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实践美学到生态美学
——新时期美学中自然观与自由观的演变历程
自然观是指人们对自然界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总的观点和总的评价,它是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在自然哲学中,自然是被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考察的,而不是像在具体的自然科学中那样,自然仅仅是作为整体自然的某一部分——“碎片”而进入人们的视野的。从自然哲学的视角探讨自然的存在方式、自然的演变历程、自然的价值论等等就构成了完整的自然哲学体系,而这一切都是科技哲学领域的工作。对于新时期自然观的演变历程,自然哲学已经有所探讨,在此不再多述。我们在这里,不是从自然哲学的角度,而是从美学发展的视野考察新时期自然观的演变逻辑及其内在的文化元素。
与自然观相互联系的还有自由观问题,自由作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指人的内在的道德法则系统,它探讨人类自由的来源、自由的本质以及自由的可能性以及限度问题。我们现在主要是从美学的角度来探讨自由问题在新时期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当然,从美学的角度来探究自然观和自由观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理论视点,康德就是通过对判断力的研究,寻找到了判断力的先天原理——自然形式的合目的性,从而沟通了自然界与自由界的分裂,达成了康德美学的著名论题:“自然与自由和谐论”。但是,康德的美学是其哲学体系“逼”出来的,它主要是替其分裂的哲学体系寻求融合的途径。而美学的研究对象毕竟不是自然观与自由观,而是审美活动问题。但在新时期的美学研究中,“自然”和“自由”却作为两项重要的因素进入了美学研究的视野,新时期以来,几乎所有的美学体系都把自然观与自由观作为重要的主题来进行研究,这当然与美学的性质是相互关联的,美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它的主题应该是人的自由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因而自然和自由作为美学的重要问题域进入美学的视野也是具有合法性的。
“自然”作为一项重要因素进入新时期美学研究的视野,除了传统美学的存在方式——自然美以外,新时期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实践美学就将“人化的自然”作为其理论的基石。“人化的自然”就是人类在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过程中,“自为”存在的自然获得了新的特质:即“自在的自然”打上了人类实践的印记成为了“属人的自然”。在这里,自然是作为人驭使的对象和征服的对象,自然本身所具有的独特的理论价值在这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另外,由于人类对自己实践能力的误用,导致了严重的生态危机。而这种“人化的自然”是人类的集体理性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获得的,因而在实践美学中“自由观”主要表现为人类的集体理性自由,这种自由来自于对自然规律性的认识。随着实践美学话语权的建立,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从实践出发去认识和改造自然会带来一系列美学上的困惑:诸如对个体生命的漠视,对审美个性的践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后实践美学高扬了个体生命的重要性,将美从群体的人还给了个体的人,将集体理性的自由置换为个体感性的自由,重视个体的内在精神的自由,并将这种精神自由与美学的自由精神相互关联起来,解决了美学的精神特质问题,但是由于后实践美学将美学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个体的生命和生存问题上,从而忽视了人的外在的生存根基——自然问题,因而在后实践美学那里,自然观缺席了。在这种情况下,近年来一种新的美学思潮——生态美学开始露出水面,在生态美学视野中,自然不再是人类役使的对象,而成为具有自己生命的有机存在物,自然也有着自己的主体性,在万物自有主体性的前提下,人作为万物的尺度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因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再是改造和使用的关系,而是一种在生命基础上的平等关系,是一种人的主体性和自然主体性之间的主体间性的关系,生态美学所确立的“生态的自然观”是一种全新的自然观,同时在生态美学中所确立的存在论自由观与生态自然观一起构成了一种全新的美学观念。下面就具体地来分析一下新时期以来美学中自然观与自由观的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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