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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异化劳动与劳动

时间:2023-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的哲学人类学思想,与成熟时期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以及上层建筑相比并不是不成熟的表现,反倒体现了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始终的人类解放。笔者认为,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明确表述了其哲学人类学思想的历史意义。现在具体来看一下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其结论是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原因。

应该说,国民经济学家看到了工人在竞争中非人的境遇,但是他们只是将其当作偶然的情况。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竞争归根到底还是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的任务就是在资本原始积累之后进一步增加财富。

在笔记本Ⅰ的后半部分马克思首先提出:“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互相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互相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当作前提。”[39]这个前提就是马克思即将要批判的前提,也是国民经济学当作不证自明的前提。国民经济学只是在私有财产的范围内研究怎么增加财富,因为国民经济学把它当作国家的或国民的财富,这里的国民也只是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国民。马克思在激进政治批判时期揭露了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政治解放并不是人类解放,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当然也不是国民的经济学。因此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转而对市民社会进行分析时,指出:“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它并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向我们说明劳动和资本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原因。例如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终原因;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阐明的东西当作前提。”[40]马克思在本节中要做的就是寻求这个前提的答案,不是像国民经济学家那样用原罪来说明恶,而是揭露原罪本身。

马克思用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来展开。它包括:工人同他的劳动产品的异化、工人同他的生产行为的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异化。学者围绕这四个规定形成了诸多讨论,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种把马克思的异化劳动当作是不成熟的用语,认为这是借鉴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并且马克思在后来成熟的著作中已经抛弃了这个用法。近年来对《巴黎笔记》和《1844年手稿》的文献学上的考据佐证了这一看法,认为《1844年手稿》的笔记本Ⅰ对经济学的分析还处于入门级别,在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摘要后写就的笔记本Ⅱ和笔记本Ⅲ,其经济学理论水准明显高于笔记本Ⅰ。因此断定,笔记本Ⅰ中对斯密三种收入来源的分析,特别是对异化劳动的分析是不成熟的[41]。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体现了马克思的哲学人类学思想,与成熟时期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以及上层建筑相比并不是不成熟的表现,反倒体现了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始终的人类解放。笔者认为,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明确表述了其哲学人类学思想的历史意义。

现在具体来看一下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我们说这是马克思在对笔记本Ⅰ做了分析后要去寻找私有财产的来源的一系列分析,不妨先讨论一下结论。其结论是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原因。有些人对此不认同,认为先有私有财产,才能有异化劳动,资本家在拥有了资本后才有可能支配他人劳动。但马克思认为这是后来的事情,在存在论上,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原因,人在成就自己的劳动过程中、在历史的分工(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中使劳动成为异化劳动(马克思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得很清楚,此处的分工也不同于斯密的分工,具体的阐述放到下一节)。马克思是从私有财产的概念得出异化劳动的概念的,在这里马克思强调不要把概念的先后顺序当作事实的顺序,“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42]

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中,第一个规定是从现实中得出的,这是马克思所说的让“我们且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43]。第二个规定是第一个规定的原因,劳动产品同人相异化是因为这种劳动本身就已经是异化劳动。第三、第四个规定是从前两个规定中推出来的,人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从而人与人相异化。第三个规定中马克思借助于费尔巴哈的类思想,但又超越了费尔巴哈的无声的类,它是在活动中形成的类本质。第四个规定是第三个规定的一个延伸,但马克思的第四个规定至少在笔记本Ⅰ中语焉不详。按照文献学的考证,如果说前三个规定属于主客体的逻辑的话,第四个规定则是主体间性的逻辑,马克思在后来的《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则从货币的角度解释了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44]

第一个规定在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中随处可见,马克思在对“工资”的分析中已经部分地指出了工人与其产品的对立,但是这个随处可见的事实并不是事实,而毋宁说是被歪曲了的事实。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家由于不考察工人(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而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45]。在这句话中,马克思在“工人”和“直接”下面加了着重号,这其实是表明工人和其产品的直接关系才是本真的事实,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事实,而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被国民经济学家所遮蔽了的事实。国民经济学家戴着国民财富的眼镜来看工人和他的劳动产品的感性形式,看到的当然是以增加社会财富为主要目的的劳动。马克思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这一“本质还原”给我们展示了工人与其劳动产品的感性关系,即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对象性劳动,“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的对象化”[46]。继而马克思详细地考察了对象化,认为感性的自然界一方面为工人提供劳动的对象,一方面为工人提供生活资料。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工人既失去他的劳动对象,也失去他的生活资料,而他要想存活就要先作为工人获得劳动的资料,然后才能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但是也是在工人对他的产品的关系中才产生了资本家对其生产资料的关系。就这一点来说已经超越了蒲鲁东的分配改良论,因为如果不在生产领域做出变革,只依靠在分配领域把工资平等化是无法改变工人的非人境遇的。施密特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中注意到这一点,他在解释商品的使用价值时提道:“马克思把自然说成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因此,他正确地反对纲领草案的所谓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种意识形态的表达,因为正是从劳动所受的自然制约性中才产生出如下情况: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作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许可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许可才能生存。”[47]

