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征服—同化”实现和平的历史始于新石器时代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而结束的时间却参差不齐。信仰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从15世纪开始在亚、非、欧大陆的扩张属于“征服—同化”活动,经过近百年的时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征服了几乎所有当时的阿拉伯国家,并将相对和平的局面一直维持到20世纪初帝国解体。西班牙、葡萄牙及英法等国对美洲的征服也属此列,在北美洲,只有18世纪后期的美国独立战争以及19世纪中期的南北战争打破了和平局面;在拉丁美洲,征服后的相对和平局面直到19世纪反殖民战争期间才被打破;当然,征服的代价是历时数千年的印加文明全面衰落。在中国,18世纪后期满清入侵中原建立的清朝也属此列,清朝前期的康乾盛世为时长达130年,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持续繁荣昌盛的相对和平时期,当然在此期间,中国的边疆始终战火未熄。而沙皇俄国对远东的征服一直延续到19世纪末期,沙俄的历史遗产是继承其衣钵的俄罗斯直到今天仍然是当今世界陆地面积最大的国家。在非洲,19世纪欧洲的入侵使非洲各国与部落纷纷解体,整个非洲大陆被纳入欧洲的统治体系,直到20世纪中叶的殖民地解放运动才逐渐宣布独立,但政治与经济的依赖性仍然很强。
如果以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作为分水岭,标志着“均势—霸权”式和平形成的话,那么,可以说,直到今天,维持世界和平的国际关系体系仍然以“均势—霸权”方式为主。数百年来,均势与霸权时而以前者为主,时而以后者为主。在欧洲内部,力量均衡的政治设计始终无法成功地将霸权的冲动关进笼子里。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后兴起的法国霸权到了拿破仑时代达到顶峰;随之以后被维也纳和约取代,法国的霸权让位于普鲁士及其后德意志帝国的霸权;普鲁士及德国的霸权兴盛百年,直到经历两次世界大战才被彻底驯服。在全球范围内,西班牙和葡萄牙、荷兰、英国、美国依次登上霸权的顶峰,建立自己主导的国际秩序,维持自己主导下的和平局面。但每一次霸权的转圜,都充满惊心动魄的较量,使和平历尽磨难。
事实上,实现和平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征服或同化,把对方彻底消灭,另一种是参战各方认为继续战争已经没有意义,从而通过谈判缔结和约。而缔结和约的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有条件或者无条件的投降,另一种是假手第三国或国际组织进行调停或裁决。有国外学者统计,19世纪初至1980年之间发生的主要的56起国家战争中,以把对方从政治上消灭而告终的战争只占13%,对方表示投降而结束的战争占68%。特别是20世纪的战争,几乎全是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后结束的。[13]
那么,为什么说,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当参战的另一方结成反法西斯同盟,人类开始进入以和平力量积极维护与缔造持久和平的新时代呢?这是因为,人类历经几百年来均势与霸权的角逐与较量,特别是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开始逐渐意识到以战争为手段、以霸权为目的的零和思维与行为方式的结果很可能是人类自身的灭亡,和平的力量由此登上了历史舞台。
这是因为,一方面,追求和平是人类的共同梦想。早在16世纪初,欧洲人文主义的先驱伊拉斯谟在欧洲首先提议用和平而不是战争的方式对国王与亲王之间的争端进行仲裁。1713年,欧洲一位神父就提出一项“欧洲永久和平方案”,建议欧洲国家在法律基础上建立一种“和平参议院”以维护和平。20世纪前后,和平运动已经兴起。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分别召开了两次国际和平会议。这两次会议虽然是在帝国争霸的背景下召开的,但包括霸权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不能拒绝和平之名,两次会议都签署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承担“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尽量避免诉诸武力”等义务。1928年,15个国家和地区在巴黎签订了《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又称《白里安—凯洛格公约》或《巴黎非战公约》,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正式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这一系列的发展,使人类追求和平的共同梦想逐渐汇合成维护和平的普遍共识。
另一方面,人们对战争的反思较之以往更加深刻而彻底。过去,军事手段除了用于维护和扩展国家核心利益外,还常常作为尚武精神的表现方式,与荣誉、崇高、伟大等精神因素连在一起。人们认为,战争是一种光荣,而不是耻辱和罪行。但经过近代以来几百年战争的教训,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人们开始认识到,国家繁荣强盛不能依赖于征服,反而在和平时期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建设才有可能使国力超越其他国家。甚至是在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之类的均势体系内,侵略者赢得战争胜利的情况也非常之少,20世纪没有一个挑起重大战争的国家最后赢得了战争,主动发动战争越来越成为冒险之举。除非战败国被彻底制服,否则即使战争获得了胜利,和平的局面也很难长久保持。而且,在核武器的阴影之下,在核大国的冷战对抗下,战争甚至不一定是零和的结果,还很有可能形成双输的局面。国际间的共识,使战争面临的道义谴责也越来越大。
维护和平与反对战争的力量交汇融合,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和平力量,促使人类历史上战争与和平的博弈第一次全球性地向和平的一方倾斜。和平力量的兴起首先以世界反法西斯联盟为标志,正义的力量联合起来反对不正义的、邪恶的法西斯势力,并在取得胜利之后创建了凝聚正义力量共识的联合国,形成了迄今发挥着维护世界和平重要作用的联合国宪章。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是和平力量出现的另一个重要标志。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使人类社会的权力制衡关系第一次从强与弱的极端对比中出现了第三种力量,有力地平衡了帝国主义国家对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的压倒性优势,使原本肆意妄为的霸权主义势力受到有力制约。与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相呼应的,是发达国家内部和平反战力量的普遍兴起。发达国家内部的和平反战力量对发达国家的内政外交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大大减少了发达国家发动战争的频度与烈度。最后,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从上世纪4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民族国家独立的浪潮,广大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形成了第三世界国家阵营。这些第三世界国家独立后,虽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常常仍然受到原宗主国的制约,但它们的独立本身就是对征服与霸权的反抗,使和平力量有了更加深厚的国际基础。
中国既属于社会主义阵营,又是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基础上经历浴血奋战获得自由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第三领土大国、唯一一个文明史从未中断过的历史古国,中国在世界和平民主阵营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毛泽东就提出了全世界“和平民主力量”联合的思想。几十年来的历史证明,中国正以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实践毛泽东的庄严承诺。中国既以自身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又通过维护世界和平促进自身的发展。中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全世界的普遍认同和尊重。在世界和平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已经成为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进入21世纪以后,虽然国际关系经历了深刻复杂的调整与变化,但和平与发展的整体格局并没有改变。2012年秋季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重申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主题的判断。这表明,世界和平的发展历程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中国维护和平的整体环境仍然存在,中国的和平仍然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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