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然总体关联中的自我
M.鲁道菲在他的谢林自然哲学研究中曾提示,德语世界近年对谢林哲学尤其是对其自然哲学的研究的强烈兴趣与其历史上遭受的长久遗忘形成十分引人注目的对照:在为谢林自然哲学的平反中与其互动商榷,越来越多的自然科学家致力于批判地重新贴近谢林的思辨切入。谢林的思辨自然哲学经历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复兴;而历史上它的巨大影响仅在19世纪的上半叶有过一个短暂的高潮[14],尽管当时这一思想曾一度终结精确科学思想一统天下的局面。
对此我们必须提醒读者,谢林自然哲学长期遭受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在精神上与近代的整个奠基于启蒙—科学价值的自然理论根本是直接对立的。从哲学史的角度看,谢林自然哲学曾产生巨大影响并引发剧烈争论,因其自来就有它的双重面目:它一方面紧密衔接于伽利略、牛顿和开普勒建立的自然科学,立足于当时的自然科学思潮和发现,另一方面又与后者那种完全建立在割裂思考上的考察方式处于尖锐的矛盾对立中。自然科学借助于割裂抽象的方法,无疑大大扩展了人类控制自然的各种可能性。但它割裂并孤立个别自然进程,使之脱离与其他事物的整体关联,并且仅按照某些特定的合法则性提问自然,以至于自然科学的概念都来自与自然事物及自然过程的现实存在的一种割裂,这样的知性错误尤其引起谢林的强烈抗议和批判。当然,自然科学为工具理性的理论统治提供了极大的优势,使物理学的量化的理解及其技术实践的简化执行成为可能。然而,自然科学认识的这个方面在谢林那里并没有什么重要性,相反恰恰是谢林持续地与之斗争的,因为这种客观化的科学并不研究现实性本身,它既不研究创造性的自然总体关联的形态,也根本不研究自然最后的形态也就是作为实践的实在性的我们自己的道德行动。
与此对立,谢林的自然哲学关怀的是诸自然现象的存在特征,并试图在自然整体的观点下去提问和把握它们。对他来说,对自然现象在其自身中的存在的提问和对它们在自然整体中的存在的提问是相互照明的。而谢林自然哲学的一个中心提问,更是现代自然科学绝少触及的,那就是人在自然整体中的位置以及总起来说自然与人在哲学所理解的存在整体中的位置。因此在作为先验切入的自然哲学这里可以说,谢林的动机就是要将自我的自然总体关联呈现并建构出来。
讨论谢林的自然哲学理解时,认清谢林自然哲学的多种思想来源例如柏拉图—新柏拉图主义、布鲁诺、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思想等等,如事情本身已能展示的那样,当然都很重要;但我们在此只能放下这些方面,仅限于考察这一进路与康德理性批判工程的关系,因为这一自然哲学根本是在跟随康德KdU中的一个线索:谢林对作为存在整体的自然现实性关系的思考直接受到了康德自然目的论的启示。正如W.施米德科瓦齐克1996年的谢林研究所确认的那样,尽管康德的理性批判坚持分割自然与自由的领域,康德的自然理解本身却决不允许被化简为关于自然的那种减缩的自然科学概念;并且尽管康德从未提供一个首尾一贯的自然概念,而不如说贡献了多重观点中的自然考察,现实性概念在康德那里依然不仅是个“否定性的”边界,而且本身蕴含着更多的内容[15];并且在涉及审美判断的时候,康德曾顺带提示人在合目的的自然总体关联中的问题位置。也就是说,就人类是一种有机的自然生物而言,在自然这里也应当存在着一种与自我的关联。康德确曾说过“我们自己属于最广义理解的自然”[16],虽然他同时立刻强调了人的目的设定与自然的目的设定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康德的这些处理无疑都成为谢林的自然哲学思考的重要契机和先导。
