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与形式
在此,我们有若干问题需要弄清楚:精神生活的超然是否会导致它与人类之间出现难以跨越的沟壑?精神世界与感觉直接截然对立,它在人类领域中显示的是其自身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借着它,人类的全部生活运动能否进入一个全新的起始?只有弄清楚这些,我们被现代化进程大大动摇的立场才能重新趋于坚定,我们一切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才能重整旗鼓。当然,我们也要对以上精神生活的表现方式加以验证,确认它在人类生活领域的一切角落中的真实性。
诚然,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最好的答案多是凭经验而得来的,因为我们眼前的一切现实都不是确定的,俱不足以支持我们将各种思想放置其中加以检验。在我们思想的直接经验中,表现与客体不是机械叠加的,事实和形式也都是散乱存在的,因此,精神生活并不会向我们清晰明了地昭示出来,而是注定需要我们从错误百出、亦真亦假的事物中将之发掘出来。在从直接经验中寻找精神生活的凭据时,我们要认识到一点:我们所为之努力的一切思想运动,既以某种方式在超越自然的人类生存领域进行过了,目前不过是对于目标的进一步理解,以及进一步为之自觉地努力罢了。如果我们认为现阶段的目标是正确的,是符合于生活之中的精神运动的,那么,我们为之付出的一切努力,都要在认识和追求的过程中得到理解、得到统一、得到强化;这种思想运动势必要带领生活产生升华,从而跳出直接经验的范畴而进入另一高度的新境界。正是因为这样,它也务必要对生活中的种种关系加以明确,面向新事物,进一步深入地将“普遍性的思想运动如何才能被广泛理解”“后者要如何才能获得成功”等问题揭示出来。除了这些,它还需要表现出更为明确的内容和更为强大的力量,以支撑和推进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此一来,我们就解决了一个重要的前提问题,使得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变得更容易理解,它被划分为新的内容和新的任务,从而也具备了付诸现实的可能。一方面,我们要将一切散漫对立着的元素强化、统一起来;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将这些元素区分对待,竭力淘汰一切目标错误的东西,而将那些目标正确而方式错误的东西予以保留。乃至最终,这一思想运动要洞悉存在于人类工作中的一切对立事物,从而将它们一一克服,而绝对不仅仅是妥协地加以保留。概言之,思想运动中的那些新事物务必要以升华生活为使命;凭借它所唤起的强大力量,将全部的生活囊括在自身运动中;它务必要将生活崭新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来,从而超越人类的一切主观性。由此说,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为生活找到这样的新内容和新形式。
精神生活之于人类行为,根深蒂固。两者的结合,使得我们可以对新、旧两类事物加以明白的区分:所谓旧事物,自其伊始便以某种作用方式存在着;而新事物,则是在精神生活显现且趋于自觉之后,那些受之影响而发生改变的事物,它意味着生活不再是过去的生活。黑格尔做了这样的工作,将人类现实划分为思想探讨和事物认知。当此之时,“当下”最为紧要的工作,便是竭力地彰显其自身,同时充分地对过去加以利用;而生活,恰恰也是在饱足地汲取了历史的营养之后才生出丰满的羽翼。我们所要着手进行的,是一项在独立自觉的活动的基石上重建一种现实的工作。在这一活动的进行过程中,我们将发现自己处于今昔不同的关系之中,且一切我们同过去的关系都被保留了下来。然而,生活却要因此走上一条新的道路,起了新的变化与升华。
以此之故,那必然要以某种方式在人类内部发挥作用的独立精神世界,同我们向着目标积极进取的活动之间,务必要建立起一种实地的结合。借此结合之力,精神世界将获得一个更加完备的体系,而我们所进取的对象也将趋向于协调、稳定和高尚。在这里,我们必须对精神生活的基本观念所包含的一切运动及要求有明确的认识。首要的一点是:我们应当充分相信精神生活之于自然生活是一种本质上全然新颖的东西,它绝对不是起源或脱胎于自然生活的,而是独立产生的,而且由它而产生的力量和标准也是全新的。以此之故,如果我们要选择它作为我们的生活,就要为精神生活确立一个新的开始。然而,新事物在彰显出内在精神生活独立发展趋向的同时,又是从属于自然生活层面的,不免自相矛盾。如此一来,精神生活必然要以某种方式回归到人类内部,回归其自身并变得自觉。进而,我们会在一个特定的世界里发现,内在精神生活的独立发展趋向并非是一种成功,而是一种基础条件,那新的生活要建立在这上面,且唯有如此,生活才会回归其自身并进入自觉的境界,其最终的基础形式才会进一步扩大。这种需求不能借由任何单一的活动来完成,相关的需求活动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具体至各种细微的包容与支持,另一部分则分散至表现力与生产力的各个细节。这种分散而具体的活动是自觉且自决的,它所获得的经验因而也是自觉且自决的。人类参与这种生活的一个前提是:新的生活已经形成,或者是新的精神自我已经出现。在此,这一精神自我已完全不再是自然生活中的个体,它甚至于可以对生活中事物的形态加以改变,它可以表现一个新的世界,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一切事物并对之细细加以体验。那种自觉且自决的生活,绝对不是为了将人束缚于一身之内,它理当成为我们自己的生活,且令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真正的自我。
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状况,我们应当按照重建一种新现实的标准要求自己,力求严谨细致。在工作中避免冲动而追求成效,超越自身领域内的单纯个体力量,而在人类的领域内合众人之力以完成个体能力所不及的任务,从而在进步中获得自身的成就。另外,新生活要超越那左右着生活大部分内容的主客体对立关系,且必须通过一种果断有效的变革,使生活进入到一种自觉且自决的境界。如此之后,人类内部的思想运动必然会彰显出一种合力,以抵制主客体对立关系,从而使得生活不再是一种变化的运动,而成为一种内在化的现实。生活只有在这些关系中经过足够的自我发展,才会成为一种现实,才会获得完善的内容。因此,我们必须弄明白当生活于人类内部回归其自身时,精神世界是如何的,否则一切便无从谈起。
我们相信,一切出现在人类领域之内的精神运动,无不是对精神世界的窥量。个体之力是不足以将整体带入更高境界的,由此而言,精神生活之于新世界的联系和影响,是要大于人类活动的。那种独立的、自觉且自决的生活,不单单可以使我们自身发生改变,它还需要我们的活动予以吸收,需要我们自身加以辨别与接收。
在此,我们将探讨这一问题有无解决的可能。既然它要依赖于人类自身的辨别,那么,事情便会因此复杂化,出现风险。在人类内部建立独立精神生活的主要障碍并非来自于自然生活,而是来自于精神冲动,因为后者在人类追求自身目标的过程中极容易被扭曲。自然而然,矛盾的大端也并非精神生活与自然生活之间的冲突,而是真、伪两种精神生活之间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人类思想得以产生,人们开始寻求关于现实世界的真理。这样一来,人类也就开始了以自己为整体之中心,并尝试于无限的领域中以自身相关事物为依据对其他事物横加评判的做法。正因为如此,我们便有了神人同形同性论这一类思维方式。一方面,我们要进行大量的文化工作以验证这类思维方式的性质;另一方面,我们要在这类思维方式下竭力保全自己。这类思维方式在时刻觊觎着,准备一跃而出,将精神运动劫持入它的轨道。因精神生活的出现,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已不再像从前那样紧密,而自然中核心事物的联系也趋于宽松。以此之故,人类可以争取更加高尚的目标,可以独立地实施行为与活动,可以向着无限的方向不断迈进。然而,这一切力量因为都被用于一己之私,便使得人类个体的欲望空前膨胀。在此情况下,原本出乎先天且相对单纯的自保意识终于被怂恿纵容为利己主义,为生存空间而进行的斗争遂在人类个体之间无休无止的展开。于是,那些超乎人类之上的事物,竟然被用于人类领域中助长原始的人性,这何其危险,甚至在人类发展进入高级阶段之后,这一危险也仍将存在。对于那些高过其自身的事物,人类时常以之作为力量的炫耀,更甚者,将它作为牟利工具。且以宗教为例,它将一种新的现实深度展现在人类面前,从而将一种新生活带给了人们,但即便如此,它也不曾逃脱被屡屡扭曲的命运,成为意义消极的自我保护工具,被误认为是一种旨在为个体看护其世界的怪物。
