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性的生命
《理性的生命》一书是根据桑塔耶那在哈佛大学讲授“历史哲学”课程的讲稿写成的,它集中表述了他的历史哲学观点。在他看来,历史哲学只不过是一种“回顾的政治学”,即一种根据人的理想的发展对人的历史所作的解释。历史哲学研究那些从证据中推论出来并根据因果律加以解释的历史事件,但人不满足于纯粹的历史描述,而且竭力寻找包含在历史事件中的意义。他在其历史哲学中研究的主题是理性的兴趣和发展,认为理性的生命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即常识中的理性、社会中的理性、宗教中的理性、艺术中的理性以及科学中的理性。
在常识中的理性阶段,人从起初的混沌经验中首先学会区别出那些稳定的、可预见的自然对象,人运用理性把自然和精神区别开来,以达到理解自己的目的。桑塔耶那认为,起初在动物的冲动中表现出来的本能也具有理性的因素,而人把自然对象区别出来是人的理性的头一个重要成就。后来,在人把形式加之于物质的艺术中,特别是在把理性的要求运用于事实检验的科学中,理性的生命发展到它所理想的顶峰。
在他看来,理性是“一个用以表述一切实际的思想和行动的名称,这些思想和行动通过它们在意识中的成果而被证明为正确的”[47]。理性不是本能的敌人,而是本能所达到的一种卓有成效的和谐。理性是“冲动和观念作用这两种因素的一种幸福美满的婚姻,如果这两种因素彻底分离,那就会使人沦为牲畜或者变为疯子。理性动物是通过这两个怪物的结合而产生的。理性动物是由那些不再是虚幻的观念和那些不再是无效的行动所组成的”[48]。
就社会中的理性阶段而言,桑塔耶那认为,社会生活在理性的生命中处于次要地位,它的主要任务在于使人类得到养育和照应,它对理想目标的实现起着辅助作用。社会产生于人类的再生产的本能,由此形成的家庭、军队、国家等等原始组织在性质上都是实际性的。当个人超出这些原始组织而在共同持有一个理想的基础上自由地相互结合时,就形成“自由的”或“合法的”社会。爱国主义就是人们对那样的社会所怀有的忠诚。不过,对理性生命的最深厚的忠诚并不是某种现实的东西,而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真正完美的社会,即理想的社会才是理性生命赖以得到实现的完美手段。
在他看来,社会必然应当是贵族制的和等级制的。他对民主政治和自由主义持敌视态度,认为平等主义的民主政治由于压制或者否定人类的不可避免的多样性,将使人类生活的利益受到损害。他还持种族歧视的观点,声称“某些种族显然优越于另一些种族”[49],因此不同种族之间的通婚是有危险的,除非彼此通婚的种族具有同等的才智。
就宗教中的理性而言,桑塔耶那认为,宗教是对自然生活所作的一种诗意的变形,以便使自然生活获得一种道德秩序。由于宗教是一种神话,因此不能用事实真理这个不恰当的标准去衡量宗教,而应当根据它在重新组织我们的道德经验方面所表现出的丰富性和包容性加以衡量。一个人信奉的宗教类似于一个人的母语或民族性格,道德生活中的这种方言土语尽管有它的缺点,但全然抛弃它们则是困难的和不明智的。他对神秘的宗教和幻想的宗教持批评态度,认为神秘的宗教通过只保留自然生活的一种因素而排除其他一切因素,使道德生活极度简化,幻想的宗教则根据它们自己的唯一真理而压制一切形式的道德诗意,只保留它们自己的道德诗意,也有损于宗教的价值。真正的宗教则一方面激起人们的怜悯心,怜悯心是人对其存在的源泉所怀有的一种崇高的依恋,借助于这种依恋使人的生活趋于稳定,另一方面鼓舞人们的精神性,这种精神性通过把一种理想的意义加入其中而使人从动物性的需要和愿望的粗鄙现实中解脱出来。他说:“宗教研究使怀疑论者正视有限生命的那种神秘的和感人肺腑的力量,使他理解到为什么宗教是如此深厚地令人感动,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如此深厚地公正。”[50]
就艺术中的理性而言,桑塔耶那强调艺术的积极作用,认为艺术家的活动在于把形式加之于内容,每一个真正的艺术成就都有助于使理性的生命得到实现。与宗教相似,艺术本身包含着想象,不过,与宗教不同,艺术不是把幻想当作现实,而是根据它的理想来塑造现实。人们的最初的艺术作品肯定是粗糙的、笨拙的,但随着艺术水平的提高,艺术家能通过艺术作品使人的灵魂得到净化和升华。他把实用艺术与美术区别开,认为由实用艺术到美术的发展是由于艺术家们日益欣赏到那些原来只具有工具价值的东西中所包含的内在价值。他考察了音乐、诗歌以及造型艺术的发展,把一切艺术品都看作对自然环境和人的兴趣所作的一种或多或少地抽象的象征。
最后,在科学中的理性阶段,理性的生命达到了它的发展顶峰,理性生命坚定地把自己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因为科学包含了全部值得信赖的知识。诚然,桑塔耶那也承认理性是捉摸不定的,科学也会犯错误。他认为通过现代科学方法所作出的分析只不过是对我们在意识中观察到的那些规律性所作的一种速记式的描述,而不是一些固定不变的、支配着世界的规律。尽管如此,科学仍然是我们唯一可信赖的东西。他说:“对理智的信赖……是唯一的一种被它们成果所认可的信念。”[51]
桑塔耶那强调机械作用的普遍性,认为尽管物理学不能说明地球表层——人类活动是其中一个部分——中发生的那些细微的移动和繁殖,可是心理学已表明甚至在心灵的最深奥的隐秘场所也普遍地存在着因果作用。心理学只有当它探索出每个心理事件的机械的和物质的基础时,才从文学上升为科学。他赞同心理学中的行为主义理论,认为它找到了一条正确的研究道路。另一方面,他认为尽管生命是机械的和物质的,但意识不具有因果作用的效能,因为因果作用表现为冲动和愿望通过热去推动大脑和躯体,而没有表现在那些闪烁着光芒的思想之中。思想的价值是观念的,而不是因果的。
对于科学,桑塔耶那持一种双重的态度:一方面,他承认在物理世界中,科学在从因果性角度确定什么是真实的这个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权威,自然科学是常识的一种延伸,同时又把辩证法成功地运用于研究物理世界。科学的理想形态是一个封闭的、机械的体系,关于人的科学,特别是心理学也需要采取这种理想的形态。另一方面,他对科学的威力作了若干限制,认为科学只有助于研究物理世界,而无助于研究价值世界,不能用科学研究那些作为理性生命的真正本质的理想价值。
与此相关,他也探讨了道德问题。他把道德分为三种:合乎理性的道德、前理性的道德和后理性的道德。在《美感》一书中,他把享乐主义看作一种合乎理性的道德,而在《科学中的理性》中,他认为必须有一条据以在各种可能的享乐中进行选择的原则。他认为合乎理性的以及与之相关的道德哲学都需致力于研究什么是真正的善,它们都需要有一种高度发展的能力,以便对各种相互竞争的善作出正确的理解和评估。与此不同,前理性的道德则是一种非反思的原始冲动,它既不能想象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可加以选择的善,也不能维护那种为对道德生活进行合理安排所需要的纪律。后理性的道德则基本上是从宗教角度出发,主张人们为了来世的理想而放弃合理地安排人类现实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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