备道王昊主剿之失,推荐临安知府朱琉任兵备道,并陈述方略,凿凿可行,一举获得成功。
嘉靖年间,云南永昌(保山)恢复设府,吏科给事中毛玉汲取以往武官骄横、贪婪的历史教训,上疏建议加强知府权利,防止监军内监和武官不听约束,以安定边疆,被朝廷采纳。
清嘉庆年间,云南爆发民族冲突,御史昆明人赵光奏请重用岑毓英、马如龙平乱,被皇帝采纳。道光年间左副都御史大理人张云卿陈疏云南暴乱情形,请增兵防守省城。
3.建议增加云南科举名额
云南省开发较晚,文化相对落后,元代始设科举,明清两代加强云南教育,鼓励士子读书科举,但是录取人数在全国所占比例仍然微不足道。于是,建议增加云南的乡、会试名额,就成为很多在中央做官的滇籍言官的共同心声。
清代康熙年间李发甲、雍正年间罗凤彩、咸丰年间戈靖等都在奏疏中提到了增加云南的乡、会试名额,提高云南学子的生活待遇,改善进京赶考的条件。嘉庆年间御史蔡琼捐银3000两为本州会试卷金并捐置义田。道光年间给事中张琴捐置故乡太极书院膏火田数百亩,并重修义学、太庙。
(二)反映民情
云南地处偏远,天高皇帝远,皇帝很可能蒙蔽于地方官的虚假奏报,这就需要熟悉家乡民情的滇籍言官如实反映当地的弊政,很多滇籍言官充当了家乡民情的反映者。
万历年间,万历皇帝派遣太监在云南开矿,搞得地方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三月己卯,云南指挥贺世勋、韩大光等杀开采太监杨荣,焚其尸。工科右给事王元翰获悉此事,立即上《滇民不堪苛政疏》,严厉抨击开矿之弊政,替贺世勋、韩大光辩解:“臣惟皇上自兴矿税以来,民间之膏血,无日不输之内帑。民间之怨气,亦无日不积之内帑。乱败纷至,杨荣焚,高淮逃,陈增死,梁永几不免。皇上虽宝货丘山,何益哉!”[1]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武定贼阿克作乱,昆明城被焚烧劫掠。四月己巳,王元翰为此事上疏:“阿克小丑,一旦猖獗,生灵戮惨,不可胜言。盖因平日民久不知兵,故一发决裂乃尔。若夫招乱之由,则以滇中贿赂公行,躢茸成政,其为害者,莫如贡金、榷税两者,是以室室空虚,人人思乱。闻会城(昆明)焚劾之日,纵火之人,盖有不尽出于贼手者。离心结怨,使贼酋借为师名,即二贼扑灭,而虐政不除,滇之为滇,未可知也。云南去京万里,往来之途,仅黔中一线,滇境西有金沙江,可一苇直通四川马湖,东有西粤,路由普安至田州,不过添设数驿,途平水便,可以达金陵,可以出荆襄:事定之后,亟宜疏辟,则入滇之道,中由黔,东由粤,西由蜀,水由江,四途并进,诸酋不剿,自失其负固之势矣。”[2]
王元翰在奏疏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云南暴乱的真正原因在于政治腐败,贿赂公行,若要使云南安定,必须先要澄清云南政治。王元翰的奏疏引起皇帝的重视,给云南官场造成强烈的震撼,这些官员不得不暂时收敛起暴虐的嘴脸,滇省人民莫不对王元翰感恩戴德。
二、归乡后加惠桑梓
滇籍言官作为士人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清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他们熟读诗书等儒家经典,是封建伦理、文化的拥护者和传播者,是正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同时,他们退居乡里后,自觉担当起维护封建统治的任务。他们作为乡村中有功名的头面人物,即社区和宗族组织的首领,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传播封建文化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滇籍言官居乡的原因有些是不容于官场,得罪权贵或被排挤,如明代正德年间,监察御史杨南金因得罪都御史刘宇而离职回乡。但大部分是因为年老而致仕,也就是退休回家。
(一)滇籍言官致仕后的经济与政治特权
明清两朝,对于老年官吏的退休,规定非常严密,保证了退休官员退休后优厚的生活待遇和政治特权。
