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认为,“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每个人都“拥有”他自己,因而每个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自由而平等的,必然拥有他劳动所得的产品。如果否认了这一点,就等同于将他视为奴隶。因此,每个人都有权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付出自己的劳动。比如,树上的苹果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只有当某个人把它摘下来它才有可能被食用,因此,谁采摘了苹果,谁就成了苹果这一财产的所有者。
同时,洛克又提出了一个论点,他主张:我们必须允许苹果被采摘成为私人财产,否则大千世界的资源再怎么丰富,人类也会被饿死。一个人必须被允许进食,他有权利食用自己通过劳动得到的果实,也有权利拒绝别人食用他的果实。企图剥夺一个人的财产权,不仅仅意味着企图夺走他的东西,还意味着企图夺走他的自由和生命,意味着与他处于敌对的状态。
每个人都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侵害,也有义务克制自己不去伤害他人,除非是行使自卫权。因而,只要每个人都坚持不侵犯他人的基本原则,人人都可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保护私有财产是为了维护生命与自由,所以,自由和财产就成了不可分割的统一价值体。
经典语录
★把子弟的幸福奠定在德行与良好的教养上面,那才是唯一可靠的和保险的办法。
★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
★人心如白板。
★幸福,就其充分程度而言,就是我们能够领受的最大快乐。
★礼仪的目的与作用在于使得本来的顽梗变柔顺,使人们的气质变温和,使他尊重别人,和别人合得来。
★规则应该少定,一旦定下之后,便得严格遵守。
★对于任何不信上帝的人,所有的契约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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