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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科学的哲学

时间:2023-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柏格森对这种观念持激烈的批判态度,他认为,感觉经验固然重要,然而要用它来证实与主宰形而上学是不够的,他认为这种科学机械主义的观点是滥用了科学,就像将一切运动变化看作是粒子的位移是滥用了牛顿力学一样。柏格森明确地提出,科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科学乃是理智的成果,是建立在理智基础之上的。当然,在科学已经被实践证明具有如此威力的时代,柏格森将科学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是不现实的,只能显示出他的无知。

总的说来,柏格森的哲学和他的人生一样,一半辉煌,一半黯淡,即前期辉煌,后期黯淡,甚至差点被人遗忘,但现在慢慢地又有人重新拾起了他,把他当成一个重要的哲学家来研究,的确也应该如此。

柏格森哲学是一种非理性哲学,这是他的主要特征,就这个特征而言,他的哲学与叔本华、尼采一脉相承。

这种哲学一个基本特点是充满了横冲直撞的生命,几乎处处与科学相对立。

在柏格森看来,当时盛行的崇拜理智以及以理智为工具的科学都是有缺陷的,都不能了解生命与自我、运动与世界等的真相,而他的哲学就是要修正这些缺陷,建立一门真正科学的形而上学,让人们真正地认识自我、生命、时间、运动与世界。

基于此,我们就通过这种方式来讲解柏格森哲学:先看他是如何批判传统的理智与科学的,这是他的“破”,然后看他如何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自己的新观念。

—理智与科学的局限—

柏格森认为,理智与物质一样具有惰性,它习惯于按照预定的形式,机械地对待每一事物,并且,它所关心的只是物质,因此,当需要探讨的对象超出物质时,它就无能为力了。

此外,理智还具有抽象性与固定性,这与其借助于语言表达有关,语言常用同一个词表达不同的事物,而世间其实并无两个相同的事物。就如莱布尼茨所言:世界上没有任何两片树叶是完全相同的。但在经过理智的修剪之后,理智就消灭了事物的个性,这样的结果就是语言无法看透事物的个性,而这些万千事物不同的万千个性正是事物的内在本质。理智由于抹杀了事物的这些千姿百态的个性,因此也就无法看透事物的内在本性。这样,理智所做的一切也就只剩下比较事物的外在同异而已。

柏格森曾作过一个有趣的比喻,他将理智的认识比作拍电影。我们知道,拍电影就是将运动的图像拍摄成一张张分立的小胶片,然后再将它们用很快的速度播放出来,这样就又在银幕上还原成运动的图像了。柏格森说,理智就相当于电影胶卷上一张张胶片,只能记录一些人为的、静止的、固定的图像然后又将这些图像机械地连接起来。正由于理智具有这种弊病,也就无法把握生命。

还有,理智用以分析事物的是各种概念与符号,如数学公式之类,由此形成了许多理论体系。这些理论体系每个都有自己的不同符号,并且这些符号是任意制订的,完全是一种约定。例如,在汉语里将某种四蹄的牲口称为猪,而英语则称为“pig”,其他语言也有自己的称呼。这实际上是一种对事物的随意理解。这种现象在哲学上是最常见不过的,例如汉语的“存在”,英语的“being”,或者“be”,这些词通常是同样的含义,然而,由于理智理解的随意性,它往往被作出各种各样的理解,从而产生了无数的所谓哲学问题,分出了许多的哲学流派,彼此争论不休。

柏格森认为,要避免这样的现象继续发生,就只有超越理智去理解事物,也就是说,用直觉去理解事物,了解其本质。

当然,这样的目的并不是要完全否定理智或者否定它的重要性,而是为了搞清楚这样一个问题:在理性与直觉之间应该怎样划分?什么是理性该做的?什么又是直觉该做的?答案简言之是:我们需要理性是为了生活的好处,因为理性能够使我们理解事物的表面特征,并且对之加以利用,例如我们用理性认识一头猪,就能够得知它有这样的好处:肉能够吃,皮能制造舒适的皮鞋。理智这种一切以功利为目标的认识方式也是令其不能认识事物的真正本质的原因之一。

