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动机与超越性动机
(一)
通常,被看做动机理论的出发点的需要就是所谓生理的驱动力。有两项新的研究成果使得我们有必要修正惯用的需要概念。首先是关于体内平衡概念的发展;其次是食欲(人们对食物的优先选择),食欲是体内实际需要或缺乏的一种表现。
无疑,在一切需要之中,生理需要是最优先的。这意味着,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即一个人生活必需一切都没有的情况下,主要的动机很可能就是生理的需要,一个需要食物、安全、爱和尊重的人,很可能对食物的渴望比别的东西更强烈。
如果所有的需要都不满足的话,有机体就会被能量需要所支配,而其他的需要简直就不存在了,或者退到隐蔽地位。这时,可以简单地用“饥饿”二字来反映整个有机体的特征,人的意识几乎完全被“饥饿”支配,全部能量都置于满足食物的需要上,而这些能量的组织,也几乎完全被追求食物这一目标所支配。现在,感受器官和反应器官、智力、记忆、习惯这一切简直都可以称为消除饥饿的工具,那些对于这个目标没有用处的能量,均处于暂停状态或退入隐蔽地位。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写诗的愿望、获得一辆汽车的愿望、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对一双新鞋的需要,则统统被忘记或退居第二位。对于一位极端饥饿的人来说,除了食物,他对别的没有更强的兴趣,就是做梦也梦见食物。他想到的只是食物,看见的只是食物,渴望的只是食物。甚至可以说,这时(只有这时)充饥就是独一无二的目标。
人类机体的另一个特征是,当机体受某种需要的支配时,对未来的看法也会改变。对于长期处在极端饥饿状态的人来说,他的理想境界可能就是丰富的食物。在他看来,只要有生之年食物有保证,他便是最幸福的,他便不再企求更多的东西了。因此,对于他而言,生活本身被看成是吃饭,其他任何东西都是次要的,自由、爱情、团体的感情、尊重、哲学观念,全都可以置之一旁,都是无用的东西,因为它们不能填饱肚子。可以说,这种人仅仅是为面包而活着的。
不可否认,上述情况确实存在,但是,并不具有普遍性。在一个正常的、和平的社会里,那种使人长期极度饥饿的非常事件几乎是罕见的,仅仅是在偶然的机会和一生中的某些时刻,才会感到纯属生与死的饥饿。
显然,使人处于极度的、长期的饥或渴之下,只能把“更高”的动机弄得含混不清,由此所得出的有关人的能量和人的本性方面的观点是片面的。不论是谁,想把非常情况当成有代表性的情况,并按处在极度的生理缺乏时期的人的行为来测量其一切目标和愿望,这必然会对许多事情视而不见。显然,当一个人没有面包时,他以为只要有面包就能生活。但是,当他有了充足的面包,而且长期以来都填饱了肚子时,他又会有什么愿望产生呢?
这时,这个人立即会出现另外的、“更高级”的需要,支配有机体的就是这些更高级的需要,而不是生理上的饥饿。当这些需要依次得到满足之后,又会有新的(仍然是“更高级的”)需要产生,如此反复。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类的基本需要组成有相对优势的层次。
综上所述,在动机理论中,“满足”是像“缺乏”一样重要的概念,因为它使得有机体从生理需要的支配中解脱出来,并出现了别的社会目标。当生理需要及其局部目标能够长期获得满足,它们就不再作为活动的决定因素或行为组织者而存在。它们此时仅仅以潜在的形式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它们受到了挫折,就可能重新出现并支配有机体。但是,需要已经满足了,就不再是一种需要了。有机体仅仅受到尚未满足的需要的支配,并产生行为,如果这种需要已经满足,那它在个人当前的动力中就不重要了。
如果生理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出现一组新的、我们可概称为安全的需要,而且,它与上述生理需要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同样,有机体可以完全受它们支配,它们几乎成了行为的唯一组织者,调动有机体的一切能量去工作。因此我们可以公正地说,整个有机体是一个追求安全的机制。我们还可以说,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寻求安全的工具。我们在一个饥饿的人身上发现,他的支配目标,不仅强烈地影响他目前的世界观,而且也影响到他未来的人生观。
实际上,也有把一切事情看得比安全次要(有时甚至把正在得到满足的生理需要也看得不重要)的情况。处在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人,如果需要强烈且时间很长的话,就可以把他看成几乎仅仅是为了安全而活着。
虽然本文的主要兴趣是探讨成人的需要,但是通过对婴儿和儿童的观察来了解安全需要也许会更加有效,因为在婴儿和儿童身上,这种需要表现得更简单、更明显。当小孩受到恐吓和处于危险时,他们的反应总是表露在外,毫不抑制,而成人都已经学会不让自己的反应显露出来。因此即使在成人感到安全受到威胁时,也不能从其外表观察出来。当小孩受到威胁,受到扰乱或者突然跌倒,或者由于巨响、闪光而受惊,或者从母亲怀中落下,或者感到失去依靠时,就会以一定的形态作出反应。
儿童在安全方面的另一种表现,是喜欢某种常规的生活节奏。他们仿佛希望有一个可以预测的有秩序的世界。发挥父母的中心作用和建立正常的家庭,这是不可怀疑的。家庭内部出现争吵、打架、夫妻分居、离婚或死亡,可能会使小孩感到特别恐惧。另外,父母发怒,惩罚恐吓小孩,大声叫唤,严厉训斥,将孩子推推拉拉,虐待或施以体罚等,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恐惧与痛楚。这不单是肉体上的苦痛。这种恐惧就某些儿童来说,也可以说是失去父母之爱的恐惧,但完全被抛弃的孩子之所以依恋不喜欢的父母,纯粹是为了安全而求保护,而不是由于希望得到爱。
一般的小孩在遇到新的、陌生的、难以控制的情况时,也常常会产生受到威胁和恐惧的反应。例如,看不到父母或暂时离开父母,见到陌生的面孔,碰见奇怪的不熟悉的或不能控制的事情,生病或死亡等。尤其是在这些时候,小孩会狂热地依恋父母,这就有力地证明,父母起着保护者的作用(他们在食物的供应者和爱的供给者方面的作用除外)。
上述的安全反应很容易从小孩身上观察到,它说明这样的事实:处在某种环境下的儿童会感到太缺乏安全(或者说,这种环境对小孩的成长是有害的)。在一个没有威胁、充满友爱的家庭中成长的儿童,通常不会有上述反应。这样的儿童,对事物或情境的危险反应是恰如其分的。他所感到的危险,成人多半也会感到。
在我们的社会里,健康正常而幸运的成人,他的安全需要基本上是能得到满足的。一个和平、安定、良好的社会,会使它的成员感到很安全,不会有野兽、极冷极热的温度、犯罪、袭击、谋杀、专制等威胁。因此,从实际意义上说,他不再有任何安全的需要,正如饱汉不会再感到饥饿一样,一个安全的人也不再感到危险。如果我们想要直接地、清楚地看到安全需要,那么只有去找那些神经病人或接近于神经病的人,去找那些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受害的人。在两种极端的情况之间,我们可以看到表达安全需要的某些现象,比如,一般偏爱职位稳固、有保障的工作,要求有积蓄以及要求各种保险(医疗、牙科、失业、残伤、老年的保险)。
另一种追求安全的情况是,人们总喜欢选择那些熟悉的、已知的事情。有一种信仰或世界观,它趋向于把世界上的人们组成一种令人满意的、和谐的、有意义的世界,这也部分地受到安全需要的驱使。我们也可以把科学和人生观看成安全需要的动机的一部分(后面将看到,有的人具有为科学、哲学或信仰而奋斗的动机)。