对于致仕后官员的待遇,明清时期有诸多规定:第一,退休后可以继续保持官员身份,仍可穿戴原有的官服和官帽,也就是“冠带致仕”。因此,这些官员回乡后,还可以官员身份与地方官分庭抗礼。第二,明代规定,凡致仕官员均可在原品级基础上加升散官品级。第三,明清官员致仕后,都可以按原级或晋级享受原有俸禄的一半,即半俸待遇。对于五品以上因家境贫寒而生活困难的退休官员,每年由有关部门发给米四石作为补助。[3]清代规定,对于有功于国家,或为皇帝所宠信的大臣,年老致仕可领全俸。[4]
(二)投身地方建设
滇籍言官作为士大夫阶层中的精英,即使退居乡里,但仍能凭借其特殊的政治、文化地位,成为基层社会中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乡绅阶层,他们不仅著书立说、授徒讲学,更凭借自身的特权广泛参与乡村、宗族事务,对于近代前夜的云南社会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1.凭借宗族影响改善乡村公共服务
滇籍言官虽然离职居乡,但仍然具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扮演着宗族领袖和当地政府顾问的双重角色。
宋元时期宗族制度在江南地区发展起来。明朝建立后,采取了打击强宗大族的政策,宗族势力受到遏制。进入明中叶,士大夫在乡里的活动又逐渐活跃,至嘉靖、万历年间宗族发生重大转变,主要体现为宗族组织的普遍化、自治化和政治化。嘉靖八年(1529年),明朝正式建立乡约制度:“每州县村落为会,每月朔日,社首社正率一会之人,捧读圣祖教民榜文,申致警戒,有抗拒者,重则告官,轻则罚米入仓,以备赈济。”[5]在乡约推行中,宗族加强了以族约形式对族人的控制。另外,明代的家庙祭礼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允许百姓冬至日祭祀始祖、先祖,允许品官立家庙,三品以上官员许设五世祖牌位并沿为“世祀不迁”,允许始祖临时设纸牌祭祖。其结果便是民间大建宗祠祭祀始祖,宗族组织迅速发展,不仅数量增加,而且呈大宗化、组织化。
清军入关后,继承并发展了明代的宗族制度。顺治九年(1652年)推行乡约制度,宣讲修改之后的“圣谕六言”。康熙九年(1670年)向全国颁布“上谕十六条”,要求各地宣讲以“尚德缓刑,化民成俗”,前两条是“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体现出强烈的以孝治天下的宗族政策。雍正二年(1724年)颁布《圣谕广训》,提出“立家庙以荐蒸尝,设家塾以课子弟,置义田以赡贫乏,修族谱以联疏远”。这里,雍正帝前所未有地把族学也作为笃宗族的措施提出,给予族学与祠堂、义田、族谱同等重要的地位,大大推动了宗族教育的发展。雍正七年(1729年)严令全国遍设讲约所,使宣讲真正制度化。这些措施使宗族势力在清代得到了新的发展,从祠堂祭祖制度,到族长、族田、族谱、族学制度,都较前代完整。在此基础上,宗族普遍化、自治化也更为发展,宗族组织成为成熟的基层社会组织。
宗族的上述发展过程,就其内在动因而言,实际上反映了明清时期乡绅势力的发展壮大。滇籍言官作为乡绅阶层的组成部分,自然成为明清时期云南乡村社会的领导者。他们一方面凭借自己的权利充当了封建统治秩序的维护者,另一方面又担当了云南乡村的建设者,比如调解民事纠纷、捐资修路架桥、举办慈善救济事业、开办书院振兴教育等。他们中的很多人由于善行而入祀乡贤祠,以自己的道德楷模垂范乡里,成为乡村教化的活生生的教材。
(1)调节民事纠纷,扶危济困
正德年间,监察御史杨南金辞官归里,回到家乡邓川玉泉(今邓川旧州)。居乡期间,抑奸扶良,“凡关系地方风俗,事事颇尽心”[6]。嘉靖年间,刑科都给事中刘洙因仗义直言得罪吏部尚书陆完,辞官归乡。当时疫病流行,刘洙便自己出资,向药室购买药物,施予乡民治病。族人中有贫困无依者,刘洙总是千方百计予以接济,或买房子供他们居住,或买田地给他们耕种。对于贫死的族人,刘洙就买棺木为他们安葬。
(2)修路架桥,投身乡村基础建设
正德十四年(1519年),经退职言官杨南金倡导并捐助,于旧州街心建饮水井,立碑命名为“洗心泉”。杨南金亲撰《洗心碑诫》。碑文千余字,警劝乡人“各洗其心,以去恶而从善焉”,这个碑诫乃是境内历史上乡规民约的典范。嘉靖十二年(1533年),暮年的杨南金仍“拳拳民隐,垂念邓川河道为害”,以老病之躯亲自撰写《重修河碑记》碑文,这是对弥苴河治理的最早记载。
