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科学的实践观点:实践的结构
科学的实践观是认识生产的主要机制,这种实践观不同于前文所说的实践主义,它不是把理论与实践二元对立起来并寻求认识的保障,它超越了意识形态的幻想,达到了科学的认识。因此,关键的问题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它们的关系在前提上就决定了认识的生产方式。
阿尔都塞指出社会复杂整体的各个层次是由实践建构的。“社会存在的一切层次都是不同实践的领域:经济的实践、政治的实践、意识形态的实践、技术的实践和科学的实践(或者理论的实践)。”[1]在都是实践的涵义上,甚至理论也是理论实践,阿尔都塞说:“我们在理论上肯定实践的首要地位。”[2]这些不同的实践是处于关系网之中的内容的生产,它们所建构的社会层次不是历史与逻辑同一的平面,而是处于各自逻辑中的震荡交错的多维结构。在不同实践的各自生产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组成的结构的结构或者说社会复杂统一体中,经济实践起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其他实践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至于是哪个实践最后直接决定了社会结构体的面貌,这是由经济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所决定的。这样,在各种实践相互交织之网中,实践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平均同等的地位,而是一个主从“依附型式”的关系结构并且主要因素——经济实践——并不一定是最后直接的决定因素。“我们在思考这些建立和表现不同实践的关系时,同时要思考这些关系的独立程度、它们的‘相对的’独立型式,而这种独立的程度和独立的型式本身都是由它们对‘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实践即经济实践的依附型式所决定的。”[3]
我们知道各种其他实践为认识提供原料,那么把范围限制到认识的生产上,理论实践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者说理论实践的生产结构是什么样的?
首先,阿尔都塞指出理论实践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用分析法进行解剖:其一,原初的实践已经伴随认识的要素,尽管它还不成熟。其二,纯粹的认识,例如数学、科学和哲学,虽然与具体的历史实践没有直接关系[4],但它也是一种实践,即理论实践。[5]
其次,广义来说,理论实践就是否达到科学的认识结果而言可以分为意识形态和科学。“理论实践的最广泛的形式不仅包括科学的理论实践,而且包括先于科学的,即‘意识形态的’理论实践。”[6]科学往往是在意识形态基础上并与意识形态断裂才形成的,然后又有科学的自身发展壮大。除此之外,狭义的理论实践则是排除了意识形态的理论实践,更严格地说则是揭露和批判意识形态性的科学。“纯粹的理论实践是不存在的……纯科学只是在不断清除唯心主义的条件下才能存在,科学只是在不断摆脱那些窥伺、袭击和缠绕它的意识形态的条件下,才能成为在历史的必然中的自由科学。”[7]
再次,就理论实践与其他实践的关系来说,它们同属于实践,但理论实践的性质是理论的,是在认识中的,而不存在逻辑鸿沟的超越,它不是要对历史实践的现实对象进行直接同一的认识。具体说来,各种历史实践是对现实对象的操作,理论实践则在实践中具有特殊地位,它对原料即认识对象或者说历史实践的思维化成果进行操作。可以这么说,理论实践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它站在各种其他实践成果的肩膀上,“理论实践包括在实践的一般定义的范围之内,它加工的原料(表象、概念、事实)由其他实践(‘经验’实践、‘技术’实践或‘意识形态’实践)所提供”[8],此其一。其二,各种其他实践对理论实践起到了干预的作用,其中某种实践的干预内化到理论实践中可能会促成认识的质变或者说认识论的断裂:从意识形态到科学。阿尔都塞以马克思为例:“他的最直接的、纯个人的实践经验在他的理论实践中,在使他从意识形态理论实践转向科学理论实践的变革过程中起到了干预作用:但是这些经验是以经验的对象即实验的对象形式,也就是以新的思维对象、‘观念’对象,尔后以概念对象的形式在他的理论实践中起干预作用的。”[9]
第四,深入到理论实践的内部,或者说认识对象的加工机制上,存在三个一般:一般甲、一般乙和一般丙,它们分别是原料、生产资料和认识。理论实践就是在这三个一般中的生产机制,“理论实践通过‘一般乙’对‘一般甲’的工作,产生出‘一般丙’”[10],也就是说理论实践是通过生产资料——概念和思维方法等——对原料的加工并且产生新的认识的过程。首先我们分别来看一下一般甲、一般乙和一般丙的性质。一般甲作为认识的原料不是直接的现实对象,也不是主体对客体的抽象,而是各种实践所建构出来的。“‘一般甲’,例如‘水果’的概念,不是由一个主体(意识,甚至是‘实践’这个虚构的主体)进行的一次‘抽象行动’的产物,而是一个复杂的制作过程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总是有属于不同种类的(经验的、技术的、意识形态的)几个不同的具体实践在起作用。”[11]一般甲的存在是科学实践的实在性所保证的,科学实践的实在性体现在科学实践的有效的抽象化上,即在科学实践中产生出作为理论实践开始的一般甲。在一般甲的产生上,这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实践的实在性问题,否则就会产生西方哲学中的物自体不可知的难题。“我们说,思维具体就是对思维对象(实在具体)的认识,这只是对意识形态才是个‘困难’,因为意识形态把这种实在改造成所谓的‘问题’(认识的问题),并且把由科学实践本身所产生的对象同对它的认识之间的非盖然的关系看做盖然的关系。”[12]也就是说,一般甲或者说认识的原料不是认识的抽象,而是实践的抽象。那么一般乙作为认识的生产资料是什么呢?