然而,关键在于,康德对目的论判断力的论证并没有涉及这个论证真正的核心问题也即自然目的论中存在的与自我的关联,后者却是谢林特别关注的。如果说康德的理性批判工程无非是要为理性提供一种奠基性的解说,那么在谢林看来,这个工程的主要缺陷就是它并不彻底。这个批判最终证明的只是些局部领域的视角,它们或是理论哲学中的先验主体或经验主体,或是实践哲学中的理智主体,或是审美判断意义上的反省的主体;而康德并没有提供它们彼此间的总体关联。也就是说,批判哲学对自我关联的澄清并未完成,尽管康德对承载着所有理性认识的“统觉的那种原始—综合的统一”的那个中介概念也即“我思(自我思考)”的理解,本来已经非常接近对这个“统一”本身的揭示。也就是说,康德已经正确地注意到,我们对“整个人类认识中”最高级的那个基本定理,也就是必定能伴随自我的所有表象的那个“我思(自我思考)”的洞察,只是对它的存在的洞察。康德已在KrV中这样写道:
自我根本是在诸表象的多样性的先验综合那里,所以是在统觉的意识综合的统一性那里意识到自己,而且并非如自我显现给自己那样,也并非如自我在自己本身那里那样,而只是自我意识到,我在[自我存在]。[17]
康德这里所说的“我在”(自我存在)就是理智直观,因为先验主体正是那个原始—综合的统一,其中自我确定性与生存确定性不可分离地衔接在一起,这一点已经表达在从句“我在”这一自我陈述中。但按照康德的辨析,“自我存在”在这里并不能像笛卡尔以为的那样能够从“自我思考”这个定理中得出,相反“自我思考”是个经验的定理,其以“自我存在”这个生存定理为基础,因为“自我存在”是与自我同一的,先行于经验。
尽管如此,康德并未贯通地阐明“我在”之内的先验综合正是自我确定性和生存确定性的先验综合。而谢林的思考却正是在这里衔接上去:我们在“自我存在”那里已拥有先于所有在我们自身内的经验的自我关联和存在关联,而且借助存在关联能够与所有的存在衔接起来;而且,只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的思维才能把自己与现实本身的关系建立起来。以此谢林同时也超出了费希特并走向自然。因为对费希特来说,理智直观是所有认识和行动的出发点和基础,“自我=自我”这一直接的自我确定性,尽管哲学理性是借助于意识才能获得的,却是自我的所有的创造性认识和所有的行动一直以来的可靠基础。谢林却洞察到,“自我是自我”这一同一性原理的确定性不仅包含“自我=自我”的自我反思活动,同时还包含“自我存在”的生存确定性。这个自我确定性和生存确定性并非通过一种感性经验的自我观察而传达,而是,理智直观建构着我们的意识、理智地直观着作为现实主体的我们自己,而这个主体作为现实还超出自身指向那种我们一直在它里面存在的现实性。由于我们在“自我存在”这里不仅把自己认识为自我,还把自己也认识为生存者,我们并非经验地,而是理智地把我们自己体验为现实性整体中的现实东西。还在Briefe中,谢林就对理智直观这种直接经验写道:
这种直观是那最内在的最固有的经验,我们对一超感官世界所知道和所相信的一切,唯一系于它。这种直观最先使我们确信,有某种本来意义上的东西存在着,而其余一切不过是显现着,我们是把[存在]这个词套用到它们身上而已。这种直观与每种感性的直观的区别就在于:它仅仅借助于自由被创造出来,而对其他每个这样的人都必然是陌生和未知的——他们的自由被诸客体的强力所压制,不足以胜任意识的创造活动(SW.I,S.318,黑体为原文所有)。
因此在谢林看来,说理性不具备达于“事物本身”即现实性本身的任何途径并不正确;同时,我们显然也并不是只能从科学的个别认识出发去规定自然。相反,理智直观为我们证实了本来意义上存在的某种东西,提示它自身正是处于现实中的理智。其实康德本人也以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对此给出过提示:我们作为理智主体始终已经在现实性本身当中。康德从来都没有否认,我们与作为现实的行动主体的自己有一种直接的关系,并且我们正是经由这种关系,已经被置于一种生存着的现实性总体关联中。