另外,安全需要可以看成在紧急状态下积极的、支配的动员力量,紧急状态可以指战争、疾病、自然灾害、罪犯的袭击、社会动乱、神经病脑损伤、长期处于逆境等。
假如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很好地得到了满足,就会产生爱、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并且以新的中心,重复着已经叙述过的整个环节。现在,个人强烈地感到缺乏朋友、妻子或孩子,他渴望在团体中与同事之间有着深厚的情感。他将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作出努力。这时,他希望得到的爱胜于其他东西,甚至他有可能忘掉那些曾经得到的东西。而当饥饿的时候,他又把爱看得次要了。
从顺应不良和更严格的精神病理学的案例来看,在我们的社会中,爱的需要的威胁是最普通的基础核心。一般爱、情感以及它们在性欲方面的表示,是有着心理矛盾的,习惯上包括许多限制和禁止。实际上,所有的精神病理学的理论家都强调,在顺应不良的情况下,爱的需要的威胁是贯穿在全过程的基础。因此,许多临床研究对爱的需要做了研究,我们对它的了解也许比对其他需要的了解更多。
应该强调的是,爱与性并不是同义的。性可作为纯粹的生理需要来研究。爱的需要包括给别人的爱和接受别人的爱。
社会上所有的人(病态者除外)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牢固的地位,希望别人的高度评价,需要自尊、自重,或为他人所尊重。牢固的自尊心意味着建立在实际能力之上的成就和他人的尊重。这种需要可以分成两类:第一,在所面临的环境中,希望有实力、有成就、能胜任和有信心,以及要求独立和自由;第二,要求有名誉或威望(可看成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被赏识、关心、重视和高度评价。
自尊需要的满足使人有自信,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价值、有实力、有能力、有用处。而这些需要一旦受挫,就会使人产生自卑感、软弱感、无能感。这些又会使人失去基本的信心,要不然就企求得到补偿或者趋向于神经病态。从严重创伤型的神经症患者的研究中就很容易知道,他们基本的自信需要得不到认可,他们不理解怎样算是无能的人。
即使以上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我们仍然可以说,通常又会产生新的不满足,除非此人正在干称职的工作。音乐家必须演奏音乐,画家必须绘画,诗人必须写诗,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到最大的快乐。是什么样的角色就应该干什么样的事,我们把这种需要叫做自我实现。
“自我实现”这个词是库尔特·哥尔德斯坦首创的。本文在使用时有所限定。说到自我实现的需要,就是指促使他的潜在能力得以实现的趋势。这种趋势可以说成是希望自己越来越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
为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所采取的途径,因人而异。有人希望成为一位理想的母亲,有人可能表现在体育上,还有人表现在绘画或发明创造上。虽然具有创造能力的人将采取发明创造的方式,但它不一定是一种创造性的冲动。
自我实现需要的产生,有赖于前面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以及尊重需要的满足,我们将把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叫做基本满足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期望这种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创造力。在我们的社会中,除了对基本满足的人有所了解之外,我们对自我实现需要在实验上和临床上都还了解不多,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有些条件是基本需要的直接的先决条件。危害了这些条件,就像直接危害基本需要本身一样会发生反应。像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只要对其他人无害,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调查和搜集资料的自由,维护自己观点的自由。正义、公正、诚实和集体中遵守纪律等这些条件,都是基本需要满足的先决条件的例证。这些条件本身不是目的,但是,它们似乎又被当做目的,因为它们与基本需要有密切的关系,而只有基本需要才具有自身的目的。这些条件之所以视为必要,是因为没有这些基本条件的满足完全是不可能的,或者会受到严重损害。
我们知道,认识的能力(知觉、智力的和知识的)是一套调节工具,而这些工具除了其他功能外,还具有满足我们需要的功能。那么显而易见,对它们的任何危害、对它们自由的任何剥夺或阻挠,也必然会间接地对它们本身的基本需要构成威胁。这样的论述,是解释一般的好奇心、寻求知识、真理和智慧,以及不断致力于探索宇宙秘密的说明。
迄今为止,我们所谈的这一层次还是个固定的顺序,但实际上它远非我们认为的那样刻板,确实多数人都把这些基本需要视为基本遵循我们已指出的那个顺序,然而却有许多例外。
1.例如,有些人似乎把自尊看成比爱更重要。这个需要层次中最常见的颠倒情况,常是由于有了这样的想法:为人所爱的人多半是坚强有力的人,是引起别人尊敬感或畏惧心的人,也是富有自信或积极进取的人。因此,这种缺乏爱而追求爱的人,就可能力图做出积极而大胆的行动。但实际上,他们所追求的是高度自尊,其行为的表现更多地作为达到目的的一个手段,而非目的本身,他们想突出自己,那是为了求爱,而不是为了自尊。
2.具备创造性天赋的人,其创造性的驱力似乎比其他任何相对的决定因素更为重要。他们的创造性可能不是由于获得基本满足后的自我实现的表露,因为尽管缺乏基本满足,他们仍有创造性。
3.在某些人身上,抱负的水准可能永远是压抑或低下的。这就是说,连不怎么优越的一些目标也可能完全丧失,甚至永远消失,从而过着水准极低或长期失业的生活的人,只要能在有生之年得到足够的食物,他们也会心满意足的。
4.所谓心理病态的人格,则是永远丧失爱的需要的另一例证。根据所获得的最充分的数据来看,这些人在他们生命的最初数月中就已经缺乏爱,因而几乎永远丧失了给予和接受感情的愿望和能力(正像动物因为在出生后不马上进行练习,就会失去吸吮或啄食的能力一样)。
5.需要层次发生颠倒的另一个原因是,当一种需要长期得到满足时,对这种需要的价值可能会估计不足。一个从未经历过长期饥饿的人,容易低估饥饿的效应,而把食物看做是很不重要的事。如果他们为某种较高的需要所支配,这种较高的需要就成为最重要的需要了。因此为了这种较高的需要,他们有可能,实际上也确实会把自己置于许多基本需要被剥夺的境地。我们可以预计,在较基本的需要被长期剥夺以后,将出现重新估计上述两种需要的趋势,致使早被人轻率地放弃的那种占优势的需要,此时却具有明显的、压倒一切的力量。据此,一个宁愿放弃工作而不愿丧失他的自尊因而挨饿了6个月左右的人,可能又甘愿重新去工作,甚至不惜以丧失自尊作为代价。
