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到1932年,海德格尔多次以“真理的本质”为题进行讲演,在1943年,讲演稿终于以成文形式发表。《论真理的本质》是海德格尔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虽然单行本很薄,篇幅很短,但分量十足。存在的真理、真理的存在两个课题贯穿于海德格尔的全部著述。海德格尔在文章中强调了真理的本质,是把任一真理标示为真理的事物,而不是某一类特殊的真理。常识自有它的必要性,然而哲学永远驳不倒常识,因为生活处于常识之中,哲学家依旧按照常识办事,在自明的真理中生活。
前文已述,真理论的传统主张是真理是物与知的符合,这一命题通常理解为知对物的符合,反过来理解也一样可以,即物和知的符合。因为,知要符合物,我们就必须对物有一个适当的观念。物对知的符合这一提法并非源于康德的超验哲学,而是植根于基督教神学信仰中。受造物首先必须符合上帝的意念,而后人的意念才必须符合物,海德格尔确定,这种相符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的意念也是受造物。
无论哪种符合,说的都是一个事物以另外一个事物确立自身,于是,真理符合也就等于说真理就是正确的,否则真理就是不正确的。人们把正确性而不言自明认作真理的本质,却始终没有搞清楚正确性从何而来。人们通常的看法有赖于对存在的基本领会,将存在领会为上帝的理性涉及,将人领会为理智的负荷者和施行者。正确性垄断了真理论。所以,命题与事物的符合关系必定是一种特别的关系,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关系就是表象关系。这种依托于表象关系的表象性的陈述从哪里获得指令,去指向对象并依照正确性与对象符合一致?这种先行确定已经自行开放而进入敞开域,已经为一个由敞开域而来运作着的结合当下各种表象的可敞开者自行开放出来了。这种为结合着的定向的自行开放,只有作为向敞开域的可敞开者的自由存在才是可能的。作为正确性之内在可能性,行为的开放状态植根于自由。真理的本质是自由。把真理的本质设定在自由中——这难道不就是把真理委诸于人的随心所欲吗?真理在此被压制到人类主体的主体性之中。尽管主体也能获得一种客观性,但客观性也还与主体性一起,是人性的并且受人的支配。
错误和伪装,谎言和欺骗,幻觉和假象,形形色色的非真理归咎于人。而非真理确实也是真理的反面,因此,非真理作为真理的非本质,便理所当然地被排除在真理的纯粹本质的问题范围之外。非真理的这种人性起源是根据那种“超出”人而起支配作用的“自在的”真理之本质。形而上学把这种真理看作不朽的和永恒的,是绝不可能建立在人的本质的易逝性和脆弱性之上的。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一般认为表象思维是低于概念思维的,因为表象是借助于形象而不直接表明本质,从上文也可以看出,海德格尔也贬低表象思维,他认为表象思维是与把源始存在者对象化相对应的,命题把它所关涉的物摆到面前,使它与主体相对而立成为对象,而主体这方面则形成该对象的表象。按照海德格尔的理解,西方哲学始终把物理解为对象,而用表象思维来认识世界,其中的这个表象有较为广阔的外延,包括一切形而上学和科学思维方式在内。
世内存在者若要成为对象,它就必须首先穿过一片公开场,而另一方面又保持自我伫立,显现为它自己所是者。这片公开场,如前所述并不是表象活动的创造,而是其前提,因为正是这片公开场把表象和对象吸引到一起而发生关涉、牵连。公开场是海德格尔真理论的核心,曾被其千百次地讲解。