如此一来,精神生活在人类领域内的发展便不再稳妥,其每向前迈进一步所取得的新事物,都有被个人私利所利用的危险,都有可能引发不可理喻的混乱。倘若人类内部精神生活的发展便是这样一条永无止境的同错误斗争的道路,那么,由此表现出来的不仅有人类的弱小,还有人类的强大。因为,它不仅意味着人类对于精神运动的迎合,还显示出人类对于歪曲精神运动的抵制。一定有超乎人类存在的某种事物,在人类领域内发挥着作用。正是这种事物的发展以及人类同其自身所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将人类表现得空前伟大,试问:如果人类的生活和存在不能超越其个性本身,其自身能力不足以取得更多成就的话,那么,怎么会有上述同错误的斗争,且这种斗争又如何会成为人类历史的灵魂呢?这便是实证主义的错误所在——它虽然将精神运动的这一基本特征揭示得异常清楚,且阐明了它与直接经验之间的关系,却缺乏对以下两种情况的对比考虑:其一,一种新生活或内在精神生活会产生;其二,对于精神性的否定要以对它的深入揭示为前提。要想对人类的生存有足够的理解,就必须对以上两者中的一方做出肯定或否定,并加以对比衡量。
2.自由的本质
激发人类新世界的活力是一项任务,而如何完成这一任务则是一个问题。这一世界中自觉且自决的活动务必要在人类内部显示出来,否则的话,上述任务的完成便无从谈起。而在此之外,由于人类内部生存形式的绝大部分是隶属于自然生活的,所以,生活的中心也务必要由自然的一边解放至精神一边;另一方面,若没有人类的配合,以上这些情况均不可能实现。由此来说,我们所需要争取的自由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追求与独立的内在精神生活相应的生存形式;其二是实践与人的灵活性相适应的生存形式。当然,这两重自由的含义是有其相关性的。
如今的情况是,一切来自现代生活的印象与经验都是与自由为敌的,且各自以其看似强大无比的力量与自由对峙着。现代科学清楚地表明,人类是从属于一个庞大的世界整体及其运动的,我们在其中的地位和关系决定了我们的生存与工作。它的目标以无可抗拒的强力制约着我们的全部生活,由此而言,我们一切的努力和全盘的行动莫不听命于此。对于人类个体而言,上述目标的形式是纷繁多样的,从四面八方将我们团团围住:以遗传之力,我们的生命获得了某种天性;以家庭、国家与社会之力,我们的天性在特定的环境中获得了一些更加细微的特征。时代向着我们汹涌而来,又以不可抗拒的伟力裹挟着我们向特定的趋势而去,将我们由此一目标猛然拉向彼一目标。
从前,个体是不被忽视的,然而如今,个体的问题却被置于整体下寻求解决,决定论也由此被引入灵魂内部,以表明在这个领域内没有什么是自觉的,一切皆是冥冥注定。由此而反面观之,则一切自由——其中尤以选择的自由为甚——便成了逆科学潮流而动的反派。实际中,人们只能直觉地感受到在不同的可能性之间犹豫不决的自由,这也就使得现代人失去了对它的留恋。反之,一种新的思维模式日渐成长,它与纯粹的表现方式之间的分歧也日渐加深,以至于在这两者的争斗中,前者占尽上风。
哥白尼以人对于世界的重新论述,引发了一场颇具特色的革命。仅就问题而言,他的见解确实有别于传统,然而与其说他在努力地回答问题,倒不如说他是在积极地引人发问。某种程度上来说,一切现代工作也莫不具有这一特点。
然而,现代观念已经根本地改变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继之,我们便可以不受任何超然之物和外在环境的影响,对含混不清的意志自由和行动能力展开探讨,我们便可以发现,那种来自于终极目标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始终压在我们身上,迫使我们不得不服从于它。如此一来,自由在各种意义上的真实与否便已不再重要。也许只有在探讨的同时对问题加以解决,才是比较容易的。不管怎样,假如一个争论已久的根本问题有了突如其来的答案,而且看上去顺理成章,那么,在它的假设中也必定掩藏着某些并非理所当然的东西。
我们所放弃的种种自由,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我们所预见到并情愿放弃的;其二是我们不曾想到也放弃不掉的。为了证明对自由的否定与生活中的可能性无害,人们费尽心机。然而,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却可以一眼看穿,哪一些自由是在被摒弃了之后经过改换和延伸而再度出现——如斯宾诺莎在其哲学所示,哪一些自由是在被废止之后徒留伦理的虚名和僵死的内容。不过,我们为何要将伦理的虚名保存下来?为什么要为这些东西保证其延续性?我们不过是这强硬的世界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设现实自决的参与者。如果这一假设没错,人类就成为事物借以互相联系的纯粹媒介,而我们唯一的收获,便是集合生活诸多可能性的统一体。这一统一体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独立与超脱的,它既无从对事物给出内在的判断,也无以与生活的直接经验相抗争。在它之下,行动终将退化为对既成事件的承认,人类不会再有内在的统一,再无任何自我的外延可言,而所谓气度与信仰也终将落空。这些事物从来不会借由外力加于个体身上,而只能由我们自发地表现出来,这才是它们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借助于此,生存的凝聚与升华才会实现,才会需要自觉且自决的生活。
内在统一和自觉且自决的活动的匮乏,是不会产生真正的“当下”的。这可以由制约一切的因果关系得到解释,既然称之为“果”的某种后来发生的事情,可以根据某种序列排在称之为“因”的早先发生的事情之前,那么,我们一切的存在不过就像流水一样,而所谓现在也只是由过去涌向未来的一个过渡点。目前,若要由这种表面的“当下”中找回真正的“当下”,就必须立足于这一过渡点提出独立的任务,做出决定。在此,我们全部的生活与生存越是成为一个问题,我们就越有理由相信自己在未来能够发展和超越此前的种种,自发地唤起一股新的力量,从而将我们的生活引导至真正的“当下”。真正的“当下”并不存在于顺序之中,而是超越于顺序之上的。因此,它也不会自发地向我们走来,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得到它,这是我们的任务。所以说,我们中的每一个体对于“当下”的占有既非普遍也非等量,而是有多有少,这要取决于我们所拥有的精神力量的大小。如果我们的精神力量所可以给予生活的精神内容越是丰富,我们的存在对于“当下”而言,便越是真实而全面。如此一来,“当下”便不再只是时间线条中的一个点,或表象之河里的一道波纹,它因而可以逆流而上。只有在自发、独立且超然的实践领域中,生活才会形成真正的“当下”。
然而,放弃自由之后的一切个人事物的损失,不过是由此导致的普遍损失中的一部分而已,或者说,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表象,而实质上真正的损失,是那超越了自然生活的独立精神生活的失落。自发性不是可有可无的,一旦失去,我们的生活便会因之发生改变,受此影响,精神生活或是陷于停滞,或是四分五裂。历史经验表明,以某种方式立于一定精神高度的东西,从不依赖于单纯的存在而保持不变。相反,它永远在进行着自发的创造活动以及自身的更新,从而避免迅速地陷于退化。从这一点来说,事物借助于外力而保持静止或运动的自然法则,并不能适用于精神性,后者绝对不为任何一定之规所辖制。
鉴于此,如果我们放弃了自由,便意味着精神生活的内在破灭。当然,我们有必要对一切反自由的论调加以更加入微的研究,以确认它们是否无可辩驳,从而证实上述结论。那些论调甚嚣尘上,然而其假设却未必足够严谨,一旦被我们抓到破绽,窥破它的性质和含义,便可以一举攻破。
倘若说,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已知的”严密体系,其中的任一事物都要为它在整体中的地位所制约,那么,自发性在这一体系中是绝无立足之地的。而如果人类真的从属于这样一个世界,且我们在其中只可以就各个轻重不同的目标进行选择,那么,谈论自由便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然而,我们从调查中得到的结果,却坚决地推翻了上述两种假设。我们以生命过程为样本而进行的调查表明,那个所谓“已知的”世界绝对不是一切之首,相反,它只能是其次重要的。“已知的”生活,并不能够帮助这一世界获得内在“当下”,它只能求助于另外一种生活——一种在自身活动中包含了诸多可能性且最终落实下来的生活,同样,对于任何“已知的”性质都要加以体验的生活,在它里面,也肯定包含着一系列自觉且自决的活动。生活既非由一系列散点机械构成,也非将这些点贯穿起来的单纯活动。它是一个囊括了所有可能性的活跃整体,它不断焕发着新的活力。而且,这个活跃的整体是无须依赖于其他整体的,因为它自身便有发展与进步的能力。此前,我们已经表明,这不是一个复杂的思想问题,而是关于世界与活动的实质性问题。倘若其中的那一活动获得了独立,那么,一个新世界便也由此宣告产生。首先,内在精神的新世界同原先辖制我们的旧世界之间务必要有一战;其次,我们必须在自身的内部激发一系列改变——将这两个世界的关系扭转过来。
