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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与《国富论》

时间:2023-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亚当·斯密生活在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体系的时代。因而斯密的《国富论》就是从分工谈起的。《国富论》的写作地点在斯密的家乡柯卡尔迪,1776年《国富论》在伦敦出版,但是从构思到出版用了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以上是《国富论》的基本框架。这是《国富论》第一篇前四章的内容。

亚当·斯密生活在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体系的时代。这个苏格兰人受到了苏格兰特有的经济文化氛围的影响,1707年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苏格兰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得到壮大,其港口城市格拉斯哥成为一个繁荣的工业区。斯密出生的柯卡尔迪就处于格拉斯哥、柯卡尔迪和爱丁堡形成的发达的平原三角区,格拉斯哥后来成为斯密一生中居住时间较长、幸福感较多的一个城市,并且在这里完成了《道德情操论》。斯密写这本书是从自然法原则出发来反对基督教道德,但是当时对政治经济学了解不多。因而《道德情操论》也只是以抽象的道德代替宗教的救赎道德,因此这本著作并没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多少帮助。

然而斯密在道格拉斯时期已经开始关注政治经济学并越来越被其吸引。到法国之后他接触了重农学派,并参加过魁奈的“阁楼俱乐部”。斯密的重大功绩就是突破了重农学派只承认农业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结合英国的实际,他认为一切生产劳动都能创造价值。此外,他还受到了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影响,特别是爱尔维修的利己主义,后来成为其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来源。斯密创立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之所以只有放任的政策能够行得通就是以利己主义为基础的。在斯密看来,人人都只是关心自己的利益,但为了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必须满足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通过交换满足他人同时也满足了自己。斯密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交换是因为有分工。因而斯密的《国富论》就是从分工谈起的。马克思恰恰在这一点抓住了斯密的循环论证,“十分有趣的是斯密作的循环论证。为了说明分工,他假定有交换。但是为了使交换成为可能,他就以分工、以人的活动的差异为前提。他把问题置于原始状态,因而未能解决问题”[10]

《国富论》的写作地点在斯密的家乡柯卡尔迪,1776年《国富论》在伦敦出版,但是从构思到出版用了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斯密以苏格兰人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从分工、交换、交换价值三个方面深入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内部来分析财富的三个组成部分: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它们分别代表社会的三个阶级:工人、资本家和地主。可见,斯密对社会阶层的划分显然比魁奈更为合理。魁奈把社会分为:“生产者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11],虽然他的出发点是除农业领域之外没有生产财富的领域,但是他把工人和资本家放到了不生产的阶级从而掩盖了社会矛盾。斯密对社会三大阶级的划分启发了马克思,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初涉政治经济学就是首先从分析这三个等级开始的。对这三个部分的分析构成了《国富论》的第一篇内容,其标题为“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在标题为“论资财的性质及其蓄积和用途”的第二篇中,斯密区分了从事有用劳动和不从事有用劳动这两类人对一国国民每年供给状况的影响,从而讨论了资本的性质和资本积累的方法。这两篇也是与《1844年手稿》联系最为紧密的部分,所以本章的分析也是着重这两篇。斯密在第三篇中探讨不同国家财富的不同发展,他看到罗马帝国崩溃之后的国家基本是忽视农业而重视工业,因此本篇着重分析什么情况导致了这样的现状。第四篇探讨的是政治经济学体系,在这篇中,斯密主要批判重商主义和讨论重农主义。如果说第三篇是分析原因的话,第四篇是就政治经济学体系本身进行论述。最后一篇讲君主或国家的收支。以上是《国富论》的基本框架。

