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康德的先验思维方式,不论科学思维,抑或道德行为,都是应当按照“规则”进行的。有了这一先天的根据,康德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推演出一个道德、法律的规范系统。先确认一个最高的先天法则,然后建立起一套规则系统,这是康德典型的思考方式。不论其性质是建构或范导的,总之以原理形态出现的理念,是我们的一切认识或行为对象产生的根据,康德先验论的实质就在于此。
前此,不论是论述意志自由、道德法则、或是责任、自律,我们面对的都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按照康德的先验思维方式,不论科学思维,抑或道德行为,都是应当按照“规则”进行的。在理论哲学里,康德通过批判,为认识确立了一个最高的原理——统觉的综合统一的原理,作为一切经验认识在主体心灵中的根据,并且揭示了一切综合判断的最高原理,作为一切经验判断必须与之符合的先天条件。然后,康德给出了一个经验思维的纯粹先天原理体系,作为一切自然知识的规范体系。他并且运用这一体系,具体建构了一个自然哲学系统。(1)在实践哲学里,他同样进行着类似程序的工作,不过不同的是,这里的原理是范导性的,而非如自然哲学中那样是建构性的。在道德领域里,康德首先确立了“自由”作为道德法则存在的根据,确立了普遍的、形式性的道德法则,作为一切实践的最高原理。有了这一先天的根据,康德进一步的工作就是推演出一个道德、法律的规范系统。先确认一个最高的先天法则,然后建立起一套规则系统(不论在自然领域或社会行为领域等),这是康德典型的思考方式。不论其性质是建构或范导的,总之以原理形态出现的理念,是我们的一切认识或行为对象产生的根据,康德先验论的实质就在于此。由此我们不禁要赞叹一位伟大哲学家规范世界与未来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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