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学的上述两方面的方法论探索,同样影响着康德的哲学思考生涯。在其前批判时期,康德始终执著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哲学的真正方法是什么。早在1765年的一封信中,他已经透露了这一点。在谈到多年来他对许多问题进行了哲学反思,并且思想有许多反复之后,康德说:“现在我所从事的,主要是一本有关形而上学的真正方法(因而也是所有哲学的真正方法)的著作”。(9)在过了7年之后(1772年)的另一封信中,康德再次表明了他在这方面的持续的努力。在谈到他正在撰写的名为“感性和理性的界限”一书时,康德说,他计划把它分为理论与实践两个部分,其中后者又分为(1)普遍现象学,(2)形而上学。这时,他特别指出,形而上学部分“仅仅论及它的性质和方法”。(10)
有关康德方法论思想的发展,应该是一个专门研究的课题。这里,我们只想简单勾勒出他这方面思想发展的几个关节点。
康德方法论思想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理性主义方法阶段,以1755年的“形而上学知识的第一原理的新解释”为代表。
第二,区分开数学方法与哲学方法之不同,认定后者应是牛顿力学的分析方法的阶段,以1763年的《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的研究》为代表。
第三,开始形成先验哲学方法的阶段,以1770年的求职论文《论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与原则》,和1772年2月给赫兹的信为代表。
第四,先验哲学方法论正式诞生阶段,以1781年《纯粹理性批判》的出版为标志。
1.1755年,康德出版了两本著作。第一本为在科学史上有重要地位,并被恩格斯誉为“在僵化的自然观上打开第一个缺口的”《自然通史与天体论》。第二本是较严格意义上的康德的第一部哲学论著,即“形而上学知识的第一原理的新解释”。这两本书涉及的领域虽然大为不同,但却有个共同点,它表现了康德思想的一个显著特征,即要为世界的整体统一寻找它的形式与根据。
在写作《新解释》时,康德沉迷于数学的魅力之中,他的思考框架基本上是莱布尼茨、沃尔夫的,这就是用同一律、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来解释知识的基础。由此他提出了对于实在事物的合理性、知性的使认识明晰化的作用、判断的分析性特征以及同一律与矛盾律这两种形式原则的客观性作用的看法。
康德把直言判断的主词、谓词结合形式,看作是知识的表现形式。主词、谓词作为概念,不仅在形式上具有逻辑的联系,而且就它们的内容来说,还具有现实方面的联系。康德相信,我们的思维是能够把握事物的现实联系的,不过这得通过概念中所包含的意义来把握。但困难正是在这个地方。要从主词、谓词的内容意义方面来把握这种联系,就得走出概念的范围,获得事实的中介。然而这时的康德摆脱不了旧逻辑的束缚,依然把事实间的联系看作是同一性的关系。这从他后来成熟了的先验哲学的立场来看,属于独断论的观点,即并未先行考察理性的能力,就贸然认为仅仅依据原理,能从概念规定上促进纯粹知识。(11)康德很快认识到了这种理性主义方法的失败,并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承认了这一点。(12)
2.有如国外学者指出的,“1755年到1764年,标志着康德与牛顿不断靠拢的一个总趋向。”(13)其结果是康德完全放弃了数学方法,而确认哲学的方法应是牛顿力学的分析方法。
这时期康德有关方法论的主要论著有:《上帝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的基础》(1762年),《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1763年),《把负数概念引进哲学的尝试》(1763年)。其中尤以第二篇为最重要。
在这些论著中,康德发展了关于区分事实联系与逻辑联系的思想,反对把存在与认识、事实的逻辑与思辨的逻辑混同起来。这使得他在数学方法与形而上学方法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他指出,数学是纯粹思维的科学,其对象是观念上的存在,运用的主要原理是根据与推理的法则;而形而上学并不是观念的科学,其对象是实在的绝对存在,运用的原理是因果律。数学作为一种概念科学的典范,它的功能是使概念明确起来,也就是做出精确的定义。因此,在它那里,每个概念都是可以证明的,因为证明不过是从主词中引出谓词的规定的必然性。哲学则不然。它从材料出发,通过反思来分析这些材料,并且如果可能的话,产生一些定义。这里,根本的东西是把经验的事实作为出发点。反思的作用在于理清这些材料,供知性来把握它们。因此,形而上学同其他科学一样,目的在于通过把给予的质料分解成一些构成因素,从而使它们明确起来。这就使得它的方法是分析的方法,其结果是获得一些本质性的构成因素。
上述哲学方法的思路与牛顿在力学中所运用的方法相同。牛顿也是从给定的经验材料中分析出本质的因素,最终达到一些普遍性的定律。因此,康德断言,形而上学的真正方法,基本上应该是牛顿导入自然科学中并获得丰硕成果的同一方法。这一主张使他摆脱了沃尔夫的形而上学的模式(它建立在数学方法基础之上)的羁绊。
3.通常都把康德1770年的就职论文《论感性与理智世界的形式与原则》,作为康德从“前批判时期”转向“批判时期”的标志。本书认为,这一标志由如下三个方面构成。
第一,区分开感性世界与理智世界。康德从1769年被休谟从独断主义迷梦唤醒之后,开始作调和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尝试,其重要结果是区分开感性世界与理智世界。感性世界是物理的世界、自然科学的世界,其中的对象是给定的。知性将这些感性对象归于普遍的自然法则之下,形成经验的概念。因而感性世界是现象的世界,在这里知性认识产生的是经验。理智世界则是本体的世界,在其中我们所要认识的是事物本身的性质。因而知性在理智世界中的运用,是实在的(real)使用,一种先天方式的使用。在这里,对象是由知性自身产生的。因此,理智世界是形而上学的世界。
第二,把空间与时间作为人类知觉(直观)的纯粹形式。他指出,时空的观念并非产生于感性,相反地,它是被后者假定为前提的。
第三,开始注意到作为先天概念的范畴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此时,他所涉及的范畴有可能性、存在、必然性、实体、因果性等等。康德认为范畴有如下两个功能:首先,它们起着一种消极的防范作用,防止经验的概念运用到本体上去;其次,作为纯粹理智的原则,它们起着像柏拉图式的理念一样的作用,即在本体论与理性心理学中起着范型、共同标准、理想的作用。这一范型在本体论中是上帝,在理性心理学中是道德的完善性。可以看出,在这里,康德对范畴功能的认识,主要局限在类似于后来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范导”作用,即作为某种知识的理想化趋向,而未看到范畴在经验认识中的建构作用。
康德的范畴观很快有了变化。过了两年,在给赫兹的信中,他已把范畴的作用提高到作为解决“至今仍是模糊的形而上学秘密的关键”。(14)他认为自己在“就职论文”中忽略了这么一个问题,即不由对象产生,而又要涉及对象的“知性表象”是如何可能的?他指出,这是解决主客体之间关系的“根据”,它的答案就在范畴。因而他把先验哲学“归之于一些数目确定的范畴”,由此来解决知性自身形成的、独立于经验而经验又须与之相符的先天原理问题。
这里我们看到,由于区分了感性与理智世界,提出了时空的纯粹直观性质以及范畴在认识中的根据作用,康德的先验方法已初步形成框架。至于这一方法的成熟形态,则是我们全篇论文将要分析的对象。
有必要强调指出,康德先验哲学的产生,是以方法的探索为前导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方法先于所有科学本身”。(15)要建立哲学科学,其起点应是“对于纯粹理性的法则的说明”,(16)即由纯粹理智本身给出这一科学的初始概念和公理这一思想康德是一以贯之的,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我们仍可看到。它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先验哲学的方法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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