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1509—1564),宗教改革思想家,加尔文教的创立者,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加尔文出生于法国北部的诺扬城,14岁入巴黎大学学习法学和文学,后专修神学。加尔文早年受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1533年开始在法国参加宗教改革活动,后辗转到过瑞士的巴塞尔、德国等地,广泛地接触了宗教改革运动。1541年,加尔文受邀重返日内瓦城,加入城市委员会,主持宗教改革,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
加尔文还是一个宗教改革的国际主义者。他派出传教士到欧洲各地活动,建立加尔文教教会,帮助欧洲各国的新教徒,而且还接收欧洲各地宗教改革的热心者,设立大学,训练传教士。到加尔文逝世时,英国、法国、德国、匈牙利等国家都建立了加尔文教的组织和派别。
1536年,加尔文出版了其代表作《基督教要义》。后来,随着加尔文的理论体系的逐渐发展,该书在内容上也不断增加,成为加尔文最有影响的代表作,对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反映宗教改革思想的一部百科全书。除此而外,加尔文还写作了《信仰指南》等书。
加尔文的宗教改革不但为资产阶级的发展提供了精神上的准备,同时还为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方面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加尔文不仅将民主共和的理论应用于教会改革,建立起民主共和的教会,而且还在日内瓦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共和国,为近代西方民主共和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
加尔文否定了以君主制的办法治理教会的论调,主张按照民主的原则组织教会。加尔文认为,教会不能掌握在诸侯和贵族的手里,应当交给大众来管理,并按民主的原则来进行组织和建设。在教会中,主权归教民所有,教职人员应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加尔文认为:“依照神的权威,一位牧师当在众人面前公开选出,而且当由众人证明为合格而适当的人选。”[8]以此为依据,教会应该从广大教徒中选举管理人员,由长老和牧师管理宗教事务。
这样,加尔文也就以共和制度改造了教会,在精神领域建立了一个不同于世俗封建专制制度的共和国。这对欧洲民主共和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加尔文的教会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和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王、主教和领主吗?当德国的路德教变成诸侯手中的驯服工具的时候,加尔文教在荷兰创立了共和,并且在英国,特别是在英格兰,创立了有力的共和主义政党。”[9]
加尔文还进一步将民主共和的观念应用到政府体制的分析上。加尔文将政体分为三种,即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他对三种政体均不满意,分析了各自的缺陷。他认为,君主制容易导致“暴政”,贵族制容易产生“不公正的政府”,民主政制则容易暴发骚乱。加尔文倾向于建立一种贵族与民主的混合型政体,这样,它既能以使政权掌握在较多的人手中,又能使自由得到适当的约束,并使政府建立在一个巩固的基础上。[10]
加尔文不但主张政体的混合,还主张政教的混合。通过国家和教会的合作,不但“共同的宗教得以维持于信徒之间”,而且“人道得以维持于人间”。[11]在加尔文政教合一的国家中,教俗两权均来自上帝,并在神圣的戒规指导下共同发挥作用。两权既有所区别、互相补充和互相监督,又缺一不可、地位相等,共同维护和发展基督教秩序。根据政教混合的理论,加尔文把日内瓦建成了一个与教会密切合作的政府。政府与教会双方人员互相渗透,两个机构组成一个共同权力体的两个方面。在这一政教合一的共和国中,宗教方面有6名教会神职执事和6名牧师,与12名世俗长老共同组成宗教法庭,是教会中最有权力的部门。同时他们又是城市委员会的成员,通过世俗途径实施进一步的惩罚。
【注释】
[1][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5页。
[2]同上,第302页。
[3][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35页。
[4][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5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59页。
[6][美]肯尼斯·米诺格:《当代学术入门:政治学》,龚人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1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52页。
[8]《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第6卷),金陵神学院,1954年,第46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91页。
[10]《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第6卷),金陵神学院,1954年,第248页。
[11]同上,第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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