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理性、真理和明见性
先验自我是真理的执行者。它在诸多语境中行使这种执行功能:诸如言说、图像行为、回忆、实践的举止、政治修辞、机敏的欺骗以及战略机动等等语境。这种成真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运用方式发生在科学之中,不论这科学是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也不论它关注的是一个存在区域还是另一个存在区域。在科学那里,我们只是希望发现事物的真理;科学事业就是企图表明事物存在的方式,而不管事物可以被如何利用,也不管我们可以希望它们是怎样的。科学上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战胜别人,也不是对我们的种种欲望的满足;它完全意味着客观性的胜利,意味着揭示事物如何存在。
哲学是一项科学事业,但是它不同于数学以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不是关切某个特殊的存在领域,而是关切成真性(truthfulness)本身:关切人类的交往、人类为揭示事物的存在方式而付出的努力,以及人类遵循事物的本性而活动的能力;最终,它关切如其向我们显现其自身的存在。在科学和哲学中,我们为真理而寻求真理,抛却它可以带来的任何其他利益。在这两种事业中,我们都力图达到与我们手边处理的事务相称的最高程度的精确性;我们不满足于只是足够完成一项特殊工作的东西。
我们在前面已经考察了成真性具有的许多成分。我们考察了多样性中的同一性以及范畴联结,还考察了诸如知觉和回忆等等的差别。我们探讨了存在的成真性,以及显露的执行者具有的诚实性(以及继之而来的可能的虚假和混淆)。这一章将要巩固和完善这些探索。我们将探究关于理性的现象学,即对于理性思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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