万历年间,户科都给事中包见捷因犯颜直谏,得罪皇帝而辞官归里。在家乡赋闲期间,见府城北80多里的曲江“夏秋雨集,山泉汇之,腾涌澎湃,弥弥浩浩,溟涨无端”,阻碍着南来北往的行人和马帮。江面最宽时竟达里许,摆渡的木船常被波涛吞没,“民随波流葬于鱼腹”,“川中之骨可掬也”。明天顺年间,当地百姓曾在江水进入山峡之狭窄处架设木桥,但常常被洪水冲毁。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包见捷便和僧人如净、乡绅张国相等人倡议并带头捐银修建了一座长82.5米,宽12.2米,高12米的三孔石桥,使曲江两岸天堑变通途。如今,这座名叫“大新桥”的400多年前建造的古桥仍横跨在曲江两岸。包见捷听说曲江百姓为缓解“年苦谷费,流离饿莩”的苦楚,自发建立社仓储备粮食以“拯济穷窘”,非常高兴,特撰写《曲江社仓小引》一文以表赞许。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昆明发生水灾,江南道监察御史钱沣正好因事居乡,于是亲自考察六河,向当地政府提出了治理方案,并捐资治理工程。
(3)入祀乡贤,垂范后世
乡贤是因德行显著在本地被祭祀的人。“乡先生殁则祭之于社,皆乡贤也。”[7]祭祀乡贤最早可追溯到东汉末年。汉献帝时期,孔融首创了祭祀乡贤的形式。“孔融为北海相,郡人甄士然、临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县社。”[8]宋元时期,乡贤和名宦被称为先贤,混祀在一起。及至明代,朱元璋以农民身份夺得帝位,一心想使自己的统治名正言顺,即位之初便对天下实施礼乐教化,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完备天下祀典。成化、弘治时期,乡贤祠和名宦祠逐渐分开,乡贤的祭祀得到进一步规范。清代沿袭明代祭祀乡贤制度。“明清时期,凡有品学为地方所推重者,死后由大吏题请,祀于其乡,入乡贤祠,春秋致祭。”[9]
古代社会,士为四民之首,凭借其取得的科举功名成为特权阶级,自然是得以入祀乡贤祠的主体。滇籍言官群体作为士大夫中的精英,也便成为云南乡贤祠的入祀主体。
滇籍言官入祀乡贤祠者主要具备两种条件:品德高尚或造福桑梓。
①品德高尚
嘉靖年间,副都御史安宁人张素因待人亲切随和,“所至称恺梯”[10],因而得以入祀乡贤祠。清代雍正年间,监察御史建水人傅为佇因性至孝入主乡贤祠。
②为官清正
明代万历年间,监察御史安宁人赵日亭弹劾不避权贵,遭到排挤,外转川南兵备副使,死后入祀乡贤祠。保山人王会图万历年间任监察御史,巡福建盐政,因不受巡抚私情,落职归乡,明亡后,清兵入云南,王会图誓死不降,殉难,入祀乡贤祠。
③造福桑梓
明代嘉靖年间,给事中刘洙因得罪皇帝,告老归乡。居乡期间,捐置义田,兴建家塾,扶危济贫,贤名播于乡里,死后入祀乡贤祠。
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明清政府通过不断加强乡贤祠的建设和推广,意在推行教化,扶风辅政,最终达到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一方面,滇籍言官作为成长自基层社会的精英,在乡村享有崇高的声望,封建国家通过将其入祀乡贤,使其成为垂范乡里的道德楷模,有利于教化人民,使民风淳厚。另一方面,滇籍言官作为士大夫阶层的代表,通过入祀乡贤祠的方式将他们清正为官的事迹予以旌表,有利于教化官吏,净化当地官场的风气。
2.办理团练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矛盾激化,加之云南多民族聚居,经常爆发民族起义。封建政府除了用正规军予以镇压外,还利用绅士组建团练以弥补兵力不足,这其中也有滇籍言官的身影。
清咸丰年间,丙辰(1856年)夏五月,云南爆发了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起义军声势浩大,很快席卷大半个云南,回民两支起义队伍也在昆明附近掀起暴动,进逼昆明。九月,朝廷命在籍兵部侍郎黄琮、御史窦垿、总兵周凤歧筹办团练,以佐助清兵。接到圣旨后,窦垿立即从家乡罗平赶赴昆明,同昆明绅士一同办理团练。他们广招兵士游勇,组成民团加以训练,驻扎在昆明城外准备抵御起义军的进攻。1857年7月,起义军进逼昆明城外的澄江、呈贡,即将攻打昆明。当时窦垿率领乡团驻扎在昆明城外的滇池,编成五营,号称有兵力60万(实际可用者不足万人)。但由于云贵总督恒春剿抚不定,军无斗志,最终溃散而去。窦垿因为办理不力,受到交部议处的惩罚。[11]
