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通论”课的设立与其他学科一样,其本身也面临着“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即该课程本身是否拥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思维方式和问题域。哲学往往因为其研究对象、思维方式、问题域的不同,而衍生出各种不同的子学科,如研究“存在”的存在论或本体论,研究“真”的认识论与逻辑学,研究“善”的伦理学与价值论,研究“美”的美学问题,研究“人”的意义哲学等。无论是“哲学通论”,还是“哲学导论”或“哲学概论”,他们都侧重于对哲学自身的追问,从学理上探讨“哲学究竟是什么”[4],它们都以“论哲学”为基本出发点,即以哲学自身为对象而予以论述。
“哲学通论”之“通”具有何种意蕴?是否是对于各种具体哲学学科或具体哲学问题的超越与统称?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就直接反映了“哲学通论”课的性质。
“哲学通论”课不是对于各种具体哲学学科的超越或统称,而是由于研究对象、问题域的不同,决定了该门课程与其他哲学课程相比的特殊性。“哲学通论”课是关于哲学而不是关于某一种哲学的课程,即“哲学通论”课以哲学本身为研究对象,而不仅仅以具体哲学问题为对象。“何为哲学,哲学为何,如何哲学”构成了“哲学通论”课特有的问题域,它立足于元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总体的哲学观、哲学家眼中的哲学观,并力图涵盖哲学学科的基本领域、历史演进、发展特点及哲学的修养与创造等。“哲学通论”课虽然与其他哲学学科的研究对象、问题域不同,但它也离不开任何具体的哲学学派和哲学家,他们共同构成哲学一般与哲学特殊的关系,而如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和哲学观点进行介绍和评述,正是不同的“哲学通论”课程或教材各自的特色所在,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哲学通论”课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哲学通论”课作为一门通识性的课程,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关于“什么是哲学”的宏观鸟瞰,如哲学对象、哲学特性、哲学分类、哲学功能等,使读者从总体上了解哲学的发展状况。作为通识性的哲学教材,“哲学通论”课的初始目的不是作为知识的总汇,也不是以“教材”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某种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而是遵从“什么是哲学”的内在发展线索,从人的主体性出发,寻求精神、心灵的自由解放,以完成健全又高深的“全人”教育。
其二,“哲学通论”课能够较好地满足当代大学生的人文素质要求,让学生“爱智慧”、树立问题意识、进入哲学思考。思想深发于问题,树立问题意识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问题意识的树立需要经典文本的支撑、对现实状况的考量和宏大的思想史背景,尤其是宏大的思想史背景,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哲学不是没有知识对象和思想内容的玄想,而是要有可供思考的广博的知识背景,知识背景贫乏、理论背景苍白,哲学的“教”与“学”,就只能是教条主义地“讲”与“背”。“哲学通论”课还能够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批判精神和求真精神。哲学的内在品格与通识教育具有内在一致性,哲学教育必须面向通识教育,在注重哲学知识讲授与接受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人的道德教育、思维能力与理想人格的培育。
其三,“哲学通论”课的开设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史论结合。一方面,传统的哲学史教程一般都是“背景加人物加思想加评述”的模式,对于一种理论体系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各种概念的特殊演进路径的分析都描述得不够;另一方面,对于基础理论、基本原理类的课程而言,往往只重视自身理论体系的建构,而缺乏一种宏观的思想史的维度,不能揭示某种理论在整个思想发展史的逻辑必然性。“哲学通论”课的开设恰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它一方面立足于“什么是哲学”这一贯穿哲学发展史的元问题,另一方面又力图阐述具体哲学家眼中的哲学,使哲学基础理论与哲学史相结合,在丰富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加深哲学史的厚度。此外,“哲学通论”课也会使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以及科学哲学、文化哲学等哲学专业课程发生相应的变化,使之强化应有的“哲学意识”,而不仅仅是“分门别类”地讲授某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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