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称之为“渐进技术”和“历史决定论”的这两种方法论观点之间的对立,密尔已清楚认识到了。他写道,“有两种社会学研究,第一种所提出的问题是,……例如,在现时的社会条件下实行普遍选举的结果将如何?……但仍然有第二种研究……它的问题……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给出的原因有什么结果,而是在一般情况下造成……社会状态的原因是什么。”考虑到密尔的“社会形态”恰恰相当于我们称之为“历史时期”,因而很明显,他所说的“两种社会学研究”之间的区别就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渐进技术观点与历史决定论观点之间的区别。假如我们较仔细地考察密尔关于“第二种社会学研究”的描述,那么,这一点就更清楚了。他(在孔德的影响下)声称这二种研究高于第一种研究,他并且说第二种研究是他所说的“历史方法”的应用。
正如前面表明的(在第1,17,18节),历史决定论并不是与“能动主义”相对立的。历史决定论社会学甚至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可以有助于(如马克思所说的)“缩短和减少新的历史时期诞生时阵痛”的技术。确实,在密尔对历史方法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思想的提法与马克思的提法极其相似:“这里所指出的方法是探求社会进步诸规律必须遵循的方法。依靠它的帮助,我们不仅能够遥望人类的未来历史,而且能够决定用什么人为的手段去加速这一自然进步,只要它是有好处的……这种以思辩社会学最高分支为基础的实践规则将成为政治艺术中最宝贵和最有益的部份。”
正如这里所指出的,我的方法与历史决定论者的方法之间的区别,其标志与其说在于它是一种技术不如说它是一种渐进的技术。仅就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技术而论,它的方法不是渐进的,而是“整体主义的”。
当密尔解释他的“社会形态”(或历史时期)的含义时,他的方法显然是整体主义的,他写道:“所谓社会形态,……就是同时并存的一切较大的社会事实或现象都具有的形态。”尤其是这些事实的例子:“工业状况,财富及其分配的状况:社会分裂为各个阶级,以及这些阶级相互间的关系;这些阶级所抱有的共同信仰……,它们的统治形式,尤其是它们的法律和习惯。”总而言之,密尔把社会形态的特点表述如下:“社会形态好象……生物体内的各个时期,它们不是一个或少数几个器官或机能的状况,而是整个有机体的状况。”
正是这种整体主义使历史决定论完全不同于渐进技术,并使它有可能与整体主义的或鸟托邦的社会工程某些形式结成联盟。
这当然是一个有些奇怪的联盟;因为正象我们已经看到的(在15节),假使我们知道如何利用社会工程来按计划创设社会建构的话,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社会工程师或技术师的方法之间有着极其明确的区别。从历史决定论的观点来看,历史决定论的方法与任何一种社会工程方法是根本对立的,这正象气象学家的方法与造雨魔术师为方法根本对立一样。因此,社会工程(甚至渐进方法)被历史决定论者抨击为乌托邦。尽管如此,我们却发现历史决定论往往与典型的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的思想相联合,例如:“新秩序的蓝图”或“中央计划”的思想。
这种联合的两位典型代表人物就是柏拉图和马克思。柏拉图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相信所有的变化——或者几乎所有的变化——都是衰败;这是他的历史发展规律。于是,他的乌托邦蓝图就要阻止一切变化。这是现在人们所说的“静态”。反之,马克思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可能(象斯宾塞那样)是一个历史决定论道德学说的信徒。所以,他的乌托邦蓝图是属于发展的或“动态的”蓝图,而不是一个被束缚住的社会。他预言并积极促进以达到理想乌托邦为最终目的的发展,在这个理想乌托邦中,没有政治的或经济的压制:国家已经消亡,每个人按其能力而自由地合作,每个人的一切要求都得到满足。
在历史决定论和乌托邦主义的联盟中,最有力的因素无疑在于它们都是整体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关心发展,但并不是关心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发展,而是关心“整个社会”的发展;乌托邦工程也是整体主义的。二者都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我们将在下一节中提出的事实),即在这个意义上的“整体”绝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二者都不满足于“‘渐进修补”和“摸索前进”。他们希望采取更激烈的方法。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似乎都对改变社会环境的经验(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有时被描述为“社会崩溃”的经验)。有极深的印象,有时甚至为此而深感不安。于是,他们两方都试图使这种变化合理化,其一是对社会发展作出预言,另一是力言这种变革必须加以严格而全面的控制,甚至应把它完全阻止住。控制必须是全面的,因为,在社会生活中如果有任何一个部分没有加以全面的控制,那就有可能隐藏着酿成意外变化的危险力量。
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之间的另一个联系,在于二者都相信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选择问题或道义决断,相信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中用科学的方法来发现他们的目的。(在这里,他们与渐进技术师或工程师不同,正如他们与自然科学工程师不同一样。)历史决定论者和乌托邦主义者都相信他们能够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例如,判定社会的历史趋势,或断定“他们那个时期的需要”,从而发现社会的真正目的。这样,他们就倾向于采取某种历史决定论的道德学说(见第18节)。绝非偶然的是,提倡乌托邦“计划”的作者,多半都告诉我们,计划简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历史正沿着一定的方向前进,我们必须计划,不管我们是否愿意。
这些作者以历史决定论这种腔调来指责他们的反对者智力愚钝,并认为他们的主要任务在于“推翻陈旧的思想习惯,发现理解变化着的世界的新钥匙。”他们断言,社会变化的趋势是“不能成功地加以影响或偏移的,除非我们放弃渐进的方法或“摸索前进的精神”。然而,我们也可以提出疑问,那种新的“计划层次的思想”是否象所说的那么新颖,因为整体主义具有自从柏拉图以来就有的相当古老的思想的特点。我个人认为,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整体主义的思想方法(不管是关于“社会”还是关于“自然界”)绝不代表思想发展的高水平或新阶段,而是前科学时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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