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羊们私下里讨论说,‘这些猛兽如此之恶,那么和猛兽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小羊,不就算是好的吗?’这样一种想法的建立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尽管猛兽会投过讥讽的一瞥,它们也会自言自语地说:‘我们并不怨恨这些小羊,事实上我们很爱它们;没有什么东西比如此鲜嫩的小样的味道更好了。’”
弗里德里希·尼采
《道德的谱系》(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
尼采最臭名昭著的学说划分了主人和奴隶之间的道德,因其与希特勒的“优等民族论”相似而备受批评,希特勒大概受到尼采的影响,但是不应该把两者混为一谈。尼采认为所有存在的生物都有谋权的意志,这是一种尽可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欲望。不过它的形式取决于表现它的生物:狮子通过力量和力气,雪狐通过诡计和伪装。权力意志和“强权即真理”是不同的。
然而,对人类来说,道德品行必须是人类力量、健康和活力的最高表达。这并不意味着最高理想应当是残忍和野蛮的,而只是我们不应该背离自己的本性。起初,主人道德只是管理贵族阶级的规则—在其最真实的含义上(希腊语aristos意即“最好的”)—那些足够聪明和强壮来统治的人。这样的统治者也许是宽宏大量的,或富于同情的,但这是出自于富余—一种财富和健康的充裕,而不是出于怜悯。
然而,“小羊”的道德源于尼采所谓的愤恨:生来无权而又善妒,这颠倒了传统的美德;“善”是谦卑、温顺和被动;同情也是必需的,因为我们全都软弱或者悲惨;而那个骄傲、强壮、健康的人成了“邪恶的”暴君。
希特勒选择性地采用了尼采的观点(如果他的确读过他的著作),但是他把犹太人和其他少数群体当成替罪羔羊,难道不是因自己的无力而责怪他人吗?与其说他是“猛禽”,不如说更像“羔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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