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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共和国

时间:2023-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缔造一个理想的共和国是解决人类不平等的根本途径。在这个理想的共和国当中,执政者与民众的利益相一致,而国家机关的所有活动都以增进民众的福祉为目的。作为理想中的共和国,它不应当是好战的,而是以向外传递和平为己任。共和国公民平时会积极参加军事训练,但这只是为了保护共和国的领土,并保持公民的尚武精神。立法权在理想的共和国中并不属于别人,而是属于共和国的全体公民。

理想中的共和国恰好与霍布斯的主张相反,霍布斯将人与人的关系认定为“狼与狼之间的关系”。他的错误并不在于他在独立的但已变成了社会人的人们中间确立了战争状态,反而在于他对人类假设了那种自然状态,并且把本来是罪恶的结果当成了罪恶的原因。然而,尽管人与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然的和普遍的社会,尽管他们成为社会人的时候变得十分不幸而又作恶多端,尽管正义和平等的法则对于那些既生活于自然状态的自由之中而同时又屈服于社会状态的需要之下的人们来说,全都是空话。理想中的共和国能够让我们努力哪怕是从坏事之中,也要汲取能够医治人类的补救办法。

理想的共和国以新的结合来纠正普遍结合的缺点,使我们每一个激烈的提问人能够以成就来评判他自己。理想的共和国让我们以新的知识来开导人的理性,以新的情操来炙暖民众的心灵。在理想的共和国中,人与人在分享自己的生存和福祉时,幸福本身也能成倍地增长。假如我的热诚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使我盲目的话,那么就丝毫不必怀疑,有了强劲的灵魂和正直感,那位人类之敌就终于会放弃他的仇恨与错误,引他误入歧途的那个理性是会重新把他带回到人道上来的。在理想的共和国中,民众能学会喜爱自己,已经很好地理解利益更有甚于自己的表面利益。在共和国良好的社会风尚当中,民众会变得善良、有德、明智,并且归根到底会变成一支他们想成为的彪悍队伍,会变成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的最坚固的支柱。缔造一个理想的共和国是解决人类不平等的根本途径。

这个共和国以最接近自然法,并以最有利于社会和民众的方式存在。这个国家既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又可以保障民众生活的福祉。这个共和国的国土面积并不大,但是国家可以对每一寸国土进行治理。国家中的每个公民凭借自己的才能和力量就可以完成自己应当做的工作,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不会将自己的义务推到任何一个人身上。由于国家的国土面积不大、公民人数不多,使得每个公民都相互认识,他们可以相互监督,所有的阴谋和虚伪最终都会暴露在阳光之下。而哪怕微小的善行,也会被人们铭记。因为民众彼此十分了解,并且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所以人们把对土地的热爱、对公民的热爱,上升为对国家的热爱。

在这个理想的共和国当中,执政者与民众的利益相一致,而国家机关的所有活动都以增进民众的福祉为目的。在这个具有良性秩序的共和国之下,执政者和公民融为一体并相互支持、体谅。共和国的民众从出生之日开始就是独立而自由的,离开人间时他们同样是自由的。这神圣的自由来源于对法律的忠实,人们将遵纪守法视为最光荣的行为,因为只有受到法律规制的自由才是不侵害别人权利的自由,才是可以持久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这种法律的约束是良性的,哪怕是最为桀骜不驯的人也会对法律俯首帖耳,因为他们要不受罪恶的约束,就必须成为忠诚于法律的公民。

每个共和国的公民自他成为公民的那一刻起,就不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任何一个外国势力都不能轻视这个国家法律的权威,因为如果一个人、一股势力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不尊重本国法律的合法性,那么其就必然会受到国外势力的操纵,从而成为破坏共和国的邪恶力量,哪怕这些人是法学家、法学团体本身。如果有一个本国政府的首脑,同时又暗中为其他国家卖命,那么不论他如何行使国家权力,国家也不会得到良性治理。同时,民众也不必服从这个人的任何命令,因为作为国家主权的践踏者,他已经失去了合法性,民众有权将其罢免或处决。

理想的共和国并不一定是一个新建立的国家,因为新国家没有经过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并不一定适应时代的需要,公民和政府之间也不一定能够和谐相处。所以,这种新生国家在建立之初便有覆灭的危险。自由就像食物,虽然被每个人所需,但是它的效用因人而异。例如,身体强壮的人能够享用高蛋白的肉、蛋、奶,但是那对于肠胃不好的人来说无异于毒药。如果民众在奴役的状态下待得太久,那么他们已经忘记了如何在自由的状态下生活,他们越是努力挣脱枷锁的束缚,枷锁就会越紧,而他们也就距离自由越远。长期生活在奴役之下的人,常常会把为所欲为当作自由,但是基于这种自由进行革命,那么国家无疑将会彻底毁灭。罗马人在摆脱塔尔干王朝的奴役之后,并没有马上获得他们想要的自由生活,而是让整个国家陷入了持续的动乱当中。这些罗马人在奴隶制度下待的时间太长,因此他们的头脑已经变得异常愚昧,并不知道如何在自由的环境下生活。他们需要经过长期的治理和开化,才能摆脱野蛮人的状态,享受自由的空气。因此,理想的共和国应当形成于一个具有上千年文明史的国家,悠悠岁月给了人们看透沧桑的眼睛,他们经过长期的文明训练已经具备了成为共和国公民的全部素质,智慧、理性、独立、美德都成为他们迈入自由社会的基石。就像在那个古老的东方国度里,人们不仅本身就是自由的,同时也配得到自由的眷顾。

