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的和平架构并不是今天才形成的。它有着漫长的形成过程,有些思想的源头甚至可以上溯到遥远的古代,有些机制化的架构也经历了几百年的曲折演变。概括而言,人类共同体的思想、主权国家的理论,以及霸权主义是影响当今世界和平架构的三个根本因素。这三个方面的影响既存在有利于和平的一面,也存在不利于和平的一面;既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又在现实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说,当今世界和平就是这三种因素的动态平衡。
(一)人类共同体的思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根本因素
人类共同体的思想来源于人的社会性存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社会性存在是人的本质之一。“人的现实存在只能是社会性的存在,人的现实本质也只能是社会性的本质”。[4]人的社会性存在要求个人的行为方式要与他人协调,要遵循人类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并进而上升到道德、法律的层面,被赋予正义的理念。
当人类共同体的思想超越国家、民族、宗教、文明等藩篱时,人们开始构想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明的相处之道。由于人类命运紧密相连,你死我活、非此即彼的零和思维便被抛弃,在追求和睦、和谐的共识下自然就会实现和平。同样,为了保障和平,人类也需要共同行动起来,维护集体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人类共同体的思想是人类重要共识之一。基督宗教、伊斯兰教都是一神教,主张人类拥有共同的起源;我国也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思想。近代以来,人类屡次尝试建立某种形式的共同体,以维护世界和平。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就是人类制定共同行为准则的尝试,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战争与和平的行为准则。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虽然其初衷与具体实践都是失败的,但也可以被看作是用和平手段掌握人类共同命运的尝试。二战后建立的联合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善,基本实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可以坐在一起共同讨论建设和平与维持和平的和平架构。这些都是人类共同体思想的具体体现,对维护世界和平发挥了根本性的影响。
中国一贯珍视中国与世界的共同福祉,并提出了“命运共同体”的概念。2008年12月,在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纪念中美建交30周年的晚宴上,时任国务委员戴秉国首次运用“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戴秉国指出:“各国间相互依存、利益交融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就像人们描绘的那样,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了。”[5]2011年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呼吁建立“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这个新视角的内涵就是: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相互依存、利益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6]2013年2月25日,习近平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指出:“大陆和台湾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7]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说:“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8]这是习近平第一次用“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向世界传递中国对人类文明走向的判断。此后两年多时间里,习近平60多次谈到“命运共同体”[9],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判断,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感言;从“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号召,到“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的部署;从“共筑亚太梦想”的呼吁,到“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的方案,传达出中国愿与世界共同把握人类利益和价值的通约性,寻找国与国关系中的最大公约数,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平美好地球家园的愿望。
(二)主权国家理论是影响世界和平的根本因素