这两个世界的交战是在人类内部进行的,因此倘若没有我们的配合,它们的关系将永远无从改变。这样一来,人类的角色便具有了举足轻重的意义。此时,人类的行为已不再仅仅关乎其生存问题,更是关系到其生存领域。不过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究竟哪一个更适合于成为人类所生活的世界?这一问题,正是我们需要将生活的核心从直接体验中解放出来的原因。如此来说,一切影响到上述争斗的因素及事实便包括两个世界各自的目标与价值标准:事物在以已知和恒定的价值对人类施加影响之前,从人类生活中所获得的自身价值;一切由个别问题引发却影响到人类对于整体的判断的冲突。当然,上述对整体的判断并不频繁,其并非仅仅就事物本身而发,而是在放诸整个生活之后不得不发。真正的生活,只出现于我们在人类内部,在我们的工作和努力中,积极参与上述判断的局面之下,由个体表现出来的,只是一些业已发生的事情,或某类存续于内部与整体中的事物。
正因为如此,一切事物才以其内在升华的可能性为前提而存在。以此之故,凡矢志于推动人类内在发展者,凡痛心于人类诸事物流于卑下而矢志于提之振之者,皆要抱定上述可能性。倘若不然,人类自身生命发展成长的希望,以及我们超越原始环境的希望,都无从谈起。失去上述可能性,我们的一切努力都将失去其效力,我们在自己或他人身上所能实现的一切,只是对既有力量的驾驭而已。然而,如果我们从精神意义上对事物做出判断,它就不再仅仅是一种规范了。
要使得升华产生,无疑需要某种关于世界和人类的特定观念,作为必要条件。然而,世界是如此地变化不定,而人类又非封闭有限的个体。这也便要求,人类的精神生活必然要成为一个无限的整体,从而将新世界的活力激发出来,而个体的行为,也必然要听从无限生命的指引,遵从后者的力量和内容。唯有如此,我们才可以对人类内部的运动与发展有清楚的认识,自觉的生活才能在我们中间建立起来,而生活的面貌也因此变得独立,且焕然新生。
最终,我们将回到那些最根本的现象,就像一切生物皆来自其始祖。对于这些根本现象,不能因为它使得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出现了分歧,而持以否定的态度。如果我们这样做,便相当于以旧的观念作为新的标准,来对现实加以衡量,这样便会犯错误,从而产生出来新的神人同形同性论调来。
自由对于我们的要求是双重的:一方面,它要求我们的内在生活世界创造出新的内容来;另一方面,我们仍要以某种方式同外在世界保持联系。并且,作为全部生活运动的结果,自由对于它所要求的情形是不断循环推进,无时无刻不在如此。正因为如此,精神生活也在不断地上升到新的高度,而当下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对过去的延续,一旦即得的成功不再令我们满意,新的期待就会产生,以新的进步超越从前的成功,升华便也由此而生。对于目前的生存状态,以及一切束缚着我们手脚的环境,我们既不可能将它抛开,弃之如敝屣,也没有办法为自己选择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取而代之。有鉴于此,我们只能在接下来的努力中做出妥协。既然生活的视野已经变得宽阔,那么,感性世界便成了我们甄别和改造的对象,我们要对之加以判断和利用。通过这类判断和利用,在我们的内部,自然界的那些趋势积累起来,在内在精神的基础上,它们由于失去了严格的排他性,而彼此结合在一起;同样,我们的全部存在也不再依赖于个体的独有特性,一种全面且深入的生活中心由此而生。
由此,命运与自由的矛盾,以及“一致性”与自发性之间的矛盾,便成为生活的主要内容,而生活中的一切冲突和分裂,也与此有关。当个体向着其独有特性和精神特性发展时,上述矛盾便会彰显出来,此时便要求生活有一个自发的源头,否则,一切独有特性便无从谈起,而精神特性更成了空中楼阁。一切民族与人民,有不同的特征、环境与历史,有不同的生存条件,这些与他们的存在休戚相关。虽然如此,这些各个不同的生存条件,却不会产生出内在的崇高和精神的创造。后两者的产生,要脱胎于自决的活动,这种活动既囊括了一切呈现于它面前的事物,又包容了一切作为其中心且促进其发展的事物。那么,问题便在于,这一切民族与个体,是否会参与并坚持这一自决活动,其参与和支持的程度又有多大?这种活动带来了生活的内在统一,它不仅可以将生活中的一切元素区分出来,还能赋予其中部分元素以关键地位,而使其他元素居于次要位置。这样一来,生活较之从前更加稳定,得到了提升,并最终具备了精神特性。而对于人类来说,其与特定时间下的前述生存条件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同样的改变。最初,人类之于自己所生活的时代,就像是孩童和仆役一般,之后借助精神生活,人类才独立于时代面前,成为它的主人翁。对于如何将自身从时代中解放出来,回顾过去,人类的一切爱憎和力量都不能解决这一问题。然而,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倘若我们不肯屈从于直接经验,就要以自决精神为指导,反其道而行之。这也意味着,我们要为生命求助于新的力量。从精神的角度加以审视,以特定时代的特定问题为中心的活动,不再是生活的全部。而无限的生活,将囊括一切时代及其使命。这样一来,人类便会在追求精神生活。追求上进的过程之中,将各个时代体验一番。人性从未臻于至善,它必须不断发展以超越其当前的性质,成为一种永续的存在形态,获得某种精神特性,从而进入自决的境界。
如此,对于自由的观念而言,其蓝图与使命便同样宏伟重大,它要以自身的真理与力量,占领一般经验领域并阐释一般经验,激发生活并重新组建新的生活。随着我们对这一观念的接受和理解,自由的普遍关系便表露出来,人类由最基础的层次得到了提升,一个新的世界跃然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并深入我们的头脑。它使得人性不再仅仅是人性,它赋予寻常的事物以非凡的特性,它要求我们跨越新旧两个世界之间的冲突,在个体之间形成合作。命运固然有其伟大的力量,但它从来不曾完全主宰着人类,有史之初,人类便不断同命运抗争,不断从它的束缚下挣脱。因此,不管我们的行动如何微不足道,都要向着新的世界迈进;不管我们的存在多么短暂易逝,都将具有永恒的意义。当然,比之于一切自然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论调,在表现世界的形态上,自由的观念是需要一定假设前提的,其中便包括生活与现实的信仰,以及对这种信仰的表述。在此,自由的观念赋予我们一种新的信仰,它有新的表现形式。我们不仅要将这一信仰表现出来,还要使我们全部的工作,都符合于它。
3.独立精神生活的起始
这样,在以上关系中,自由问题变得深入又明确,从而注定,要有独立的精神生活从人类内部发源。只有在我们竭力抵制自身的自然本能,力图使生活避免坠入狭隘人性时,新的秩序才会建立,追求独立精神特质的活动才会在人类内部产生。这类思想务必要集结成为一种统一的活动,示人以新的生活和新的存在,才会得到人们的理解,从而被接受且具备影响力。
生活超越其单一的自然形态、超越其原本的内容而实现升华,在此过程中,上述改观在我们每一个体身上都可能发生。对于这一点,我们在截至目前的研究中,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并已多番用于指导实践。除了一些简单事实和某类特定方向,生活还具备另外的某些特质和形式,它们同事物的直接形态截然对立,从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生活,创造出诸如思维、道德、艺术等,且各有主张,各行其是。然而,它们彼此的龃龉并不值得我们给予关注,相反,我们应该看到共同之处,比如它们在人类内部所唤起的某种并非自然产生的现实,这才是值得我们接受,且需要借以作为指导的。当然,这一种指导并不能想当然地帮助我们达到预期。对此,我们绝不能失之轻佻,我们需要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甚至于做出重大的牺牲——虽然追求幸福的本能并不支持我们这样做。为什么我们要无可推诿地迎合它的要求?是什么将我们紧紧束缚在这些要求上?如果它们距离我们遥远且不可捉摸,或者,它们尽管属于我们,却又同我们的特质相违背,它们来自我们的生命之外,那么,它们究竟是由何处获得这种力量?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认识到一点,这些要求使得我们的生命昭然若揭——它们表明,我们的生命应当是超越了自然形态的。它们若不是来自生活,又岂可对我们形成指导?它们表现为我们自身的运动,并借此获得了完整的现实和力量,由此而言,它们并非彼此互不相干,而是从整体上展示着精神生活的独立性。
在关于责任的讨论中,这一点表现无余。康德最为卓著不朽的工作,便在于论证了责任的内在意义。任何责任皆是要求,一方面,它独立于我们之外,我们并不能想当然地接近它;而另一方面,它又不会在我们内部之外对我们形成约束。这样来说,责任需要我们对之加以确认,之后我们才会接受下来。一切责任中,运行着我们的意志和存在,而且,这存在是改头换面过的。我们在自身之内,建造了一个新的世界并加以经营,我们在服从它的指导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发展。由此便可以理解,为什么我们在尽过责任之后,内心会因此踏实愉快,而倘若没有这种内心的愉快,责任就变成了强制性的义务。当然,至于说责任和一般性的行为规范能够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多大的作用,这尚是一个疑问。但倘若它们并非以其特定的方式寓于人类的生存,那么,在我们身上,便也不会有与之相关的观念产生并保持。起初,它们为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生存形式,继之,又作为我们以自保为目的的一种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在此过程中,它们将自身明确地表现出来,发挥作用,并同我们发生了紧密的关联。