作为理想中的共和国,它不应当是好战的,而是以向外传递和平为己任。不过,这个国家虽然没有侵略别国的野心,但是有能力和勇气消灭一切来犯之敌,坚决捍卫自己的国家。这个国家的邻国存在于其周围,会感到安全而宁静,并且会帮助共和国阻挡一切想要侵犯它们的敌人。总之,这个共和国并不会引起邻国的嫉妒,反而会得到邻国最大限度的帮助。共和国公民平时会积极参加军事训练,但这只是为了保护共和国的领土,并保持公民的尚武精神。这种英雄气概是保护共和国、保护每一个公民自由和幸福的必备素质。

立法权在理想的共和国中并不属于别人,而是属于共和国的全体公民。因为,没有一个人比生活在共和国当中的公民更清楚他们自身的情况。但是,罗马人的长老院制度并不是最好的制度,因为长老作为议会的代表多半并没有治理和保卫国家的经验,他们只是凭借坐拥财富和巧舌如簧登上大雅之堂。因此,议会制度只是个空壳,选票也就成了废纸。相反,为了防止共和国走上向雅典那样以权谋私、法律漏洞百出的制度,我认为任何人都不得仅仅凭借自己的影响力或者头脑发热篡改共和国的法律。只有民众和执政者才具有修改法律的权力,而执政者应当谨慎行使修法权,公民也应当对执政者颁布的每一条法律考虑再三之后才能投出赞成票,法律则应当在庄严而周密的程序下制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将认识到宪法之所以不会动摇,是因为宪法具有稳定性,历史的沙汰使得宪法能够受到每一个公民的尊重,从而具有了神圣性。如果宪法朝令夕改,那么不仅国体和政体会受到震动,公民们也不会从心底对宪法产生敬畏。如果人们经常因为微小的利益而进行大范围改革,那么古老的风尚不仅会被破坏,更大的弊端反而会出现在社会当中。

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架空了所有的行政官员,并且将行政官员的权力规定得十分模糊,那么这些应当由行政官员在法律规制下行使的权力,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者越俎代庖。希腊共和国就是因此灭亡的。理想中的共和国公民应当自愿受到法律的规制,并对公共事务进行集体决议。所以,他们能够建立起来的机关能够慎重使用他们所拥有的权力,并且在民众心中具有权威受到尊敬。共和国公民每年都要进行行政官员选举,从民众中选取最受人尊敬、品德最为高尚、最具有才干的人作为他们的执政者。由于执政者通过公民亲自选举产生,因此执政者与公民相互尊重,而执政者的善政也能够充分反映民众的英明。即使执政者与公民之间偶尔会爆发冲突,但是因为有法律和良好的社会风尚的约束,矛盾能够很快被化解,重新回到有礼有节、团结一致的氛围当中。

理想中的共和国并非凭空产生,它不是一棵已经长成的大树,而是一株不断成长的树苗,它需要合适的土壤才能够生长。缔造理想中的共和国的人一定不会是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因为这些人的内心狭隘得只能容得下他们自己的蝇头小利,让他们为了公共利益稍稍做出一点点牺牲,就如同将他们押赴刑场一样痛苦。这种人或许依然可以安然地生活在理想的共和国当中,但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们不能成为理想共和国的主流。理想的共和国一定是由一群锐意进取的理想主义者们组成,这些人并不把物质享受当成他们的最高追求,而是将公平与正义当作他们毕生的奋斗目标。这些理想主义者们必须具有高尚的情怀,以及大无畏的牺牲精神,他们可以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想,捍卫他们理想中的共和国,付出他们的全部。这些理想主义者们的理想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们的理想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的理想通过他们得以实现,纵然是付出了牺牲的代价。在理想的共和国中,这些高尚的理想主义者们占据了社会的主流,也正是这些人的存在,共和国才能够长治久安,强盛的国运才能够代代延续。