在存在者整体之中,有一片公开场,即一片疏明之地。如果从存在者角度出发,这片疏明之地比存在者还要更真切地存在,这片公开场不是被存在者环抱着,相反,却是这片公开的疏明之地环抱着存在者。由于这片疏明之地,存在才以种种不同的确定方式是去蔽了的,也只有在疏明的空间之内,存在者才能是被掩蔽的。存在者在公开场公开自身,如其本来所是的那样显现,西方思想一直把这样的公开者经验为在场者,而在场者也是存在者,存在者在公开场中公开自身的时候成为存在者。存在者不仅在公开场中,公开者即此在也在公开场中,这其中有各种方式,取决于存在者的方式和对待存在者的方式。一切工作、行为、计算都在公开场中展开,继而被命题道出。公开的存在者之所以能为命题提供指示,是因为此在本身的公开性。既然任何正确性都依赖于此在而得以公开的可能性,所以此在的公开性就“更源始地应被当作真理的本质存在”。此在对存在者所采取的公开态度决定了命题从何种方向领取指示,因而公开性是标准的先行给定。命题确立自身,这种先行的给定就必须把自己解放出来,并且投入公开场。此在必须向着公开者自由存在,正确性依赖于此在的公开性,而公开性又植根于自由,所以,在《真理的本质》一书中,海德格尔提出“真理即自由”。
没有此在就没有真理,此在本身则是在超越中自由地实现自己本身。虽然在《真理的本质》中并未使用“超越”这个术语,自由是真理的本质本身这一领会在讨论超越之时就已经初露端倪。但自由同样也不是不受节制的任意妄为,海德格尔是通过超越来规定自身的,被超越的是存在者整体,同时包括以存在者的身份生存着的此在。这个此在却不是其本身,因为此在恰恰在超越自己之际有其本身。“一切自发性都已奠定在本身中,而本身性则在于超越”,而“超越就是自由”。超越是所有根据的无根据,自由是面向根据的自由。在《真理的本质》中,自由被领会为让存在者在公开场中如其所是的公开自身。“自由绽露自身,为了让存在者而存在”,只有当此在闯入存在者,存在者才会公开自身。
与生存处于同一平面的真理,指的是存在者状态上的真理,即通过出离自身的生存让自己进入公开场,公开场的公开性即“此”,乃作为它所是者存在。自由是正确性的内在可能性的根据,之所以如此,只因为自己从独一无二的本质性真理的更源始的本质存在,从而接受其自己的本质存在。公开场是第一位的,此在与事物则位列第二,并同时进入公开场,每一存在者也和此在一样,随身携带着公开性进入公开场,进一步来说,当历史中第一位思想家发问:存在者是什么,也就是无蔽的状态首次被经历的时刻,同样也就是历史上人出离自己而生存肇始的时刻,更是存在者整体上显露自身为存在者的时刻,在这么多同时的“时刻”,其本身不可测度,却首次为一切尺度开显出公开场,即展开公开性存在者整体以何种方式去蔽,从根本上这也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历史方式。也就是说,这决定着这个民族从此经验存在者的基本方式。“自然”无历史,只有出离而生存的人是有历史性的,历史就是去蔽的演历过程。
从理论结构上来说,这里所说的真理论都依据于公开场这个概念,后来变作了认识主体、客体与人事关系都必须在更源始的层次上物我不分地先行共同活动在这片公开场中。但若真要对公开场演历的事情有所描述,就必须要把这个浑然不分的境界分开。海德格尔认为,“让存在”是让存在者在公开场中如其所是地公开自身,每一存在者仿佛随身带着公开性一道进入公开场,进而在《艺术作品的本源》里,他表明先要为物保留一片自由公开的园地,在这里要排除一切横在物我之间的障碍以使物无所伪装地临场以直接显示其为物。所谓的“让存在者存在”从根本上讲的还是此在让它自己进入公开场及其公开性。这是此在进入公开场时把事物也带进来公开了,公开的存在者之所以能为命题提供指示,是因为此在本身的公开性。
无论是此在还是事物,都不是自己进入公开场的,因为是存在本身把我们一切存在者都推到公开场,虽然存在本身抽身而去。既然自由是让自己进入存在者如其所是的去蔽,那么此在的公开与事物的公开必须是一回事,但此在的确是优先于事物的,因为此在并不与人同等,更不是认识主体,让存在的主体并不是人,是“作为让存在者存在的此在把人向他的自由解放出来”。此在就是疏明之地本身,但与前文所述又有所矛盾,在海德格尔的真理论中,一切都依据于这片疏明之地,到底什么是疏明之地?