6.需要层次的明显颠倒的另一部分解释在于这样的事实:我们一直有意识地感到需要或愿望,而不是用行为去谈优势需要的层次。注意行为本身,可能使我们留下错误的印象。我们的主张是,当两种需要被剥夺时,人们要求的是两种中最基本的一种。这里不一定意味着他将按照他的愿望行动。我们重申,除了需要和愿望外,还有许多决定行为的因素。
7.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要涉及理想、崇高的社会标准和高价值等,具有这样价值观的人会成为殉难者——他们为了某种理想或价值,将会牺牲一切。他们是“坚强”的人,能够经受非议或反对,顶住公众舆论的压力,还能不惜个人巨大的牺牲而坚持真理。这些人正是爱别人的人和为人所爱的人,正是与许多能够坚决反邪恶、反排挤或反迫害的人结下深厚友谊的人。
我讲了这些意见,但是应当指出这样的事实,即在对挫折容忍力进行充分讨论中,要考虑其中有些情况纯属习惯。例如,那些长期以来习惯于半饥半饱的人,特别经得住食物的剥夺,在这两种趋势(一方面是习惯,另一方面是由过去的满足所产生的目前对挫折的容忍力)之间应达到哪一种平衡呢?这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同时,我们可以假定,它们两者能一起发挥作用,因为它们互不矛盾。就增强挫折容忍力这个现象来说,最重要的满足大概来自于人一生的最初几年。这就是说,在最初几年中就变得坚定有力的人,将有助于他在未来无论面临什么艰难险阻仍能保持坚定有力。
迄今,我们理论上的讨论可能得出这样的印象,就是五种需要像一个梯子,相互间是全或无的关系。我们用这样的话作过如下的说明:“如果一种需要得到满足,那么,另一种需要就会出现。”这样的陈述可能给人们一种假象,好像一种需要必须100%得到满足后,另一种需要才会出现。实际上,大多数人在正常情况下所有的基本需要,部分能得到满足,部分却得不到满足。这里,我们逐次探求优势层次作更为实际的说明:一般市民在生理需要上大约能满足80%,在安全需要上满足70%,在爱的需要上满足50%,在自尊的需要上满足40%,在自我实现的需要上则满足10%。
至于谈到优势需要满足后出现的新需要,应指出这种出现并不是突然的、跳跃的现象,而是以缓慢的速度从无到有、逐步发生的。例如,如果优势需要A只满足10%,需要B就可能根本不出现;但当需要A满足25%时,需要B可能会出现5%;当需要A满足75%,需要B就可能出现90%。等等。
基本需要的分类,促使某些人企图考虑,在不同文化中特殊愿望的表面差异后面还有相对的统一性。当然,在任何特定的文化中,一个人有意识的动机内容通常与另一社会中一个人的有意识的动机内容截然不同。然而,人类学家的共同经验是:即使在不同的社会里,人们还是比我们初次与之接触所想的要相似得多,而且当我们更多地了解他们后,我们似乎就会发现这种共同性越来越大。因此,我们认为最惊人的不同也只是表面的,而不是基本的。例如发型、衣着和食物口味等方面的不同。我们对基本需要的分类,只是企图部分说明在不同文化中都是根本的或者是普遍的。我们只认为,相对来说,这比不同文化中表面的有意识的愿望更根本、更普遍也更基本,而且使共同的人性的探讨更接近实际,人的基本需要比其表面的愿望或行为更具有共同性。
必须理解这些需要不是某种行为唯一的或单一的决定因素。在任何看来是出于生理动机的行为中,如饮食或男女性爱等,都可找到这种例证。临床心理学家早已发现,任何行为都可能是一个使多种决定因素流动的结果,任何行为往往都是由几种基本需要或一切基本需要共同决定的,而不是仅仅由其中的一种需要决定的。后者的例外较多,前者的例外较少。吃饭可能部分是为了填饱肚子,部分是为了舒服和改善其他需要。分析一个人的某个单独行动(如果从理论上,而不是从实践上),可从中看出他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表现,那是可能的。这与朴素的性格心理学形成鲜明的对比。在性格心理学中,是用一种性格或一种动机说明某种行为,例如,单纯地认为产生侵略行为的是侵略性格。
不是所有行为都由基本需要决定的。我们甚至还可以说,不是所有行为都是由动机引起的。除了动机之外,行为还有很多决定因素。例如另一类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所谓现场决定因素。至少在理论上可以说,行为完全可能由现场决定,甚至由孤立的外部刺激决定,如在观念联想或某种条件反射中便是如此。如在对刺激物“桌子”的反应中,如果我马上想到桌子的记忆表象,那么这个反应肯定与我的基本需要毫无关系。
其次,有些行为动机强烈,另一些行为动机微弱,还有些行为根本不是由动机引起的(但是,所有行为都是被决定的)。
另外一个重要观点是:表现行为和模仿行为(努力奋斗,有目的地追求目标)之间有基本区别。表情不是动机的必然,它只是性格的一种反映。一个愚笨的人行动愚蠢,这不是因为他想要如此,也不是由刺激引起,而是由于他就是这样的人。当我用低音而不用高音或中音讲话时,也是如此。一个健康孩子的任意活动,一个快乐的人即使独处时也面带笑容,一个健康人悠然自得地慢步,他挺直的体态都是表现性、非功能性行为的另一些例证。一个人体现出几乎所有他的行为,不管行为是不是由动机所引起,通常都是表现性质的、机械的、习惯的。自动的和传统的行为可能是表现性的,也可能不是。大多数受“刺激约束”的行为同样也是如此。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行为的表现和行为的目标指向,这两种情况不是互相排斥的。一般人的行为通常是两者兼而有之。
日常生活中的有意识的动机内容,根据前面所述,因它或多或少与基本目标密切有关,所以可被理解为比较重要或比较不重要。吃一杯冰淇淋的愿望实际上可能是爱的愿望的间接表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吃一杯冰淇淋的愿望就成为极端重要的动机。但如果冰淇淋只是使口腔凉爽的东西,或者偶然的食欲反应,那么,这个愿望相对说来,也就并不重要了。日常的有意识的愿望是被当做症状,当做更基本的需要的表面指示。如果我们从它们的表面价值来看待这些肤浅的愿望,我们便会完全陷入永远不能解决的混乱中,因为,我们将要认真地处理症状本身,而不是处理症状后面的问题。
不重要的愿望遭受挫折,不会产生心理病理方面的后果,而基本上重要的需要遭受挫折,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因此,必须将任何心理病原学的理论建立在健全的动机理论的基础之上。冲突或挫折未必是致病之因,只有当它威胁或挫伤基本需要,或者是与基本需要密切有关的部分需要时,才成为致病之因。
前面已多次指出,通常只有当更为优先的需要得到满足时,我们才会出现新的需要。因此,满足在动机理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当然,除了这一点,需要一旦得到满足,它们就会停止起积极的决定作用或组织作用。
这意味着基本上得到满足的人再不会有尊重、爱和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如果我们关心的是实际上引起我们动机的是什么,而不是已经引起、将会引起我们动机的是什么,那么,满足了的需要就不再是一股推动力。从有实用性的目的出发,必须认为它已经不存在了。这一观点必须强调。因为,在我所了解的每种动机理论中,这一点不是被忽略,就是相互矛盾。
像这种考虑所提出的大胆假定,即是在任何一种基本需要中受到挫折的一个人,简直可以被公正地看做是有病之人。这种人与缺乏维生素和无机物的那些被我们称为“病人”的人很相似。谁能说对一个健康人的动机的产生缺乏爱就不如缺乏维生素更重要?他缺乏的是对发展和实现他最丰富的潜在力量和能力的需要。如果一个人迫切而经常地具有任何其他的基本需要,他就不是一个健康的人。他突然显得非常缺盐缺钙似的,实在是个病人呀!