由此,新的生活便已经开始,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新的。就自然生命而言,事物只有符合于个体生命的自我保护和延续发展,具备某种实地的功用,才能达到善和美的标准。这种情况虽然甚为普遍,但是,人类绝不仅仅是为了追求功用而活。对此,我们在“人的成长超越了自然”一节中已经有过相关论述。眼下,我们需要讨论这样一个新的观点:相关新事物是新世界的外在表现,也是对人类存在的真实状况的写照,在人类超越其自然层次,向上发展成长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否定,否定本能的自我冲动,对于其他个体的权利加以肯定,并给予尊重和服从,在必要的时候甚至为之牺牲,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当如何接受上述这些否定,从而任由它们对我们发挥作用?因为,在我们的头脑中,会由此激发出一种意识和冲动,认为同新世界的联系是强加于我们身上的义务,并将之视为生活的破坏者,对生活有所贬损,从而将它抛弃。所以,我们只能将这些否定,看作是对新的生活和存在的肯定。对于个体生命而言,自我保护固然是积极而必要的,但是,当它在个体生命中间制造了矛盾,造成一者反对另一者的时候,它便不能构成真正的自我。而与此相应,唯有当个体以鲜活的生命独立存在于无限的精神世界中时,真正的自我才得以形成。如此一来,个体便不必被迫去寻求与其他个体相对抗的力量,而可以完全专注于在无限精神世界中建造生活,并对前者加以充分利用。在这种情形之下,判断事物美善丑恶的标准,便成了是否对提升生活中的精神内容有所帮助,而其帮助程度的大小,则决定着事物在美善范围内的价值大小。这一类事物,愈是符合于新的生活与存在的趋势,愈是超越了其目标,其对于精神领域内的自我保护,便愈是重要。每一种事物,都成为一种方法或前提,由这一观点来看,前述的否定则有更大的价值和意义。因为,生活若不能从其自然形式中得到释放,在人类内部,新的肯定便不会被认为是完全的真理,因而也不会具备真正的影响。而一旦如此,自我冲动的抑制便成了表里不一,新的生活也将重回到旧日的老路上,不新不旧,索然寡味,因而更无从激发我们新的努力。所以,鉴于人类生活的特点,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狂飙猛进的否定。
对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生活势必要经历一段律法时期,以对自然冲动形成约束,从而进阶到另一个更高的组织。一方面,由律法而至友爱,这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阶段,在此过程中,律法对于现实所发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最终的友爱并非是为了废止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鉴于友爱与律法两者在人类生活中所发挥的不可抗拒的作用,所以,它们足以向天下人昭告:一个新的世界就此诞生,一种新的存在由此在人类领域中开启。
4.超越分化
在人类生活的自然形态与独立精神生活的要求之间,横亘着一条鸿沟,即建造一个生命统一整体的问题。精神生活要求一个无限的整体,这一整体的内部包含了一切可能,且能够发生相应的运动,从而昭示出,人类生存不过是个体并存和世代延续的一个联合体。如果我们不能设法跨越这一鸿沟,那么,精神生活便无从开始,而精神世界也无从建造。对此,人们在19世纪一度信心满怀地以为自己找到了答案,他们言之凿凿地认为,经历史与社会决定,生活中的一切元素都是以稳定的形式存在的,而人类的一切选择都寓于这些形式中,人类生存的精神特质也寓于其间。现在来看,这种观点是颇值得怀疑的。因为,我们用以认识生活的方式越是特殊,最终所得的生活的统一便越是有限,乃至于最后看来,它们非但不能缔造出精神生活,反而要依赖精神生活给以支持。无论是自然主义,还是理性主义,都没有看清楚这一点。反之,假如我们将这颠倒的次序拨乱反正,将精神生活摆在首位,让历史与社会居于其次,那么,后者在我们的眼中将会变得更为深刻,更加完整,从而超越了直接经验的层次,而表明人类内部精神生活的存在。
(4—a)历史的精神观念
19世纪的历史观向我们显示,最出乎大众意料之外的品格,也最容易受到指摘。在这里,历史被描述为一股滔天巨浪,裹挟着一切个体的成就,不可抗拒地向它所选择的前方奔去。然而,由时代的直接体验所表明的实际情况,并不像这一历史观所描述的这样简单,甚至恰恰相反。根据上述历史观,一切过去都要融汇于当下,为人类当下的活动交出它的一切成就,至于我们的活动何去何从,则无须担心,有历史为我们指明。然而,这一方向是不可信任的,过去与现在之间的关系,令我们大惑不解,它不但出现在我们的研究中,也体现在人类生活不同体系之间的矛盾中。所以说,历史不再是事实,而变成了问题,我们所迫切需要进行的任务,便是对这一问题发起思索和研究。
在这一工作中,首先要将人类的成就明确出来。在现代科学中,一段自然史已经被确立下来,而另外一些东西,过去曾被认为是完备的,如今看来,则仍有改进的余地。每一时代中的每一事件,都有相应的结果沉淀下来,彼此之间互相影响,促成了后来一系列事件的结果。借由这些后来事件的结果,人类对前期事件结果的作用才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形成了相应的历史方法论,由此而形成的种种科学,简直像地质学一样。只要人类还未脱离于自然,只要精神生活还未独立于人类,那么,人类就仍然停留在这一历史阶段,一切发生在人类内部的事件,其结果都是为后来的事件做铺垫。由于这一历史观是机械式的,受其制约,人类思想尽管有所发展,却只是局限于个别领域。然而,硕果累累、成就卓著的历史,对于内在统一的生活整体会产生什么样的积极作用?这一问题也有待研究。所以,我们应当将这责任承担起来,为人类探索一种前所未有的新事业。
就事实而言,发生在人类身上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改变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而对于人类而言,我们可以将这些事件掌握在自身的内在活动中,将蒙昧的远古并入眼前的现实。我们并非如泥沙俱下,而是像中流砥柱一般,我们要将这些历史事件,借由某种具有稳固“形式”的事物,从时代的洪流中打捞出来。为此,我们只有令事物焕然生出新的面貌,彰显出一种新的精神力量,才能实现这一点。我们将历史进行编年记录,为事件建立纪念堂馆,历史由此迈入一个新的开始,由此表现出来的活动,也更加广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事件有所褒贬扬弃,而在这一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我们对于那淹没一切、吞噬一切的时间发起了抵抗。而倘若在这些历史事件的成就之中,有一种精神统一体能够得到我们的承认,那么,这种成就便是无可比拟的。以宗教为例,它能够使人类从某一时代的残暴统治中得到解脱,那么,它便为生活带来了稳定。倘若只局限于某一民族,或者是具备某种文化特征的某一地域,精神运动就比较简单纯粹,然而在实际中,它早已突破了这些局限。一些新的民族产生出来,地域所具备的文化特征发生了变迁,生活重新开始,事物原本宏大的意义和价值也荡然无存。然而,这种情况不会持续下去,因为随后,人们便会希望这些旧的价值得到重新妥当的评估,以便使之与新的价值相协调。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人类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而一切选择最终汇聚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对于过往的梳理,虽然涉及知识与智力的运用,但也不尽然如此。因为上述方式并不仅仅作用于知识领域,还对在此之外的生活领域发生着影响。为了实现眼下的进步,我们有必要将此前的一切成就保存下来,并加以汇总。出于这样的目的,一种关于历史的文化便产生了,而一切教育、哲学、宗教、艺术等学科,都在此基础之上,由历史中获得了相应的内容和影响力,从而使得生活更趋于宽阔和稳固。于是,对我们来说,一切历史的成果似乎轻而易举地就被运用于当下,而人类不会有任何损失。
然而,并不是这样。时代潮流之于我们的精神意义,只有在人类独立于前者的情形下,才会产生。因为一切的工作必须通过我们完成,而时代潮流本身,并不能通过其自身的价值元素或是彼此的统一,来创造出和谐的成就。从精神层面上讲,我们在最初的时候,并没有一个稳固的基础,这一基础需要我们争取而来。在此过程中,一系列变化莫测的情况使得一些原本看上去极为稳固的东西,变得难以捉摸,我们需要对此加以研究。
