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个人主义的大本营。在美国,个人主义意味着“自然权利的哲学,自由企业的信念和美国之路”[25]。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生活的变迁深刻地影响了个人主义,从而使其内涵发生了重要变化,形成了新个人主义。新个人主义的形成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它不但占据了美国政治意识的核心,而且由于新个人主义重新定位了作为民主主体的个人,美国人对民主的认识亦发生了变化,为美国民主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本节即考察美国改革时代个人主义的这一变化,从而对美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体现出来的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关系有所认识。
(一)传统个人主义的危机与进步主义的挑战
在古代希腊,民主主体论基本上是整体主义的。柏拉图的《理想国》贯穿了整体主义的精神,亚里士多德更是坚定不移地认为:“活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26]这种整体主义的个人观把城邦视为个人的福祉,认为个人只有在国家中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随着城邦的没落,这种个人观念亦逐渐发生了变化;到了近代,西方社会出现了个人主义的观念。史蒂芬·卢克斯(Steven Lukes)将这一转变归于宗教个人主义(religious individualism),认为宗教改革推动了个人精神的兴起。[27]从基督教个人主义(christian individualism)到原子个人主义(atomic 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形成了一整套与自由竞争阶段的资本主义相适应的政治价值,甚至出现了绝对个人主义(absolute individualism)的表现形式。
19世纪,美国的个人主义深受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理论的影响。1860年到1903年间,斯宾塞的著作在美国发行达368755册。[28]约翰·菲斯克(John Fiske)和威廉·萨姆那(William Graham Summner)不谋而合地结成联盟,用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征服了美国。[29]社会达尔文主义将生物进化论引入人类社会,用生存斗争、自然选择理论解释人类社会现象,在经济上重弹“自由放任”的老调;在政治上强烈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在个人与社会、国家关系上,社会达尔文主义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将传统个人主义推向了顶峰。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一种极端形式。萨姆那成为其中最为狂热的一个,他将斯宾塞视为“个人主义和进化的万丈光辉”[30]。萨姆那公开宣称,是“自由、不平等、适者生存……推动了社会进步”[31]。
事实上,随着美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个人主义已经给西方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尤其是贫富分化、社会公平等问题已经严重地威胁着美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制度。即使是极力主张自由放任的斯宾塞在1882年访问美国时,也曾告诫美国人,认为美国的自由正处于危险之中。
进步主义知识分子开始将矛头指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尤其是这一理论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莱斯特·沃德(LesterWard)在《动态社会学》一书中指出,“适者生存”的信条“不是毫无意义的就是罪恶的”[32],首先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开战。在进步主义知识分子中,西蒙·派顿(Simon Patten)、乔治·麦德(Geoge Herbert Mead)和赫伯特·克罗利(Herbert Croly)等人都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其中,克罗利猛烈批判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张,成为新个人主义的典范。