那么,这种现实化成为非现实化、这种直接的关系却变为非直接的关系的原因是什么呢?——异化劳动。

这第二个规定显然是从第一个规定中直接推导出来的,劳动本来是实现人的本质的过程,异化劳动则歪曲了人的本质,从而导致人的劳动产品与人对立。马克思在这里用了大量心理的语言描述异化劳动:“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48]那些把青年马克思作品看作不成熟思想的人根据这些心理描述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看法。而事实上,否定人的精神需求的做法正是国民经济学家的做法,邓晓芒先生曾就此指出:“在马克思看来,在异化劳动中被异化出去的人的精神能力,既不是哲学家头脑中那种脱离物质活动的、抽象化了的‘纯粹’的精神或意识,更不是动物式的情欲和自保本能,而是劳动意识,它是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的劳动的本质环节之一。”[49]什么是劳动意识,就是人能把自己的活动作为意识,从而区别开动物,也是马克思在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中所强调的。因此,那种认为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对人的本质的规定属于“先验”的规定从而斥之为唯心主义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是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很多人把这个规定作为费尔巴哈人本学思想的残余。马克思无疑是受到费尔巴哈感性人本学的影响,他在《1844年手稿》的“序言”中对费尔巴哈有高度的评价:“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全靠费尔巴哈的发现给它打下真正的基础。从费尔巴哈起才开始了实证的人道主义的和自然主义的批判。”[50]所谓实证的批判就是指费尔巴哈的感性人本学,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中确实是使用了费尔巴哈的哲学术语,关于费尔巴哈人本学的思想我们放在第五章中论述。在这里,马克思强调人的“劳动意识”,“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51]。这段经常被引用的话正是表明了这种活动的意识构成人的类本质,人才能不拘泥于动物的生命的直接活动,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从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52]。因此马克思认为,由于人在劳动的过程中,能够不拘泥于动物的尺度从而自由的实现自己的本质,但是“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取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取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把人对动物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53]。马克思在就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强调“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54],就是这个意思。

异化劳动的第四个规定是人与人的分离。对国民经济学家来说这是无需置疑的,甚至可以说人和人的分离正是国民经济学的立脚点,因为就他们强调竞争的好处来说,最后达到的必然是原子个人。但是从上面的三个规定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在这里显然要去挖古典自由主义的老根。本章的第一节分析斯密的《国富论》时,指出爱尔维修的利己主义被斯密拿过来作为其“科学”理论的基石,斯密把分工作为交换的基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渔夫和一个猎人的故事,但是在追问分工的基础时,斯密只能追溯到没有雇佣劳动的原始社会状态,假设人们有交换的喜好,这个喜好就是利己主义原则的人性论,即我为了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也要满足别人的利益,这个最大利益在交换中得到了实现。

在笔记本Ⅰ中马克思对人与人的异化没有做太多的论述,只是从人与类本质的异化中推出人与人的异化,而“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55]。倒是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的“论交换”中,谈到货币的时候更清楚地论述了人与人的关系的异化(国内外部分学者根据文献学和文本内容的考证,把《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作为马克思写完《1844年手稿》的笔记本Ⅰ之后做的笔记,甚至有学者认为《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就是《1844年手稿》中笔记本Ⅱ遗失的部分)。马克思肯定了穆勒把货币作为交换的中介,“货币的本质,首先不在于财产通过它转让,而在于人的产品赖以互相补充的中介活动或中介运动,人的、社会的行动异化了并成为在人之外的物质东西的属性,成为货币的属性”[56]。因此货币是人的关系的外化,并且这个外化的东西成了独立于人并支配人的东西,从而人的活动就成为非人的活动,马克思说:“由于这种异己的中介——人本身不再是人的中介,——人把自己的愿望、活动以及同他人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不依赖于他和他人的力量。这样,他的奴隶地位就达到极端。”[57]马克思批判了现代信用业这种以人和人之间的真实联系扬弃人与人的异化关系的假象。信贷业中人与人的关系看似通过信任、道德等得到保证,实际上这里人与人的关系是物与物的关系,“在信贷业中,人本身代替了金属或货币,成为交换的中介,但是人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某种资本和利息的存在。这样,交换的媒介物的确从它的物质形式返回和回复到人,不过这只是因为人把自己移到自身之外并成了某种外在的物质形式。在信贷关系中,不是货币被人取消,而是人本身变成货币,或者是货币和人并为一体”[58]。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与人的真实感性关系就不是一种虚构,“正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59]。这里出现了把真正的社会联系作为人的本质,“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60]。马克思在笔记本Ⅲ中谈社会的时候,又一次讲道:“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61]这个观点在几个月后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被表述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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