这一历史方法,与我们的自决活动是密切相关的,这种活动必须要超越于时间之上,形成升华。倘若我们不能超越时间而实现升华,便没有能力在个别事件中把握统一表现。因此,我们应该做得更多,接受原本已具有价值的事物进入我们的生活,从而使它趋于丰富且强大,足以跨越当前的当下,而存在于一切时代的当下。要实现这一点,我们必须先让自己立足于一个独立于时空的原点,在那儿,我们可以对一切时代发起审视,对一切时代给予扬抑。人类的生活经验显示,每一趋势都会带来与之相应的历史观和方法论,生活中每发生一个影响深远的变化,我们之于过去的关系都会因而发生改变,新事物走上生活的台前,而旧事物退居幕后。这样一来,关于历史的历史便也就产生了,它自曩古之前的生活中产生,并在后续的一切时代中,一贯保持着无比的重要性。对于人类来说,历史的精神特性总在变化。我们可以在现在考虑过去,而在过去却只能考虑过去,过去并不是僵死的,也没有被我们甩在身后,它仍然存在于激烈的矛盾中。
虽然如此,但是,过去如此紧紧地依附于现在,难道不会剥夺历史的一切独立意义与价值?难道不是将生活完全置于偶然事件的辖制之下?难道不会将一切时代的内在统一性破坏殆尽?就单纯的生活而言,倘若在历史的精神层面不能同狭隘的人类历史相分离的情况下,上述结果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历史的精神层面,对于人类通过自身活动彰显自觉的内在精神生活,是有极大助益的,它使得后者可以超越并独立于一切时代。而精神意义上的历史,只有在独立的精神生活一开始便存在于人类内部,并且借由历史进程获得了自身内容的前提下,才会产生。
回顾人类历史上那些被铭记不忘的“辉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超越性。其意义并非在于这些“辉煌”在前后的时代中占据着何等重要的地位,而在于在这些“辉煌”中,精神生活表现得完完全全地独立于人类。它将人类提升至超越其自身的境界,带领时人投身于创造性活动,创造出一系列特征鲜明的内容成果。这些新的成果,并非局限于个别领域和特定方向,它们创造出一个个旗帜鲜明的整体,并将它们推到我们面前。在对这些成果的利用和借鉴中,人类的内在精神冲动被调动起来,一种新型的存在形态在自然与社会的对立中产生出来,并成为上述整体的主导。由此观之,这些“辉煌”对于人类生活的发展功不可没,而人类生活的整体,也由此被分割为一系列问题与矛盾。那么,便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述运动是否可以将一切事物纳入其自身,并进入最高的层次?是否会有事物对这一运动构成阻碍?对此,人类生活是以其自身的发展,来对过程进行验证的。因为只有当生活经验来自于其全部存在时,发展才会实现。如果上述验证表明,生活发展所需的条件尚未能够满足,上述运动并不能将精神生活纳入其自身,那么,整个精神生活便无法取得任何进展,一切也会因此陷入混乱。上述停滞混乱的局面,在生活重新找到其焦点与重点之后,在新的生活焦点满足了其发展所需的条件之后,才会继续向前发展。如此一来,剧烈的分裂和尖锐的对立便会出现,旧事物会被抛弃,或者是被摆上新事物的对立面,从而被认定为是彻头彻尾的错误。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由于自觉的创造性活动曾经作用于旧事物,并创造了一系列特征鲜明的内容成果,这便使得,旧事物中也包含了一些超越于时间之上的事物,它们虽经混乱却不曾丧失,在未来更广阔的生活中以特有的方式证明着自身的存在。当然,旧事物要自我证明,就必须令其自身内部永恒的现实同一切暂时之物有所区别,呈现在历史形态之下。
一切新运动的发展轨迹也是如此,其不足伴随着成就日渐凸显,继之以更加全面的形式展示出来。而精神生活,就在历史运动形式不断趋于丰富的过程中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不同的时代之间趋向于分离;而另一方面,人类对于统一整体的渴望空前高涨,人们希望出现一个生活整体,将历史运动和生活的一切选择都纳入其间。这种凝聚与分离并存的局面,是无法产生统一整体的,它们势必要发生斗争,而生活的进一步提升与深化,也是建立在这两者的斗争基础之上的。由此发生的维护上述统一整体的运动,并非旨在将时间中的一切元素和趋势保存下来,而是为了追求那独立于时间且永恒不变的真理。借助精神的力量,所有表现于外在的生活经验存活了下来,它们因外在表现而造成的不足,通过前者得到了绰绰有余的补偿,从而使得在某一特定时间并存的事物,形成了一个有序的整体。某一历史时段的剧烈冲突时常会出现,在这类冲突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种互为推动或前后相继的关系,前一冲突铺垫后一冲突,后一冲突承接前一冲突,事物也因为彼此激荡,互为推动。如此一来,一种普遍性的生活便会在人类内部产生,一个永恒而稳固的新世界也要建立起来。为此,一切个体的成就都被汇聚进入一个统一整体,而这一整体在通过个别事件显示其存在的同时,也将一切当下包容进来,从而超然于时间之上。
19世纪的进化论固然令人类觉得矛盾、迷茫和沮丧,而历史上的生活运动所寓示的情形,却更甚于此。对比进化论,精神生活在历史运动中的表现形式,其基础与方向则更加明确与确定,而在这些运动的进程之中,各种对立关系也凸显出来,从而对各种不同的趋势有了明确的界定。这样来说,当一种强大的需求超越了上述各种对立关系之后,便会将一切趋势都带入发展的路径。一方面,冲突会牵扯到相关整体的实质与方向;另一方面,只有借助人类自身的努力,精神生活才会从人类内部将其自身挣脱出来。所以说,最终的问题便是,生活的基本形式要在冲突和体验中获得发展,而人类对于生活的要求,却不是从中得到某样具体的事物,而是得到它本身,得到真正的生活。由这一事实层面来说,历史便有了十足的意义。这样一来,我们就找到了人类同精神生活之间更为内在的关联,它是我们真正的生活与真实的存在,而不是某种物理现实或理性力量。人类能够以自身的工作和努力,在自身领域之内建造一个新的世界,这种意义是任何事情无可比拟的。
我们若将这一历史概念放在哲学的考量之下,便会发现,历经若干世纪的跌宕起伏,始终有一种独立的精神特质在不断涌现生长,对抗着狭隘的人性,将我们的生活导入另一种方向。这种借哲学之眼光来看待历史的方法,让我们看清了人类从纯粹的人性当中挣脱之后的生活道路,另者,也让我们找到了自身存在的本质,即超越人类而追求内在的升华。精神在历史上所取得的“辉煌”,使人类开始了不断地追求,追求独立于人类的永恒真理,追求内在理性的生活,追求纯粹人性的超越,追求一切事物的秩序,诸如此类。这一系列秩序之美,恰如艺术中所谓对称与和谐者,以及规范中所谓公平与正义者。以基督教而言,其从最初的单纯的自然冲动中,发起了解放内在个性的尝试,引导了人们对爱之本源的追求。尽管后来一度被过于抬高,但是,它着实为人类领域衍生了新的关系,且为生活提出了新的使命。及至现代,蓬勃兴起的科学与神人同形同性论之间的矛盾,在人类的直接体验领域和生活模式中不断制造着剧烈的冲突,这便使得精神生活相对于人类获得了更大的独立性,一种包含着自身运动和内在需求的精神统一整体开始形成。借由历史上这种整体运动,生活渐渐摆脱了对于纯粹人性的依赖,告别了“既有”前提和自然冲动的牵掣,从一个“既有”世界中挣脱出来,获得了独立的特性,并由此建立了一种新的存在形态。这样一来,一个新的世界便形成了,人类生活也因此获得了内在统一性和历史意义。
一种精神统一整体在历史的精心构建下出现了,它囊括了一切精神复合体和其中的对立关系,并结合了一切时代和所有力量,因此而成为精神生活存在于人类领域的证据。如果不是这样,一切历史运动便将归于乌有,而人类生活领域便也一无建树。当然,我们对于历史的以上评价,只限于精神层面上的历史与纯粹的人类历史相区分的条件下,倘不是这样,那么,这一评价也是不成立的。历史只有在获得精神层面的肯定之后,才具备灵魂,一切非精神层面的因素才有其意义,而唯有如此,历史也才会超越相对事物而存在,获得自身的意义与价值。历史出于维护其自身存在的目的,一方面要求人类在自身领域之内建立精神世界;另一方面,又以自身中可以表明上述精神世界存在的独特事物,对后者发起考验。
(4—b)社会的精神观念
社会与历史,有着大致相同之处。人类由于聚居而在生活中形成一类群体,然而,这种群体倘若考察其精神的层面,是称不上精神统一体或是精神整体的。所以,如果说社会是一种精神统一整体,那么,它势必要符合于这一精神产物的特征。
在纷杂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一个个体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即便它所处的位置再偏僻,也逃不开上述关系的辖制。对此,现代科学已经给予了证明。然而,如果我们据此认为一切精神创造不过是个体成就的简单积累,就会将科学带离真理,而走向错误。因为个体力量之间的互相作用和叠加同精神创造,虽然有着表面上的相似之处,实质却大不相同。精神创造意味着一系列要求,它要作为终极目标而存在,且以自身的存在为人类生活立法,它要求无与匹敌的支配地位,超越生活中一切利益目标。再者说,生活的内在统一整体,也是无法由个体凭一己之力塑造产生的。在无数个体并存的人类生活局面下,会产生形形色色的观念、希望和个性,然而,这一切统统不会具有鲜明的特征。这便是时代的写照,抛开一切偏见,我们确信,在这种贫乏而混乱的状态之下,是绝对无计产生任何精神产物的。生在这样一个时代,铁路、电信和报纸日益发达,大城市与大工厂也建立了起来,公众活动越来越多,这诸般情况,都在以史无前例的力度对个体发生着影响。然而,在这汹汹的民意和喧闹的社会中,我们又何尝看到有精神运动产生,为生活带来内在实质并将人类团结在它的内部?恰恰相反,我们所见的,不过是分裂和争斗,一再侵蚀着我们的生存基础。
