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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技术方法

时间:2023-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虽然在这里我的题目是我所不赞成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学说。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技术问题可以有“私人的”和“公众的”性质。  强调实际的技术方法并不意味着应该排除通过实际问题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论问题。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观点之一是认为技术的方法可能有助于提出一个纯属理论的重大问题。


  虽然在这里我的题目是我所不赞成的历史决定论的方法学说。而不是我认为已取得成功并希望有进一步的和更加自觉的发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这里首先简单地谈一谈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读者表明我自己的倾向,阐明我的批评所根据的观点,是有好处的。为方便起见,我将称这些方法为“渐进技术”(piecemealtechnology)。
  “社会技术”(social technology)这个词(以及在下一节即将介绍的“社会工程”)可能会引起怀疑,并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们一听到这个词就会想到集体主义计划者或“专家治国论者”的社会蓝图。我是意识到这种危险的,所以我加上“渐进”这个词,以排除不愉快的联想和表达我的信念:“渐进的修补”(有时这样来称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结合,不论在社会科学还是在自然科学中都是取得实际成果的主要方法。由于人们对社会的改进提出批评和建议,或者更确切他说,由于人们力图发现某种经济行为或政治行为会不会产生预期的或所希望的结果,从而使社会科学获得了巨大的进步。这种方法确实可以称之为古典的方法,而这就是当我把技术方法归结为社会科学或归结为“渐进工程”的时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技术问题可以有“私人的”和“公众的”性质。例如,关于商业管理技术或改善劳动条件对生产的作用的研究属于前者。关于监狱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险或者关于借助法庭来稳定价格,或者实行新的进口税等等对收入平均的影响则属于后者;有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例如控制经济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国家管理生产的意义上的中央“计划”是否与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监督相一致的问题;或者如何向中东输出民主的问题,也属这一类。
  强调实际的技术方法并不意味着应该排除通过实际问题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论问题。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观点之一是认为技术的方法可能有助于提出一个纯属理论的重大问题。但是,技术的方法除了帮助我们选择问题这一基本任务以外,还把一条戒律加给我们的纯理论倾向(特别是在社会学本身的领域中,这些倾向很容易把我们引入形而上学的领域中去);因为这使我们不得不使我们的理论服从一些确定的标准,例如明确性和实践的可检验性的标准。我或许能够把我关于技术方法的观点表述如下:社会学(或许一般的社会科学)与其说应该寻求“它的牛顿或它的达尔文”不如说寻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这一点以及我上面提到的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之间的类比,很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对,这就象我们选择象“社会技术”和“社会工程”这些词的情形一样(尽管“渐进”这个词表达了重要的限制条件)。因此我最好说,我充分理解对僵化的方法论自然主义或“科学主义”(用哈耶克教授的话来说)的斗争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确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这种有成效的类比,纵然我们认识到它已经在某些方面被严重地滥用和曲解。再者,我们已表明了这些僵化的自然主义者所抨击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学中所采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们很难提出比这更有力的论点来反对他们。
  表面上看对我们称之为技术方法所提出的一种异议是,这种方法意味着对社会秩序采取”能动主义的”态度(参阅第①节),因而容易使我们不赞同反干预主义者或“被动主义者”的观点。这观点认为,假使我们对现存的社会经济状况不满,乃是因为我们不理解它们是怎样起作用的和为什么能动的干预只能使事情更糟。在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当然丝毫不赞同这种“被动主义者”的观点,我还认为全面的反干预主义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纯逻辑的理由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它的拥护者们不得不为了防止干预而推荐某种政治干预。然而,技术方法本身在这个问题上是中立的(它本来就应该是中立的),而与反干预主义不相容;相反,我认为反干预主义包含着一种技术方法,因为断言干预主义会使事情变得更糟,就是说某些政治行为不能取得某些结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结果。任何技术的最典型任务之一就是指出什么是不能实现的。
  更严密地考虑这一点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别处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规律都可以表述为断定某事不可能发生;就是说,可以用谚语的方式表述为一句话“你不能用竹篮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恒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永动机”,热力学定律可以表述为:“你不能制造一台效率为100%的机器”。对自然规律的这种阐述方法使其技术意义变得明显,因此它可以被称为自然规律的“技术形式”。假如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考虑反干预主义,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这样一些话来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结果”,或者,“如果没有如此伴随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结果。”但这表明反干预主义可以被称为典型的技术论。
  当然,社会科学领域并非只此而已。相反,我们的分析的意义在于这样的事实:它使我们注意到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种真正基本的相似性。我想,社会科学规律或假说是存在的,它们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或假说是相似的。鉴于这些社会学规律或假说的存在(不同于所谓“历史规律”)常常受到怀疑,我现在要举出一些例子:“你不能采用农业关税而同时又减少生活费用,”——“在一个工业社会中你不能象组织生产者压力集团那样有效地组织消费者压力集团。”——你不能有一个中央计划社会的同时又保持具有竞争价格主要职能的价格制度。”——“你不能实现充分就业而又没有通货膨胀。”另一组例子可以取自权力政治:“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产生对所要达到的目的来说是不可取的影响。(因此,要提防它们)。——“你不能进行一场政治改革而又不使反对力量加强到大致与改革的范围成比例的程度。”(这也可以说是“总有与现实相联系的利益”的技术推论)——”你不能进行革命而又不引起反抗。”还可以给这些例子再加上两个,这两个例子可以称为“柏拉图的革命规律”(出自《理想国》第八卷)和“艾克顿勋爵的腐败规律”,分别是:你不能进行一场成功的革命,如果统治阶级没有因内讧或战败而受致削弱的话。”——“你不能给一个人以控制他人的权力而又不诱使他去滥用权力”——这种诱惑大致随着所掌握的权力的增加而增加,而且几乎无人能够抵御这种诱惑。”在这里我们没有假定已有证据的力量支持这些其表述还有很大改进余地的假说。它们不过是渐进技术要讨论和充实的那种类型的陈述的例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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