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不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只要弄明白做什么才能使我成为道德至善;由于对世事之运行毫无经验,对所有世间突发事件都不能做好准备,所以,我只能问自己:我愿意把我的准则变成普遍规律吗?”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
《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对世事之运行毫无经验”本身就能用来描述康德,他在普鲁士的哥尼斯堡镇上度过了一生。脾气好、诙谐、友善,同时也是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和单调刻板的学者(你可以按照他下午散步的时间对表),他甚至为晚餐话题设计了时间表(因此就算大多数客人愉快地离开了,但是他从未缺过餐伴)。
所以,可能更有意义的是,康德认为道德只源于理性。我们不是学着有道德(如亚里士多德设想的那样),而是通过应用逻辑来逐渐认识到道德,特定的行为意味着不可逃避的责任。道德充满了强制性:“做X!”,“别做Y!”然而,如果这种强制性只是假设的—我们只在想去做或者只是因为想要某物的时候才去做某事—那么这并不是真的道德(人们的行为会不规律和不一致)。所以,道德命令必须是绝对的—在其中没有可选择的因素。
但是哪些规律必须绝对服从呢?是那些普遍性的规律吗?如果人人都那样做结果会怎么样呢?例如,假设我偷了东西,那么相当于在说:“人人都可以偷东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再有所谓的财产,因为所有权会失去其意义,那么偷窃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某些不道德的原则会带来自相矛盾的结果。
这就是康德的绝对命令,但它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如果我进一步细化,“我只在我生日时偷东西”会怎样?这并不是自相矛盾。同样,如果两种义务产生冲突怎么办—我能偷食物来喂养我的孩子吗?就像康德自己一样,绝对命令似乎有点不懂变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