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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知觉理论

时间:2023-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普洛丁的审美知觉理论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认识美的历程:按照他所描绘的梯级逐步上升;二是观照美本身的方法:“抑肉伸灵,收心内视”。灵魂在审美上升的历程中,面对美感到巨大的喜悦。[13]这些论述充分表明,普洛丁十分重视审美知觉中情感因素的作用,他把情感看作为美感的要素之一。它对美学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这导致对人的心理的深层运动、对审美知觉和审美判断的过程等予以特别的关注。

第三节 审美知觉理论

普洛丁的审美知觉理论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认识美的历程:按照他所描绘的梯级逐步上升;二是观照美本身的方法:“抑肉伸灵,收心内视”。

一 审美上升历程

普洛丁的审美历程和他的美的等级划分密切相关。美的等级结构按照流溢说自上而下地形成,而审美历程则自下而上,由低级美逐步走向高级美,最后返回太一。审美上升历程有两个阶段:爱美和爱善。爱美就是从物体逐渐上升到美本体,即理智,其手段是灵魂的净化。爱善是灵魂与太一融为一体,达到迷狂,其手段是对太一或美的观照。

《论美》论述了审美上升历程。首先由物体上升到灵魂,途径是拒斥感性知觉的美,“把肉眼的观照抛在后面,不再回头去看他过去所欣赏的肉体的光彩。如果看见肉体的美,就不应该跟踪追逐,应该知道,这些肉体美只是幻象和踪影,要追寻的是这些幻象和踪影所反映的美本身”。[6]如果追寻这些幻象和踪影,就会沉入对于理智是阴暗的深渊,“像一个瞎子落在阴魂界”。最好的忠告是“逃回到我们的亲爱的故乡”,即进入更高的精神美的梯级。普洛丁认为,荷马史诗《奥德赛》中的奥德修斯就以含混的语言暗示过这点,他逃离了女妖喀尔刻和女神卡吕普索,尽管她们那里有的是悦目的东西和形形色色的满足感官的美。

物体上升到灵魂,这种灵魂仅仅是和肉体结合的灵魂,还须要进一步上升到纯真的灵魂。纯真的灵魂不会有罪过,有罪过的只是和肉体结合的灵魂。然而,罪过在肉体,而不在灵魂。《九章集》第1集第1篇《论活物和人》指出,灵魂真正的生活不是肉体的生活,而是理智的生活。和肉体结合的灵魂要上升到纯真的灵魂,必须经过灵魂的净化。经过净化的灵魂是纯洁独立的灵魂,它要上升到理智,即返回故园(故乡)。普洛丁写道:“我们的故乡是我们所自来的处所,我们的父亲就住在那里。”[7]

至此审美上升历程还没有结束。《九章集》第1集第3篇《辩证法》对审美上升之路作了具体的说明。普洛丁的辩证法不是论辩的规则,而首先是灵魂由尘世走向太一的上升之路。《辩证法》描述了灵魂到达“旅程的终点”即太一或善的历程。“旅程的终点”的说法直接取自柏拉图的《理想国》(532e)。普洛丁继承柏拉图《斐德罗篇》(248d)的观点,认为只有哲学家、爱乐者(“乐”指“音乐”,爱乐者泛指艺术爱好者,朱光潜译为“诗神”[8])和爱美者能够走上审美上升之路。踏上这条道路,还要走很久才能达到旅程的终点。哲学家走上这条道路是出于本性,而爱乐者和爱美者需要外在的引导。[9]

哲学家在本性上就喜爱善和美,不需要外在的引导,只要向他指出美的道路的存在就够了,他能够借助数理学科和辩证法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10]普洛丁引用了柏拉图的说法,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指出,完善的灵魂羽毛丰满,飞行上界(246c)。普洛丁辩证法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哲学观照。可见普洛丁的哲学也就是审美活动。因为哲学家本性上爱美,不满足于形体美,而追求灵魂美,并且上升到灵魂美的根源。

尽管善或太一高于美,普洛丁有时也把善或太一称作美。理智观照善时,就是在观照美。[11]在这种意义上,理智在美的领域里是一切美的原则,但还不是最终的美。理智确定一切存在的完善,但还不是最终的完善。美在自己的涵义上低于善。但是,如果善是美的原则,那么,这只会提高美的地位,使它变成绝对的现实,而不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表现。普洛丁关于善或太一的学说使他的美学成为绝对的客观主义。一切东西首先要存在,然后才可能是美的。审美上升历程是由多到一、由美的现象到美本身、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求美的过程也是求真的过程。

灵魂在审美上升的历程中,面对美感到巨大的喜悦。美的等级越高,它所引起的审美体验越强烈。普洛丁浓墨重彩地描绘了这种审美心理感受。灵魂知觉美的物体时,和它相契,欢迎它。而接触到丑的物体时,灵魂就退缩畏避,拒绝它,把它看作为异己的。在存在的等级上,灵魂与理式世界、理智相接近,“所以它一旦看到某些东西和自己同类或是有亲属关系的痕迹,就欣喜若狂地欢迎它们,因而回想到自己和属于自己的一切”。[12]普洛丁的这种观点来自柏拉图的《斐德若篇》。