具体说来,斯密首先从分工开始论述,认为分工使得工业生产获得比农业更快的发展。他在该书的“序言”中比较了在没有产生分工之前的渔猎民族和产生分工的文明社会,认为后者的生活水平显然高于前者。“所以,农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12]为什么会产生分工呢?斯密认为,这是现实生活的需要,“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13]。而市场越大越有利于分工,扩大的市场有了分工后,就产生了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换的手段,这就是货币的产生。这是《国富论》第一篇前四章的内容。在第五章中斯密提出了劳动价值论。他认为交换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交换的物品中包含着等量劳动,作为一般等价物的金银的价值也常常受到开采金银矿山量的影响,“但是,劳动却当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14]。进而斯密就区分了真实价值和名义价值,“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15]。在这里隐含了一个前提:劳动成为可以出卖的商品,斯密把这一点当作无需置疑的前提。第六章的“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是后面八到十一章的引子。斯密认为在没有资本出现的社会中,物品交换的标准是凝聚在物品中的劳动量,但是有了资本后,其商品的价格就包括了三个部分:支付原材料的费用和工资、企业家的利润以及地租。斯密拒斥把利润作为资本家工资的说法,这是他的贡献,“利润与工资截然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而且资本的利润同所谓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所投资本的价值的支配,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恰成比例”[16]。而地租是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后地主的收入。斯密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的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地租和利润的那些部分的价值”[17]。在第七章斯密区别了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前者指商品价格的平均率,后者指商品在市场上出卖的价格。他认为,市场价格是围绕自然价格波动的,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关系。最后,斯密着重分析商品的自然价格即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的变化,也就是后面八到十一章的内容。

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借鉴了斯密关于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分析。分析斯密的工资、利润和地租学说有助于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在关于工资的分析中,斯密假设了一种没有私有制的原始状态,劳动所得归劳动者所有,但是当出现土地私有和资本的时候,劳动者所得就不可能归劳动者自己了,地主的地租首先要从中扣除,其次资本家要扣除他们先行垫下的资本有可能获得的利润。在这里,斯密分析了劳资双方的斗争,“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18],因此资本家和工人常常各自结合团结起来对付对方,但是由于雇主人数少,加之有法律的保护,并且他们即使不雇佣工人也能持存较长时间。而工人的结合常常因为声势浩大而遭到官厅干涉,并且由于没有生活资料而持续不了多长时间。但斯密认为,最低工人的工资一般不会低于一定的标准,所以他事实上是认可工人只需得到维持生活和工人这个种的延续的工资就足够了。接下来,斯密分析了三种社会状态:国民财富不断增加的状态、国民财富停滞的状态和国民财富减少的状态。第一种状况是国民经济学家最喜爱的状态,斯密通过对北美和英格兰的比较得出“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19]。因为就现有富裕程度来说,北美不及英格兰,但是北美的工资比英格兰高,也比英格兰更繁荣,而居民人数的增加在斯密看来就是一个国家繁荣的标识。因此,“进步状态是社会各阶级快乐旺盛的状态”[20]。另外两种即国民财富停滞和减少的状态,工人显然处于不利位置。针对“下层阶层生活状况的改善,是对社会有利呢?或是对社会不利呢?”[21]这个问题,斯密的回答是:“有大部分成员陷于贫困悲惨状态的社会,决不能说是繁荣幸福的社会。”[22]但是对于工人生活资料的贫困,斯密甚至提出“除了杀死他们多子女婚姻所生的大部分子女外,没有其他方法”[23]。在这一点上,斯密甚至比后来的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更极端。

在随后讨论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中,与对工资的讨论类似,一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另一方面进行描述。对于资本的利润,与工资一样构成国民财富结构的一个稳定的部分。但是在斯密看来,工资和资本的利润是成反比的,工资提高,资本的利润就要下降,比如法国的商业利润高于英国,英国的商业利润高于荷兰,但是这并不是说荷兰落后或者商业衰退,恰恰相反,利润低正是“商业繁荣的自然结果,或是所投资本比以前更多的自然结果”[24]。这是在欧洲的情况,在殖民地工资和利润的关系则不然,北美和印度殖民地,“劳动的高工资和资本的高利润同时存在,是新殖民地特殊情况所特有的现象,而在其他地方是很少见的”,“但是,随着殖民地的扩展,资本利润就逐渐减少”[25]。因此,通过资本利润与工资的反比例关系,斯密如实的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商人和制造者,对于高工资提高物价、从而减少国内外销路的恶果,大发牢骚;但对于高利润的恶果,他们却只字不谈。关于由自己得利而产生的恶果,他们保持沉默。他们只对他人得利而产生的恶果,大喊大叫。”[26]