尽管如此,创造性的精神运动还是从虚弱的群众精神运动中萌生了出来,它在努力地克服着个体间的分裂对立,并尝试将生命的一切内在力量联合在一起。这是势在必行的任务,我们务必要超越个体,建立一个以精神生活为源泉的统一整体。
这种统一整体,的确曾在人类的经验领域出现过。对此,历史上的一切“信念”——某种高于物质的文化统治力量——便是实证,在它们的号召之下,人类也的确曾放弃一己之私,团结了起来。但在推进过程之中,由于一些无关宏旨的人类活动掺杂了进来,这些所谓“信念”运动的最终成就,只有个体利益或阶段性成果而已。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对这一运动简单地以人性加以概括。因为在上述过程中,人类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迫切的精神使命。这一感受,虽说只出现于当时的特殊情况之下,且只有短短的一段时期,但是对于整个生活领域却产生了莫大的影响。它将作用于其他情况,且一切对立事物都不能限制或阻碍它发挥作用。
此外,各民族鲜明的民族特征,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其本质意义而言,个体表现出其所属民族的特征,无论由物质还是精神层面上讲,都完全不同于社会生活中的一般特征。在这种民族特征之下,个体的生活要通过盛大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他们要建立一种有利的环境并使之与自身关联起来,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由此而言,民族特征是不可“被设定”的,其必须要通过历史上一定的努力才能够诞生,也只有在人心所向的情形下,经历过一切考验和胜利之后才能够发展起来。换言之,所谓民族特征就是特定民族在其产生和繁衍的过程中,出于物质和生存之外的目的,而有意发展出来的一种纯粹的内在特性。
最末一点,人类的内在联系,绝对不会产生于物质和日常。若非有一个鲜活的统一整体或一种普遍真理存在,个体的生活将毫无共同目标可言。我们将既不会同心同德,也不会亲同手足,更不会在各自领域联手发展精神内容。一般而言,将人类从其自身内部团结起来的,是我们关于存在现实的自觉认知。我们可以毫不怀疑地相信这一点,相信我们自身经验领域之内的一切努力和成果,相信在生活领域之内生成的内在统一整体。
只有接受上述这一切,我们才会理解人类现有价值观念与事物概念之间的矛盾,才会对事物给予平静的思考,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一一清楚地看见:社会存有缺陷,矛盾日趋激烈,贪婪永无止境,物质如此丰富,精神如此贫瘠。于是乎,这一切混乱的状态和矛盾的景象,使得人们心生绝望,从而放弃对统一整体的追求。而与此同时,另一种观点产生了,认为人性是高尚又可贵的,是世间一切价值的源泉,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去追求它,尽我们一切所能去完善它。然而,转而追求上述这些,并不意味着将此前的经验基础完全抛开。人类由经验所得的认识并不会将经验全然否定,信仰纵然可以坍塌,但人们对抽象事物的信念仍将存留。所以,那些放下信仰、高举人性的人,仍然会抱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必然有一个精神世界存在于人类领域之内;而另一方面,人类的形象也绝非仅仅如他们在直接经验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那般差劲。于是,在琐碎的社会日常事件中,这一类人将带着使命感去寻找精神世界在人类内部存在的每一个端倪。生活是培植一切伟大之物的土壤,后者不是从社会中自然生长起来的,而是萌蘖于社会的每一种剧烈的冲突之中。一切精神工作,都要以那无形的整体作为自身的立足点,向浮夸虚伪的社会发起攻击,并创造出与之相反的精神生活,产生一个无形的统一整体。那么,这一无形的精神统一整体是如何存在,并对这样一个有形世界发生作用的?这一严肃的问题,亟需回答却又难以回答。
在此,我们不得不提到一个生活的社会史观——19世纪,此一观点何其风靡一时,乃至于造成了精神生活的退步,以及自觉且自决的创造性活动的衰退,实大不幸——全然相反的信念,它不会引导人们对历史与社会的意义妄加否定,因此,也一定不会将他们带上启蒙运动时期的老一套思维模式。虽然,人类领域的内在精神生活并不能从个体身上或某个特定时段获得其内容和力量,而必须要借助于历史和社会。虽然历史运动中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但是,后者绝对不是精神生活发祥的园地。我们对历史和社会评价甚高,只是因为,精神生活看上去存在于这两者之中,并由其获得最初的真理。继之,人类的精力和活动也由思维领域转向感觉领域,在此之后,历史和社会的精神基础便不复存在,因而也丧失了活力。虽然如此,创造精神生活的需求却在历史和社会中沿袭下来。所以说,只有在精神生活自身超越一切而独立存在的前提下,历史与社会才能创造出精神内容,为前者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后者所产生的精神成果,才会成为前者的明证。
5.超越分化的升华
精神生活若要获得其独立性,则务必要依赖于统一的精神世界,由后者从自身中创造出来一种现实,成为精神世界的内在现实。表面看来,上述条件难得有实现的可能,因为随着生活进程的推进,在一系列原始阶段之后,在摆脱了自然环境的局限之后,人类仍将受困于自身同世界、同客体的对立,而且,这种关系会越来越趋于紧张。换言之,灵魂的强壮催生了丰富的精神内容,而思想的活跃却迫使世界退却隐藏,在此情形之下,人类便会越发积极地向世界发起探索。
如此说来,拓展我们的生活,超越个体主观层面,就成为实现精神生活超越性的必要之举。我们需要在上述生活的纵深处,按部就班地开创一片新的人类领域,在那里建造一种新的精神现实。
然而,在上述工作的实际进行过程中,我们常常会苦于任务的冗杂,单一的任务之间缺乏内在关联。随着这项工作的进行,任务目标从对象的表面深入至内在,此时,众多的单一任务便迫切需要结合为一个整体,或构成其中某一个明确的部分,或实现其中某一种特定的功能。而每一项任务的重要性,则取决于其在整体中所处的地位。而且,这种建造精神生活统一整体的工作,并非只是为个体而进行,它还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发挥更加宏大的作用。人类倘若要在茫茫的宇宙间立足,拾阶进入文化的境界,就势必要围绕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将一切个体的力量与工作整合起来。因而,在上述工作范畴之内,人类开创了一片崭新的生活领域,与一切外在世界中的事物相比,我们为之努力不止的这一个世界,是崭新而独特的。它超乎我们任何一个个体之上,却又属于人类整体,在我们为它而工作的同时,它也在反馈着人类,指导我们塑造人类的生活。为了厘清自身的领域和关系,明确自身的方式和原则,它需要获得更多的统一,支配更多的客体,也唯有如此,它才能在人类活动之中建立自身的性质,树立自身的方向。而到此为止,我们才能摆脱一切个体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活动于人类生活领域的内部。换言之,我们的生活之所以要超越其与灵魂和客观的对立,正是因为,它是由客观原则所决定的。这一工作,正是由于我们的努力,才变得尽善尽美。人类开始对精神生活提出诉求,并获得了精神存在,而这一精神存在的性质,则取决于我们为之所做的工作的特性。此外,局限于特定领域之内的特定工作,只会产生特定的观念和思维,至于那种并非存在于外部世界中,将自身活动包含在内在世界中的精神特质,则只能诞生于整体性工作。这使我们毫不怀疑地相信,除了一点点这方面的潜能,人类在起初伊始是毫无精神特质的。
上述工作的目标倘若抬高,势必带来工作难度的上升,与之相应,制约客体以及生活方方面面的风险也会增加。要取得这一工作的全然成功,构建真正的精神自我,那么,一方面我们需要将所有客体都纳入工作进程,而另一方面,也要将精神自我作为这一工作中最重要的统一整体。倘若有任何客体未被纳入上述工作进程,都将造成工作内容的缺陷,令工作成效大打折扣,并妨害作为我们工作成果的真理,不利于现存问题的解决。在将可能遭遇的一切难题统统考量过后,我们会发现,这一工作实质上是一种向着理想不断行进的使命,需要我们借助于人类领域之内一切可做提升和助益之用的力量。
