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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与政府

时间:2023-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说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是深不见底的大西洋,那么洛克的哲学就是水平如镜、清澈见底的多瑙河了。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论主要就是把矛头对准了笛卡儿。他们认为某些观念是全人类共同拥有、普遍同意的,因而可以说这些观念是天赋的。洛克认为这个外部经验是人类知识的主要源泉,大部分知识来自于此。

黑格尔在评论洛克的哲学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洛克的哲学无疑是一种很易了解的、平凡的哲学,正因为如此,也是一种通俗的哲学。”

的确,相对于前面我们讲过的几乎所有哲学家,洛克的哲学是相当容易了解的,也许比任何人都容易了解。如果说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是深不见底的大西洋,那么洛克的哲学就是水平如镜、清澈见底的多瑙河了。

洛克的哲学可以分为两大分支:第一支是他的认识论,第二支是他的政治哲学。

—反对天赋观念—

洛克认识论所关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破除一种错误的认识论——天赋观念论。

什么是天赋观念论?我们在前面讲笛卡儿时已经讲过了。笛卡儿说,当我们分析上帝的存在时,我们心中就有一个强烈的观念,相信存在着一个最高的、绝对的完美;在分析世界的存在时,他又说我们强烈地、清楚地相信万物的存在、世界的存在。这些相信换言之就是一些观念。

那么人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人如何会有相信上帝与世界的存在这类观念呢?

对这个问题笛卡儿作出了回答,他说:这些观念当然不能来自于感觉,因为感觉是不可靠的,那么它来自哪里呢?笛卡儿答道:是“天”将这些观念置于我们心中的。

对这句话我们不能顾名思义,以为笛卡儿是说有一个什么上帝将天赋观念放到我们脑袋里,就像往罐子里倒水一样。笛卡儿在这里强调的天赋观念的含义是:对人而言,这些观念是我们心中自然存在的、是心灵自身恒有的观念、是本来就有的,因此是不需要后天学习的,这就是他著名的天赋观念说。

洛克反对天赋观念论主要就是把矛头对准了笛卡儿。他对天赋观念论用来论证存在天赋观念的证据一一进行反击,这样,依赖这些论据的天赋观念论自然也就不能成立了,正如一句俗语所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天赋观念论者的第一个论据是“普遍同意说”。他们认为某些观念是全人类共同拥有、普遍同意的,因而可以说这些观念是天赋的。

对此,洛克毫不客气地说:根本没有什么观念是全人类普遍同意的。洛克说,那些刚生出来的婴儿、白痴等都不懂那些所谓的天赋观念,有的就连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都不懂,所以他们心中当然也没有这些所谓的天赋观念了。他举了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生动的生活实例来表明不存在什么全人类普遍同意的观念,例如有的民族以尊老爱幼为美德,有的民族却杀掉老人甚至吃婴儿,并且认为这没什么不道德。

对于在天赋观念论者们眼中最为重要、也最有力证明天赋观念存在的那个关于上帝存在的天赋观念,他也否认是天赋的,不承认人一生下来心中就有一个上帝的观念。因为既然上帝给了人类认识事物——包括认识上帝——的能力,那么就不必要再把这个观念印到人类的心上去。还有,基督教的上帝观念并不是人人都有的,例如异教徒的上帝就不是基督教的上帝,无神论者们则根本就不承认有什么上帝,有的民族则整个一股脑儿没有上帝的观念。所以,上帝的观念是经由后天的培养而成的,根本不是天赋的。

—关于经验与知识—

既然没有什么天赋观念,那么另外两个问题就冒出来了:一是我们人心中的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二是在没有形成这些观念之前,我们的心灵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对这两个问题,洛克的回答简明扼要,就是:我们的观念是从经验而来的,而在得到这个经验之前,我们的心灵是白板一块,像一张白纸一样空无所有,既然像一张白纸,就可以绘上任何东西,这些东西就是知识,而那个在白纸上面绘画的画家先生就是经验了。