不过,理想中的共和国并非是一朝一夕之间建立起来的,它每时每刻都在经受着历史与人性的考验。人作为万物之灵长,是最为复杂的生物,人性中既有动物性又有社会性。人类的动物性要人们自私,像动物一样为了一己之私无所不为。个人利益不是和普遍的福利结合在一起,反而在事物的自然秩序之中它们是彼此互相排斥的。每个人都想把规则强加于别人,却不肯加之于自己。被智慧所蒙蔽的人会说:“我觉得自己在人类中间担惊受苦,只好是要么我自己不幸,要么我就使别人不幸。而最爱我的人,莫过于我自己了。要想调和我自己的利益和别人的利益那是枉然。你对我说的有关社会法则的好处的所有的话,都可能是好话。假如我对别人严格遵守时,我确有把握他们也会对我遵守。然而在这一点上,你能给我什么确切保证呢?并且看到自己暴露在最强者所可能加之于我的各种祸害之下,而我又不敢取偿于弱者。难道我的处境还能有比这更糟的了吗?要么就给我保证,绝不会发生任何不公正的事情,要么就别指望在我这方面有什么克制。尽管你很可能向我说:放弃了自然法则所加之于我的义务,我也就同时被剥夺了它的权利,并且我的暴行也就批准了别人所可能对我施加的一切暴行。但我却更愿意承认,我根本看不出我的节制怎么就能够对我做出保证。何况和强者一道瓜分弱者,使强者有利于我,那也是我的事。那要比正义更加有利于我的利益和我的安全。”这些人的观点才是赤裸裸的现实。

然而,人类的社会性又要求人们须有公心,能够为了社会的共同进步牺牲小我。正是由于人性中存在的矛盾和缺陷,共和国的理想状态也必然时时刻刻处于动态平衡当中,而不会是理想状态的静止。我不认为人类是精神的动物。人类的动物性使得人类中的最大多数是追求物质的、为欲望所驱使的低等动物,与普通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文质彬彬的外表与华丽的文化只是一种美学的包装而已。利益和恐惧这两种力量驱动人类前进。猿人时代就是如此,今天也还是基本如此。正因此,缔造与捍卫理想中的共和国就不能够单单靠那些华丽的语言,因为那都是一些虚伪文人惯说的谎言。智者不应当相信,也不要被这种华而不实的空话所诱惑和欺骗。理想的共和国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这基础自从它存在的那天起,就被人性中恶的那一面蚕食着。所以,理想共和国的存在状态必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公与私的较量,善与恶的斗争。

那么如何才能够让理想中的共和国能够在斗争的动态平衡中不断前行呢?这就需要每一个向往公平与正义,向往光明未来的理想主义者们毕生的奋斗。人生需要奋斗,就是要和人的私欲与肮脏的现实搏斗。如果人类总是在什么精神追求,什么精神价值里生活,历史就消亡了,理想的共和国也不可能拔地而起。睁眼看看周边,小到一个村镇大到整个世界,都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正与邪的较量,这是真实的现实而不是美丽的幻想。每个人都是性格有缺陷的人,完美的人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所以有缺陷是常态,有缺陷的人也不必自卑。正是因为每个人都有缺陷,才需要不断奋斗向完美迈进,设法战胜自己,成就自己的生命,进而为理想的共和国添砖加瓦。在改善内在的性格或者心理缺陷或障碍方面,除了自己克服自己,没有他人能帮得到了你。所以,一旦理想共和国中的理想主义者们下定了决心,就应当用意志、定力、坚持将目标实现。理想的共和国的大树需要每一个人用汗水和血水浇灌,唯有如此这棵大树才能够枝繁叶茂,永世长存。

上述就是我构建的理想共和国的全部优点与实现途径。除此之外,如果这个国家能够处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那么这个共和国就会趋于完美。我希望我能够在这个共和国当中与我们同胞们一起共享宁静与自由,并且以他们为榜样,以仁义之心平等相待,将高尚的品德融入日常生活的言行当中。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我将留下诚实、善良的爱国者的美名。但是,理想的共和国仅仅依靠理想无法实现,我们必须探索出正确的路径才能够达到理想共和国的彼岸。在我看来,人类的不平等直接变为现在他们财产权的不平等,然而财产权的不平等则由社会地位的不平等造成。如果,人与人在出生开始,其社会地位就已经被不合理地分配,那么一切为平等而奋斗的后天努力就将化为乌有。因此,我们必须从源头遏止人类不平等的产生,用合理的方式避免共和国再次陷入黑暗的深渊。

共和国的存在意义在于消灭人类不平等的现象,而要消灭人类不平等的现象,就要基于遭受不平等的人最大的保护。权贵与富豪们的权利达到没有边际,他们虽然也是共和国的公民,但是他们用自己的权利侵害他们同胞的权利,用自己的自由践踏别人的自由。对于这些人,共和国应当保留他们作为合格公民的权利,而将他们由私有制赋予的特权剥夺得干干净净,并且充分防止这些特权再度滋生。共和国更加应该保护的是构成共和国基石的民众,这些人用汗水和血水浇灌了共和国,并且让它强盛繁荣,但是这些人得到的最少。共和国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这些弱者,即这些沉默的大多数人的权利,避免他们的权利受到强者的侵害,避免他们的人格受到强者的践踏,而这也正是共和国合法性的基础所在。此外,共和国对于所有公民权利的保护都应当建立在公民忠诚于共和国的基础之上。如果公民出于目光短浅,或者因为一己之私出卖共和国,那么他们将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总之,唯有充分保护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人类的不平等才能够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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