在对地租的分析中,斯密认为地租是租地人和地主之间较量的结果,但是大多数情况还是以有一个自然地租为标准,所谓自然地租指大部分土地所应得的地租。斯密在这里区分了地租和利润,地租并不是指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利润或利息,因为有些土地如海洋资源,不需要改良,但是地主仍要求地租。地租不同于工资和利润的另一个方面是,后者的高低影响商品价格的高低,而地租恰是商品价格高低的结果,即商品价格决定地主的地租收入。

在斯密看来,这三种收入或三个阶级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的结构。

在第二篇中,斯密讨论了资财的性质、蓄积和用途。当人们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后,就会产生留出一部分消费,从剩余的部分中取得收入的想法,这剩余的部分又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同样,对一个国家来说,资财也可以分为消费、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斯密把货币作为资财的一个部分,在讨论货币的时候,他提出自由竞争原则,特别是与货币相关的银行业更要实行自由竞争,这样既有利于银行业自身,也有利于顾客,从而有利于社会。因此,斯密说:“一种事业若对社会有益,就应当任其自由,广其竞争。竞争愈自由,愈普遍,那事业亦就愈有利于社会。”[27]资本的积累要么是自用,要么是作为利息而作他用。在把这种资本积累用作自用的讨论中,斯密区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在非生产性劳动中,比如牧师、律师、演员等的存在虽然是必需的,但是他们还都要依附他人的生产性劳动,只有土地和劳动的产物才是财富的来源。因此,斯密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在什么地方,资本与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劳与游惰的比例。资本占优势的地方,多勤劳;收入占优势的地方,多游惰。资本的增减,自然会增减真实劳动量,增减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因而,增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增减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28]斯密接着说:“资本增加,由于节俭;资本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29]。也就是说,节俭是资本积累的原因,而资本越多,人们就越勤劳。很显然,斯密在这里违背了自己提出的劳动价值论,把原因作为结果,结果当作原因。但这显然无关逻辑自洽问题,而是与斯密的根本立场相关,他把资本当作永恒的无须追问的前提,把工人得到最低工资当作理所当然的事实,他所关心的只是国家财富的增加。在讨论货币用作他用的时候,斯密用同样矛盾的方式一方面认为利息“受特定部分年产物价值的支配”[30],另一方面又认为利息降低是资本家相互竞争导致利润减少的结果。总体来说,斯密理论的得失大致有如下几点:

第一,创立了劳动价值论。斯密认为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因此工人应该得到其劳动的所有成果。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又是不彻底的,有时他用商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决定商品的价值,有时又把工资、利润和地租作为商品的价值。由于斯密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只能认为劳动价值论存在于没有雇佣劳动的社会。尽管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对国民经济学的分析离剩余价值学说的提出还很远,但是他在这已经看到了斯密劳动价值论的问题。

因此有第二点,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矛盾。斯密在对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分析中,把利润和地租作为从工人劳动产品的扣除,甚至在这当中展开了工人、资本家和地主间的较量。这一论断“接近于作为资本家和地主剥削劳动的表现形式的剩余价值的概念”[31],但是在之后对利润和地租的定量分析中却掩盖了定性分析所揭露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当然斯密作为新兴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也无意于揭示社会矛盾,他更为关注的是如何增加国家的财富。

第三,自由放任的政策。这是古典经政治济学的核心。斯密的自由放任政策是以自私自利的人性为基础的,他认为人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为了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必须首先满足他人利益,从而国家只要不干涉经济的运行,市场的这只看不见的手就能运转自如。这一点同时也是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并吸收重农主义的思想。不过斯密也看到了这种自由放任的政策对工人的不利,因为地主和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而工人只有自己的劳动力,且随着分工的日益细化,工人日益不是作为人而存在,只是他无意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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