克罗利的新个人主义主张带有一种集体主义的趋向,甚至被称为“民主集体主义”。[33]克罗利认为,传统的“个人机会”“小型企业”以及“极端的个人自由”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了,人们需要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政治秩序和价值体系以应付美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变化。过时的思想意识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状况,从而引发剧烈的冲突,成为美国危机的实质。克罗利的思考并非只限于经济和政治,事实上,他还密切关注心理的和道德的内容。克罗利将新型个体的形成寄托于“亲密联合的本能、认同的沟通、融洽的友谊”[34]。克罗利描绘了个人和集体和谐一致的社会。在这一社会里,“个人成为国家的缩影,为个人的独特目的而努力;国家成为一个放大的个人,它的目的就是关心人们生活的改善,在国家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位置”[35]。
以这种合作的个人主义(corporative individualism)为基础,克罗利主张改革政府,加强政府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克罗利断言:“财富集中于少数不负责任的人手中正是政治经济组织中一踏糊涂的个人主义所造成的必然结果”。[36]美国人民的希望在于“实现某种程度的纪律而不是经济自由的最大化;个人的服从和自制而不是个人难填的欲望之壑”[37]。克罗利认为,政治经济集中化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组织方式,他主张加强政府权力,调节大企业,利用税收的方法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我们看到,克罗利实际上是要将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所有制糅和在一起以解决美国生活中的矛盾,发展一种混合经济,从而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公益之间的矛盾。
(二)传统个人主义的转型与现代个人主义的确立
虽然进步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个人主义,但是传统个人主义还是以其顽强的韧性保持着主流地位。进步运动后,美国又进入了持续的繁荣,传统个人主义的地位再度得以加强。然而人们还是对传统个人主义感到担心。1922年,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胡佛(Herbert Hoover)曾写过《美国的个人主义》的小册子。在这本书中,胡佛在严格的“机会均等”意义上理解个人主义。他认为,美国个人主义的伟大理想就是:
虽然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个人所获得的成就之上,但我们保证使每一个人有平等机会享有他的才智、性格、能力和愿望使他有资格占有的社会地位;我们使社会问题的解决不依仗固定的社会阶层;我们鼓励每一个人努力取得成就;通过加强责任感和理解协助他实现这一目的;但与此同时他必须经受得住竞争这块金刚砂轮的磨炼。[38]
胡佛多次强调社会对个人的约束,并对传统的自由放任政策作了重要调整,但1929年经济危机还是使这位从矿工干起,不到40岁就成为百万富翁的美国总统四面楚歌,名誉扫地。在大萧条期间,美国传统的个人主义受到了自其产生以来最为严重的挑战,成为众矢之的。胡佛本人亦开始号召以“不屈不挠的个人主义”(rugged individualism)来代替传统个人主义,应对形形色色的对个人主义的挑战,试图通过改革渡过危机。然而与罗斯福的果断相比,胡佛的转变还是显得慢了一些。罗斯福将这个国家宪政与民主制度的张力拉伸到最大限度,却没有过火地使它走向崩溃。新个人主义依旧是个人主义正是证明了这一点。[39]
在改革时代的背景下,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不可避免地成为杜威民主主体论的一对矛盾。根深蒂固的个人主义文化情节并没有让杜威在传统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上原地不动,新个人主义成为杜威民主理论的一个基础;然而杜威也没有完全跳出个人主义的苑囿,新个人主义依然是个人主义的一种理论形式。
对旧个人主义的批评成为杜威新个人主义理论的一个出发点。杜威对传统个人主义的批评是深刻而有分量的。杜威观察到,当时的法律与政治完全依赖于同金钱和机器的结合,从而造成了一种金钱文化。在这种文化中,“个人主义所代表的机会平等、自由的联合与相互交流正在变得模糊,逐渐暗淡下去”[40]。个性在美国这种商业文明之下,已经开始丧失,并直接影响到政治。[41]
对传统个人主义的批评直接被指向传统的自由主义者。杜威认为,传统自由主义者太“个人至上”(individualistic)反而没有将个人的至上性权利给予充分发挥,也就是不够个人至上。杜威认为,传统自由主义的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支持有着先定特权的个体解放,却对所有人的普遍解放漠然视之”[42]。杜威甚至批评流行于18世纪的天赋人权概念,他指出,古典自由主义“真正的谬误存在于个人有这样一种自然的或是天赋的权利(original endowment of rights),加之于制度和法律的上权力与需求就是清除障碍。[43]正是这种天赋权利的学说使民主限于一种消极意义。
