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克服主观心理和人类学局限——现象学的永恒主题
认为胡塞尔的思想在主观心理和客观观念之间摇摆不定虽然是种片面的误解,但它的确表明胡塞尔现象学处在这样的两难矛盾中,现象学在起点上始终强调相对于主体的自明性、内在性而要求严格地悬置一切外在实体,排除一切超越物而把知识严格地限制在自我意识的内在性中,现象学的这种自我学倾向一直招致将堕入唯我论和主观心理的任意性的批评。胡塞尔也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并通过观念自在论、先验转向和主体间理论不断努力克服这一倾向。但直到最后,萨特仍批评胡塞尔如同康德一样始终无法逃避唯我论[3]。但另一方面,胡塞尔终生奋斗的目标却是要建立严格科学的哲学,寻求普遍必然理性的客观基础,这种基础必须是超越自我学的,但寻求它的工作却必须而且只能在自我主体的内在性中完成。这也是现代主体主义哲学的两个基本原则,即直观自明的内在性和普遍必然的确定性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反映。胡塞尔一直强调客观的逻辑判断有别于主观的心理判断,但这种逻辑判断的观念客观性内容绝非是柏拉图式的外在实在的客观性,它作为理想的观念和自在的意义既独立于客观实在,又不能混同于主观心理过程,但这种理想的观念和客观逻辑只能通过其主观性的实现而呈现在我们面前:“可以说,它们是作为嵌入在具体心理经验中的东西被给予我们的。”[4]因此胡塞尔的尴尬境况是:一方面要超越心理学和人类学,追求一种客观逻辑和先验纯粹意识的理想领域,另一方面又不能像柏拉图一样武断设立这个理念世界的存在,它必须要建立在自我主体的明证性基础上,因而又只能借助于心理学来现实地探讨一门超越心理学的纯粹意识的本质科学。“纯粹逻辑的观念有时被误解为是企图使逻辑与心理现象和心理学完全断绝一切关系。而胡塞尔在这些新的研究中的论点,正是不能这样理解,而且不准许这样理解。即使是观念的逻辑实体也只能在经验中才能提供给我们……我们所需要的乃是一种我们借以体验逻辑的方法的心理学。”[5]事实上正是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将现象学称为“描述心理学”,直到先验转向后才拒绝使用“心理学”这一名称。因而远不像有人所认为的那样:《逻辑研究》使心理学永远地归入了历史的档案。相反,克服主观心理的任意性和独白性,超越个人乃至人类心理认识的局限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永恒主题。从《逻辑研究》时期的观念自在论,到《观念》Ⅰ的先验转向再到《笛卡尔沉思》的主体间性建构,勾勒出胡塞尔思想发展的主要线索,即在坚持主体主义立场的前提下,在主体内部超越主观心理的流变性私人性,不断地追求先验的绝对意义和纯粹意识。
大而言之,始终受到唯我论和人类中心主义困扰的不仅仅是现象学,这也是始自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以来整个西方哲学主观转向之后的主体主义哲学的致命问题。近代主体主义哲学为了反对独断论哲学,排除未经批判的理论前提,避免盲目信仰和虚假认同,强调自我意识的判断在认识中的决定性作用,而要求把知识建立在主体自我的明晰的心理表象上。无论是经验论关注表象的直接呈现,还是唯理论关注对各种表象呈现方式的不变结构的反思,都是如此。相对于主体主义而言,超越了自我经验的范围,不被自我主体感知和理解的世界至少是不可知的,主体自我的感知极限和理解极限即是世界的极限,主体的语言世界即是惟一可以谈论的书写的世界,因此主体主义哲学只承认一个相对于主体自我而明证呈现的直观的世界,这也就导致主体主义哲学一直笼罩着唯我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阴影。现象学正是在努力超越唯我论和人类学局限,通过使现象学成为关于绝对意识存在的学问的不懈努力,成为了全新的主体主义哲学。胡塞尔批评笛卡尔没有对我思实体实行现象学还原,批评康德没有摆脱心理主义和人本主义[6],也表明他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超越笛卡尔和康德的主体主义的实体主义、心理学和人类学局限,现象学才能实现其严格的科学哲学的理想。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所采取的本质直观的观念自在论是其克服心理主义所做的第一次努力。胡塞尔意识到心理主义必然导致怀疑论和相对主义,而危及到人类的理性基础,“胡塞尔认为,心理主义意味着这样一种观点,即心理学是逻辑学的必要而充分的基础……只要我们使逻辑规律依赖于人类思维者的心理特征……就把各方面都不稳定的人当作衡量万物的尺度”[7]。胡塞尔此时所走的路向就像柏拉图试图逃避不可捉摸的赫拉克利特之流和智者的诡辩时所走的路向一样,撇开流变的直接经验世界和难以言说的主观心理体验,而追寻一个理想的永恒领域,把心理表象上升为客观的意义和理想的观念,把事实的知觉世界上升为本质的观念世界。意向性理论此时所关注的是使意识现象如实地呈现,而未关注于意识的被构造,注目于意识的自在性而对其产生的根源乃至主体的人格同一性问题持存而不论的态度。“在《逻辑研究》第一版里,胡塞尔拒绝在意识的意向活动之外还有同一主体的想法。”[8]胡塞尔反复强调纯粹意识、纯粹思想与体验感受这种意识和思维的主体自我心理过程之间的区别,强调“使思维的在的明证性不至于和我的思维是存在的那种明证性,我思维地存在着的那种明证性等等相混淆”[9]。
然而问题在于,当我们致力于使一个理想的观念世界、逻辑世界或一个语言世界客观地呈明或呈现时,一个作为心物一体的自然之我的主体消失了,但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功能化的逻辑主体也真的不存在了吗?