如果这样的论述是奇特或自相矛盾的话,我可以向读者保证,这只是在我们修正对人的深奥动机的看法中所出现的许多反论中的一个罢了。当我们询问人对生活有何需要时,我们触及了问题的本质。
(二)
自我实现的人(即更为成熟、更为完满的人)的定义是:在他们的基本需要已得到适当满足以后,又受到更高层级的动机——“超越性动机”的驱动。
这就是说,他们具有一种归属感和充实感,他们爱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他们有朋友,得到爱的温暖,感受到爱的价值,在生活中有自己的地位和空间。他们具有理性的价值观和自尊感。如果我们反过来说,那么,自我实现的人也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感到焦虑、空虚和孤寂,以及不会有自卑感等不健全感情的人。
当然,还可以用其他方式来表述,而且我也已这样做过。比如,要是将人的基本需要假定为人类个体唯一的动机,那么就可以说,自我实现的人不过是“非驱动”的人,我在某些文章里已使用过这一术语。这样一来就把自我实现的人,与东方哲学中的把健康看做是超越执著和欲求的观点联系起来了。
也可以用表现式而不是用复写式的方法来描述自我实现的人,这就是强调,自我实现的人是怡然自发、天然情真的人,他们比其他人更易于把握自己的真性。
上述种种表述,在个别研究场合有其分析作用。但最好还是进一步提出问题:“是什么动机激励着自我实现的人?”
显然,我们必须将居于自我实现层级以下的人(这些人是由基本需要驱动的)的原始动机,与那些基本需要已得到充分满足因而不再为基本需要所驱动的人的动机明确地区别开来,因为这些人更多是由“更高层级”的动机激励的。为方便起见,我们把自我实现的人的这些更高层级的动机和需要称之为“超越性需要”,这样就把动机范畴与“超越性动机”范畴区别开了。
我觉得,基本需要的满足,对超越属于动机来说并不是充分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它可能是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在我治疗的一些病人身上,表面上的基本需要的满足就与“生存性神经症”、无聊、无价值之类的东西搀和在一块。现在看来,超越性动机并不是在基本需要满足后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保证。因此必须提出“维护超越性动机”的附加定义。这就是说,为了交流和理论建设的需要,须对自我实现的人作一些补充规定,他们不仅是完全健康、没有疾病的人,也是基本需要已充分满足的人;还是能主动积极地运用自己能力的人;而且更是为一些他们所为之奋斗、为之求索并奉献忠诚的价值所激励的人。
每一个自我实现的人都献身于某一事业、号召、使命和他们所热爱的工作,也就是“奋不顾身”。
一般说来,这种赤诚和献身精神的明显特征是热情、慷慨和对工作的深厚感情,人们完全可用天职、召唤、使命等古老的词汇去描述它们,甚至可以用注定或命运这样的词汇描述。我还曾把它比做宗教意义上的祭献,即为了某一特殊使命、某一超于个人之外的或比个人更为重要的事业,为了某些不夹杂私利、某种与个人无关的事业而牺牲自己,或把自己奉献给“圣坛”。
我想进一步来好好谈谈“注定”或“命运”这样的概念。它实际上是用不太恰当的词来比拟一种感受,这种感受往往是人们在听到自我实现的人(和其他人)谈及自己的工作或任务时会有的。人对自己所热爱的职业会有这种感受,进一步对那些干起来非常“自如的”事也会有这种感受,对适合于他去做的事、有义务去做的事,甚至他似乎天生就应承担的事,也会有这种感受。
可以说,上述道理也适用于我的女性受试者,尽管在意义上有所不同。我曾有过一位女性受试者,她完全献身于做母亲、做妻子、做家庭主妇、尽女族长的义务。她的天职(我们完全有理由用这个词)就是带孩子、使丈夫幸福,把一大家子亲戚和睦地维系在一个亲友关系网中,她干得十分出色,与我所描述的那种精神几无二致,她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由衷的愉悦。她完全是以整个身心热爱自己的命运,我甚至可以说,她从不羡慕分外的任何东西,只是充分发挥着自己的全部能力。其他女性受试者虽有不同的家庭生活和家庭之外的职业,但都能积极热忱地献身于家庭生活和社会工作,把它们当做同样重要和有价值的事去热爱。我简直想说,有一些妇女,至少在某一时期里,她们最充分的自我实现就是“带一个孩子”。
最为理想的例子是,内在的需求与外在的要求契合一致,“我想”也就是“我必须”。
我可以分别来描述这两种决定性的因素,在作这种描绘时,我常常动情。内在的需求可以说是人的内心的反应,例如:“我爱孩子,或我酷爱绘画,我热心于从事研究,我热衷于政治权势胜过世界上任何事情,我对它充满幻想……我毫无保留地献身于此……我需要它……”这都可称为“内在的需求”,是人内在地感觉到的一种与责任完全不同的自我沉迷。它与“外在的要求”不同,不可混为一谈。外在的要求是主体对环境的反应,对他人的命令的反应。诸如起了火“要求”扑灭,孤弱的孩子要求有人照料他,明显的不合理的事要求正义来裁判,等等。在这种情形下,人所感到的是职责感、义务感和责任感,不管他是被安排着去完成还是真正主观希望去完成,他都必须义不容辞地作出反应。在此,更多的是“我必须,我应该,我不得不……而不是我意欲”。
理想的情形是:“我想”也就是“我必须”,这类情形我有幸碰见过不少。
我有些说不准该如何称呼它,姑且把它叫做“目的性”,因为,它也可以说是出于意志、目的、决定和策划之类,但同时这个词又不足以表明那种卷入潮流的主观情感,那种自愿而热切献身的主观情感或屈从于命运而又愉快幸福地承受命运的主观情感。在理想的情形中,一个人也会发现自己的命运;而并不仅仅是为命运所左右、所规定、所裁决。一个人认识自己的命运时,仿佛是在不知不觉中等待着它。也许用“斯宾诺莎主义者”或“老庄”的道、抉择、目的甚或意志等术语来表述会更好。
与那些对此尚未领悟的人交流这些感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沉迷于爱”来说明,这与执行职责或做些明智的合逻辑的事是显然不同的。如果非要提到“意志”一词的话,那也是在极特殊的意义上来使用的。当两个人完全相爱时,双方就会懂得什么是磁铁一般的感觉了。
这种理想的境遇既引起幸运的种种感情,又引起矛盾心理和卑微感。
这一模式也有助于表达用语言难以交流的东西,也就是表达他们的幸运感、幸福感、必要的感恩感;表达对这一奇迹竟会出现的敬畏感,对他们竟会被命运选中的惊异感;表达那种骄傲中濡染着谦卑的奇特的复杂感受,那种在幸运的爱侣身上可以感觉到的为他人的不幸而惋惜的傲慢感。
当然,这种幸运和成功的可能,也会引起各种神经质的恐惧、卑微感、反向价值、约拿情结等各种不同的行动。在以整个身心接受最高的价值之前,必须克服这些妨碍我们自我实现的种种最大可能性的障碍。
在这一水准上已超越了工作和娱乐的分离,工资、消遣、休假等都必须用更高的水准来定义。
诚然,我们可以说,这样一种具有真正意义的人,就是他正在成为他自己那一类人,也就是成为他自身,就是实现了他的真实自我的人。抽象地说,根据对这种最高的、完善的、理想的考察所作出的推断,也许可以这样比拟:对某一特殊职业来说,某人是这世界上最合适的人,而这一特殊职业对这人的天赋、才能、趣味来说也是合适的。他就是这职业,这职业就是他。
无疑,只要我们同意这一点并体验到我们所说的东西,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另一个领域的讨论——存在领域,超越领域。现在,我们只能用存在语言(神秘水准上的交往等)来谈论。比如,对自我实现的人来说,工作和娱乐之间的通常的习惯上的分裂已被完全超越了,这一点非常鲜明。那就是说,在自我实现的人那里,在这样一种情境中,工作与娱乐没有明显的区别了。他的工作就是娱乐,他的娱乐就是工作。如果一个人爱他的工作,并从中得到愉悦,这世界上再没有任何其他活动可与它相比。他热切地追求它,每次休息后都急切地回到它那里去,那我们怎么能说“劳动”是违反某人的愿望强迫他去干的事呢?