3.兴办教育
滇籍言官退职归乡,著书之余,便广收门徒,以求立说。因此,滇籍言官群体对云南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滇籍言官振兴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兴建私塾和任职书院。
(1)建立私塾,教化乡民
嘉靖年间,退职言官刘洙在建水开办了一所书院,令子弟学于其中,远近学子亦多来求教。这是境内已知的最早私塾,因此,刘洙成为建水私塾教育的创始人。
(2)任职书院
五华书院是云南历史上的第一座书院,也是云南始有高等教育的标志,它为云南培养了一大批人才,有的还是全国知名人物,如钱南园、方玉润等,在云南文教史上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五华书院设山长一人,即书院掌教。书院不同于今天的大学,教师数以百计,乃至上千,而书院只有一人,既是教师,又是校长(另有监院协助管理学生),书院所授知识皆一家之言,学风院风亦因山长特点而异。因此山长的人选尤其重要。值得注意的是,五华书院25任山长中有6位做过言官,他们分别是:雍正时期凤仪人苏霖渤、乾隆年间蒙自人尹壮图、凤仪人谷际歧、嘉庆年间建水人倪思纯、道光年间昆明人戴絅孙、光绪年间赵时俊。
苏霖渤,字海门,号观崖。清雍正癸卯(1723年)进士,曾任知县、刑部江西司主事。后以“母老乞归”,搭棚守墓三年。晚年应聘主五华书院讲席,尽心竭力,“低节励行”,常教导学生说:“事业在性分,志愿在苍生,尽纲常、宏利济,体用醇备,斯称儒者。”钱南园、万钟杰、蒋鸣鹿(后曾任山长)都是他的学生。谷际歧,字西阿,从小多病但酷爱读书,常“拥被簧灯,达旦不寐”。乾隆甲午年(1774年)秋试为州中第一,次年中进士,入翰林,后授检讨职,校注《四库全书》,庚子年(1780年)为礼闱同考官,次年乞假归里,应云贵总督富纲之聘主讲五华书院,先后共三年,从其学者300余人,在癸卯、丙午两次秋试中,“得隽者五十四人,故滇中名流,大半出其门下”。著有《五华讲义》若干卷,刊行云南。戴絅孙是著名的“五华五子”之一,诗文名海内,著述甚富,归乡后掌五华书院,奖励后进,时人称之。赵时俊文章名当世,归掌五华书院,爱生如子,得到了学生和士子的爱戴。
4.繁荣学术
滇籍言官退居后多从事学术著述,或编纂方志,或著书立说,对丰富云南的学术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1)编纂方志
盛世修史,文化发达之地修志。由于滇籍言官深厚的学术修养和丰富的知识阅历,他们中的很多人成为地方志的主要修纂者。
明万历年间户科都给事中包见捷回到家乡建水,恰逢云南巡抚陈用宾有意纂修一部新的云南通志,他得知博学多才、对历代典籍烂熟于胸的包见捷在家赋闲,便聘请包见捷承担此重任。纂修云南通志是有益于桑梓的好事,包见捷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全身心地投入此项工作。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一部22卷、凝结着包见捷多年心血的《滇志草》终于纂修完毕。按“投桃报李”的常情,云南最高军政长官陈用宾如此器重包见捷,其应该对陈用宾歌功颂德才是,但刚正不阿的包见捷并不愿意以私废公为陈用宾文过饰非,他在《滇志草》中认为:陈用宾为防御缅甸而建关筑堡、大兴屯田等事不当;顺宁土司与大侯土司构杀纷争一事,陈用宾命下属勘处,因剿、抚意见不统一,酿成参政李先著被诬逮死于狱中,有错误。此外,包见捷在《滇志草》中记载某些与陈用宾相关的事件时,还与朝廷的态度和陈用宾的意见相左。由于这些原因,《滇志草》未能刊印传世。包见捷的《滇志草》史料丰富,天启年间刘文征编纂《滇志》时,便以《滇志草》为底本。
嘉靖八年(1529年),退职言官大理邓川人杨南金着手修撰《邓川县志》,广采博引,为境内最早志书。后世重修邓川州志者都慨叹其志“直笔凛凛”,“大要在除强暴救穷民”,“古朴森严罕有其匹”。