人必须进入此在,在此在中,为人保留着本质的根据地,人要就从这种根据地出发而出离生存,是此在把人向他的自由解放出来。只有自由才能使人能够选择可能性、承担必然性,所以,并非人占有自由,而是自由占有着人,唯有自由才能让人之为人。从这种角度看,自由与存在完全相同,真理的本质是自由与自由的本质是真理形成了一个循环,这个循环依然套在此在身上。
海德格尔认为,关于真理与自由的本质联系驱使我们探讨人的本质的问题,出发点是保证让我们获得对此在的被遮蔽的本质所根据的经验,这种经验事先把我们置于源始地本质现身着的真理领域之中。但由此也显示出,自由是正确性之内在可能性的根据,是因为它是从独一无二的根本性的真理之源始本质之中获得其本己本质的。自由首先已经被规定为敞开域的可敞开者来说的自由,正确地表象性陈述与之相称的敞开者始终是在开放行为中的敞开者。向着敞开域的可敞开者的自由让存在者成其所是。于是,自由便自行揭示为让存在者存在。在通常情况下,譬如当我们说放弃一件已经安排好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就会说到“让存在”,比如,“我们听其自然吧”,意思是“我们不再碰它,同样也不再干预它”,让某物自然存在包含有放任、放弃乃至冷漠的消极含义。
但必不可少的“让存在者存在”一词却并没有疏忽和冷漠的意思,而恰恰相反,让存在乃是让参与到存在者中间。海德格尔进而指出不能仅仅把“让存在”理解为对当下照面的或者寻找到的存在者的单纯推动、保管、照料和安排。让存在——即让存在者成其所是——意味着:参与到敞开域及其敞开状态中,每个与之俱来的存在者就置身于这种敞开状态中。西方思想开端时就把这一敞开域把握为无蔽者。“无蔽”本身就包含着一种指示,即通常要重新思考正确性意义上的真理概念,并予以追思,深入到存在者之被解蔽状态和解蔽过程的尚未被把握的事物。参与到存在者的被解蔽状态中,并不是丧失于这一状态中,而是自行展开而成为一种在存在者面前的引退,以便使这个存在者以其所是和如何是的方式公开自身,并且使表象性适合从中取得标准。让存在亦即自由,本身就是展开着的,同样也是绽放出的。着眼于真理的本质,自由的本质显示自身为进入存在者之被解蔽状态的展开。
自由并不是对行为的可为和不可为不加约束,也并不只是对某个必需之物和必然之物(以及如此这般无论何种存在者)的准备。先于这一切,自由乃是参与到存在者本身的解蔽过程中去,或者说解蔽过程本身就是自由的过程。被解蔽状态本身被保存于开显的参与其中由于这种参与,敞开域的敞开状态,这个“此”,才如其所是。
在此在中,人具有他由之得以绽放出生存的本质根据,而这个本质根据长期以来未曾被探究过。在这里,“生存”并不意味着一个存在者的出现和“定在”意义上的实存,但“生存”在此也不是在生存状态上,在身心机制的基础上构造出来的为其自身的道德而努力。绽放出的生存植根于作为自由的真理,是进入存在者本身的被解蔽状态之中的展开。历史性的人的生存还没有得到把握,甚至还需要一种本质的建基,历史性的人的绽放出之生存唯有开端于那样一个时刻,最初的思想家追问着,凭着“什么是存在者”这个问题而投身到存在者之无蔽状态中。在这个问题中,无蔽状态才首次得到了经验。存在者整体自行揭示为“自然”,但“自然”并不是指存在者的一个特殊领域,而是指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整体,而且是从公开场这个意义上来说的。唯当存在者本身被合乎本己地推入无蔽状态并且被保存于其中,而且人们从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追问出发把握了这种保存,历史才得以开始。海德格尔认为,历史的发端与对存在者整体的原初解蔽,对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追问是一回事,这才无可度量地为一切存在开启了敞开域。 一个处于历史性过程中的人的能在的历史,已经被保存于存在者整体之解蔽中了。历史的罕见而质朴的决断就源出于真理之源始本质的现身方式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