在那种自以为是的旧思维中,人类是不可能对客体有真正认识的,他们总以为自己才是现实的中心,将生存环境当作自身的陪衬,从而妄图以一己之私来揣度衡量无限的宇宙。在这种情形下,生存环境被按照上述意图加以人为改造,且各有分工,然而,对于人类超越自身领域、实现精神进步而言,这一类工作是毫无助益的,不管它进行得多么声势浩大。与之相反,只有赋予客观事物以独立性,绝不以主观愿望对其加以判断和表现,我们的工作才能超越环境,才能实现精神的发展。也只有承认客观事物的独立性,人类才能获得一种新的力量,才能在直接经验和愿望之外找到一种更加深刻的事物,才能在自身之内产生一种变化。在人类追求幸福和利益的过程中,人类对待客体的态度,渐渐由前者转向后者,这期间可以分为若干明显的层次。如果像伊壁鸠鲁学派和功利主义者所主张的那样,我们的一切努力不过是出于主观感情而为之,我们的一切运动都不能超越主观层面,那么,不管它看上去如何发自真心,这一系列工作都不能算作精神工作。上述学派和主义为人类带来的,只是无聊和虚空。
倘若我们志在寻求一些并非单单属于主观层面的事物,那么,无论我们在这一过程中遇到什么样的阻挠,都会掀起相应的运动以尝试对它们加以克服。由历史来看,这一类运动是在不断扩大与发展着的,它意味着人类对卑下的人性的反抗,同时也表明,我们是有能力超越自身,构建一个新世界的。严谨的科学从感性的客体之中产生出来,并在感性的客体之外对它进行着冷峻的分析,从而得出一系列法则,经过改造之后用于指导人类生活。如此一来,科学便将人类的思想从感觉世界解放了出来,并使得纯粹的思想体系成为后者的支撑,简言之,它推动了我们的生活。然而,物质存在与建设中的新世界之间的龃龉,也随后出现在人类追求幸福和更有意义的生活的征途上。如果我们从内、外两方面对人性的体验加以审视,便会发现,道德和宗教在这两种形势下是自相矛盾的。在特定世界里,它们被用来帮助人类适应世界,并尽量以符合人类福祉的目的改造世界,它们在这种基础层面上决定着人类的经验,因此,这也容易被认为是它们唯一的形式。然而,随着人类的创造性活动进一步提升,一种完全不同于以上的道德与宗教形式产生了:它不再依赖于感觉世界,也不再局限于狭隘鄙陋的利益;它自觉地构建起了一个新的世界,和一种新的生活;在这一世界中,它使得人类超越一切个体性和主观性而存在;最末,它将这一世界交由人类来建设和利用。在历史上生活的最高境界中,倘若道德与宗教的后一种形式能够得到充分展现,那么,它们必然也会对生活的其他领域发挥相应推动和提升的作用。由此来看,这才是道德与宗教的真正含义,它们的独立意义和内在价值至此才得到首度展现。到此为止,虽然人类并不曾取得莫大的成就,但是生活却超越了纯粹的主观性,从而带来了一系列变化。
此时,独立的客观事物虽然已经产生,却并未同人类生活关联起来。在人类领域内部,一切工作都在妥当进行着,然而,却对于我们并没有任何发展的益处,因为它不曾与我们发生内在的关联。继之,在个体力量的干预之下,上述工作的内在意义被扭曲了,它因为同生活整体的疏离而变成空转的机械,那种原本对我们有利的力量,反而成为我们的负担。在这种工作与灵魂相剥离而产生的恶果,在当下的文化领域之内,我们也能敏锐地感受到一些。而这一恶果的教训,则要求我们务必将生活整体纳入工作,在这一工作中实现我们自身的升华。当然,工作并不能占据生活的全部,那样的话,工作会因为接受一些强加事物而被扭曲。因此,生活整体只有在与工作的统一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升华。对于人类而言,工作并非是一种孤立或者程式的事物,我们要借由它来克服自身所存在的一切主观阻力,然后获得独立性。精神内容并非通过两种看似本身完整的事物之间的交流而产生,这种情况,其实只不过是个性与目标之间的互相作用。而真正的工作,则必然将这两者都充分调动起来,以一种升华的力量,将它们在共同的生活中联合在一起。我们可以看到,一切个体、民族、时代以及人类精神特质的发展运动,都表现出超越以上主观阻力的可能性,以及在生活当中创造现实的可能性。
毋庸讳言,真正存在于人类领域之内的工作,其实比我们一直认为的要少,若不是这样,我们便不能以上述办法赋予它一种精神特质,将它变成一种新的现实的工具。然而在另一方面,这一工作在精简之后反而具有更大的意义,对于生活的进步更有助益。在上述工作中,如果我们缺乏足够的自然天性、强大的内在气质和命运的机缘巧合,而徒有善良的初衷和美好的期盼,是不会有所收获的。一般而言的“生活”,只是停留在对于生存的渴望和追求,它只是生活的一个表象。而真正的生活,是出现在上述转变发生之后的。
而对于人类生活的整体而言,真正的工作越是精简,其重要性也越大。试看人类历史中那些事关我们生存基础工作,无不发展出了明确的形式,而起到了重大的不可缺失的作用。唯其这样,我们的工作才免于分裂破碎,我们也才能够以明确的综合的办法,来建造生活整体。这一工作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我们要对独立运作并创造出生活的个别领域、个别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其二,我们还要在这些个别的趋势、领域之间寻求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活动,以期建立一个新世界。唯有如此,生活才能真正实现为一个整体,才能同直接经验世界角力,也唯有如此,人类才能在环境和命运的压迫之下更好地保护自身。
生活是否包含这样一些特定领域和趋势的复合体,以及这些复合体是否能够集合为一个整体,对此,我们只能凭借经验加以断定。历史上的人类运动表明,这一类复合体是存在的,它们以各自的特性,为文化发展的不同时期带来鲜明的特征,且明确了彼此间的界限和相互关系,从而也使人类明确了自身同世界的关系,使我们获得了对于世界的判断。由于这类复合体并不是我们通过狭隘的思考和不实的想象得来的,它们同生活水乳交融且塑造着生活,所以,它们是包含着真理的。这样一来,时间和历史的变迁便无从将它推翻。而且,反倒是这些复合体以其真理实现了生活的升华,使之超越时间,进入了永恒。然而,并没有证据表明,生活中只可以有一种这样的复合体,也更无法说,一种复合体不会变化出更多内容。实际上,生活也并不是一定在单一的某种复合体中实现自身统一的,因为它也可能在另一种高于一切其他复合体的独特复合体中实现这一点。对此,人类文化领域中的经验给予了证明,以下简要举例说明。
在古典时期的巅峰,便诞生了这种独特的复合体,而它的特性,则是由当时的艺术——尤其以造型艺术为最——所决定的。在上述这一时期,发挥统一与协调作用的形式,占据了生活的中心,其将一切物质组织成为有序的宇宙,并在对自身力量的运用中实现了自身,获得了超越一切变化和变体的基本特性。而作为上述形式的成功的一种表现,精神工作是具有充分的辨别力和足够的塑造力的,生活必须在一切发展阶段中,将这种具有十足的塑造力的精神活动纳入自身内部。独立的生活中心并不是唯一存在的,然而,每一个中心只有趋向于生活整体才能获得发展,才能实现其自身。
思想的产生,是独立于世界的。其首先要从海量的印象中梳理出一种种长期形态,并由此汇总成一系列连贯且完整的表现结果,然后将它们从主观形式下转移出来,明明白白地交代给我们的意识,从而便产生了思想。而至于行为,则更加注重于将各种元素加以协调,从而使其合理而不至于偏颇。其犹如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的颁布与执行,将无数参差不齐的个体协调为一个特征鲜明的群体,简直像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个体行为的主要目标,便是将灵魂导入一种正确的秩序以实现最大的和谐——生活的和谐。
以上,我们谈到了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问题解决方式,以及我们生活中一切对立关系的协调,而对于复合体如何实现生活的升华,它是如何推动发展、创造和谐的,这类问题,我们也有了清楚的认识。然而,这样一个合情合理的生活系统,为什么不能被当作生活的唯一系统?原因在于,人类渐渐发现,仍然有一些此前未被认识到的矛盾掩藏在这一生活系统中,即人类同环境之间的对立关系。正因为如此,在这一生活系统的基础——尤其是形式——确立之后,其在生活中的统治地位便日渐不保。在它古代的巅峰时期,人类不加推敲地便赋予形式以灵魂,使这两者得以结合在一起。然而,在此后的过程中,随着灵魂将它的一切要求——包括它对于世界和自身形式的要求——放弃,日渐演变成感觉领域的一种内在特质,这一结合便宣告瓦解。继之,形式在丧失了其灵魂之后,开始变得肤浅,以至于使得生活也出现了向纯粹的享乐退化的风险。而恰在这时,基督教被引入,并表现出了卓有成效的干预力量,然而,它并没有能够带来上述意义上的严密的生活系统。
直至近代,才有新一种生活体系出现,或者更准确地说来,它诞生于启蒙运动中。在这一生活体系的主导之下,力量成为生活的中心,而追求力量的无限强大则成为生活的最大目标。构成现实的各种因素,成为力量的中心,由于它们之间并非彼此割裂的,所以,不同的力量之间也相互吸引,而生活的整体便由此而迅速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一种力量关系通过上述方式同另一种关系纠葛在一起,从而将众多的力量关系罗织了起来,形成了一种网状的形式。然而在这一形式下,世界仍然未能一下子变得尽善尽美,而是在一点点地改变着。在这里,精神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就,便是以自觉且自决的活动主导着上述改变,将无限的精神生活纳入我们的生活,从而在我们的努力下实现生活的升华。在这一活动进程中,精神工作从没有表现出任何对于进取的倦怠,以及对于现有世界的满足,它一直在竭力追求这一个世界的发展,穷根究底地对它的每一种构成因素发起研究,尝试找出足以改变它的力量。受此影响,人类生活与环境的关系较过去有了更为机动的变化,而人生的思想体系也变得更加成熟理性。我们时常会感觉到,自己所生存的现实便是一个巨大的精神工作场所。