这种热爱使命的人,想把自己与他们的工作同一化(相融合、一体化),并使工作具有自我的特征,成为他自我的一部分。
如果有人问这种人,亦即自我实现的人,热爱工作的人,“你是谁?”或“你是干什么的?”那他通常会以自己的“使命”来作答:“我是律师”,“我是母亲”,“我是精神病学家”,“我是艺术家”,等等。
假如有人问他,“我想恐怕你不是科学家(或教师,或飞机驾驶员),那你是干什么的呢?”或者会这样问:“我想,你大概不是心理学家吧?”在我的印象中,自我实现的人这时会表现出困惑、思虑、吃惊,也就是说会作出一个毫无准备的回答。他的反应也许会十分机智,如开一个玩笑。但实际上,她的回答却是:“要是我不是一个母亲(或一个人类学家、一个实业家),那我也就不会成为我了。我也许就成了另一个人。我简直无法想象我会成为另一个人。”
这种回答与对下面这句提问的含糊回答不相上下:“我想,你也许是一个女人而不是男人。”
探讨性的结论是:在自我实现的主体那里,他们所倾爱的工作逐渐取得了自我的特征,与自我同一、融合起来,成为一体,成为一个人的存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追求自我实现的人所献身的事业,可以解释为内在价值的体现和化身,而不是指达到工作本身之外的目的的一种手段,也不是指机能上的自主。这些事业之所以为自我实现的人所爱恋(和内投),是因为它们包含着这些内在价值。也就是说,自我实现的人最终所爱恋的是职业的价值,而不是职业本身。
对自我实现的人来说,职业似乎并非是独立自存的,它宁可说是某种最高价值的载体、工具和化身。对自我实现的人来讲,律师这一职业就意味着公正的目的,而不是律师本身的目的。也许我可以通过表达我的感受,来让人体会到这一点上的微妙差别。对某个人来说,热爱法律是因为法律即公正;而在另一个人看来,亦如在一个纯粹的非价值观的技术人员看来,热爱法律不过就是出自本能地爱规范、先例和程序,而不顾及目的或运用这些规范、先例、程序的后果。
这些内在的价值与存在价值交织在一起,就合二为一了。
我感到急需要用我的存在价值这一描述,不仅是因为理论上贴切,而且因为它在众多不同的描述方式中是最恰当实用的描述。这就是说,存在价值一词是在经历了种种不同的探索之后最终找到的。在各种不同的道路上(诸如教育、艺术、宗教、心理治疗、高峰体验、科学、数学等),人们逐渐猜测到在它们之中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如果确实如此,我们也许还可以加上一条通向终极价值的道路,这就是事业、使命、天职,也就是自我实现的人的“工作”。
这种内投也意味着把自我扩展到世界所包含的各个方面,从而,自我与非自我(外部世界、他人)之间的分离就被超越。
存在价值或超越性动机不再仅仅是心理内部的或机体的了,它们既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超越性需要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在的,但它追逐的一切却是外在的。内在东西和外在东西的区分,在自我实现的人那里变得模糊起来,也就是说,它们逐渐融合了。
在这里,单纯的自私自利似乎被超越了。因而必须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给它下定义。比如,我们知道,有的人对食物的满足感是由他的孩子们的身上满足的。看着孩子吃食物比自己亲口吃更让他愉悦。(这是自私还是无私?),他的自我已扩展到了自己的孩子身上。伤害他的孩子就等于伤害他。自我确实不再与(由心脏流出沿着血管奔涌的血所支撑着的)自身的生物体是一码事了。心理学上的自我显然比自己的肉体大得多。
价值与自我的一体化还有一个重要结论。比如,你热爱这世界或这世界上某一个人的公正和真理,当你的朋友接近真理和公正时会使你感到幸福,而当他离开真理和公正时你就会感到悲哀。这一点不难理解。但试想一下,你看到你自己向真理、公正、美和美德靠近时又如何呢?你当然可能发现,在一种特殊的、对自己个人的超然和客观的态度中(这在我们的文化中是没有地位的),你会爱恋并赞美你自己。这种健康的自爱,弗洛姆早在1947年就描述过了。你会尊重你自己,赞美你自己,温柔地关怀你自己,嘉奖你自己,感受到自己的美德值得爱,值得尊重。你可以把自己当做责任,当做不是你自己,就如一个孕妇那样,她的自我这时就可以定义为包含着一个非自我。所以,一个人也可以用自己过人的天赋来维护这天赋和他自己,仿佛他是某种同时既是他自己又不是他自己的东西的载体。可以说,他可以成为他自己的监护人。
没有达到自我实现的人,似乎是以工作来获取低级层次需要的满足,以及获得神经质需要的满足。工作被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是出自习惯,或者作为对种种文化上的期望的反应。当然,它们在程度上可能有所不同,也许人类每一个个体都是(潜在地)在一定程度上由超越性动机激励着的。
生涯、职业或工作这些一般性的范畴,也可能作为满足其他各种动机的渠道,这不是指纯粹的习惯、习俗或机能自主之类。这一切可能满足或徒劳地寻求满足某一或全部基本需要以及各种神经质需要。它们也可以成为达到“演出”的渠道,或者成为达到“防御性”行为以及真实满足的渠道。
这些不同的习惯、决定因素、动机、超越性动机都同时活跃在一个异常复杂的模式中,而这一模式又偏重于以某一种动机或意图为中心。也就是说,我们所知的达到更高发展水准的人由超越性动机激励的程度需要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们与一般的或发展水准不高的人比起来,受基本需要驱动的程度则要小得多。
对人或人的本性的全面定义必须包括内在价值,也就是说,要把内在价值作为人性的一部分。
如果我们要对真实的自我、人自身或者真正的人的最深、最真、最本质的各个基本方面下定义的话,我们就会发现,由于它们过于广泛,我们不仅要囊括人的体质和气质,囊括解剖学、心理学、精神病学、内分泌学,囊括他的各种能力、生理上的特质以及他基本的内在固有的需要,而且还得囊括存在价值,这也是他自身的存在价值。
这些内在的价值在性质上是类似本能的东西,也就是说,人需要它们是为了避免病态,并达到完满的人性和成长。“病态”是由于内在价值超越性需要的丧失造成的,我们可以称之为超越性病态。“最高的”价值、精神生活以及人类最高的抱负,因而也就是科学研究和探索的正常主题,它们就在自然界之中。