现在的问题是:画家经验先生到底是如何在人类大脑这张白纸上绘上知识的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洛克一个有特色的理论:二重经验论。

洛克认为人类有两种经验:一种是外部经验,一种是内部经验,所谓外部经验就是感官,眼鼻舌皮等,被外物作用而产生的感觉,例如亮堂堂、响、香喷喷、硬邦邦等。洛克认为这个外部经验是人类知识的主要源泉,大部分知识来自于此。

内部经验则是指心灵反省自身内部活动而得到的各种观念,因此也称之为反省观念。诸如怀疑与相信、推理与直觉、意欲与厌倦等,这些都是反省观念。

洛克认为,通过这两种经验人们就能获得知识,同时也可以说,只有通过这两种经验人类才能获得知识。

这样一来,我们对于上面那个问题:伟大的画家经验先生是如何在我们的大脑这张白纸上绘画的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他是通过感觉与反省,或者说是通过外部与内部经验将知识绘在我们大脑上的。就像用颜料和水在我们的脸上画一朵盛开的牡丹一样。

—两种性质—

上面在谈知识的起源时,我们得到了一个结论:一切知识起源于经验,而经验来自于外物,这个经验包括内部与外部经验,并且洛克又给了它们一个总名——观念。

那么,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要解决的问题:观念与外物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洛克给出了一个简明的回答,他说,在外物内部有某些“性质”——洛克把这看作是一种能力,正是这些“能力”在我们的意识之中产生了观念。他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雪球,我们知道它是白的、冷的、圆的,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雪球里有某些性质或者能力,正是它们在我们的心中产生了白的、冷的、圆的这些观念。我们对外物的观念都是这么来的:在外物中有某种性质,它们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便产生了相应的观念。

洛克接着对产生观念的物的性质作出了进一步的分析。具体地说,他将物体的性质分成两类,分别称之为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

第一性质就是凝性、广袤、形相、运动、静止、数目等,又可称为物体的原始性质。可以看出第一性质之为第一性质,乃是因为它们无论如何也不能从物体上消失。

这也当然不能理解说物体的这些性质是绝对不能变化的,正确的理解是说: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物体的这些性质都是不能被磨灭的。我们可以举个例子:一个物体,假设是一根棍子罢。我们可以将它折断,或者将它涂上不同的颜色,不管将它怎样,它仍会具有这些性质,或者说这性质仍不会从它身上消失掉。像广袤,也就是体积,我们怎么可能将这个性质从物体身上去掉呢?因为“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在洛克眼中,物体的第一性质是物体最根本的性质,可以用它来描述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

什么是物体的第二性质呢?洛克说,第二性质就是任何物体中一种特殊的能力,它可以借不可觉察的第一性质,在某种特殊形式下,在我们的感官上产生作用,并且由此使我们产生各种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观念。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关于第二性质的两个特性:一是它是借第一性质而来的,二是它能使我们产生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等观念,或者可以说它是一种使我们产生这些观念的能力。

这个第二性质像第一性质一样不难理解,我们可以举个例子: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我们看到鲜花是红的、闻到牛粪是臭的,为什么如此?这是因为在鲜花上有一种能在我们的心灵里产生红的观念的能力,即第二性质;而牛粪里则有一种能在我们心灵里产生臭的观念的能力,也是第二性质。

洛克认为,第一和第二性质从某个角度看是相似的,即它们都是物体身上一种不可觉察的“能力”作用于我们的感官而产生的结果,它们产生的方式与途径是一样的。但它们的地位却是完全不同的,像数目、体积、运动、静止等第一性质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它是好的,因为它表里如一,看上去怎样,实际上就怎样,诚实得很。相反,第二性质,即物体的颜色、气味、声音等却不过是一些虚有其表的东西,也不可靠。洛克举了一个篝火的例子,如果离得不近不远呢,就会温暖而舒适,如果隔得太近,那种温暖舒适的感觉马上就会无影无踪了,而是说不出的灼热痛苦。那么,温暖舒服和灼热痛苦哪一个是火的第二性质呢?都是,又都不是,所以说第二性质是不可靠的。

