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斯宾诺莎哲学的两重性和历史地位
在17世纪荷兰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出现的斯宾诺莎哲学,是从笛卡尔的实体概念出发,力图克服笛卡尔哲学的矛盾和弱点的以实体一元论为基础的唯理论哲学。但它又没有真正地克服笛卡尔哲学的矛盾和弱点,在本体论上持泛神论观点,在认识论上持平行论观点,都具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两重性。综观其著作,我们看到,斯宾诺莎用来表达其哲学思想的诸基本命题或论点大都是模棱两可,交织有两种对立的涵义,表现出两种对立的性质。因此,这种两重性乃和含混性相联系,具有含混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哲学中所蕴涵的辩证法思想也是和形而上学思想交织在一起表现出来的。这可说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显著特征。
在这里,应当说明,斯宾诺莎的实体一元论所表达的是泛神论,而不是唯物主义一元论或无神论思想。那种认为他的“哲学一元论或实体论完全是唯物主义的”,“在理论上达到了无神论”的说法并不确切。确实,斯宾诺莎在当时由于公开怀疑灵魂不灭和上帝的存在,曾受到犹太教会的残酷迫害,其哲学被指责为渎神的、危险的、“无神论的学说”,其本人在欧洲有了无神论者的名声。然而这属于理论的社会作用问题,不等于它在理论上就是无神论。在那个犹太教会严格统治、不容异说的时代,为维护上帝的神圣地位,对于稍有异端倾向的学说都是指责为大逆不道,冠之以“无神论”的罪名的。尤其是他曾公开地“反对”过对他的这种指责,说“如果他知道我是怎样的人和我遵循怎样的原则,他就决不会轻易相信我在讲授无神论”(88)。斯宾诺莎并非不了解无神论的理论涵义。他对莱布尼茨曾说过:“一般哲学是从被创造物开始,笛卡尔是从心灵开始,我则从神开始”(89),宣告他在出发点上与一般唯物主义的不同。这说明,他之拒绝接受无神论的称号决非是名义上的,如出于“策略”上的考虑,是一种“伪装”、“外衣”等等,而乃是原则上的。当然,这与当时人们把无神论在实践上混同于放荡不羁、贪求荣誉和财富等不道德行为也有关,斯宾诺莎毕竟是崇尚伦理的。但对哲学家来说,这主要是理论上的原因(在他那里,神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既是世界的本原,真知识的对象;也是人生追求的伦理目标和宗教信仰的对象。他反对传统的宗教迷信,但并不反对宗教本身)。与此相联系,也不能笼统地认为“斯宾诺莎认识论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或者“斯宾诺莎认识论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凡唯理论都是唯心主义认识论”等;因为那样的说法同样不能如实地反映斯宾诺莎哲学的真实内容和性质。
斯宾诺莎哲学具有两重性和含混性的特征表明,它对哲学基本问题没有很明确的回答。就这个意义上说,它并没有超出中间形态的哲学范围。这是它与霍布斯和伽桑狄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区别所在,也是他与笛卡尔哲学的共同方面。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斯宾诺莎哲学无主导的方面。如前所说,笛卡尔主张统一于上帝实体的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二元对峙的观点,并以此论证和维护超自然的人格神的存在;而斯宾诺莎则将笛卡尔的二元论从实体推向属性,坚持实体一元论的观点,并确认上帝是有广延的实体,在当时荷兰的历史条件下,矛头直指正统的基督教和犹太教神学,其重点和实质显然在于强调作为整体的自然的物质客观性和统一性方面。同时,他在用决定论观点说明自然万物的产生时,没有由此直接作出有“第一推动力”等超自然的人格神的结论,而“坚持从世界本身说明世界”,排斥各种宗教神学的观点,这又是突出的。
再之,斯宾诺莎在一封通信中曾谈论过哲学史上的一次著名论争,这无意中也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他的哲学的基本倾向:“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权威的哲学家对我没有太大的影响。假如您引证了伊壁鸠鲁、德谟克利特、卢克莱修或哪一位原子论哲学家的话,我肯定会大吃一惊。那些相信由老巫婆编造的神奇故事,却贬低德谟克利特的权威,这是不足为怪的。他们是多么嫉妒德谟克利特的荣誉,因而把他出版的书籍全都付之一炬。”(90)此外,在认识论上,在当时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哲学斗争的条件下,其唯物主义方面也显得突出一些。这一切表明,在斯宾诺莎哲学中唯物主义占主导方面;他在克服笛卡尔二元论的过程中突出了它的唯物主义方面。这是他的哲学的有价值部分,为马克思恩格斯所注重和强调,是“当时哲学的最高荣誉”;人们据此也往往称斯宾诺莎为伟大的唯物主义者。
在斯宾诺莎生活的时代,一方面荷兰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急剧发展,另一方面,因革命采取反西班牙的民族战争形式,其反封建任务未彻底完成,国内封建势力一度还十分强大;一方面荷兰成为欧洲先进的文化中心,科学、艺术和哲学惊人地繁荣起来,另一方面,正统的宗教教会及其神学思想体系仍有支配群众理智的巨大权力和影响。这种情况表明,当时荷兰资产阶级尚不够成熟,与封建社会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使得它的许多思想家虽站在新政治、新科学和新哲学的立场上,仍不能摆脱正统的宗教神学的观点。斯宾诺莎曾说过,我并不认为我已经发现了最好的哲学,我只知道我的哲学是“一种真实的哲学”。他的这种具有两重性和含混性的哲学也就是荷兰当时这种复杂的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
斯宾诺莎哲学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它在本体论上一方面把笛卡尔的二元论导向了实体一元论;另一方面,又有明显的两重性和含混性。整个说来,它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是西欧大陆从笛卡尔二元论哲学到莱布尼茨彻底的唯心主义一元论哲学的过渡或中间环节。近代哲学家们反对正统的宗教神学和经院哲学,以及笛卡尔的二元论之被克服,是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斯宾诺莎富有成就,在实际上有力地推动了近代唯物论的往前发展,但终究仍处于过程之中。在认识论方面,斯宾诺莎唯理论的认识理论和方法的出现,标志着西欧大陆唯理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较为完备的阶段。他按自己的方式提出了知识种类和知识理想学说,从理论上全面地论述和论证了唯理论的认识理论和方法。他比笛卡尔更极端地用理性演绎法来构造自己的哲学体系,严格地按照几何学的论证方式撰写著作。他甚至把理性主义观点贯彻于伦理学领域中,从“意志和理性的同一”出发,主张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用理性指导和控制情感,至善即“对神的理智的爱”(91)等命题,从理性中引申出道德的内容、标准和理想,倡导理性主义的伦理学说。这一切表明,斯宾诺莎为反对经院哲学,与经验论的认识理论和方法相对立,而把笛卡尔创始的唯理论完备化了。无疑,这与他不适当地推崇几何学,把几何学方法推广于哲学领域有关。黑格尔对此曾批评说,“由于数学具有明确性,所以人们把这种方法看成非常美妙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思辨的内容,只有在有限的理智科学中才能运用自如”;并认为这一点虽是外在形式方面的,却是斯宾诺莎的“主要的缺点”(92),毕竟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就是逻辑的联系。此外,斯宾诺莎在本体论、认识论以至在伦理学中所表达出来的辩证法思想,实质上强调了一系列相对立的范畴之间的统一和联系,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占统治的近代欧洲最早“说出了这种深刻的统一性”(93);它直接促进了莱布尼茨辩证法思想的产生,架起了从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通向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和黑格尔的范畴论的桥梁,其意义也是不可低估的。