那些由于存在价值(或超越性需要,或存在的事实)的丧失而引起的“病态”还是一个新问题,尚未被诸如病理学这一类的学科描述过,而只是被含糊地提到过。比如弗兰克尔在1966年曾通俗地、概括地描述过,但没有以研究的形式去处理。一般说来,这些问题多少世纪以来一直是由宗教学家、史学家和哲学家们把它们作为精神上的或宗教上的缺陷来探讨的,而不是由生理学家、科学家或心理学家作为精神病上的、心理上的、生理上的“病态”及发育不全或萎缩来研究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些东西也与社会学和政治学上的混乱纠缠在一起,诸如“社会病理学”之类。
我将把这些“病态”(或者更确切些说是人性的萎缩)称之为“超越性病理现象”,把它们确定为存在价值(不是一般的存在价值就是个体特殊的存在价值)丧失的结果。
生活富裕而又放荡不羁的青年人的超越性病理现象,一部分是由于内在价值的丧失和“理想主义”受挫;另一部分是由于对社会失去了希望,从而他会错误地以为这个社会仅仅是由低级、动物的或物质的需要所驱动。
我的看法是,这种行为很可能是因长期追寻某种可信仰的东西而不得,最终感到失望并懊恼的混合物(我曾见过一位青年对存在价值的存在本身感到巨大的失望)。
当然,这种受挫的理想主义和不时产生的失望感,也部分地受到了那种遍及全球的狭隘昏聩的动机理论的影响。且不谈行为主义和实证主义理论(它简直算不上理论)如何简单粗暴地拒绝研究这一问题,就是精神分析学家也否认这一问题。这些理想主义的青年男女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仅整个19世纪的官方科学和正统的经院心理学,没有给青年人提供任何东西,就是大多数动机理论也没有给青年人提供任何东西。靠这些动机理论生活,大多数人都会被引向抑郁症或犬儒主义。弗洛伊德主义者也不过是关于人的高级价值的还原论者,起码在他们的正式著作中(而不是在那些有益的治疗实践中)是如此。他们认为最深层、最真实的动机是危险的、龌龊的,而人的最高价值和美德则完全被当做欺骗,当做“深层、黑暗、污浊”的东西的伪装教条。我们的社会科学家在主要问题上恰恰是令人失望的。极端的文化决定论,至今仍是许多或大多数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公开的、正统的信条。这一信条不仅否定人的内在的高级动机,有时还明显接近于“否定”人的自身本性。经济学家从根本上说都是些实利主义者,不仅西方的经济学家如此,东方的经济学家也如此。我们不得不这样苛刻地来评说经济“科学”:它不过是人的需要、价值的完全错误的理论的一种技术上的精巧高妙运用罢了,它只是着眼于低级的需要或物质的需要。
这怎么能叫青年不失望、不颓丧呢?青年不仅被理论家而且被父母和教师的传统思想以及广告商那些显然乌七八糟的谎言牵着鼻子走,到头来获得了一切物质上的和动物般的满足后,仍然得不到幸福。这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
那么,“永恒的真理”又如何呢?终极真理又如何呢?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赞成把它们转手移交给教堂,交给教条化、制度化、习俗化了的宗教组织。这岂不就是对人的最高本性的否定吗?据说青年一代在寻求真理时,肯定在人的本性中什么也找不到,他不得不到非人的、非本性的地方去寻求终极真理。当今聪明的、有头脑的青年人当然会怀疑或拒绝这一非人本性的探求方向。
这种价值匮乏和价值饥荒既由外在的价值丧失造成,也是由我们内心的矛盾心绪和反向价值造成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不仅被迫丧失了价值而成为病理反常的人,我们还对内在于我们的和外在于我们的最高价值感到惧怕。我们既受到吸引,也感到畏惧、吃惊、颤栗、胆寒。这就是说,我们逐渐陷入内心矛盾和冲突之中,我们甚至抵制存在价值。压抑、否弃、反抗结构——也许弗洛伊德主义的一切防卫机制都可用来抵御我们心中的最高价值,一如它们被建立起来抵御我们心中最低级的冲动一样。谦卑和无价值感会使人逃避最高价值。怕被淹没价值的恐惧感也会造成同样的结果(我在1967年的一篇文章里称这种恐惧感为约拿情结,并作过更详尽的描述)。
基本需要的系统,比超越性需要的力量强些。
基本需要和超越性需要是在同一个整合的系列之中,也就是在同一个连续统一体中,属于同一探讨的范围。它们都有“被需要”(即对人来说是必须的、有益的)的共同的基本特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们的丧失才产生“病态”和萎缩,它们的被吸收才有助于培养完满的人性,获得更大的幸福和快乐,达到心理上的“成功”,促发更多的高峰体验,并且一般地说常在存在的水准上促进生活。这就是说,它们都是生物性的欲求,都能促进生物性的成长。但是,它们也有明显的不同。
首先,整个基本需要系列比超越性需要力量强些,换句话说,超越性需要在基本需要后生效,不如基本需要那么急切,要求要弱一些,这一点很明显。我这里说的是就一般的统计意义而言,实际上,我发现有些个别特殊的人有一种独特的天赋,对真、善、美有独特的敏感。在这些人身上,超越性动机显然更重要、更迫切。
其次,基本需要可称为匮乏性需要,这些需要的种种特征早已描述过了。而超越性需要似乎还有更特殊的特征,可称之为“生长性动机”。
从平均值上来看,各种超越性需要都具备同等强度,那就是说,我无法考察其优势上的一般等级。但在任何一个活生生的个体身上,超越性经常是根据其特质的天赋和体质上的差异排列成层级的。
我所能够举出的超越性需要(或说存在价值、存在事实)并不依优势层级排列,一般看来,它们都是同样的强烈。关于这一问题的另一说法是,每一个个体依其自己的天赋、气质、技能、才能等,有他自己的超越性需要的重点、层级或优势,这种说法就另一方面的目的看是有益的。对某人来说,美比真更重要,但对他的哥哥来说,这可能是同等统计性的倒过来的比较。
这样看来,任何内在价值或存在价值都可以用大多数或一切其他存在价值来完满地说明。它们可能形成某种统一体,其中每一特定的存在价值从另一角度来看简直也就是整体。