—从经验到观念—

以上我们谈论了经验是知识之源,然后又谈了观念与外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之所以对外物有某种观念,原因在于外物有某种性质,正是它们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了相应的观念。

现在我们再来谈一个新问题:这些观念到底又是怎么样的呢?洛克又把观念分成了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就像把经验分成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一样。

他说,所谓简单观念就是由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或者说感觉与反省等得来的观念,从特征上说它们是一些结构相对简单,不能再进行分解的非混杂的观念。例如12345等数目、赤橙黄绿青蓝紫等颜色、长短宽扁圆等形状,这些就是简单观念。

这些简单观念虽然简单,然而对于我们人类的心灵之重要就如砖瓦木石对于建筑师之重要一样——建筑师有了砖瓦木石就可以造出楼台亭阁、高楼大厦来,而心灵有了简单观念就可以造出各种各样的复杂观念、知识体系来。因为在洛克眼中,无论一个观念多么复杂、或者理论多么庞大,它总是由许多简单的观念构筑成的,就像万丈高楼是平地而起,是由许多块砖瓦木石垒积成的一样。

如上所说,复杂观念就是由上面的简单观念复合而成的观念。这个复合过程可以是相对简单的,例如复合成纽约帝国大厦的无数砖头中的一块;但也可以是极复杂的,例如复合成整座的帝国大厦,不但帝国大厦是复杂观念,连整个宇宙都是一个复杂观念。他说:“由若干简单观念结合而成的观念,我就称之为复杂观念——如美、感激、人、军队、宇宙等。”

洛克还认为,人在简单观念面前像一叶小舟在惊涛骇浪中一样,是无能为力的,只能听由浪涛将它飘荡,然而对于复杂观念就不一样了,这时,人就能够自由自在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了,我们可以将这些简单观念看作泥巴或者积木一样,将它们任意地搓圆弄扁、搭成房子或者桥梁,从而形成无数的、千变万化的复杂观念——复杂观念就是这么形成的。

由简单观念形成的复杂观念可谓多如汪洋大海中的水滴,然而它们并不是一大堆毫无头绪的乱麻,而是有线索与规律可循的。这些千姿百态的复杂观念可以分成三大类:样式、实体和关系。

所谓样式观念就是由简单观念复合而成的用来表示事物的性质、数量、状态等特性的观念。例如,前面洛克在举例子时说过“美”是一种复杂观念,“美”就属于一种样式观念。

什么是美呢?它当然不能像黑与白那样是一个简单观念,而是由许多简单观念组合而成的。有人说美就是和谐,那当然也就意味着美是许多东西和谐相处而形成的。例如一个美人,在中国古人眼里,她必须是肌肤似雪——这是颜色;鼻如悬胆——这是形状;樱桃小口——这是体积;行如弱柳扶风——这是运动。总之,由这些颜色、形状、体积、运动等简单观念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洛克称之为样式的复杂观念——美。

所谓实体观念,它指的其实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所见的个别事物:日月星辰、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等。洛克认为它们也是由简单观念集合而成的。这当然好理解,例如有个物体,它由亮亮的、圆圆的、热热的、东升西落等简单观念复合而成。

虽然实体观念由简单观念复合而成,但洛克并不认为实体观念就是简单观念简单的集合堆砌,相反,他认为在其背后还有一个“神秘的”东西,一种基质或者说依托,正是这个东西使得简单观念有了依托,能够组合成一个我们所能看到的实实在在的物体。可以说,这个神秘的基质像万能胶一样,将白、圆、热、东升西落等简单观念牢牢地胶合在一起,使它们形成了那个物体,就是我们称为“太阳”的东西。

洛克称这个基质为实体。

于是我们看到,在洛克的实体与实体观念之间有不小的差别,实体观念指的是由简单观念集合而成的复杂观念,也就是我们眼中的、我们所看到的具体的物,而实体则是指将这些简单观念黏合在一起的东西,虽然正是它使简单观念的组合成了可能,甚至于可以说是真正的物,它却并不是我们的凡胎肉眼所能看到的。