一般乙是概念、方法,或者更精确地说是“理论”,“如果我们暂且把人从这些生产资料中抽象出来,那么它就是我们称之为的‘一般乙’,它由一些概念所构成,而这些概念的矛盾统一体构成科学在特定历史阶段中的‘理论’,而这一‘理论’则规定科学的任何‘问题’必然在什么场合被提出”[13]。一般乙就是认识中所负载的“理论”,它决定了思维的方向和广度,“简单地说,理论工作的‘生产资料’,即‘理论’概念和方法,是从事理论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理论实践的‘活跃’方面,即过程的决定性要素”[14]。用一般乙对一般甲进行加工,得出的就是一般丙,也就是新的认识。可见理论实践的场所是认识领域。在认识领域中,我们确立了三个重要的关隘,然而重要的是这三个一般之间的关系和所进行的认识的过程。“在任何这类实践中,过程的决定性时段(或要素)既不是原料,又不是产品,而是狭义的实践:是人、生产资料和使用生产资料的技术在一个特殊结构中发挥作用的加工阶段。”[15]下面具体来看一下这个加工阶段。
在这个加工阶段中,一般甲不等于一般乙,因此,认识的生产不是像黑格尔那样的思维的自在自为的生成。黑格尔的问题就在于假设了一般甲等于一般乙,并把一般甲作为加工的动力,于是在思维的自我发展中达到思维具体,这个过程同时就是具体的发展过程。而真实的情况是,认识加工的动力在一般乙,这是不同于一般甲的另一种力量,正像一般甲不是纯粹的思维——有意识形态的痕迹——一样,一般乙也不是人的纯粹的思维能力,而是科学在特定时期的“理论”,这是一个矛盾统一体。
除了黑格尔的“简单内在性的发展”的意识形态公式[16]之外,我们还要防止经验主义的公式,即从具体对象中抽象出本质。一般甲的意识形态痕迹可以反驳这种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
正像实践实在性所生产出来的负载了意识形态性的原料与现实对象不是本质同一一样,理论实践的加工阶段的三个成分不是本质的同一。“在‘一般甲’和‘一般丙’之间,从不存在本质的同一性,而只有真实的转换性,即或者由意识形态的一般转化为科学的一般,或者产生出一种新的科学一般,它既‘包含’旧的科学一般,又否定旧的科学一般,也就是说,它规定着旧的科学一般的‘相对’真理性和局限性。”[17]也就是说这是从思维的抽象达到思维的具体。正是在这种非同一性的关系中,理论实践中的关卡和过程都彰显出来了。也因此,非同一性、结构(关系和方式)和认识论断裂成为阿尔都塞认识的生产的关键术语。在非同一性的断裂发展中,阿尔都塞否认认识的“故土”和“家乡”,即否认认识是起始因素的连续发展壮大。这种历史逻辑同一性的起点连续发展史“求助于起源的神话;求助于主体和客体、现实和对现实的认识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原始统一的神话;求助于发生的神话,一切抽象、尤其是一切不可缺少的中介的神话”[18],然而“起源、‘故土’、发生、中介这些概念必须先验地被认为是可疑的,这不仅因为它们始终在某种程度上引导出创造它们的意识形态,而且还因为它们被创造出来只是为这种意识形态所用”[19]。阿尔都塞肯定了西方哲学认识论中的同一性思维是“一种现实的善良愿望,也是一种希望,即希望不要失去对事件的理论控制”,这种美好的愿望有价值的作用,但就限于认识作用来说,“在最好的情况下,这种作用也只是危险的理论虚构”[20]。简言之,阿尔都塞破除了同一性思维的意识形态幻象,非同一性才是思维的真实,而这种真实的获得是在批判同一性思维中得到的。
因此,要理解理论实践,首先要破除意识形态的幻觉:思辨的幻觉——理论实践是从抽象理论中产生实在具体,对实在具体或者思维对象的认识不能或者并不有效地产生思维具体;经验主义的幻觉——从实在具体中直接抽象出本质。真正的理论实践是在科学实践的实在性产生出认识的原料——一般甲的基础上的认识的真正的生产,同时它又承认实在具体独立存在于认识具体之外。“产生思维具体(认识)的过程完全在理论实践中展开:它虽然同实在具体有关,但这种实在具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马克思语),永远不可能同另一种‘具体’(认识)混淆起来。”[21]也就是说认识对象与实在对象是有关的,但不是等同关系,而是实践的复杂结构的关系。在实践的结构中,认识要从意识形态质变为科学,这是理论实践的使命。
最后,科学的理论实践的标准不在于外在实践或技术运用成功的保证,它的标准就在其自身。这一点上,阿尔都塞继承了西方认识论认识自明性的传统。“理论实践就是它自身的标准,它本身包含着确证它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明确记录,也就是说,包含着科学实践的产品的科学性标准。”[22]即理论实践的结构是真实清楚的逻辑关系,则这就是科学;若是想象的并带有“法”或利益的性质,则这种理论实践仍处于意识形态之中。科学就是无前提的认识的真实生产,而意识形态则是因其利益预设了前提的认识的封闭性圆圈的过程。因此,相比于技术的外在实践检验,阿尔都塞说:“赋予马克思所生产的认识以认识根据的不是以后的历史实践。马克思的理论实践所生产的认识的‘真理’标准是由它的理论实践本身提供的,也就是说,是由它的可检验性提供的,由保证这些认识产生的形式的科学性提供的。”[23]也就是说,理论实践自身是否清楚明白,是认识是否是科学的标准。而在科学的检验标准和实践之间,是前者决定了后者的成功,而不是后者保证了前者的科学性。因此,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不是研究对象的变革——从认识何以可能转向现实实践的劳作,而是对思维方式的全新解读,是“一次开创了全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革命”[24],这就是科学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
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是实践的结构展现,它们构成了科学的实践观。在科学的实践观的展开中,我们看到同一性思维是前提性的预设,而不是思维、认识的本真面貌。那么在认识的生产中,思维的特点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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