这就是说,要给“真”下一个充分的、完全的定义,就得这样说:“真”是美、善、完美、公正、单纯、有序、合法、生动、易解、一致、超越分歧、松弛、愉悦(“真、完整的真、纯真”这一公式是不适当的)。美的完满定义是:真、善、完美、公正、单纯等。
价值生命(精神的、宗教的、哲学的、价值论的等)是人的生物学的一个方面,它与“低级”的动物生命是处在同一个连续统一体上的。两者并不是分立的、矛盾的或互相排斥的。从而,它可能是遍及全人种的,超文化的,尽管它必须通过文化才能实现自己的存在。
精神生命是人本质的一部分,确定人的本性的特征,没有这一部分,人的本性就不完满。它是真实自我的一部分,人本身的一部分,人的族性的一部分,完满的人性的一部分。一个人的自我或纯粹的自发性所表现的程度,也就是超越性需要的表现程度。“消除抑制的”疗法、存在疗法、言语疗法或“本体论的”疗法,都将揭示并增强超越性需要和基本需要。
深层诊断和各种治疗术最终将揭示这些超越性动机,因为我们的“最高本性”很可能就是我们的“最深层的本性”。价值生命与动物生命并不是两个互不搭界的领域,这在大多数的宗教和哲学,古典的、非人化的科学那里都是如此。精神生命(沉思的、“宗教的”、哲学的或价值生命)在人的思维权限之内,原则上说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的。尽管它们被传统的、非价值的、模仿物理学的科学逐出了现实的领域,我们仍可断言,精神生命是人道主义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的对象。
让我更详尽地发挥一下:超越性动机是遍及全人种的,从而是超文化的、人人共同的,并不是文化随意创造的。由于这一点容易引起误解,让我这样来说吧:超越性需要在我看来是类似本能的需要。这就是说,它有明显的遗传性遍及全人种,但它们是潜在性的,而不是现实性的。要实现这些潜在的精神生命,文化绝不可少。可是,文化并没有促进它们的实现,这恰恰也是有史以来大多数已知的文化的实际所作所为。因而,这里所指的超文化因素是能从外部来评判任何文化的东西,也就是说,根据文化促发或压制自我实现、完满人性和超越性动机的程度来进行这种评判。
所谓有精神的(或超越性、价值论的)生命明显地植根于人种的生物本性中。这种“高级”动物性是以健康的、“低级”的动物性为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个整合的(而非互相排斥的)系列。但是,这种高级、精神的“动物性”过于怯弱和柔嫩,很容易丧失,很容易为强大的文化势力剥夺,因而只有在一个促进人的本性文化的氛围中,它才能够广泛地被实现,从而得到最充分的发育。
愉悦和满足可以由低级到高级排列为一个等级。所以快感论也可以看做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层级,也就是说,有超越性欢乐。
存在价值,亦即超越性需要的满足,是最高的愉悦或我们所知道的最大幸福。
我以前曾在另一处地方提出过,需要意识到有一个愉悦的等级,从痛感的消除、热水浴后的惬意与挚友相处的庆幸,到欣赏经典性音乐作品的喜悦,有了孩子般的欢欣,最高爱的体验的狂喜,直到与存在价值的融合。
这样一种等级也就是欢乐、自私、职责等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的梯次。如果在一般的愉悦中包含着最高的愉悦,我们也许可以把这称之为“超越性欢乐”,并从这一层次上指出:既然人类个体的最高的义务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真、善、美,而真、善、美也就是族类所能体验到的最大愉悦,那么愉悦与职责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互相矛盾的。当然,从这一层次上说,自私和大公无私的相互排斥性也就消失了。对我们来说是有益的东西,对每一个人来说也是有益的,令人满足的东西就是值得赞美的东西,我们的欲望就是值得信赖、理性的、明智的,我们所享乐的就是有益于我们的,寻求我们自身的(最高的)善,也就是寻求普遍的善。
既然精神生命是类似本能的,那么“主体性生物学”的一切技术均可运用于精神生命的教育。
精神生命(存在价值、存在事实、超越性需要等)从原则上说可以自我反省到。它有“冲动的声音”或“内在信息”,尽管它不如基本需要强烈,但起码可以“听到”,从而可以算做我所描述的“主体性生物学”的规则之一。
因而,从原则上讲,“主体性生物学”的一切原则和训练都有助于发展(或教育)我们的感官意识、机体意识,我们的感性体察到这些内在的信息(它通过我们的需要、才能、体质、气质、机体等发射出来),这一切信息尽管不是很强,仍可适用于我们内在的超越性需要,亦即适用于培养我们对美、法则、真、完美等的渴望。我曾用“体验的空虚”一词来表述这样一些人,他们的内在信息不是缺乏,就是处于沉寂状态。也许我们也可以用“体验的丰富”来表述那些感觉到自我的内在声音的人,他们因此而能够有意识地内省到超越性需要并为此而感到愉快。
这种体验的丰富性,从原则上讲应该是“可培养”起来的,或是可恢复起来的。我坚信,也许适当地使用幻觉剂,采用埃沙伦式非语言术,用禅定和沉思术,或通过进一步研究高峰体验或存在认知,多少会起到一定作用。
但是,存在价值似乎与存在事实是一码事。因而实在归根到底是事实——价值或价值事实。
传统上的存在与应该之间的矛盾,是生活的低级水准的特征。它在事实与价值合二为一的高一级生活水准上被超越了。对清晰的理性来说,这些既是描述性的又是合规范的词语,可称之为“融合词”。
在这合二为一的层次上,“对内在固有价值的爱”与“对终极实在的爱”是一码事。在这里献身于事实也就是爱事实。坚定地致力于客观性或致力于感知,也就是尽可能地减少对观察者的不良影响,以及对观察者的担忧、希望、为自己盘算等不良影响;获得情感的、审美的、有价值的成果,也就是最伟大和最明智的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心灵工程师和领袖们所接近并追求的成果。
对终极价值的沉思,与对世界本质的沉思是一码事。探寻真(完满定义上的真),也就等于追求美、秩序、单一、完善和公正(完满定义上的公正),那么,通过任何其他的存在价值都可以寻到真。这样一来,科学不就与艺术、爱、宗教、哲学没有什么两样了吗?对存在本质的发现,不也就是精神上的或价值论上的成果了吗?