如果我们不是武断地设定一个存在的话,这个存在的呈现是相对于一个主体而言的,一个事实性的时空有限世界呈现在肉眼之前,而一个无限的本质观念世界则呈现在空灵的、非位置性的“先验之眼”之前。我们闭上肉眼,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事实世界消失了;而我们关闭“先验之思”,则一个本质的观念世界也就沉寂在黑暗之中。用王阳明的话说就是:“天无我的灵明,谁去仰它高,地无我的灵明,谁去俯它深?”[10]事实上即使是一个设定的世界,其背后亦存在着一个价值和意义的主体。完全抛弃主体的存在论设定,在最终意义上是难以立足的。即使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也存在一个主体性的复归,“‘世界是我的世界’而使自我进入哲学之中。哲学上的自我并不是人……而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不是它的一部分”[11]。而对于胡塞尔来说,一个现象显现、呈明,一个内在时间可能性的前提,一个空间整体对象的构造者,一个意向性理论的最终基础——先验主体,是根本无法也从未彻底地被悬置掉的,现象学还原所悬置掉的,只是一个实体自我。
因此一种没有主体相关项的纯粹思维存在与主体主义哲学及现象学的认识批判和自明性原则在最终意义上是难以吻合的。没有主体的看,就不会有被看者的呈现;没有主体的思,就没有意识对象的统一性。当胡塞尔最终认识到“只有绝对的主体才能使本质或自在之物的呈现得以可能”[12]时,先验转向就成为势在必行了。
促成先验转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本质现象学对现象背后所暗藏的一个观念性实在未实行严格的现象学还原,这个超越的观念世界独立于它向我们呈现的心理现象而自在存在。诚然,纯粹意识的世界应该独立于心理主体,超越于心理现象,但它却不能独立于和超越于内在的明证性显现。实在论的观念世界好像大于并外在于明证的内在性,仍带有自然态度中设定的超越意识的存在的意味,这是一种缺乏现象学还原的表现。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实际上也实施了直到《观念》Ⅰ中才明确提出的“悬置”(Epoche),但《逻辑研究》中的悬置乃是一种区域性悬置,即把内在的心理领域作为一个区别于事实领域的有限领域来看待,因而主体的意识领域是相对的、有限的,尚没有以一个绝对的无限领域而展现,所以一个绝对本质的观念世界必然相对于这个有限意识领域而超越地存在。直到1907年,胡塞尔仍认为“我完全可以肯定,有超越的世界存在”[13]。而这等于承认了康德的物自体,与现象学彻底的自明性原则其实是不相容的。
胡塞尔在哲学上的彻底精神最终要求他不能像康德一样把终极答案推给一个不可知的物自体领域。胡塞尔试图把柏拉图自我之外的绝对的理念世界拉入到自我主体世界之内来,那么一个有限的自我主体何以能容得下一个无限的绝对观念世界呢?所以必须实行主体的先验化,使主体绝对化、无限化。
胡塞尔反对心理主义,认为知识的基础不是主观的心理表象而是客观的观念意义,他事实上已经参与了20世纪的语言转向。语言分析哲学的一个基本宗旨在于表明:语言的界限就是世界的界限,语言背后不存在什么作为本体的非语言的东西。同样在严格的意义上说,现象学必须使现象成为绝对呈现的东西而拒绝在现象背后承认什么非现象的本体[14]。本质世界不能在呈现之外,同样也只能作为一种在直观中呈现的纯粹现象。但除非主体是绝对的和先验的,否则它就无法使这个绝对的本质一览无余地呈现,所以克服心理主义最终要在促使主体先验化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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