柏格森对理智的这种认识的直接后果是否认以理智为认识手段的科学的权威性。

我们知道,柏格森所处的时代正是自然科学大有作为的时代,许多伟大的科学发现与发明,包括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电报、电话、电视等,显示了巨大威力,展示了人类对自然界强大的认识能力与征服能力,因此,这个时代的人们无不对科学顶礼膜拜。

这样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科学成为一切的尺度,包括成为千百年来与科学之间壁垒分明的哲学的尺度,许多哲学家开始以科学来规范哲学,每当这样的哲学家们评价某一个哲学理论时,他们总是立即翻开科学这本《圣经》,如此拷问:“看看它科学不科学。”

这样的哲学家与哲学流派中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后面将要说的逻辑实证主义与科学哲学等,这样的哲学家甚至认为凡不能像科学一样经过经验实证的哲学观念都是错的,它们甚至连错的都算不上,是无意义的。

这种崇拜科学的另一个结果是产生了科学的机械主义,也就是说,用自然科学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包括自然界、宇宙、万物及所有这一切的本质等。这类观点的典型就是认为宇宙间一切变化都是物质粒子依据牛顿力学定律进行的位移,所以一切问题——包括哲学的形而上学问题——也都可以用物理方法来解决。

柏格森对这种观念持激烈的批判态度,他认为,感觉经验固然重要,然而要用它来证实与主宰形而上学是不够的,他认为这种科学机械主义的观点是滥用了科学,就像将一切运动变化看作是粒子的位移是滥用了牛顿力学一样。柏格森认为,科学诚然伟大,但它的机械特征决定了它不可能领悟更加深刻的真理,就像不可能了解万物的本质一样。对于这些本质性的问题,科学有时候真如井底之蛙,唯有通过另外的途径才能了解这些问题。这个另外的途径就是直觉。

柏格森明确地提出,科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科学乃是理智的成果,是建立在理智基础之上的。既然理智不能理解生命,那么科学也不能理解。对于科学与生命的关系他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科学在生命之流上架了一座高大的桥梁,生命的“运动之流”只是在这桥下通过,却不会与它接触。

当然,在科学已经被实践证明具有如此威力的时代,柏格森将科学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是不现实的,只能显示出他的无知。因此,柏格森声明,他根本没有这样的打算,他强调自己同样尊重与维护科学,只不过要限制它的运用领域,使它不至于超越自己应该的领域而走入歧途。具体地说,科学所不能运用的领域就是生命之流,如果科学想运用于这个领域,那就会走入歧途。

那么,什么才能够理解生命之流呢?柏格森说,是直觉。

—直觉之伟力—

直觉这个词大家都知道,它的含义,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不通过理性的思考而直接地凭感觉认识事物、得到结论。柏格森认为,只有直觉能够使我们认识生命、绵延真正的自我。

要理解柏格森的直觉,我们首先必须理解直觉一词在柏格森那里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是本能,一是直观。

本能这词儿与我们平常所称的本能意思差不多,是一个带有浓厚的生物学含义的词。它指的是有机体对目前环境的适应,这是几乎所有生物都有的非常完美的适应环境的能力,而且是这些物种生而有之的。这我们在大自然中看得太多了,例如蜜蜂的六角形蜂巢,其结构之完美令人惊叹,就是人类最伟大的工程师也未必能设计出来。柏格森举了这样一个有关螟蛉的例子,我们中国有句成语“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就是胡蜂,它总是将卵产在甲虫身上,这时,既不能让甲虫活蹦乱跳,这样的话甲虫是不会让胡蜂在自己身上产卵的,但又不能即时将甲虫杀死,因为胡蜂要借甲虫的体温慢慢孵出幼虫,而且还要以甲虫的身体作为幼虫的食料。于是乎,胡蜂就采取了这样的法子:它先刺中甲虫,使它麻痹,然后再在它身上产卵。甲虫苏醒过来后,继续干它的事,压根儿不知道身上已经埋下了定时炸弹。然而胡蜂刺时又是何等之难!首先,刺得不能太轻或太重,轻则不能使胡蜂麻醉,重则会刺死它。同时,甲虫有甲壳护身,全身只有一个小地方可以刺击。尽管如此困难,只要找到甲虫,胡蜂下卵却依然是百无一失。怎么样?厉害吧?胡蜂完成这一切如此复杂的工程需要的是什么呢?仅仅是本能!为什么物种有如此之复杂厉害的本能?生物学家们也不得而知。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本能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这种本能就是柏格森的直觉之一,柏格森说,在这种情况之下,直觉与物种之生命本身是完全融为一体的,这种与生命合而为一的能力也只有直觉才有,理智是断然不能的。