灵魂追求更高的美和更高的存在,即追求理智,就像恋人盼望期待已久的约会,恋人站在理智的门外,在入口处激动地颤抖。观照和欣赏最高的本原的美,能够产生无比幸福。“谁能达到这种观照谁就享幸福,谁达不到这种观照谁就是真正不幸的人。因为真正不幸的人不是没有见过美的颜色或物体,或是没有掌握过国家权势的人,而是没有见过惟一的美本身的人。”[13]这些论述充分表明,普洛丁十分重视审美知觉中情感因素的作用,他把情感看作为美感的要素之一。

二 “抑肉伸灵,收心内视”

“抑肉伸灵,收心内视”指观照美本身必须“闭起肉眼,抛开用肉眼去看的办法”,而唤醒“人人都有而人人都不会用的”收心内视的功能。借助内在视觉可以观照更高的美。在普洛丁看来,要回到故乡,即上升到理智世界,“依靠我们的这一双腿是办不到的,因为双腿只能把我们从这一块地上运到另一块地上去;车船也无济于事。”[14]惟一的办法是靠“内在视觉”。《论美》第9节对内在视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内在视觉“初醒觉的时候,它还不能看光辉灿烂的东西”。“光辉灿烂的东西”指最高的美,因此,“首先应该是使灵魂自己学会看美的事业,接着看美的行为”,这些事业和行为是“品德好的人所做出的”。然后“就看做出美的行为的人们的灵魂”。不过,“怎样才能看到好人的灵魂美呢?”普洛丁的回答是:“把眼睛折回你本身去看”。[15]把眼睛折回自身内部、观照自己深层的内心世界,这是晚期柏拉图主义和早期基督教的一个重要原则,它由于教父哲学和中世纪宗教哲学而流行开来。它对美学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为这导致对人的心理的深层运动、对审美知觉和审美判断的过程等予以特别的关注。

显然,在观照自己的内心深处时,并不是都能在那里找到美,人常常有不足、缺陷和丑。因此,普洛丁强调,一个人如果在自身找不到美,那么,就应该像制作美的雕像的雕刻家那样创造美,从而达到内心的自我完善:“凿去石头中不需要的部分,再加以切磋琢磨,把曲的雕直,把粗的磨光,不到把你自己的雕像雕得放射出德行的光辉,不到你看到智慧的化身巍然安坐在神座上,你就决不罢休。”[16]达到这种境界,主体就成为“一种其大无穷,其形难状,不增不减的光辉”,成为能够知觉最高美的视觉。普洛丁认为,只有知觉者同被知觉客体相近似,知觉行为才有可能。“……因为眼睛如果要能观照对象,就得设法使自己和那对象相近似,眼睛如果还没有变得像太阳,它就看不见太阳;灵魂也是如此,本身如果不美也就看不见美。所以一切人都须先变成神圣的和美的,才能观照神和美。”[17]

也就是说,为了使自己的内心世界能够知觉客体,必须培育内心世界。在这里,普洛丁进入细致的心理观察。他表明,对美的知觉是主体的心理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的过程。这时候主体充满了对客体的爱,同客体的美相契合,仿佛同它发生内在交融,在自身内部观照它。正如《论理智美》第10节所指出的那样,“凡是以慧眼观物的人都能见到自己心中有物在”。[18]

在各种感官中,普洛丁最推崇视觉,尤其是视觉以光作为自己的对象时。所以,他屡次谈到眼睛对太阳的知觉问题:眼睛如果没有变得像太阳,它就看不见太阳。对普洛丁来说,眼睛应当具有被观照对象的本质。他敏锐地感觉到,在知觉美的过程中,人的内心深处产生了客体的某种心理类似物,产生了近似于、几乎等同于客体的某种形象,这种类似物和形象激起人的精神愉悦。视觉与被知觉客体的相似原理如果转移到造型艺术领域,那么,就要求所描绘的形象和被描绘的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相似性。事实上,从普洛丁时代开始,在艺术中确立了对描绘的某些细节,比如眼睛的特别清晰的、浮雕式的描绘手法。

普洛丁在《论美》中所说的“内在视觉”指理智视觉。他专门写过论视觉的论文(《九章集》第6集第5篇)。在《九章集》第5集第1、3、9篇中他把视觉分为三种:肉体视觉(visiocorporalis),我们用肉眼观看普通的客体;精神视觉(visiospiritualis),我们从自身内部观看客体的形象,我们根据经验或者表象知道这种客体;理智视觉(visiointellectualis),我们在自己的理智中观照抽象的、没有视觉形象的表象。最高的视觉当然是理智视觉,最低的是肉体视觉。没有精神视觉就不可能有肉体视觉,没有理智视觉就不可能有精神视觉,这三种视觉同时是对客体知觉的三个阶段。普洛丁的信徒、中世纪美学家奥古斯丁在《关于创世的通信》第12卷中用一个例子解释这三种视觉:当你读到“你要像爱你自己那样爱你的邻人”时,你是用肉眼(肉体视觉)看见了这句话(字词),用精神视觉、即想象视觉看见了你的邻人,而用理智视觉、理智的直观看见了爱。普洛丁关于内在视觉的观点,肯定了美感比单纯感觉更为复杂的事实,丰富了审美知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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