此时,知识之于生活的意义,便不再是传统上的那种关系。人类在近代所取得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将我们同世界之间的距离大大拉近,并赋予我们比以往多得多的力量去支配它。置身于现实的发展中,我们对于现实的理解变得更加深刻,我们的人生,也因而被带入一场不断发展的运动。至此,人类社会不再被当作一件匠心独运的艺术成品来看待,而被解构为一系列纷繁复杂的形态,它们只是在自身领域之内才能实现充分的发展。而其任务的关键,则在于得到尽可能多的运动自由,让个体之间产生更多的关联,让人们的生命更加宽阔丰富,使得人类的共性在个体身上得到更加明显的表现。个体尤其需要意识到,所谓存在,并非局限于自然形态的条条框框,它应该是不断变化、充满运动的。在此基础上,在清楚自身所蕴含的无限潜力之后,我们需要凭借精神特性之力,在自身生活中实现毅力、决心、快乐和动力的不断积累。由此,文化之特色、教育之理想便形成了,一切精神工作的个别领域,都成为我们以相应的形式从中汲取力量的源泉。随着生活实现升华,其发展目标由外部事物转入自身内在领域,并变得更加强大且富有活力,生存也越发成为人类自身的工作。它在事物的本质中不断深入,因而,它的力量也渐渐主导了世界。由此而言,一种新的思想生活体系便发展形成了,现代人类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已经走出往昔稚嫩懵懂的藩篱,进入了自由成熟的境界。
然而,生活接下来的发展却告诉人类,崇尚力量和运动的生活思想体系并非我们的终极目标,而事实上,我们的一切研究也表明,人类的工作并非仅仅限于这一点。上述思想系统是不足以作为一切人类工作的灵魂的,生活也不能因之走向自觉且自决的道路。在这种情形下,因为并未在生活中取得自主的牢固地位,我们在生活中仍将随波逐流,没有办法统一其中的一切选择,也没有办法掌控生活的丰富内容。实际正是这样,在生活的不断扩展和趋于丰富中,我们被带入某一些个别的力量,因而失去了自我,便也再无可能超越这一运动。起初,人类之所以不能意识到这一误区,是因为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力量便是一切人类工作的灵魂,从而将运动当作了其所取得的成就。
所以,在面对机械性工作和不确定的主观体验时,我们需要突破原有的思想生活体系,对工作的灵魂问题重新给予关注。生存才是一切任务中最为基础的,相对于改变特定的现实而言,其真实的作用,则在于发现了一种真正的现实,因为超越一切单纯的活动,进入了其表面下的实质。
基于以上这些,生活构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形式,这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继之,一系列问题便也出现了,我们需要知道,上述的改变能否为生活带来一个一以贯之的体系形式;它能否创造出独立的生活中心,将一切统一至一种生活框架之下;能否建立起一个新的生活思想体系。我们相信,它是可以的,因为生活要有一个建立新的整体的过程,而一旦原有的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它便会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当生活发展进入其最高阶段,便会主要集中于一些特定的方面,从而形成了一片特定的生活领域。在这方面,人类精神特性中的民族特色便是一个例证。然而,如果我们将它完全同自然相剥离,只承认它在精神上的发展意义,倘若我们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新世界的发展,不免要出问题。因为,它再也无法被视为某种纯粹自然性的产物,而只能被当作精神生活的创造成果囫囵加以接受。在这一过程中,它一方面要维持自身的活动,另一方面还要在这一活动中将一系列内容加以转化吸收。一般而言,生活之于精神世界整体的关系是居于首位的,然而在这里,生活的发展并非借由这一整体而实现,而是分散为同无数生活中心的关系。只有在同其他个体的关联中,个体才能够获得整体的无限性,才能获得后者蕴含在其系统和内容中的事物。虽然如此,个体之间的关系却不能凭空产生,而必须依附于整体而获得,正如同精神源于精神世界一样。整体涵盖了一切个体之间的关系,后者必须借助于前者才会显明出来,才会超越纯粹天性的局限,实现无限的发展。由整体所产生的爱,与基于自然天性而生的爱截然不同。对此,奥古斯丁的话甚有道理,他说:“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当是人与神的关系,因为只有神能将爱带给人。”
生活固然需要产生一些事物,但同时,也需要将一些与自身相异的事物加以转化和吸收,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现实。它要对一切特定活动从整体上加以体验,并以此作为实现自我发展和升华的方式。
显然,人类要求生活的自觉,要求生存活动的组织,要求更进一步的发展,这些都是不可一蹴而就的宏远目标,然而我们也要清楚,它们并非只是因此而对其他形式的活动加以排斥。的确,上述目标为其他活动提供了方向和依据,而如果我们希望通过建造某种形式和增强自身力量来实现生活的真正价值的话,则一定要向着这一系列目标前进。现实越是灵活多变,人类就越需要对神人同形同性论提高警惕。因为,这种论调会在我们忙碌而无心顾及的情况下扩散开来,毁掉我们全盘的思想和生活。唯有艰苦卓绝的努力和深刻由衷的反省,才能使我们的生活走向自觉,而若要从生存的环境中获得一个生活整体,我们还需要努力建造一个生活中心,在此坚实的基础上,竭力去追求生活的精神化。
同样,生活的每一个特定领域内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一切看似正在走向自觉,而实际上却让矛盾关系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而使得生活只剩下无尽的冲突和不休的工作。倘若说一种思想只是将世界表现为一个过程,或者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那么,它无论如何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作为一种令人信服的思想,其首要一点,是带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在独立精神生活里面,在现实升华的过程中,找到人类的自我意识。唯有如此,精神和自然两者才能清楚地区分开来,而生活中的一切才能得以区别。人类既不可以自动联合成为一种艺术品般的整体,也不可以被动加入一个力量不断增长的组织,这两种情况,都不是我们寻求最高统一整体的法门。而且,无论我们偏向于这两者之中的任何一者,抑或两者兼而有之,都不免使社会限于精神贫乏的困境。社会固然需要自觉,却只能特定地通过精神内容及特质来实现,而这一点对于等而下之的社会发展状况来说,尤其需要人类的努力。再则,人类也不能通过上述两种情况来增加生活的内容。相反,个体只有以自身活动为生活中心,建立一个新的世界,从而实现个体生活中的一切个性和精神性。在培养自身的精神特质方面,人类是有此种能力的,其表现于个体的活动并构成我们的存在形态,进而对生活的其他领域产生了影响,使之实现了发展与升华。
当然,要实现这一点,尚且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也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知道,生存从来没有一个给定的基础,反之,我们要首先为之确立一个基础,并将它不断地发展维系下去。它不是我们生活的方向,而是生活自身,而与之相提并论的精神存在,且容待我们后续讨论。我们应当坦白,我们的存在形态从来都不是臻于至善的,而这恰恰说明,我们身上承担着某种使之趋于完善的任务。在人类内部,是理所应当有一种统领一切的强大力量的。
受某些事物遮蔽,我们兴许不曾发现某种运动的产生和存在,然而,它却超越了纯粹人性的能力和视野,一直在暗地里向着自觉现实前进。一切历史的丰功伟绩以及个体生活系统的进步中,都包含着这种运动,它在源源不断地创造着新的事物。如今,它又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要求我们发展出一种同自我意识相匹配、与这一运动自身相协调的新的生活系统,以期同时可适用于个别领域和个别工作。至此,我们所面临的情况虽然任重道远,但好在,我们已经离开了歧途,告别了单纯的念头和虚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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