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看,社会建构主义似乎反对逻辑实证主义。从思想史的角度看,逻辑实证主义确实存在着否定社会因素如“价值”和“规范”等的思想倾向。1932年,维也纳学派的代表人物卡尔纳普在一篇题为《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的论文中指出:“在形而上学领域里,包括全部价值哲学和规范理论,逻辑分析得出反面结论:这个领域里的全部断言陈述全都是无意义的。”〔172〕
巴茨(Robert T.Butts)是论述逻辑实证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之间存在思想关系的重要思想家。他曾经在Constructivism and Science—Essaysin Recent German Philosophy中专门论述了德国近现代哲学特别是科学哲学与社会建构主义之间的思想关联。“德国哲学在理解科学问题上的传统可追溯到莱布尼茨、康德到伟大的哲学家/物理学家马赫、爱因斯坦以及哲学家石里克、莱欣巴哈、卡尔纳普,等等。今天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密切联系的传统体现在施特格米勒(Stegmüller)对北美科学哲学曾经作为正统地位的建构。这个问题也引起了伯梅(Bhme)和其他人关于‘科学的终结’的争论,这个争论反思了科学技术进步的社会组织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当代建构论的科学哲学是不可忽视的。”〔173〕而且,“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建构主义的纲领是康德提出哲学问题的方法,因为建构主义是寻求前提的哲学”〔174〕。
其实,国际著名社会建构主义的批判者哈金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植根于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通常被认为是建构主义的反对者,其实也深深地论及建构这个术语。罗素的纲领在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建构》(Der Logishe Aufbau der Welt,1928)中得到了创造性的发挥。在英文翻译中将Aufbau看作是‘结构’,但Aufbau意味着建构(或相当于特定语境中的building),这才是卡尔纳普的真正意思。他希望确立这种信念,世界是由要素建构起来的,这些要素包括感觉经验,或者物理学中的基本术语。……社会建构主义植根于真正的逻辑实证主义,而许多现代建构主义者都妄称讨厌逻辑实证主义。”〔175〕
维特根斯坦更是与社会建构主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后期哲学尤其如此。他的后期哲学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基本观点:1.词语和句子一般并没有特定的所指或意义。2.相反,词语或句子的意义取决于他们在语言游戏中的作用和用法。3.语言游戏是体现在社会活动中的语言行为的模式:“生活方式。”4.语言游戏以规则为基础,它们未必有什么道理,但语言游戏有着共通的模式或标准,这些模式或标准附着在生活方式和语言行为的模式中。5.生活方式具有先在性;生活方式是在社会中形成的,生活方式是社会行为或社会实践的必然产物,这些方式仅仅能够被外在地给予,因为它们的存在只是凭借合法性。6.有许多生活方式,因而也有许多语言游戏,以及与它们相关的别的什么东西。7.生活方式可以发展变化,同样语言游戏也是如此,也可以生长、变化以及任意发展。8.语言游戏在很大的程度上被它的参与者所学习,因而解释是语言游戏的不可缺少的部分。9.就像游戏没有共同的特性,而只有“家族相似”一样,语言游戏也是不断变化的,也有不同类型。
戈林斯基在Making Natural Knowledge:Constructivism and the History of Science中比较准确地评价了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对社会建构主义的决定性影响。“传统哲学迷恋主客体的认识论模式忽视了社会集体性,而这个社会集体性现代已经成为批判知识产生的工具。社会集体性范畴来源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认为语言只有在‘生活形式’(Bloor,1983)的特殊用法中才能发现其意义。我们用以描述世界的语言似乎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能得以持续,只有在人类集体完成其目的的统一行为中才能得以持续。”〔176〕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维特根斯坦的数学哲学在社会建构主义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一个特殊的角色。这是由于维特根斯坦对数学基础及其哲学根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解释。他为语言规则和实践中的逻辑的必然性和数学知识提供了基础。