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民政局局长 韦世豪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民政文化建设、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层层落实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文化建设渗透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文化建设引领民政事业新发展。建设民政文化,为民政工作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新任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开创性新要求,同时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性新机遇,希望与困难同在的新形势。路线方针确定后,干部是关键。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民政人,必须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中怎样贯彻全会精神,在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怎样发挥积极作用要有明确思路。面对新的形势,笔者认为,各级民政干部要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大任务,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办事能力,塑造新时期民政人的形象,努力为推动民政文化的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对塑造新形势下民政人形象的迫切要求
(一)当前民政队伍的现状亟待进一步塑造新形象。总的来说,民政队伍总体是好的,民政人坚持为广大人民服务,为最困难的群众服务,为改革开放的发展大局服务,在关注民生,解决民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政人成为基层群众“最受欢迎的人”。但也清醒地看到,民政队伍也存在有不足的地方,不适应民政文化建设需要。具体表现在,一是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干部漠视群众、脱离群众、刁难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漠不关心。二是缺乏大局观念。有的干部对损害整体利益和发展大局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看有利可图的事就办,困难多、无利可图、得罪人的事就推、拖、不管。三是思想僵硬,循规蹈矩。个别干部从事民政工作多年,思考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一种思维惯性,新的观念、理念,难以接受。四是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个别干部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协调能力、文字水平较差;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方法、领导能力明显欠缺。五是不依法行政,乱作为。一些干部为了小团体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随意性较大,一些事情可以办,也可以不办,可以这样办,也可以那样办。六是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利用在救灾款物使用监管上存在漏洞,高价采购救灾物资、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平均分配救灾款物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些是体制和制度上的问题,有的是干部作风上的问题,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其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不去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很难形成人心齐、风气正、干劲足的工作局面,更不要说去推进民政文化建设。要彻底地解决好这些问题,要求民政干部必须要敢于面对现实,勇于解决问题,切实提升自身能力,塑造新形象。
(二)和谐社会的发展环境亟待进一步塑造新形象。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以民为本,本质是一样的。部门的宗旨提升为社会的核心,和谐社会的发展对民政人有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要在发扬“孺子牛”默默无闻做贡献的同时,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塑造新形象。民政人要进一步改变只顾埋头苦干,不愿抛头露面;只管把事情办好,不想把好事宣扬的传统思想,加强民政宣传,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参与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是对民政人综合能力的检验,是塑造民政人新形象的推进剂。另一面,要求民政人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水平。随着民政业务的拓宽发展,服务对象涉及面越来越广,和谐社会坚持以民为本,需要人性化的服务,需要规范化的管理,需要全面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民政人要不断提升能力,塑造新形象。
(三)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亟待塑造新形象。党的十七大以来,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了新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功能越来越突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民政工作的对象,由特定目标群体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民政工作的功能,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的方式,由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迈进;民政工作的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发展趋势决定着民政工作的发展动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决定着民政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举措和价值取向。这种趋势,要求每个民政干部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立足现实,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既要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又要着眼于未来,确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推动民政事业沿着发展趋势与时俱进。这种趋势,要求民政干部必须要不断解放思想,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塑造新形象。
二、加强新时期民政人自身建设,夯实民政文化发展基础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笔者认为,民政人要从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和提升能力水平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推动民政文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搞好新时期民政工作,除了要掌握各项业务技能以外,还须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具体要从理论、党性、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六个方面加强修养,塑造新形象。
1.加强理论修养,塑造思想坚定的干部形象。对民政人来说,学习理论,不仅是一种要求,而且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修养、一种情操。因此,坚持自觉学习,自我加压,不断用正确的理论充实自己,转化推动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政水平,努力成为忠于马列主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够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头人。通过加强理论修养,形成一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形成一种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怀着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对事业有激情,本着对党、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态度,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埋头苦干,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勇往直前。
2.加强党性修养,塑造执政为民的干部形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着党的先进性质,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民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世界观,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每个民政干部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都要有强烈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切实弄清楚为谁掌权、如何掌权的问题。权力观,说到底是个世界观。世界观问题是个根本问题,世界观不正确,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权力观。解决世界观问题,就要注重在实践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严于律己,加强修养,提升境界;就要主动投身于火热的人民群众实践;就要自觉地同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作斗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做到清正廉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
3.加强思想修养,塑造开拓进取的干部形象。开拓进取精神就是对事业的不懈追求,是活力和力量的源泉。没有这种精神,就难以感召群众,凝聚人心。民政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需要各级民政干部进一步强化使命感,大力弘扬进取精神,不断创造更大的业绩。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只有通过解放思想,敢想敢为,开阔视野,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要用新观念、新办法,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能墨守成规,甘守落后。弘扬进取精神就要做到不消沉、不懒散、不懈怠,积极进取,昂扬向上;就要做到有理想、有抱负,方向明确,充满信心;就要有“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坚持工作上严要求,高标准。只要有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就一定会点燃激情,创一流工作,出一流业绩。