至于直观,它有两个特点:一是与物种合而为一,二是与物种一起永恒不息地运动。

与物种合而为一指的是直观在认识事物时,它总是能够深入其内部,置身于对象之中,和对象合而为一。这是与理智只从外面观察截然不同的认识方式。还有,在进行这种从内部进行的观察时,其实所观察的也是物种内部永恒不息之生命与绵延,因此,直观也要随物种一起不停地运动,永远不能停留。

柏格森认为,这种直观的方法诚然与传统的科学方法大相径庭,但却是了解生命最好的方法。在这种求知方法下面,一切抽象的概念、符号、范畴等几乎都用不着。所以柏格森叫人超出言语、祛除符号,要得鱼忘筌、冥通神合地去求取和实用无关、未被科学与理智僵化的知识。

由上可见,虽然直觉厉害得很,但并非是很神秘或者超越的东西,就连像螟蛉那样的昆虫都有,更遑论我们人类了。事实上,直觉是任何生物中都可能有的一种认识之力,它与生命是共存的,只要有生命就有直觉。例如一只猫、一棵树甚至一个小小的细菌,都有直觉。

尽管直觉如此普遍,然而,在理智的遮蔽下,我们却只在极少数的时刻、在十分集中注意力的情况下才能体验之。

在这里,柏格森将直觉与我们后面要说的他独特的哲学概念联系起来了,这就是柏格森哲学最基本、最有特色的概念——绵延。

柏格森认为,直觉是生命当下的内心体验,它使我们能够直接地置身于绵延之中,从事物的核心去直接把握事物。即使我们不知道绵延是什么概念,但也可以看出来,在柏格森这里,绵延可以看作是事物或者生命本身,或者事物与生命之核心与本质。

柏格森认为,直觉就这样将自己置身于所要认识的对象之内,以便与事物内部独特的、从而无法外在地表达出来的东西相符合,从而认识之。这种无法表达的东西就是绵延,也是生命本身。

说了这么久的直觉,如果有人问:柏格森先生,你现在给我下个关于直觉的定义好吗?那么柏格森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不能!我们不可能给直觉下定义,因为这种下定义的法子是理性的东西,它是不可能用来了解直觉的。这是一。还有,对于我们每个人,直觉都有着不同的含义,由于这种含义是内在于我们的生命之核心的,因而也是无法交流的,正如无法表达一样。

我们能做的不是“认识”直觉,而是“运用”直觉,我们要用直觉去认识生命,将直觉投于绵延之中,直接地去把握时间、运动、生命、自我与一切——这也就是生命哲学之目的。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柏格森是如何用他的直觉去理解生命,并且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吧!

—关于时间与运动—

柏格森是从时间入手开始他的分析的,时间问题也是他思想的核心问题。

时间我们都知道,时间就是生命,时间的持续不断保证了生命的存在,生命的本质就是时间之流,时间常流,生命常新。

这些都是诗意的说法,如果更为具体地说,时间对于我们就是钟表上指针的转动或者太阳的东升西落。

现在的问题是,柏格森也认同这样的时间观念吗?柏格森的答案是:No!

对于何谓时间,柏格森提出了一个独特的解释。就是他将时间分成两类:一类是科学上的时间,它被分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片断,是可以用仪器,例如钟表,测量的,这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时间。

柏格森对于这个时间概念提出了批判。这种时间概念实际上也是牛顿所提出来的绝对的时间观念,认为在物质与运动之外另有一个称为时间的东西,它独立地、均匀地、永恒地流动着,并且可以进行量度。

柏格森看到了这种绝对时间观的缺陷。柏格森认为,这种时间概念犯了将时间空间化的错误,把空间的概念搬到时间上来了。牛顿的空间学说把绝对空间看作永远不动的容器,在它的里面排列着一个个可以分割的部分,这种观念应用于时间上时就形成了这种科学上的时间,它也把时间看成一个静止的无限可分的空盒子,物体在其中流逝就像钟表上的指针那样,从这一刻度移往那一刻度。与此同时,在用时间度量物体的运动时,也是像钟表盘那样把时间分割为一个个独立的刻度,所谓运动就成了在一个个刻度上的停留与排列。这样的结果就是各种各样的诡辩与错误。