正是由于实在事物的特性,我们在了解具体事物时只能了解它的名义而非实质,用洛克的话来说,就是名义本质。

所谓名义本质,就是一个由“名称”所表示出的实体观念。而名称,指的就是万事万物的名字。例如黄金这个词,它就是一个名称,一个复杂观念。当我们听到这个词时,马上眼前就会冒起一堆黄澄澄、沉甸甸、亮光光的东西,也就是说,在黄金这个复杂观念里包括了这几个简单观念,而黄金的名义本质也就是黄澄澄、沉甸甸、亮光光等这些黄金一看就知的特性。

但除这些之外,洛克认为物体还有一个实在本质。它指的是物体内部那些细微的结构与运动。洛克认为,这些细微的结构与运动才是物体存在的真正支柱,正是它们依托着名义本质。不过,这些实在本质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我们人不能直接观察得到,就像不能观察到那使简单观念融合在一起的实体一样。

不过,就像我们不可能“看到”数学中的无穷小一样,不可能观察到物体的实在本质。

第三个复杂观念是关系观念。

关系观念是将几个观念并列在一起加以互相比较鉴别而形成的观念。

这些关系中最显眼的也许当数因果关系了。

因果关系是这样形成的:当我们观察到两个现象前后相连、并且老在一起发生时,便产生了因果观念,认为一个现象是由另一个现象引起的,并将前一个称作因,将后一个称作果。这就是因果关系的起源。例如人们在晚上看到两块石头相撞时会发出耀眼的火花,于是便相信在石头相撞与火花之间有因果关系,前者是因,后者是果。

然而这时便产生了一个认识论中最艰深的问题之一:这些因果关系到底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它只是人们的主观感受,还是在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的联系?如果有,人类是否真的能把握?

对于这些问题,许多哲学家都作出过深入分析,得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有的人认为有必然联系,有的人认为没有;有的人认为人类能把握这种必然联系,有的人则认为不能;有的人则认为这一切都是不可知的。洛克认为人类不能把握因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就像我们不能把握实体与事物的实在本质一样。

这样我们对于因果关系的了解就只是一种“猜想”了,我们看到两个事件连着发生,而且经常如此,便“相信”它们之间有因果联系,至于这种联系是否必然就不得知了,也因此我们不能断定这种因果关系将必然地、普遍地发生。

至此我们分析完了洛克的三种复杂观念,从这些分析之中我们不难看出,所谓实体、样式、关系实际上指的分别就是具体事物及其特征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正是经由这三种复杂观念千千万万不同的排列与组合而逐渐形成了这个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大千世界。我们可以将实体、样式、关系比作色彩中的“三原色”,就是红绿蓝,虽然我们所见世界中从晚霞到繁星、从绿叶到乌云、从白种人到黑种人,颜色极其多样,但所有这些颜色其实都是由红绿蓝这三种“原色”组合而成的,它们可以组合成任何您所需要的颜色,它们也实际上组合成了这个世界的万紫千红!就像实体、样式、关系组合成了这整个世界一样。

—知识有三种—

洛克认为,要了解知识,首先要了解知识的对象,而这个对象是观念。因此,理解知识的关键是理解“观念”这个词。

前面我们已经谈过了三种观念:样式观念、实体观念、关系观念,也已说明由它们组成了我们所看到的整个世界。对洛克而言,世界只是观念的大聚会,更具体地说,是这些观念相互之间的关联,而这些观念相互之间的关联就成了知识,这是对知识的简单阐释。

谈过何谓知识之后,洛克又对知识进行了分类,他将知识分成了三大类,分别是直觉知识、证明或推论知识、感觉知识。

所谓直觉知识就是人既不必借助于别的东西作为媒介、也无需推论证明就能直接觉察到的知识。直觉知识的特点就是人可以直接地看出来,一目了然,简单得很。例如白不是黑、直线不是曲线、1+1=2等。