4.加强道德修养,塑造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民政部门是管钱管物的部门,在老百姓看来,基层民政干部手中的权利很大,他们俗称为“张政府,李政府”。群众的高度信任、职业道德要求不仅使民政干部有光荣感、自豪感,更有一种承载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正义感。这就要基层民政干部在接待来访、处理矛盾、实施救助等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具备人本、博爱、利他、平等、宽容、尊严、诚信和公正的职业道德,面对各种诱惑毫不动心,时刻防止和克服盛气凌人、自私自利、优亲厚友、贪图享受的毛病,做到警钟长鸣,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民政干部形象。民政干部加强个人修养和品质锤炼,做到廉洁自律,清正为民,既是为政之要,也是做人之本。每一个民政干部务必时刻自我警醒,防微杜渐,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清贫,努力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友。正确看待个人的荣辱得失,不争名,不夺利,不为世俗所困扰,不为名利所迷惑,低头办事,抬头做人,不怕苦、不怕累,始终把事业摆到第一位,默默无闻地做好每一件工作,在平凡岗位上提炼人生的价值。
5.加强纪律修养,塑造依法行政的干部形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一个纪律不严的单位,必然是软弱涣散、问题较多的单位;一个不守纪律的干部,迟早要犯错误出问题。民政人要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通过系统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民政事务;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纪律,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对服务对象宣传解答有关政策法规,把党的政策认真贯彻到老百姓心上,让基层群众切实体会到依法行政带来的好处。
6.加强作风修养,塑造求真务实的干部形象。坚持求真务实作风,要注重一个“干”字。要把埋头苦干与科学态度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理论改造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实践,推动单位建设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必须反对形式主义,在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服务本领上下功夫,在解决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努力避免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哗众取宠、热闹一时的“形象工程”,戴帽穿靴、牵强附会的经验总结,只看形式、不重实效的检查验收等不良现象;坚持求真务实作风,要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要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以实际行动精简会议、压缩文电,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求发展,自觉做到查实情、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对下要知实情,对上要讲真话,不包庇护短,不报喜藏忧;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自觉做到了解情况到一线,指导帮助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服务保障到一线,倾听群众呼声,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解他们所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能力水平建设。能力,一般来讲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其思想、行为对客观事物的变化产生的影响力,是一种综合素质的体现。适应新形势要求,民政人应当具备和不断提升以下六种能力,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政文化的发展。
1.科学发展民政事业的谋划能力。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结合实际进行谋划。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必须对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了如指掌,对现状烂熟于心,对发展趋势有科学预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然后着眼全局科学的制定长期、中期、短期的工作目标,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使各项业务工作按照既定目标,科学运行,避免随意性,使民政部门切实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
2.破解难题的创新能力。民政工作业务大小几十项,涉及社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民政工作难免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难以解决。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城乡低保进出口畅通、殡葬改革的推行、社区建设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双拥共建工作的推进、民政队伍建设等等。上述一系列难题的突破,必须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方式方法各个击破。如果民政干部都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找准工作难点,进行理论创新与工作创新,难题就会遇刃而解。
3.处置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应对能力。在当今社会,民政部门不仅是维护社会底线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而且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差异决定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各类人群之间的收入水平的发展不平衡,各类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客观存在,上访群访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这些都会要求基层民政干部最及时、最直接面对和处理,而且工作对象的广泛性、差异性决定了工作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只有不断在工作实践中熟悉政策,积累经验,着眼大局才能做到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妥善处置。
4.汇聚各方力量推进工作的协调能力。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工作,它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社会管理、社会救助还是社会服务各方面工作的推进,都要从政府大局上着眼谋划与实施。如城市殡葬管理就要与城管、公安、街道等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救助就要与财政、银行、乡镇街道整体联动,双拥共建则需要部队与地方齐心协力等等。因此,从事每一项具体民政工作的干部都要树立大民政的思想,要培养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凝聚合力的社会活动能力,只有这样,民政事业的发展,各项工作的推进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才能得心应手。
5.组织群众和正确反映情况的表达能力。基层民政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许多是通过各种群众性的活动来完成的,这就要求民政干部必须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去宣传政策、动员群众参与其中,使党和政府的意图变为老百姓的自觉行动。如双拥共建工作、社会志愿者服务等等,同时,随着情况在不断变化,各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需要调查研究,内外沟通、分析总结,有时甚至要面对媒体,这就要基层民政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做到心中情况明、手中有典型,反映情况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切中要害,对外沟通从容和谐,这样的基层民政干部才能算得上新时期合格的社会工作者。
6.打造强势民政提高社会影响的宣传能力。没有强势的声音就没有强势的工作,没有一流的宣传就没有一流的事业,建设强势民政,要有强势的宣传。强势的民政宣传不是“王婆卖瓜”,是通过宣传扩大民政的影响,树立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民政人要善于把基层民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要善于把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向舆论反映,取得社会关注;善于把民政工作的先进思想、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等向媒体推广宣传,取得群众的共鸣。要充分认识到,宣传民政工作,不仅仅是宣传民政部门的工作,而是宣传党和政府的工作,宣传民政就是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强势宣传,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吸引力,从而树立起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形象。
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民政人只有坚持不断地解放思想,不断地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才能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在民政领域、民政范围的文化建设上更好地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才能更好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政文化,不断从工作中总结规律,并提升到文化的高度,促进老年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地名文化、婚姻文化、殡葬文化等领域的大发展,形成积极健康、特色鲜明的地域民政文化,推动全社会文化思想道德升华,在民政范围内的先进文化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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