嘉靖年间退职言官大理人李元阳曾三次编写方志。第一次是1542年,他与杨士云合作编修了《大理府志》,此书已刊印行世,后失传。第二次是1562年至1563年,李元阳独立修撰了嘉靖《大理府志》,此书也刻印行世,流传至今的就只剩目录及正文二卷。因为明代云南的府、州、县方志部分没有刊刻,部分刊刻后又佚散,流传至今的只有寥寥数种,嘉靖《大理府志》虽残缺不全但也弥足珍贵。第三次是1576年,李元阳编纂了万历《云南通志》。万历《云南通志》吸收历代地方志的优点,以独具匠心的编排、类列分明的条目、旁征博引的资料、眼光独到的见解为世所瞩目。其中《兵食志》、《羁縻志》、《学校志》、《艺文志》等篇的内容,反映了明政府对云南的统治及云南的实际情况,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可以说,万历《云南通志》是云南方志编纂史上的里程碑,对后世的方志编纂有很大的影响。
清道光年间监察御史大理人戴絅孙以自己之力完成了《昆明县志》的修纂。明代天启《滇志》记述有《昆明县志》两卷,但早已失传。清初,云南修志蔚然成风,1694年修成《云南府志》,但昆明一直没有县志,戴絅孙决心自费自编一部《昆明县志》。从此他殚精竭虑,全力投入《昆明县志》的编纂中。经5年时间的努力,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夏《昆明县志》终于完稿,全书分10卷18志,做到了简而不遗,赅不伤冗。
(2)经史著述
嘉靖丁酉(1537年),户科左给事中杨士云辞官归乡。回归家乡喜洲后,杨士云终日坐卧“七尺书楼”,专心读书著述。杨士云曾分录《春秋》正文,以正胡传之误;又考证《尚书》蔡传之得失。所著有《黑水集证》一卷,《郡大纪》一卷。《郡大记》详细考证叙述了大理远古至明代的历史沿革,被李元阳收入他主编的嘉靖《大理府志》中,流传至今。杨士云的研究范围涉及经书、子集、历史、地理、天文、历法、音乐、文学、艺术等,每一方面都有著述传世,对大理文化的传承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
傅为詝,建水县人,雍正进士,乾隆年间任贵州道监察御史、奉天府府丞,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力主去奸民,除冗苛,申法禁,清狱讼而端风化等,人称“直谏名臣”。后以赡养老母告假归家,著书立说。著有《读礼偶存》、《读汉书论》、《藏密诗抄》等,卷帙浩繁,被时人誉为大儒。
(3)哲学思想
明代学术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是王守仁的心学,滇籍言官李元阳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学说,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李元阳广泛与王门(王阳明)分支学派如浙中学派、江右学派、泰州学派、南中学派的学者王畿、罗洪先、罗汝芳、唐顺之等交流切磋,并对儒学经典进行悉心研究,还吸收了先贤哲人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李元阳提出性、心、意、情四种命题,并将性放在最高的位置,认为无论圣人、凡人都有性,但圣人能“复性”,凡人则因外物产生了心、意、情,迷失了本性。李元阳对事物的中与和、知与识以及儒学、道统的传承等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此外,在李元阳的思想中,明显有儒、佛、道三教融合的痕迹。他将儒、道的思想及实践方法引入儒学,想为儒学的发展另辟蹊径。李元阳学习道家的养气,以静坐来“内视反听”,此为内功;学佛家的救苦度厄,以救济穷人为事,此为外功。他认为佛学与儒学有相通之处,佛教和道教两家的方法也可以综合运用。李元阳在《天地世界图序》一文中,借助大量的佛、道学说,对世界结构作了详细的说明。李元阳由于杰出的学术造诣被后世人称为滇中“理学巨儒”。
5.从事文学艺术创作
(1)文学创作