针对之,柏格森相应地提出了他的另一个时间概念——“纯粹绵延”。

这种作为纯粹绵延的时间有什么特点呢?首先,它是一个纯粹质的过程,也就是说,它没有量的特征。

其次,它是一个完全连续的过程,中间没有、也不能有间断。

第三,它是一个内在的、心理的过程,不可能用外在的手段去“看”它,就像我们看钟表一样。

那么,这两种时间是什么关系呢?柏格森说,这两种时间其实本来都是一致的,时间,本来就是一种感觉,或者直觉,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心里体验到它。后来,慢慢地,时间被“科学”化了,也就是说,科学借用了物理学上空间的可测量性来测量时间,于是才给时间加上了各种表示间断性和长短的概念,如年月日等。这样一来,时间是可以测量了,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方便,然而,在这样一种测量之下,时间却已经不是时间了,而成了钟表指针的转动或者太阳的升落,于是时间就这样被异化了。不过,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时间被科学异化了,但时间之根本仍然是没有异化、不可测量的纯粹绵延,科学只是给没有间断与片断的时间加上了时间本身并不固有的特性而已。

与时间相联系的是运动。

柏格森认为,传统上认为运动是物体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而且每一瞬间的位置都是可以计量的,就像空间一样。在这里,位置其实也可以用空间代替,运动就是物体从这一个空间移动到另一个空间。

这种对一般人来说是理所当然的结论对于柏格森就不一样了。他说:这种对运动的表达是错误的,它没有把握真正的运动,就像用钟表计时没有把握真正的时间一样。它错误的原因在于将空间看作是运动的本质,运动就是物体从一个空间移动到另一个空间。不用说,这种测量是通过理性来完成的。在测量运动时,我们的理性就像一架摄影机般,在心灵的胶片之上将纯粹绵延的、没有间断的运动分解成一个个小底片上的静止图像,然后对之进行重新的组合与测量。柏格森说,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运动并不占有空间。

运动对于柏格森哲学的另一种极为重要的意义是,从某个角度上看柏格森哲学整体上都是一种“运动”,柏格森哲学乃是一种“动”的哲学,这是柏格森哲学总的特点,也是其几乎每一个哲学命题之特点,例如时间、生命、生命冲动、绵延等,它们最根本的特点其实都是一个词——运动。因此,柏格森是从运动或者说“变”的角度去解决他所有的哲学问题的,而了解了运动,也就了解了柏格森解决所有哲学问题的方法。

关于运动,我们下面还要说。总的来说,在柏格森看来,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只是我们心灵摄取的照片,但实在本身却是运动的。了解了这个运动,也就了解了实在,并由之能够找到解决哲学问题的方法。

—奇妙的绵延—

绵延或者纯粹绵延乃是柏格森哲学之焦点和最有名的概念,前面所讲的时间与运动等,其本质都可以归结到绵延,甚至柏格森的哲学之整体都可以归结为绵延。了解了绵延也就了解了柏格森哲学。

绵延与前面讲过的几乎所有柏格森哲学的重要概念都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例如时间、运动、自我、直觉等,这些柏格森哲学的基本概念如果考究其核心则只有一样——绵延。例如,时间是一种绵延,而运动无疑也是绵延,直觉则是生命当下之内心体验,正是它使我们能够直接地置身于绵延之中,从事物的核心去直接把握事物。

那么,什么是绵延或纯粹绵延呢?柏格森将绵延看作是一种意识状态的形式。但如果说这就是绵延的全部内容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在柏格森这里,绵延几乎就是一切,从时间到运动到直觉到后面要讲的自我与实在等,都是绵延。

在这里“时间”起着关键作用。无论运动还是直觉,或者某种情感,它们都带有时间性,或者说延续性,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它们之带有时间性并不同于科学的空间化的时间,能够用分分秒秒之类来分隔与分离,而是整个地构成一种“绵延”,即在它们那里,现在、过去与将来的一切互相贯通、互相渗透,融为一体。这就是柏格森绵延的真正含义。