如果说人类共同体的思想对世界和平主要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那么,主权国家的理论对世界和平而言就是一柄双刃剑,既存在有利的一面,也存在不利的一面。国际秩序的大舞台主要由主权国家构成。主权国家是影响世界和平的根本因素。
当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诞生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结束教皇对主权国家内政的干涉的基础上,确立了主权国家的权力、义务,同时订立了一套通过均势维持国际和平的国际秩序。从那时起,主权国家就具有保卫和平和发动战争的双重性。保卫和平,首先是维持主权国家内部的稳定和秩序,不发生内乱或内战;其次是通过建立军队保卫主权国家不受到别的国家的侵犯和掠夺。发动战争,即不论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主权国家都是发动战争的主体。根据国际法详细而复杂的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发动战争的权利和缔结和约的权利。目前,全世界的武装力量绝大多数都由主权国家控制。可能成为例外情况的,如北约之类的军事组织也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美国国内民众拥有持枪的权利,但并不构成武装力量;世界上还有一些恐怖组织、反政府组织、游击队组织,甚至贩毒组织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但实力与规模远远无法与主权国家拥有的武装力量相比。
主权国家通过彼此相互关联,构筑国际秩序来维持和平。一般情况下,国际秩序的稳定化就是和平。此时,主权国家之间处于相对均势的状态。这种相对均势的状态有三种:一种是公正合理的均势状态;一种是以邻为壑的恐怖平衡状态;还有一种是霸权维系的平衡状态。这三种状态中,只有第一种状态是趋向永久和平的。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变迁,有些学者认为,主权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处于衰落之中。导致这一国际秩序衰落甚至走向瓦解的理论依据包括:1.新干涉主义导致尊重人权和削弱国家自治的条约越来越多;2.各国可以通过签署“合同”,放弃一部分主权权力,以便使集体受益;3.更多地采取强制手段,如通过制裁措施或借助联合国、北约等组织使用武力,强迫主权国家接受外来干涉,接受普遍的人权、民主等所谓的普适价值。[10]但上述因素虽然存在,并不能改变主权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参与构建各种多边机制和条约法规体系,主权国家的作用不是削弱了,反而加强了。
中国支持主权国家理论,中国主张国际关系应建立在主权平等、完整的基础上,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中国的和平理论是国家主导的,同时也主张公平正义的持久和平。
(三)霸权主义是威胁世界和平的根本因素
霸权主义是主权国家或主权国家联合体的一种行为方式,是按照“权力—霸权—霸权主义”的逻辑线索发展而来的。
主权国家必定拥有一定的实力,这是巩固国防的必须,也是巩固政权的必须。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等。最完整的实力概念是“综合国力”,即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生存、发展以及对外部施加影响的各种力量和条件的总和。在词义上,“综合国力”(或者“实力”)表示一种状态,是静态的;但“权力”(或者“力量”)表示这种状态的可能性,在静态中蕴含动态的可能性。西方国家有句谚语:对一个手握铁锤的人来说,世界看上去就像是一根铁钉。一个国家拥有的综合国力,绝不会使其仅仅局限于静态地存在,在现实中也不可能仅仅静态地存在。这个国家必须使用它的综合国力。这时候,这种“综合国力”就变成了“权力”(或者“力量”),可以用于锻造世界这个“铁钉”。如果这个国家果真开始锻造世界这个“铁钉”了,那就意味着战争与冲突的发生。
国家不同,其掌握的权力也必然不同。在权力的运行过程中,一方面因为权力越大,其溢出价值越高;另一方面也因为近代以来,在弱肉强食的社会进化论影响下,人类形成了一套残酷而不合理的丛林法则,其结果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强者的权力逐渐成为“霸权”。
什么是霸权?这在东西方语境里“有一些微妙而重要的差别”。[11]在中国,霸权是“在国际关系中以实力操纵或控制别国的行为”,由于中国近代以来饱受霸权主义欺压,所以对霸权一直敏感而痛恨,并且多次申明,中国永不称霸。但美国学者也认为,这种对霸权的贬义使用,除了中国外,还包括俄罗斯、中东、法国等其他一些国家的领导人。在今天,霸权常被用于指责美国,或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
但在美国语境中,霸权是中性的,并没有明显的贬义。霸权的英文hegemony源自古希腊文,含“支配”之意。权威的美国辞典将霸权定义为“领导、权威或影响,常指在联盟或邦联中一个国家或政府的政治支配地位”。一般西方辞典里并没有“霸权主义”(hegemonism)的词条,西方学者也不太使用“霸权主义”的概念。
鉴于上述霸权语义的区别,可以将“霸权”与“霸权主义”进行适当的区分,即,1.以“霸权”指代西方语义中比较中性的含义,霸权表明权力与能力客观上超强的局面,以霸权为中心,形成具有一定影响辐射范围的国际秩序,通过霸权维系这一范围内的和平与稳定局面;2.霸权主义则是对霸权的滥用,或者利用霸权对主权国家权利与利益的侵害、剥夺、欺压,一切以霸权为宗,利用霸权进行扩张,以是否臣服霸权来区分敌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主权国家间的敌友画线。就美国而言,美国是目前唯一拥有全球性霸权(中性意义上的)的国家,因此美国霸权(同样是中性意义上的)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效的。与此同时,中国必须强调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仍然不够合理公正,霸权主义是威胁世界和平的根本原因。
