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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群众观念

时间:2023-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苏州检察机关切实增强群众观念,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把加强群众工作与公正廉明执法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苏州检察机关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2011年,成立检察调控中心,科学有效的处理人民群众的涉检来信来访,深入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全面清理解决信访积案,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落实群众观念、做好群众观念是今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动力,也是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法和基本渠道。近年来,苏州检察机关切实增强群众观念,高度重视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把加强群众工作与公正廉明执法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一、立足检察职能抓好办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更实的措施提高服务群众的效能,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深化案件“分类审查、流程提速”的新机制,突出重点,坚决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满足群众对社会安全的需要。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新机制,注重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对罪行轻微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机制,慎用逮捕强制措施,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工作,认真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积极探索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改革,通过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建立平等保护外来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权利机制,完善刑事和解的监督制度,实现化解矛盾、缓解对抗、修复创伤、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满足群众对社会和谐的需求。

三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问题和维稳隐患,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加强防范工作,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满足群众对法治的需求。

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办案中坚持统筹兼顾,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又要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度过暂时困难,依法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种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对发展的需求。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实的工作落实群众对廉政的要求,为社会管理发展和创新营造廉洁公正的政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大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的力度。近年来检察机关着力查办危害人民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尤其是发生在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危害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谋发展、真抓实干促转型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满足群众不断提高的反腐败要求。同时,针对苏州经济的特点,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良好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如园区检察院积极借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和香港“廉政公署”等为私营机构提供“防贪意见”的做法,于2004年8月成立了全国首个“防案顾问小组”,并以此为平台,向辖区内为数众多的外企、私企提供方案建议,将检察机关预防职能更直接地服务于私营部门。

三、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诉求问题,以科技强检为基础,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苏州检察机关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2011年,成立检察调控中心,科学有效的处理人民群众的涉检来信来访,深入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全面清理解决信访积案,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检察长接待、首办检察官接待、巡回接待、点名预约接待和来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来信来访。

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注重科技强检,高度重视检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检察工作透明化、办公资源电子化、队伍管理网络化、检务保障现代化”为着力点,积极构建功能完善、安全保密、方便适用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全力推动网上办公办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等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同时在公诉和侦查监督环节探索不诉说理和不捕说理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完善网上受理群众申诉举措,拓宽申诉渠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大力推行网上视频接待,充分发挥网上视频接待在服务社会民生、保障经济发展、提升检察形象、增进执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做好风险研判工作,强化应急预警机制,发现群众合理诉求,为保障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更加主动地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从而加强对社会经济形势风险研判,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苏州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开展风险研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经济、治安等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参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风险研判工作制度化、常规化,建立风险研判长效机制。各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风险研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要求检察机关各个部门结合执法办案,切实加强个案研究和类案分析,把握趋势,研判风险,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对属于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工作,要增强主动性,积极介入,细致工作,有效化解;对需要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属于有关部门合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积极应对建议,紧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引导群众通过依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认真处理涉及融资借贷、投资理财、房地产、商事合同、劳资纠纷等方面的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总之,苏州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发挥风险研判、检察建议等工作机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努力协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苏州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四年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苏州检察机关在服务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以及“率先”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苏州市院拟订了《关于紧密结合加强群众工作积极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意见》,立足检察职能、科学定位,将检察机关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融入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以及“率先”发展的总框架内;融入苏州“率先发展”、转型升级的大局面内;融入苏州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总目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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