斯宾诺莎哲学在当时由于采用严格的几何学方式来构造和表达自己的体系,因而其著作思辨、枯燥和难懂,其传播不及笛卡尔哲学广泛。但是,历史地看,它的影响是巨大的和深远的。如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在批判他的“形而上学”的同时继承并发展了他的唯物主义方面;19世纪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者力图把他的思想歪曲为唯心主义的,并在一定的意义下复活了他的思辨的“形而上学”。而比他稍后的莱布尼茨则更是直接受其影响,继承、发展他的唯理论思想和反对他的唯物主义方面的哲学家。这里特别要指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哲学家们对待斯宾诺莎哲学可以说是态度各异,众说纷纭。例如,有的极端仇视斯宾诺莎哲学,把它当作“反宗教的无神论”来迫害;有的则批判它对神的确认,认为它是“最荒诞不经的假说”。有的认定他有关于完全独立和不依赖于神而存在的自然学说;有的则宣称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为“骇人听闻的假设”或“狂诞的幻想”。有的对他的泛神论思想推崇备至,宣称“除了斯宾诺莎哲学外,没有别的哲学”;有的则称他是“醉心于神”的有神论者,或称他是伟大的无神论者。还有的则根据他不区别上帝和世界称,与其说他是无神论者,不如说他是“无世界论者”(94);等等。哲学家们对斯宾诺莎哲学评价的这种复杂的状况,除了反映各个哲学家本身所持立场和观点的不同外,无疑也与斯宾诺莎哲学本身具有显著的两重性和含混性有关;否则将很难引起后来人们对它的这样激烈的争论和反响。
【注释】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32页。
(2)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92页。
(3)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页。
(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09页。
(5)《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248页。
(6)《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67~168页。
(7)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90、94页。
(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3、49页。
(9)钟宇人、余丽嫦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4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38~341页。
(10)沃尔夫编译:《斯宾诺莎书信集》,1928年英文版,第343页。
(1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3页。
(12)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75页。
(13)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91页。
(14)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0~12页。
(1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页。
(1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页。
(17)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85页。
(1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4页。
(19)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6页。
(20)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1页。
(2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5~26页。
(22)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0页。
(23)见《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6页。
(24)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页。
(25)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78页。
(2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3、42页。
(2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5页。
(2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6页。
(29)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3页。
(30)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6页。
(3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2页。
(32)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3、95页。
(33)见《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5页。
(34)恩格斯:《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页。
(35)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22~23页。
(36)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49页。
(3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8页。
