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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建构在于形成角色网络系统

时间:2023-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既然人的建构在于人和事之间的辩证法,那么怎样才能理解这种辩证法呢?拉图尔等建构论者提出了角色网络系统的理论,用人类性要素和非人类性要素构成的网络来更加对称地解释人类自身及其行动。在这个意义上,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意义深远。角色建构网络理论否认这种“天赋观念”,认为社会公平不是“天赋的人权”,而是社会建设者在交往实践中自己创造的。

既然人的建构在于人和事之间的辩证法,那么怎样才能理解这种辩证法呢?拉图尔等建构论者提出了角色网络系统的理论,用人类性要素和非人类性要素构成的网络来更加对称地解释人类自身及其行动。拉图尔在分析法国捷运交通系统的失败案例中指出,“创新必须同时关心人和事,这才是真正的挑战。人与事这两个角色,都必须被精心关照和调教,以至于这两个角色能够被组合在一个工程之中。在相关的案例中都有关照和协调人和事这两个角色的任务。这两个角色的节奏通常是不协调的,可变的,纠缠在一起的。但这恰恰是危险之所在。如果这些角色被引诱、说服、转换、游离于正常秩序,这些角色就可能互相背叛和逃离。例如,如果发动机不能工作,我们就得开发另外的发动机,否则,每个参与者就会失去兴趣,就可能离开这个工程。”〔413〕

既然角色建构网络就是重组社会,那么角色是如何构建网络或如何重组社会的呢?角色建构网络或“重建社会”的路径包括如下几个重要步骤:

第一步:首先必须突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隔阂。“主客二分”是传统哲学及其社会建设理论的前提,这个前提不仅宣称人对自然的霸权地位,而且还暗含着人类内部的主—奴关系,从而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中形成了精英主义的“路径依赖”,并因此而造成社会公正的缺失以及社会结构的断裂。角色建构网络理论首先破解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本体论隔阂,“给我事物的状态,我就能告诉你人能够做什么。这就是技术专家告诉我们的。给我人类的状态,我就能告诉你物是怎样形成的。这就是社会学的真谛。把人和物最大化都是错误的。对于物而言,我们所寻找的不是人类的事物,也不是非人类的事物,而是在人中之物和物中之人中寻找一个不断的转换,一种交易,一种交流。人和物之间是互相转换的。事物不过是人类视野之中的物;人也不过是从物的角度看到的人。二者是可以转换的。”〔414〕这种“转换”有助于我们公平地对待主体与客体的本体论偏向,在主体/客体之间确立公平的哲学基础。这种思考更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阿多诺的命题:人对自然的统治意味着人对人的统治,只有实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解,才有可能在人与人之间实现和解。何况,提升客体的哲学地位还有可能关注制度调适和技术创新等非人类性的但却与人类密切相关的重要社会建设议程。在这个意义上,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意义深远。

第二步:成为角色必须拥有自己的元理论。长期以来,流行着这样一种理论,认为只要从事社会建设就必然成为社会建设的角色,所谓角色就是从事社会建设者。这种理解似是而非,而且大错特错。奴隶也从事社会建设活动,但奴隶只能建设奴隶主的社会。因此,形形色色的所谓“实践论”、“经验转向”等实在误人至深,因为这些理论可能抹杀了角色作为社会建设者最本质的思想内涵:角色是按照自己意愿从事社会建设的活动者,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社会建设是角色能否成为角色的最高判据。从这个角度看,角色在建构社会网络的同时,也必须建构属于他们自己的元理论,不能使用他人的元理论;否则,角色就不配称之为角色,这种角色建构的社会网络也就不属于他们的社会网络,而是别人或他人的社会网络。“角色既创造了他们的社会,也创造了他们的社会学,既创造了他们的语言,也创造了他们的元语言。一个设计的角色不仅将它的设计推进到他人的世界,而且也创造了推进到其他世界的方法以及如何解释它的方法。”〔415〕当今中国,和谐社会就是我们可以共识、共商、共建和共享的元理论。

第三步:以互动实现角色的社会(学)公平。公平是一切理想社会追求的目标。但以往的哲学/社会学理论往往把公平看成是“天赋观念”,其实质是将某些人或某个阶级的公平观念强加给全社会甚至全人类。角色建构网络理论否认这种“天赋观念”,认为社会公平不是“天赋的人权”,而是社会建设者在交往实践中自己创造的。正如国际歌所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公平不是社会建设者按照某种先在的“统一意志”创造的,而是社会建设者在互动中生成的。〔416〕“角色没有一个战略,他们只有战斗计划,有所不同的是,这个战斗计划来自于其他角色。对于一个已知的角色而言,这个角色的战略与其他角色的战略是相互决定的。”(Bruno Latour,1996:162—163)〔417〕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设计中的角色不仅定义了其他角色的本质和期望,而且也规定了解释这些定义的规则,那么在这个参照框架中所采纳的观点就如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观点是一样的。既然他们建立了自己的理论,自己的元理论以及元元理论,那么这个角色也就被自己的设计所界定。这就是公平的社会学(laissez-faire sociology)。”〔418〕

ANT是从“共建”的公共理性的角度来理解人。这种理论汲取了爱丁堡学派和社会建构主义的思想优点,摈弃了二者的理论缺陷,因而是“对称”的合理内核与“建构”的基本内核的对立统一,是以“建构”为动力的“网络”,或者是以网络为载体的“建构”。从上述三个步骤可以看出,社会建构主义对人的理解,不是笛卡尔式的“我思故我在”,也不是康德式的绝对命令,甚至也不是维特根斯坦式的“我就是我的世界”,而是一种强调建构社会网络并在建构社会网络中建构自身的实践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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