除了时间性之外,绵延的第二个基本含义是运动性。

这种运动也可以称为“变”,我想这是不难理解的,柏格森哲学是最讲“变”的哲学,绵延之为绵延,意味着它是永恒变动的、永远不会有静止的一刻,静止在任何时间都不是绵延的特性,静止只是由我们的心灵摄取的绵延的一张照片,而绵延自己是永远不会停止运动的。

柏格森说,只有在这样持续不断的过程里、在这变动不定的、没有任何稳定或者可以捉摸的东西的绵延里,才有运动的生命的永恒,而没有静止的僵死的永恒。这绵延就像一条河,一条无底亦无岸的河,它没有任何可以确定的方向,它的属性就是“流动”。

绵延的第三个特点则是它是一种不可分割的质的变动之流。在柏格森看来,可分割性只是空间的特性,作为时间、运动与绵延等都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永远是一个整体,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如此。绵延的这种不可分割性使它不能以任何方式被分割开来,包括现在、过去与未来,它没有现在、过去与未来的分割,而是现在、过去与未来的三位一体的连续过程。在这里,过去包容在现在里,同时它们持续于未来。

绵延的第四个特性是,由于绵延只是质的变动之流,是不可分割的,永不静止的,因此,它也是无形无影的。人的肉眼或者任何感官都无法知觉。就像真正的时间一样,请问:我们都知道时间在流逝,但又有哪个看得见它在流呢?就像水一样?

这四种特性是我对于绵延的理解,它也许并不能穷尽绵延所有的特性,绵延所能具有的特性,也许就像这个绵延本身一样,是绵延的。例如,柏格森认为,另一个传统的基本的形而上学概念,实体或实在,同样也是绵延。

—内在、外在之我与意识之流—

柏格森没有将他对绵延、运动、时间等的认识停留在其本身,在谈完这些之后,他将目标指向了人,将他的这些观念付之于人,来理解人类的自我。

柏格森认为,与时间一样,自我也可以分成双重:一重是外在之我;另一重是内在之我。

外在之我就是我们平常意识到的自我,这自我有三个特点:

一是它是与外界环境相关的自我。这是当我关注着外在行动与外界环境时所体现的自我。这种自我所注意的也只是我的外在行动与外界环境。例如我注意到我此刻正在敲键盘,或者看到轻风正透过窗帘吹拂我的脸。这时,我所感觉到的我就是外在之我。

二是理性之我。柏格森认为理智不能认识事物的真正本质,于是,它所认识的我当然也就不是真正的我了,只是外在的我。

三是语言的我。它的意思就是,凡能够用语言表达的我就是语言的我,也是外在之我。柏格森认为,语言这个东西所能揭示的也就是理智所能理解的,只是一些有关自我的表层的东西,而那些居于自我深处的东西语言是不能理解也无法表达的。

与外在之我相对的是内在之我,了解内在之我首先要了解何谓内在之我。

与外在之我相对,内在之我就是不与外界环境相关,只与我的内心状态相关的我,并且不是理智之我,也不是用语言能表达的我。这里也可以用另一句话说,内在之我就是绵延。

我们知道,绵延就是变与运动,永恒不息地变动是绵延最基本的特性。因此,说自我是绵延,即是说自我总是在不停地变化着,随时随地,永不停息。

柏格森给这个永恒不息地运动的自我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意识流。

自我,也可以说成就是自我的意识,也即是说,自我即是意识。这个作为自我的意识与一般的意识不同,它乃是永恒不息的意识之流,简称意识流。这也就是说,意识这种绵延就像连续不断的流,没有间断,也没有终点,只有永恒的运动。作为连续不断的流,它是自我意识状态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每个意识状态中都包含着过去的所有意识状态,又宣告下一个意识状态的产生。也就是说,它是意识过去、现在与将来之三位一体,不是三个组成一个整体,而是三个本身就是三而一、一而三,融为一体。

