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努尔别克
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内容,就是要健全民主法制,建设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紧紧围绕阿克塞县提出的“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商贸活县,科教兴县”的工作大局。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整体升位,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
一、着力于找准检察工作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的切入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精髓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新时期对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使检察工作在中心大局中站好位置,有所作为。为此,应以特别敏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发展和稳定这两个全局工作出发,以前瞻的视角不断探索新思路,拓宽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法,找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两个坚持”,一是坚持把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从履职尽责的角度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中,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实现检察机关勇于作为、善于作为的价值取向,使检察机关真正成为促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坚持把检察机关的全盘业务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中,在维护社会稳定,查处职务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等各项职能履行中激活检察资源,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于找准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中全面履职尽责
开展刑事检察、查处职务犯罪和加强可诉讼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检察机关要继续紧紧抓住以“业务工作为中心”这一指导原则,全面履职尽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凸显实效,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刑事检察工作要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继续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两抢、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按照上级部署确定的重点,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深化批捕、起诉环节的质量审查、评估、跟踪监督和配合制约等“严打”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以人为本”的意识、树立慎用逮捕措施、依法保障人权、最大限度服务社会的理念,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首办责任制。
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全面提升推动廉政建设的能力,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强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体现“惩治腐败,必须从严”的精神。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社会保障、征地拆迁、资源开发和产品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和渎职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以及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在批捕和起诉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各种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履行其他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注意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既要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也要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小案.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的疾苦,增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坚持以加强和规范办案为中心,以推进侦查改革、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为途径,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向着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机制一体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人权,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有人滥用举报,伤害无辜,对查实的被错告者、被诬告者,要根据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正名,并严格依据《刑法》的规定,严肃办理诬告陷害案件。充分保障人权、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继续巩固与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基础建设行业等部门的联合预防网络;深入交通、水电等重点建设工程及其他重要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努力取得预防实效。
强化诉讼监督,全面提升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把日常性的诉讼监督同人大机关、政法委的执法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和多领域的监督,努力提升监督能力,凸显监督效力。立案监督拓宽对经济案件当立不立、刑事案件不当立而立、行政案件该移交不移交的领域。审判监督加强对遗罪、漏罪、漏诉以及裁判不公、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监督和纠正。监所检察以刑罚执行监督为重点,协助规范监管场所的管理,监督和查办监管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继续实现零超期羁押。民行监督探索制发检察建议促使法院改判的监督机制,进而提高监督效率。控申检察着力做好信访接待和举报线索的初查工作,为人民内部纠纷的调解和自侦案件的查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着力于找准落实检察保障新的提升点,推进素质立检、科技强检、形象兴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推动民主气氛浓厚,创新机制有活力,率先垂范有表率,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工作、带好队伍,做到队伍不出事、工作不出漏、案子不出错。
加强专业建设。继续按照先进检察院的要求,通过加强重实际、重实效、重实践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使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层次得以不断优化,办案业务技能得到稳步提高,在全院范围内逐步实现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单一学习”向“全面学习”转变,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和续职培训,积极推进高层次复合型和专门型人才培养,真正打造综合素质高、战斗能力强的专业检察队伍。
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增强科技强检投入,注重现代科技成果在检察工作中的转化和应用,增强多媒体示听示证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在办案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在加强信息化建设中注重实用,强调功能,着眼发展,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应用能力。
加强接受领导和监督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组织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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