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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性和实在

时间:2023-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实在乃是世界现象萎缩的产物,它仍然属于此在的世界性,因而同样以此在的存在为基础。因此,存在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此在。对此在的展示性的分析进一步表明:由于这种展示性,此在根据它在世存在的基本状况同样源始地在世界、在之中和自我方面得到了揭示。此外,在世界之事实展示中,世内存在者也一并得到揭示。存在的基本规定成了实体性。最后这几句话明确表明,实在概念的出现是西方传统存在论误入歧途的根源。

第四十三节 此在、世界性和实在

这一节对习惯了传统西方思维方式的人理解海德格尔的思想十分重要,它澄清了一个任何哲学都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实在问题。西方传统哲学大都将存在的意义理解为实在,而在海德格尔看来,实在只是现成性,而不是存在。海德格尔在这一节中彻底解构了西方传统的实在观,阐明了实在概念的实质。当然,海德格尔仍然是在他基础存在论的思想架构中处理这个重要的哲学问题的。在这一节中,海德格尔着眼于基础存在论的基本问题——存在的意义问题,概述和重复了此在分析的成果。这个成果就是,此在始终已经对存在有所理解,此在始终已经被此在理解,哪怕还未在存在论上被把握,也是如此。我们存在于世,但存在于世的意思不是一棵树存在于园子里那种意义上的,即某物存在于物理空间某处意义上的存在于世,而是说我们在事物上理解我们自己,并且通过这种能力也理解世界,当然,世界也不是作为事物总和的“世界”。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把世界主题化为一个对象,如果把它作为对象的话,那始终只是“内在的对象”。如果我们在存在论上忽略了世界现象,那么我们就不会说到世界,而是会说到实在了。实在乃是世界现象萎缩的产物,它仍然属于此在的世界性,因而同样以此在的存在为基础。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可以从形式上表达了此在之存在的操心结构中得出实在的特征。这个特征就是我们似乎是“实在固定地”生活着,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处于我们此在结构直接的整体关联中。这就是海德格尔在内容丰富的第四十三节的基本思路。

在这一节一开头,海德格尔就意味深长地说:只有当存在之理解这样的事情存在,存在的意义问题才一般地可能。海德格尔特意将“存在”(ist)一词斜写,暗示存在之理解不是一种主观的意识过程,而是一种存在,人的存在,即此在本身。存在的意义问题根源不在人的主观意识能力,而在人的存在结构本身。这是海德格尔最基本的思想。所以他接着说,存在之理解属于我们称为此在的那个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因此,存在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此在。我们越能合适而源始地成功解说这个存在者,就能越可靠地在继续阐明基础存在论问题的过程中达到目标。

于是,海德格尔不厌其烦地在第2段回顾生存论分析已经做过的工作:解释理解、意义和阐释。这三者是此在展示性的基本体现。对此在的展示性的分析进一步表明:由于这种展示性,此在根据它在世存在的基本状况同样源始地在世界、在之中和自我方面得到了揭示。此在的存在就是它对存在意义的理解,这种理解就是此在在世存在的展示性,事物的存在由于这种展示性而得到揭示。此外,在世界之事实展示中,世内存在者也一并得到揭示。这意思是说,这种存在者的存在始终以某种方式已经得到了理解,即使还未在存在论上被适当把握。人若没有对世内存在者的基本理解的话,是不可能与它们发生任何关系的。无论是将它们当做实现我们实用目的的手段,还是将它们当做现成的对象,都意味着我们对它们有某种理解;虽然正是因为如此而未能明确理解它们的存在,也就是海德格尔说的未能在存在论上适当把握它们。虽然存在论的存在之理解包括一切在此在中本质展示的存在者,但这种前存在论的存在之理解本身还没有相应于不同的存在模式得到分门别类的表达。也就是说,前存在论的存在之理解对事物的存在是胡子眉毛一把抓,不清楚存在者可以有不同的存在方式。而基础存在论却正是要指出这一点。

前存在论对存在者的理解主要是把它理解为实在。海德格尔在对理解的解释中指明了这种理解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根据我们沉沦的存在方式把世界理解为作为事物之总和的“世界”。不仅在存在者层面的经验上,而且也在存在论理解上,存在理解都首先以世内存在者的存在为方向。“世内存在者”就是一般非此在的事物。人活在世上首先得维持自己的生命活下去,这就必须尽量利用世内存在者来达到这个实用的目的。而为了实用目的利用世内存在者,他必须把它理解为客观实际存在着的对象,进而把世内存在者的现成性或实在性,理解为存在,这构成了他对事物存在,乃至一般存在的主要理解。可以说,只要人活着,他只能主要这样来理解存在。这种存在之理解不但不错,而且还相当合理,但并不全面和源始。所以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的自用本上此处的“世内存在者”边上注道:“此处得区分:physis,idea,ousia,substantia(实体),res(物),客观性,现成性。”提醒读者注意存在具有不同的方式。

由于存在首先和多半被理解为客观实在,所以最先对我们出现的应手之物的存在被忽略了,我们把存在者首先理解为现成的物的关联整体。这种存在有了实在的意义。这就是说,这种存在之理解是把存在理解为实在。存在的基本规定成了实体性。相应于这种存在理解的转移,即从存在转到实在,对此在的存在论理解也移到了这种存在概念的境域中。也就是说,从实在的观点来理解人。此在也像其他存在者一样是实在现成的。此在也被理解为现成物。于是一般存在有了实在的意义。海德格尔在“实在”旁注道:“实在是现实性,realitas是事物性;康德‘客观实在’概念的中间立场。”在同一段中先后两次说同样的话,足见海德格尔对此的强调。实在的概念因而在存在论的问题域中有一个特殊的优先地位。这就转移了通往真正的生存论分析的道路,甚至已经转移了看世内应手之物的眼光。它最终迫使一般存在问题进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其他存在模式由于人们着眼实在而被负面、否定地规定。最后这几句话明确表明,实在概念的出现是西方传统存在论误入歧途的根源。它实际上压制了对存在方式的多样理解。

基于上述考虑,海德格尔认为,所以,不仅必须把此在分析,而且也必须把对一般存在的意义问题的阐明从片面的实在意义的存在方向上扭转过来。实在意义的存在是从存在者层面理解的存在,必须将存在理解从存在者层面扭转到存在论层面。这就需要证明:实在不单单是其他存在方式一种,而且在存在论上与此在、世界和应手性处于一个确定的基础性的整体关联中。要做到这点,就必须将存在论问题从它迄今为止的实在性基础转到生存论的此在分析的基础上。这种证明需要对实在问题、它的种种条件和界限有基本的研究。这“基本的研究”应该是“基础存在论的研究”。这也是海德格尔在这一节要做的事。

海德格尔把“实在问题”进一步区分为如下四个问题:(1)是否存在所谓“超越意识”的存在者;(2)是否“外部世界”的实在能被充分证明;(3)如果存在者是实在的,那么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在其自在存在上认识它;(4)这个存在者,实在的意义一般是什么意思。海德格尔从他的基础存在论出发,将对实在问题的讨论分为三个层次:a)实在作为存在问题和“外部世界”的可证明性问题,b)实在作为存在论问题,c)实在和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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