不过,这种意识之流也并不是一锅稀粥,它也是由许多许多的意识状态组成的,并且是可以了解的,了解的方法就是内省。

柏格森对内省是非常重视的,他认为,当我们抛开外在的一切念头,安静下来,审视自己的内心,进行深刻的内省时,才能够,也肯定能够理解内在的自我,这也是真正的自我。

柏格森认为我们的内心状态是经常变化着的不可测量的绵延,但又是可以通过内省认识的。

在进行内省之时,我们常常将注意力集中在意识之流中的某一个点上,于是就使之显得突出,就像本来是滔滔江水连绵不断的大河之中,突然中间突出了一座小岛,于是我们就将目光集中到它之上,在意识之河中也有这样的小岛,它就是我们在某一时刻内省的中心。当然,这个中心是随时可能变动的,它可能随时出现在我们的意识里,又随时消失,若隐若现,时有时无。

那么,那外在之我与内在之我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柏格森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将人的自我比喻为一条大河,河面上泛着一层白沫,这层白沫就有如外在之我,是可见的可感的,并且可以用语言来表达;而白沫下那广阔的河流则相当于我们的内在之我,必须通过深刻的内省才能知觉,就像泡沫之下的河水必须拔开泡沫才看得见一样。

在领会了时间、运动、自我等之后,柏格森的下一个目标是理解生命本身,作为生命哲学,这也就是它终极的目标。

—生命的起源:创造进化论—

柏格森关于生命起源及其本质的理论就是有名的“创造进化论”。

柏格森认为,生命是进步的,并且是经由分离而进步的。也就是说,生命就像原子核一样,是经过某种形式的分裂而进化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生命内部本来就蕴含了这种分裂之力,就像细胞一样,它内部有一种自然之力促使其分裂、生长,这也是生命本来就有的创造之力。柏格森用“生命冲动”这个词来形容之,为了描述具体的创造过程,柏格森还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来形容,即他将生命冲动的创造行为表示为汽缸的运作,我们知道,汽缸中的气体是冲出来的,并且冲时带着很大的冲力,这正适合于柏格森对生命冲动特征的形容:

生命冲动在产生万物时既有向上的喷出,又有向下的跌落,正是在这种相逆的向上与向下的运动创造出了万物。

更具体地说,生命冲动向上喷发,它产生一切有机的生命——这里的生命仅仅是生命而已,并非具有了生命的生物本身。

生命冲动向下坠落,它产生一切无生命的物质。生命与物质是势不两立的敌人,向上与向下两种运动总是相互牵制。

这两种倾向的交点处则构成生物之有机体,也就是说:它既有了生命,又有了物质之躯体。

柏格森说,世界上的所有物种,从最简单的植物到最复杂的人,都是由生命之流在上冲中所遇阻力之大小、与物质结合的方式及生命在物种内可保留的程度而定。具体地说,植物与动物代表了生命两大分叉形式,在植物这路线上生命冲动又发射了众多支线,于是产生了不同的植物种属。在另外那条路线上则产生了动物,这条路线再分叉又产生了不同种的动物,动物有各种本能,人还有独一无二的理智。

于是,经过这样的过程,生命就完成了它的诞生过程,植物、动物、人类都诞生了,它们诞生之后,就开始了在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一切活动,包括哲学活动。

柏格森用了许多比喻来形容生命的这种创造过程,例如说生命冲动的创造过程像火箭、像炸药,等等。他又说,在创造和产生新东西的过程中,生命必须与呆滞的物质阻碍力进行斗争,而且为了成功必须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或者说不择手段。在这里生命冲动成了一个十足的马基雅弗利主义者。他还说,在这种生命的进化中充满各种失败甚至绝境。更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经常必须找迂回的路线,经过艰难曲折才能达到目的。不过,由于有永恒内在的生命之力支持着它,生命最后总是能创造,而生命的这种创造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又由于生命冲动乃是一种最原始的创造之力,因此它不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它根本没有目的性,因而我们也不能预测它,一切只能遵循生命的自身的“盲目意志”——因为生命冲动确乎是盲目的,并不遵循任何规律。

如果有人非得进一步考问,这个有如此伟大创造力的生命冲动到底是个啥东东呢?它难道是终极的创造者吗?

柏格森回答:“No!”因为在这生命背后,还有一个伟大的力量,那就是某种“超意志”,它乃是生命之本原,因而才是生命之终极的创造者。

这个“超意识”,这个万物的终极创造者,不难看出它是某种精神,或者说神,或者上帝。

看得出来,到最后,柏格森已经悄悄地将他的哲学指向了神。

这令我们终于明白了柏格森为什么晚年渐渐地走近了天主教,甚至想接受天主教的洗礼,皈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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