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艺术哲学与先验批判
在康德那里,不仅艺术和美都被纳入先验批判的框架内,而且关于艺术的哲学也已经被思考为先验批判的一个环节。我们从他的艺术哲学的主导问题的提问立场,就可以理解这一点。主导着康德关于艺术的哲学思考的问题是:其创造产物合乎审美判断诸条件的一种创造活动,如何必须在它本身那里得到建构?这个提问的立场是审美判断。后者的基本条件是“形式的合目的性”,它是在涉及对理解功能的内在补充的情况下由主体“先于所有概念地”授予直观的。这个授予在感觉那里得到承认,而感觉本身建立在先验条件上,它要求着普遍赞同。[10]也就是说,关于艺术的哲学探究的是那样的必要条件,仅在这些条件下,才可能产生一种满足“形式的合目的性”的先验原则的创造产物。而“天才”这个概念是对创造这样一种直观创造物的那些条件的总和,这种创造物“先于”一切概念并“超出”一切概念与我们的整体性观点相符。也就是说,关于艺术的哲学是在创造的视角中对“形式的合目的性”作出的具体批判,所以它属于先验批判的体系。
康德认为作为艺术的艺术仅将自己揭示给先验反思,所以他不将此艺术归入作为科学追求对象的那类对象,不论此科学是经验科学还是哲学关注。而艺术本身在先验反思这里成为课题,乃因其与一种“普遍的先验条件”处于总体关联中,“诸事物仅在此条件下,才根本上能够成为我们的认识对象”[11]。此处亦可看作在康德哲学的框架内对一种艺术哲学一般问题的回答,康德解释说:
在一种判断力批判那里,包含审美判断的那个部分属于此批判的本质性部分,因为,唯有审美判断力包含一个原则,判断力把这个原则全然先验地作为它对自然反思的基础,也就是说,这是个自然的形式合目的性原则,是按照自然诸特殊(经验)法则呈现给我们认识能力的,没有这种合目的性,知性不可能在自然中找到它自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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