杜威观察到,在改革时代的美国,个人主义的名称虽未改变,它的含义却发生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变化:新个人主义中的个人开始摆脱孤立,倾向于追求共同的利益。美国正在平稳地由早期的拓荒者个人主义(pioneer individualism)向合作主导的情形过渡。[44]
在这种观察的基础上,杜威试图找到一条“个性回归”的道路。杜威指出:“个人主义者只有当他们的观念和理想同他们所处的时代现实相协调时才会重新找回自我。”[45]也就是说,个性回归之路在于“不再将社会合作和个体对立起来”[46],从而在经济和政治上消除旧个人主义,并以此作为前提,[47]将建设新个体性的进程建立在社会合作之上。[48]
新个人主义被视为“一种主张,它认为每个人的心智是独立于其它一切事物的,是自身完全的”[49]。多种多样的个人在一个进步的社会中形成了个体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对于社会的进步是极为重要的,它从中找到自身进步的手段。这是新、旧个人主义的一个共同出发点,而杜威新个人主义的创新之处在于它赋予民主制度以责任——对差异性指导的责任。杜威看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危害。他认为这种个人主义正在造成一场严重的文化分裂和社会道德危机,进行改变的方法不是抛弃个人主义,相反,应该“创造一种新型个人——其思想与欲望的模式与他人具有持久的一致性,其社交性表现在所有常规的人类联系中的合作性”[50]。杜威抛开传统个人主义的孤立与封闭,将“不断增加的经济生活中的合作”作为一条合适的线索,以此作为其新个人主义理论的一个出发点。[51]
杜威的新个人主义就其实际内容上来讲,已经和传统的个人主义相异,而具备了某些集体主义的因子。[52]但杜威并没有让自己倒向集体主义一边,他试图让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对“不和的夫妇”睡在一张床上,并做相同的梦:他接受权威对个人的指导,又不想让它对个人自由有一丝一毫的伤害;他既否认传统的自由,又不赞成计划经济……
事实上,杜威的新个人主义已经越来越同他的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这种结合给人们带来一种异乎寻常的兴趣。这种兴趣是改革时代的改革精神所激发的,而新个人主义的任务不是别的,正是要说明在改革时代的特定时间里,美国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哲学。新个人主义之于实用主义,正像咸萝卜之于盐不可避免地带着咸味一样,新个人主义不可避免地带有实用主义的味道。杜威的新个人主义更像是一种在实用主义指导下被加入集体主义的个人主义。
杜威以哲学上的“存在之名”,论证了每一存在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其新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它既否定了孤立的个人主义,又向封建主义的等级观开战。他一方面将平等看成是质量上的,强调个体的现实性和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又强烈指斥原子个人主义的自我封闭。在杜威看来,平等是个人社会序列不断演进形成的平等,不存在静态的平等,也没有终极的平等模式。任何寻求终极平等的努力最终会打破平等,从根本上阻碍平等的发展。
杜威批判传统的个人主义,但却不想彻底改变它。他的骨子里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依然是实用的、多元的、自由演进的,他仍然坚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挽救神圣的个人主义。杜威曾应邀访问当时的苏联。他认为,当时苏共领导人正在为个人主义的心理寻找一个集体主义状态的替代物,[53]他不相信民主会在一个集体主义的国家中生根发芽,他宁愿“亲眼见到这种试验在俄国而不是自己的国家发生”[54]。这表明了杜威的新个人主义无论多么激进,却并没有超出个人主义的范围,只不过是在坚持个人主义根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正。
杜威将“实在而又完整的个性”看作“明确的社会关系以及公认的功能的产物”[55]。在认识论上,杜威将组织探索和陈述探索的阶段分为三个阶段:自己—作用(self-action)、相互—作用(inter-action)、贯通—作用(trans-action)。[56]在这三个阶段中,杜威更突出了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贯通作用,为个人赋予了社会意义。从这三种作用来看,杜威并不反对旧个人主义成分的存在。杜威认为,个人主义的进化会“和一般的进化一样,某种旧的东西,甚至大部分旧的东西,是在新的东西以内,和它一块残存下来的”[57]。
台湾学者李日章曾评价过新旧个人主义之间的这种转变,他认为:“这个转变就是在权利和自由的维护上,由本来的个人奋斗变成现在的集体努力,即使这个努力不得不透过政府或社会的机构。”[58]这种新旧个人主义的转变正是美国改革时代社会转型的一个反映,同时也为新自由主义提供了价值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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