不仅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的一部分,而且人必须与自然多少有一点同型(这就是说近似于自然),以便在自然中能够存活。自然使人演化发展,从而人与超越他的东西的交往也就不需要说成什么非自然的或超自然的。这种交往完全可以视为一种“生物上的”体验。
也许,人对自然的激动感情(人把自然领悟为真、善、美)有朝一日会被理解为一种人的自我认识或自我体验,理解为个体自身存在和充分发挥潜能的一种方式,理解为安适自如的一种方式,理解为一种生物的真实感,理解为一种“生物神秘主义”。我们会把对最值得爱的东西的追求与追求神秘的或高峰体验浑然一体,而且会把与“爱”中的任何一员(这是存在的真正的一部分,人也隶属于此)的融合视为与神秘的高峰体验的浑然一体。
神秘体验或高峰体验(在此,精神的体验与宗教的体验也许并无二致)的这种生物学的或进化论的观点再次提醒我们:我们最终一定会超越作为“最低级的”或“最深层的”对立面的“最高的”这一陈旧过时的用语。在这里所描述的“最高的”体验,那种人们所能感知的与终极事物的充满喜悦的浑然一体,同时也可看做是我们的终极动物性和族类性的最深体验,看做是对我们与自然同型的丰富的生物本性的承认。
存在价值与我们个人对这些价值的态度并不是一码事,与我们对这些价值的情感反应也不是一码事。存在价值在我们心中引起一种“需求的感情”,也引起一种卑微感。
我们最好把存在价值与人类对它们的态度区别开来,这一任务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做到的。这些对终极价值(或实在)的态度包括:爱、敬畏、膜拜、谦恭、崇敬、卑微、惊异、诧愕、颤栗、亢奋、感恩、恐惧、喜悦等。它们显然都包括着认识因素在内的情感反应。当一个人看到某一个与他自身不一样(哪怕只是可以说成不一样)的事物时,就会有这些反应。
在高峰体验中与世界化为一体的程度越高,这种自我内部的反应就越少,作为一种分立存在的自我就越不存在。
用来描述各种动机的词汇必须有一个等级层次,尤其是超越性动机(生长动机)必须与基本需要匮乏性需要在特征上区分开来。
内在固有价值同我们对这些价值的态度的区分,也需要有一个关于动机的等级区分词汇(这里最一般、最概括性地使用动机这个词)。我以前曾提醒注意与从需要到超越性需要这一层级序列相对应的各种满足,以及愉悦或幸福的不同层次。除此之外,我们还需牢记,只有在超越性动机(亦即生长动机)的层次上,“满足”这一概念本身才被超越了,因为,只有在这一层级上的愉快才可能是无止境的。所以,对于幸福这一概念来说,也只有到了最高的层级才能被超越。这样一来,也许容易带来一种宇宙般的悲哀,带来一种虚静或不带情感的禅思。在最低级的基本需要层级上,我们所能谈的只有驱动、极度渴求以及奋求和急需,例如在断绝氧气或经受着巨大的痛苦时就是如此。我们再顺着基本需要的序列朝上走,更为适当的词就是意欲、愿望、选择和要求之类了。但到了最高的层级(亦即超越性动机层),这些词就主体而言显然就不恰当了,只有用下面这些词汇来描述超越性动机的感情才准确,即向往、献身、追求、钟爱、景慕、赞美、尊敬、沉迷或入胜等。
存在价值需要行为上的表现或“庆贺”,并引起主观状态。
我们赞同赫谢尔所强调的“庆贺”,他把这描述为“对自己所需要或崇敬的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尊重或敬慕的行为……庆贺的实质在于唤起对生活中的崇高或庄严方面的重视……庆贺就是极乐,参与演出一场永恒的戏剧。”
不妨再解释一下,最高的价值不仅仅是极乐和虚静禅思,考察主观状态的体验要容易得多。
有些教育和治疗上的有利因素和条件要求,可以用来区分存在领域(或水准)与匮乏领域(或水准),也就是可能用于认识这些水准的不同层级。
我曾发现,将存在领域与匮乏领域区分开来,亦即将永恒的领域与“实践的”领域区分开来,这对我来说太有用了。仅仅从战略战术的角度看,要过充实美满的生活,需让自己选择生活,而不是让生活来决定我们的命运,这种区分也是有益的。
我还发现,这些词汇能使人更充分地认识到存在价值、存在的语言、存在的终极事实、存在的生命,并产生趋向联合的意识,从这方面来说也十分有用。这些词汇在某种程度上有些词不达意,有时甚至会引起反感,但它们却有助于达到目的。
“内在固有良心”和“内在固有的负罪感”,归根到底植根于生物性之上。
弗洛姆讨论了“人道主义良心”这一概念,霍妮重新考察了弗洛伊德的“超我”概念。在此影响下,其他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也赞同在超我之外还有一个“内在固有良心”,以及一个用来对背弃内在固有的自我进行自我惩罚的“内在固有的负罪感”。
我坚信,超越性动机论的生物基础,能进一步弄清和充实这些概念。
人的个体生物学无疑是“真实自我”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成为你自己,自然的或自发的生活,绝对真诚的生活,表现你的本来面目,这一切都是生物学的表述方式,它们都不外是承认人在体质、气质、解剖、神经、内分泌和类似本能的动机上的本性。这一表述既是弗洛伊德主义者的路子,又是新弗洛伊德主义者的路子(不说罗杰斯、荣格、谢尔登、哥尔德斯坦等人的追随者)。他们清理和纠正了弗洛伊德所摸索的东西,以及粗略地一瞥而过的必然性。因而,我把他们视为“纯弗洛伊德主义”或“后弗洛伊德主义”传统。我认为,弗洛伊德是想用他的各种本能学说来表达这一类似东西。我还相信,他们的表述是对弗洛伊德的本能学说的继承和改良,霍妮曾想用她的真实自我概念去表述的也不外是这些东西。
假如我的这些对内在固有的、自我的生物学解释成立的话,那么神经性的负罪感与内在固有的负罪感之间的区分也就可以成立。内在固有的负罪感是起于对自己的本性感到不满,起于想违背自己的本愿那样生活。
从人类一直在追求的永恒和绝对的观点来看,在某种程度上说,存在价值能达到这一目的。这些存在价值就其本身来说,并不依赖于人类对自己的生存怀有的那种奇异的想法。这些价值是体察的,而不是创造出来的,它们是超人的、超个体的,它们可以被看做一种完善,它们确能满足人类对必然的渴求。
但从特定的意义上讲,这些价值又是人类自身,它们不仅是属于人的,而且就是人自身。它们博得人献身于它们、崇敬它们、庆祝它们,并为它们而奋斗终身。它们是值得人为之而生为之而死的。禅思这些价值,与它们浑然化为一体,是人所能享受到的极乐。
就已有的宗教组织的功能来讲也一样。在每个传统宗教中(不管是有神论的还是无神论的,不管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哪怕是以其地区性的表达方式进行区分的宗教)所描述的大部或几乎全部特殊的宗教体验,都能为我们这种理论结构所吸收,并能以经验意义的方式(亦即可测验的方式)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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