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客观时间与现象学内在直观原则的背离

客观时间与现象学内在直观原则的背离

时间:2023-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客观时间基于物体实在性和运动实在性的设定,这明显与现象学的直观自明性原则是相违背的。胡塞尔明确地说:“那样一种本质上属于体验本身的时间,以及它的现在、在前和在后的、通过它们具有确定样式的同时性和相续性等等的所予性样式,既未被也不应该被太阳的任何位置,钟表或任何物理手段所度量。”

第二节 客观时间与现象学内在直观原则的背离

客观时间和外在时间在我们日常生活世界里和科学世界里是有效的,而且我们设定一个客观公共的时间有效性对于我们的生活和科学观察都是有益的。试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客观公共有效的时间,那么我们人类行动的统一性以及科学观察、历史记载的统一性都将化为乌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感性直觉活动中而与他人及社会的交往都成为不可能,我们的生活因此而变成实实在在的个人梦境。但如果我们撇开时间的实用性而从哲学上谈论时间本身,我们就会发现客观时间具有某种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牛顿的绝对的时间实体显然是缺乏实在性的,我们用经验常识就能反驳它。爱因斯坦在向人通俗地解释其相对论时举例说,一个男人与漂亮姑娘相处时感到时间过得很快;中国古语中的“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以及夏令时制,国际日期变更线以及格林尼治时间,北京时间的约定等,都足以反驳一个不与他物相关涉的绝对时间实体存在的理论。我们这里讨论一下关系论时空观的纰缪之处。

莱布尼茨的关系论时空观被我们的教科书推崇备至,但它实际上并未对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有实质性的突破。关系论时空观是在客观物体的自身延续性和与他物的相继性基础上来谈论时间的,这种客观物体的延续性与相继以物体的运动形式而表现出来,因此只要我们首先肯定客观物体的实在性,然后再肯定运动的客观实在性,就似乎顺理成章地推导出时间的客观性了。但物体的客观性和运动的客观性是需要在认识论上证明的东西,而不能通过独断的方式来假定。我们姑且暂时悬置物体的实在性问题而探讨一下运动的客观性问题。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书画爱好者到一家画店,见一水墨丹青,上画小桥流水,一弯弦月当空。问及价格,老板说纹银五百,书画爱好者嫌贵,老板问他当时是何时,答曰月初,老板说,那就对了,你到月中再来一看就知道这画为何值五百纹银。书画爱好者果然月中再进书画店,一看小桥流水明月当空的丹青依然挂在墙上,但仔细一看,画上弦月已成圆月,于是欣然付钱买画。但回家等到月初,画上之月仍然不见亏缺。于是返回店中质问老板,答曰,此画本为两幅,月初挂月亏者,月中挂月圆者。画上之月是否发生了变化,涉及到变化前后两种知觉对象的同一性认证问题,如果圆与亏两个月亮是一个月亮,则这个月亮变了,否则就像上面这个故事中一样根本就没有变。物体的运动变化只有在肯定了两个不同知觉对象的同一性基础上才是可能的,而这种同一性认证显然只有主体的参与才有可能。胡塞尔考察过这个问题:“且让我们看一只粉笔。我们闭上眼,然后再睁开,这样我们就有了两种知觉,但是,我们说我们看了这同一支粉笔两次。因此,我们所具有的(知觉)内容在时间上是分开的……但是在对象中则不存在任何分离……然而……客观性属于‘经验’,即经验的统一体,属于合法的体验到的背景。”[5]两个不同知觉的同一性对象认证只有在观察主体的记忆中才得以可能,因此运动和变化也是基于主体同一性的记忆与前瞻。当我们看见一个人时说:你胖了,或说,你瘦了,这是基于与原来看见这个人时的记忆相比较。如果没有观察主体的同一性认证,完全当下的一堆零散的知觉材料无什么运动变化可言。因为运动变化涉及到两个不同时间中互相分离的知觉,这两个知觉的对象同一性问题,对象自身是无法言说和表明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个知觉流持续地为自我意识所感知,一个紧接一个的知觉并未出现分离,而这种知觉连续性的基础,恰恰在于一个统一的主体自我的体验流,“现象学时间……是在一个体验流内的(一个纯粹自我内的)一切体验的统一化形式”[6]。一个一个知觉片断就如同电影胶卷上的一个一个的分离画面一样,因为自我的内在时间意识的视域性特征,即一个感知不仅包含着一个构成感知中心的当下的“原印象”,而且还包含着一个在时间上向前或向后的伸展着的“视域”,这个内在时间意识的视域是指在感知中一同被意指的“时间晕”,也就是指每一个感知体验在时间上都有一个向前的期待和向后的保留[7]。哲学史上一直为人们所争论不休的芝诺的“飞矢不动”,即认为飞矢在每一个瞬间占据与自己相等的空间因而固定不动的悖论,如果在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的视域理论上来理解,就应该迎刃而解了。

现象学要求在主体直观的经验基础上来谈论一切,而不能把武断设定的东西作为前提,因此对象的同一性以及对象物的运动只能建立在主体的知觉同一性基础之上。客观时间基于物体实在性和运动实在性的设定,这明显与现象学的直观自明性原则是相违背的。胡塞尔明确地说:“那样一种本质上属于体验本身的时间,以及它的现在、在前和在后的、通过它们具有确定样式的同时性和相续性等等的所予性样式,既未被也不应该被太阳的任何位置,钟表或任何物理手段所度量。”[8]倪梁康先生解释说:“在现象学悬搁的进行中,客观时间的视域被加了括号,那些与这个视域的意识相联系的成见,即在当下之物、过去之物、未来之物的存在意义方面的成见被判为无效。”[9]因此现象学的时间,或者说具有直观确定性的时间,不可能是基于外在物质实体运动基础上的客观时间,而只能是一种基于主体内在时间视域的内在时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