洛克认为直觉知识正缘其简单与明白,所以才是最可靠、最真实的,也是一切其他知识之基础。

第二种知识是证明或推论的知识,顾名思义,推知这是一种需要依靠推论才能得出来的知识。当然它推论时还得借助于上面的直觉知识。这类知识中最典型的当属数学知识了。大家都学过数学,那里头有着多如牛毛的各种推理,都是从几个最简单地称为公理的东西一步步推出来的。例如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180°,就得借助于一条经过三角形一个顶点,与其对边平行的直线。在这个推论里面就借助了许多的直觉知识,例如一条直线就是180°,直线不是三角形等之类,不一而足。

洛克认为,这类证明知识虽然需要一些直觉知识作为中介,但仍不失为一种可靠的知识,不过它不再具有直觉知识那种一目了然的正确性了。

最后一种知识是感觉知识。所谓感觉知识就是人对外界事物的知识。洛克认为人们对于其心灵之外的世界万物是否真是一种客观存在以及我们的观念是否同外界事物一致等问题都不可能有绝对的答案。因此我们的感觉知识也就必然地具有一个特点:不可靠性。当然洛克也并不认为它们像花心大少的爱情誓言一样不可靠,而是认为它没有前面两种知识可靠,具有一种或然性。

—理想的政府—

除了其著名的哲学思想外,洛克的政治学说也许更为著名,对现代西方世界的政治学说与政府体系都有着至为深刻的影响,不可不提。

这套政治学说的中心就是陈述人类为什么需要一个政府以及这个政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人类为什么需要一个政府呢?洛克说,还得从人类建立政府之前的“自然状态”说起。洛克相信有一个美好的古代社会,他称之为“自然状态”。它有三个特点:一是人人自由而平等;二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三是人人都只服从一种“自然法”,这个自然法要求人不损害他人、自己和世间诸物。

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类生活自然美好无比,然而正所谓美景不常、盛筵难再、千里搭长篷——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类这种美好的自然状态终究是保不住了,因为这时出现了一批不安分守己的家伙,觊觎邻家的美衣美食美女,开始捣乱了。顿时一个祥和安宁的社会陷入了动乱不安之中,甚至出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残杀,这就是战争。

面对危机的人类怎么办呢?显然,唯一的办法是将人类再重新拉入某种秩序之中,建立另一种形式的和谐,因为人类显然不可能回复到从前自然状态的和谐了。

那么根据什么方式建立新的和谐呢?主张君主专制的人说君权神授,或者说老百姓们自那日起就将所有权力全部交给了君主,总之是君主享有了一切权力,自己却不受任何限制,这就是君主专制。

而洛克却认为并非君权神授,也非老百姓将全部权力都白送给了君主,而是在人民与君主、或者说人民与政府之间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同我们日常所签订的合同差不了多少,就是签约双方都既有权利也有义务。

对于人民而言,他们将一些权利委托给了政府或者君主,从而使他们拥有了某些特定的权力,例如制定法律的权力、维护社会治安的权力,对违背法律、侵害他人的公民进行惩罚的权力等,政府拥有了这些权力后就可以用各种方法予以实施。

然而在这里洛克强调了两点:一是人民并没有将全部权力授予政府或者君主,也就是说,任何政府或者君主都无权实行专制政治;二是如果政府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例如没有能够实施法律、保护人民的安全,或者自己违背契约,想搞专制统治等,人民就有正当的理由反对这种政府或者君主,这就是洛克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

除了社会契约论之外,洛克另一个几乎同样重要的政治理念就是立法权、行政权与外交权的三权分立,归于不同的三个主体来拥有。

三权分立起源于洛克的对专制的反对,他认为专制一则违反了人民与政府当初签订的契约,二则它容易使当权者滥用权力,造成腐败。因此他提出将三个最重要的权力——立法权、行政权与外交权——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实体,让他们互相制约,达到权力的平衡,以消除专制与腐败。

我们都知道现代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三权即立法、司法与行政。这种三权分立就是直接来自于洛克的政治遗产。当然后来有了一定的发展,将洛克的外交权变成了司法权,即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立,但其实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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