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历史与逻辑
阿尔都塞是对认识对象的理论分析,因而我们必须摆脱日常经验的干扰,深入到认识对象的逻辑中去。但是我们发现日常经验已经深入腹地,形成了历史主义或者说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为了回答这种要求,我们必须再次纯化我们的历史理论的概念,彻底清除经验历史所提供的明明白白的事实所造成的污染,因为我们知道,这种‘经验历史’不过是历史的经验主义意识形态的表露。”[1]那么,什么是经验主义的意识形态?
经验主义意识形态的历史观是日常历史观的理论化。虽然经验主义历史观立足于理论的场所,但是它与日常历史观具有同样的前提:现实对象与认识对象的合一。“按照这种观念(指庸俗意义上的日常历史观——笔者加),历史理论作为理论可以从属于‘历史时代’的‘具体规定’,借口是,这种‘历史时代’是历史理论的对象。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这种偏见的巨大力量,这种偏见至今还在支配着我们所有的人。它构成了当代历史主义的基础,并使我们有可能把认识的对象同现实的对象混为一谈,因为这种偏见把作为对现实对象的认识的认识对象的‘性质’赋予现实对象。”[2]日常历史观是历史主义的基础,历史主义把庸俗历史观上升到理论的层面,两者分享共同的前提,并未完成对历史理论对象的认识的逻辑跃迁,因为经验主义历史理论与意识形态的时代概念相妥协,是意识形态观念妥协的产物。
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更多地是回到了康德,而与黑格尔不同。黑格尔首先就本体论地承诺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同一的,在逻辑演绎中完成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而阿尔都塞认为黑格尔是思辨的经验主义,黑格尔的历史观是意识形态的历史观。阿尔都塞认为现实对象与认识对象不是直接统一,甚至也不是通过丰富中介的间接统一;现实对象是实存的对象,而认识的对象是理论认识加工的对象,这是哲学家的对象。正像康德的物自体与现象是异质性的一样,阿尔都塞在异质性的前提下对历史理论的对象进行了结构分析。历史是现实对象的历史,历史的逻辑是关于认识对象的复杂结构,两者是有差别的。历史的逻辑或者说历史观不是逻辑的同一,而是复杂的异质结构;不是传递因果性,不是表现因果性,而是结构因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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