(38)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40页。
(39)《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233页。
(40)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1页。
(4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1页。
(42)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4~25页。
(43)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40页。
(44)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7页。
(4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6页。
(46)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7页。
(4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6页。
(4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38页。
(49)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5页。
(50)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2页。
(5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1页。
(52)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3页。
(53)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81页。
(54)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5页。
(5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7页。
(5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页。
(5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0页。
(5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6页。
(59)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8页。
(60)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5页。
(61)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54页。
(62)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5页。
(63)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4页。
(64)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1页。
(65)参看《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5页。
(6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1页。
(6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76页。
(68)参看《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5页。
(69)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6、11页。
(70)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2页。
(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1~552页。
(7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04页。
(73)沃尔夫编译:《斯宾诺莎书信集》,1928年英文版,第270页。
(74)沃尔夫编译:《斯宾诺莎书信集》,1928年英文版,第270页。
(7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4、7页。
(7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6页。
(77)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8页。
(78)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7页。
(79)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14页。
(80)沃尔夫编译:《斯宾诺莎书信集》,1928年英文版,第211页。
(8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56页。
(82)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页。
(83)洪汉鼎译:《斯宾诺莎书信集》,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23页。
(84)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94页。
(85)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12页。
(86)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18页。
(87)引自索考罗夫:《斯宾诺莎的世界观》,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9页。
(88)见《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3页。
(89)斯泰因:《莱布尼茨和斯宾诺莎》,1890年德文版,第283页;钟宇人、余丽嫦编:《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第4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1页。
(90)见《哲学译丛》,1982年第1期,第64页。
(91)斯宾诺莎:《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241页。
(9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03页。
(9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95页。
(9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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