明代滇籍言官李元阳在诗词创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得到贬谪云南的大文豪杨慎的指导和称许,被称为“杨门六子”之一,也是大理地区白族文学群的领袖。李元阳的诗文收在《李溪先生全集》(云南丛书本)中,诗4卷,文6卷,已佚散过半。他的诗作,古体诗纵横跌荡,任意挥洒,异彩纷呈;律诗对仗工稳,风致生新;绝句清新宜人。《叶榆水》、《罗山送程廉访乞归》等诗颇有李白遗韵,而《书轩言怀》、《正月二日郊居杂兴》等诗又有似杜甫处。李元阳的许多诗作是感怀时事、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如《书轩言怀》:“书轩朝独坐,悲号填户扅。开门一借问,三妪垂涕洟。夫儿在囹圄,旬日食无糜。官输无逋欠,樵薪与织箕。生理望斗储,垂白身无资。昨因名挂误,牵引公与私。狱吏来索钱,单衣为所褫。田农不入城,岂知官府危。手足刑伤痛,魂魄不自知。罚锾须白金,生来未见之。老父死沟渎,两儿并疮痍。宛转冤抑中,侧闻任者慈。言毕气欲尽,使我心肝摧。”也有一些诗是描写自然景观及河山之美,还有一些诗则是与朋友的唱和诗作。
清咸丰年间江南道御史窦垿擅写诗词,尤精于对联创作。他的著作甚丰,有《示儿录》、《续小学铢寸录》、《多识录》、《四余录》、《游艺录》等,统名《晚闻斋稿》。尤以岳阳楼长联名誉天下。“窦联”后由道州著名书法家何绍基书写,悬挂岳阳楼上。《岳阳楼长联》是这样写的:“一楼何奇?杜少陵五言绝唱,范希文两字关情,滕子京百废俱兴,吕纯阳三过必醉。诗耶?儒耶?吏耶?仙耶?不见古人,使我怆然涕下;诸君试看:洞庭湖南极潇湘,扬子江北通巫峡,巴陵山西来爽气,岳州城东道岩疆。潴者!流者!峙者!镇者!中有真意,问谁领会得来?”后人把杜诗、范记、孟诗、窦联、何书合称“五绝”。
(2)书法绘画创作
清乾隆年间钱沣的诗、文、书、画、联皆有名,有《钱南园遗集》、《南园诗存》、《南园文存》等。他的画以画马为主,尤喜画瘦马,着重表现马的神姿风骨,给人的印象是苍浑有力。时人戏称他为“瘦马御史”。他画的马也是其刚正人格的一种反映。钱沣还精于书法。他主要以唐人碑贴为师,兼及米襄阳。诸书法中,尤精颜体。结构严谨,笔力遒劲,别具一格,为世人所珍视。钱沣书联,结构严谨,刚劲婀娜,雄厚清润,力透楹背。昆明名胜,但有存留,如筇竹寺中之二联,都是珍品。睹字思人,字品人品,无愧“滇中第一完人”之誉。
同治年间河南道监察御史赵时俊,精于字画书法,其字画刚劲有力,多为后人效法。现大理州博物馆藏有其字画一幅,被视为白族书法珍品。
小 结
把居乡的滇籍言官群体作为乡绅阶层,考察其在基层政权、宗族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对当地政治、经济、学术、教育、文艺甚至伦理思想、民风民俗、宗教信仰等各领域的影响,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复原近代前夜云南地方社会的广阔图景。
【注释】
[1]张廷玉等:《明史·王元翰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
[2]王元翰:《凝翠集疏草·漠患孔殷维桑虑切疏及川滇民不堪苛政疏》,《神宗实录》(卷445)。
[3]申时行等:《明会典》(卷13),中华书局,1989年版。
[4]《清会典事例》(卷259),中华书局,1991年版。
[5]申时行等:《明会典》(卷20),中华书局,1989年版。
[6]方树梅:《滇南碑传集》,云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
[7]汪森:《粤西文载》,商务印书馆,四库文渊阁全书影印本。
[8]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
[9]《辞源》,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0]陈褒仁:《明清滇籍谏官录》,新云南从书社,1947年版。
[11]钱家先:《窦垿评传》,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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