谢林于是将在现实性中作为现实东西的我们自己的“直接经验”的概念与理智直观联系起来,直接以前者去阐发后者。以此揭示出,我们一直以来就已经将那种直接经验,确切说来不仅是关于我们自己的直接经验,而且是关于现实性本身的直接经验,作为前提设定,这才根本上能将诸经验树立为规定的。这种做法使我们清楚看到他与费希特的不同:费希特在把康德的先验哲学切入极端化的时候,是以其知识学追问我们知识的逻辑确定性或追问我们认识的自明性,最终将“自我是自我”这种自我确定性确认为知识活动的最初的和最高的基本定理,正如理智直观概念在费希特那里仅指自我的知识着自身的那种自我关联。谢林相反,他的先验思考切入从一开始就在追问我们知识活动中的实在性关联,追问我们的经验的生存确定性。对此他的Vom Ich说得很清楚,
谁想要去知识[18](wissen wollen)某种东西,他与此同时就想要其知识活动具有实在性。一种没有实在性的知识活动根本就不是知识活动。[……]实在性必定有最终一点,而一切的一切都取决于它。[……]我们原初地所设定的,无非是所有知识活动的一个最后的点,[……]在它那里存在与思维的原理合而为一。[……]自我存在!我的自我包含着一种存在,其先行于所有思维活动和表象活动。自我之存在,是通过它被思考这种情况,而它之被思考,乃因为它存在(SW.I,S.167)。
也就是说,自我存在正是自我必定知道的那种东西。即使是理性对外在于自我的存在、生命的经验,也以我们的实践的“在世界中存在”为前提条件。所以自我才能断定,关于存在和生命只有一种直接的知识才可能,而且,存在着的有生命的东西,只是就它先前已存在而言。显然,自我只是实践地对某种外在于自我的生命和自我存在而产生确信。谢林根本上从我们实践地“在世界中的存在”中将这种直接存在经验或理智直观引出来。而如果理智直观说出了与作为在现实中现实地认识着和行动着的主体的我们的那种直接的自我关联,那么它就是植根于我们的实践的“在世界中存在”的那种可能性的基本条件。显然谢林在此与斯宾诺莎衔接,大大拓展了理智直观概念。所以,对现在刚刚发端的自然哲学思考,理智直观也成为从其固有的现实诸级次出发去理解自然的基本前提条件。因此,谢林在其Einl.Entwurf中这样概括自然哲学的任务:
也就是说,并非我们认识自然,而是,自然先验地存在。也就是说,自然之中的一切个别事物根本上都是事先被这个整体所决定,或事先被一个自然一般的理念所规定。但是,如果自然先验地存在,那么把自然作为某种先验存在的东西去认识也就可能。实际上后面这一点正是我们断言的旨意所在(SW.III,S.279,黑体为原文所有)。
这里的敦促是,把自然作为先验存在的去认识,把它作为先验存在建构出来,以使自我植根于其中的自然总体关联得以彰显:自我是植根在自然整体内并被自然的理念所规定!这样一种自然哲学以其整体性的自然概念彻底冲击了整个近代自然科学的哲学认识,晚期谢林在《论近代哲学的历史》[19](Zur Geschichte der neueren Philosophie,1827)中回顾早期唯理念论内部的思想发展以及理论商榷时,曾这样明确他早年的思考出发点,以指明自己的先验哲学思考与费希特及黑格尔思想的基本差别,
我当时寻求,[……]借助于这个自我的先行于现实的或经验的意识的一种先验过去,解释自我与一种必然由自我表象的外部世界的那种不可扯断的总体关联认识,据此来看,这个解释导向自我的一部先验历史。[……]因为,自我存在恰恰是对返回到自身内的那种活动的表达(SW.X,S.93f)。
自然哲学的方向凭此不可或缺,因为“就如自我是对自我本身在此存在,自我才意识到自己,随着这个表达出的自我存在,自我也发现世界已在此存在,也就是说:已经是有意识的自我决不可能产生出世界来”(SW.X,S.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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