与霸权密切相关的还是“力量转移论”。因为主权国家的权力永远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此消彼长的情况永恒存在,由此造成世界力量格局总是处于动态之中。当这种动态相对平衡时,就是和平的状态。但当这种动态失去平衡时,则可能发生危及和平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就是“力量转移”,即霸权从此方转到彼方,由此产生“霸权稳定—权力转移—均势—霸权交替”的所谓“权力周期论”。国际上普遍认为,霸权的衰落与转移是影响和平的重大事件。但这一重大事件并不必然意味着战争,如一战至二战及以后的时间里,英国从日不落帝国这一绝对霸权国家转为俯仰在美国背后的“次霸权国家”的过程,就被人们称为“享受衰落”。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在英国力量转移过程中,英国国民本身没有受到安全、富足方面的重大影响,同时,英国的霸权还通过美国接力的方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留。和平地实现力量转移,也成为当今世界和平研究较多的理论问题。
(四)文明冲突论、国际贸易、国际恐怖活动对和平的影响
人类共同体、主权国家、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的利弊关系基本涵盖了影响当今世界和平安定的根本因素。同时,文明间碰撞、国际贸易、国际恐怖活动也常被认为是影响当今世界和平的重大原因。但仔细分析,文明冲突、国际贸易、国际恐怖活动对世界和平的影响均可以归结到人类共同体、主权国家、霸权主义之中。
文明冲突论起源于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1993年发表在美国《外交》季刊夏季号上的文章《文明的冲突?》。该文章提出,在美苏两大阵营对抗的冷战结束后,国际上的冲突将不再以意识形态划分,而主要表现为不同文明之间的斗争。亨廷顿认为,“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建立在文明之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的保障”[12]。文明冲突论强调的最显著的两对文明冲突是基督教文明与儒家文明的冲突、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教文明的冲突。从历史上分析,文明冲突论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文明裹挟着民族、宗教等问题也是影响人类命运的重大因素。但在今天,由于国际秩序仍然以主权国家为核心构建,文明冲突必然表现为主权国家之间的冲突,如表现为美国与中国的冲突、美国与伊拉克等阿拉伯国家的冲突等。为什么倡导文明冲突论的学者不以美国与较温和的伊斯兰教国家马来西亚冲突为例,不以美国与同样属于儒家文化圈的韩国之间的冲突为例?其背后的原因仍然离不开主权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者说是霸权有效性的冲突。因此,文明冲突论无非是裹在文明外衣之下的权力冲突而已。
同样,国际贸易是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利益攸关方。1840年发生的使中华民族开始坠入民族命运低谷的鸦片战争就是殖民半殖民时代国际贸易对世界和平影响的典型案例。今天,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阻扼,国际贸易成为影响许多国家经济命脉的重大因素,世贸组织对一国经济繁荣抑或衰退具有重大影响,由贸易关系引发的冲突也比比皆是。但是,国际贸易并不是影响世界和平的根本因素。首先,今天的世界已经不再是19世纪的鸦片战争时期,由贸易摩擦导致的战争与冲突的情况越来越少,贸易摩擦可以谈判,谈判不成可以互相制裁,战争已经不再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必然选项。其次,即使因为国际贸易引发破坏和平的活动,其发起方仍旧必然是主权国家,必然存在强国欺压弱国的霸权主义行径,因此仍然离不开此前论述的三项根本因素。
最后,关于国际恐怖主义对和平的威胁问题。“9.11”事件之后,以国际恐怖主义为典型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威胁世界和平的突出问题。但从根本上说,国际恐怖主义既不是文明冲突的结果,也不是“人类本能复仇论”的产物。产生国际恐怖主义的深层原因仍然植根于从近代以来延绵数百年的西方霸权主义,以及由于霸权主义的推行造成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失衡。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各种极端民族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日益成为国际恐怖主义泛滥的思想根源,也为其提供了群众基础。”[13]要改变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世界和平的局面,除了加强对国际恐怖主义的防范和打击外,最根本的解决方案仍然是使现有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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