这就是社会约定、标准和行为的生活方式,包括上面提到被社会已接受的语言应用模式。这种语言的应用模式为必然性和真理概念提供了基础;也为数学和逻辑提供了认识论基础。〔177〕正如欧内斯特在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所说:“维特根斯坦的后一种数学哲学是社会性的,因为他强调数学起因于一个或几个生活方式。”〔178〕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数学由语言游戏构成,或由一系列语言游戏构成。“对于数学我想说的是,数学不是回答问题,而是教我们玩问题和回答者的游戏。”(Wittgenstein 1978,381)〔179〕这种数学哲学的基本观点就是:“数学是被数学家建构的,不是原先存在后被数学家发现的。”(“数学家是发明者,不是发现者。”)〔180〕
欧内斯特认为,维特根斯坦之伟大在于提出一个对数学哲学进行革命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研究。第一,维特根斯坦挑战了基础主义及其对数学哲学的传统研究。他抛弃了在他那个时代被广为接受的规范性研究,转向了对数学哲学进行描述性研究。这是一项伟大的计划,用数学及数学实践本身来解释数学,而不用推演的公式。第二,维特根斯坦对数学哲学乃至整个数学中的绝对主义持怀疑态度。第三,维特根斯坦的划时代的革命作用在于,他结束了用实在论和唯心主义的方式讨论知识和数学知识的哲学传统。他推翻了柏拉图主义的等级观念,代之以抽象的理想化的理论基础,他把人类和社会实践看作是既定的。维特根斯坦以具体的生活形式、语言游戏和意义的使用说为基础开发了一种精细而通达的社会认识论。
逻辑实证主义遇到了各种批判,但这种批判并没有减弱或改变建构主义的思想倾向,反而加强了建构主义的思想含量。
范·弗拉森的建构经验主义是科学主义走向社会建构主义的重要标志。“我使用‘建构的’这个修饰词来表明我的经验论的特点。按照建构论的经验论,科学活动是建构的而非发现的,科学活动就是建构能够与经验相符合的理论模型,而不是关于不可见之存在的真理。”〔181〕对此,弗拉森有一段非常形象的描述:“对(经验现象的)理论化以及理论建构是科学的基础活动,科学家以共同体的方式撰写着关于自然界的宏篇巨著,在写作这部巨著的过程中,充满着大量的删节、重述、修正和新的补充,也许每一代科学家都在重写最新的章节,但这部巨著总也写不完……科学活动就是科学家共同协作来建构这部巨著。”〔182〕
当然,弗拉森的建构主义并没有摆脱科学主义特别是经验论的故道。“科学的目的就是给我们的经验提供合适的理论,而理论的接受本身就包含着理论在经验上适当的信念。这就是我所倡导的反实在论观点的命题,我将把它称之为建构的经验主义。”〔183〕
2001年,所罗门(Miriam Solomon)出版了《社会经验主义》,这部书由导论、科学的经验成功、辉格实在论、科学决定的向度、争论、共识、社会经验主义和认识的公正性等8章组成。在这部书中,所罗门从他的社会经验论的角度总结了在科学哲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等知识氛围中有关科学理性与进步理念等问题。他说,近40年来,关于科学变化有两种论题。第一是科学家的理性思维方式,第二是科学进步的理念。〔184〕
为了超越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中关于科学理性和科学进步的理念,所罗门重新界定了科学所追求的目的是科学的成功。〔185〕在此基础上,所罗门提出了争议(Dissent)在科学认识中的重要意义,而“共识在科学认识决策中并不具有超越的认识地位。在科学认识的决策中,争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共识不过是争论的一种特殊状态(争议方为零)……社会经验主义的科学目的就是批判以共识为参照的认知体制”〔186〕。
根据科学成功和科学争议的界定,所罗门提出了他的辉格实在论。〔187〕所谓的“辉格实在论(Whig realism)认为真理依然是科学追求的目的。但辉格实在论的认识论认为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中有许多在经验上成功的理论。尽管这些理论中未必都是真理或逼近真理”〔188〕。因此,辉格实在论采用了从当代知识的视角来评价过去理论中也蕴涵一定真理的历史观。它不同于单纯从现代知识的观点看待过去历史的观点,即认为从现代的观点看是错误的理论,也包含着一定的真理。例如,燃素说的结论并不正确,实际上,它的大多数命题都是错误的,但在燃素说中依然包含着真理。
社会经验主义就是以辉格实在论为基础的经验主义。“社会经验主义是社会性的,因为它在一般意义上并不偏袒科学共同体中经验决定或非经验决定取向的任何一方。科学的规则并不是由科学家个人的思想或决定所构成的。社会经验主义是经验主义的,这是因为它强调科学的经验的成功。”〔189〕这种以辉格实在论为基础的社会经验主义既保持了科学认识论中的社会因素,同时又能合适地避免相对主义。
从逻辑实证主义经过维特根斯坦的“生活方式”理论、奎因的整体主义和弗拉森的建构经验主义到社会经验主义,我们可以从中看到科学主义向社会建构主义演变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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