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卢梭的思想体系中是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综合卢梭对自由含义的阐发,可以把他的“自由”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天然的自由,是指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由于没有人类理性的参与,人的生活完全服从自然的法则。这时的自由体现为任意性,人们无需对自己的行为做任何约束而顺应其本性地保持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天然平等; 第二种自由,是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在人类理性的充分参与下,通过铲除封建专制制度,打碎套在人类身上的种种枷锁而实现的相对于自然状态下更有保障的自由,也就是卢梭所设想的,通过建立社会契约,通过人与人的相互结合而实现的自由。“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像以往一样自由。”[2]然而,社会的自由依然是有缺陷的,因为它只强调了符合社会公意的自由,远未完全代表自己的全部意志,因而就需要一种更为自主自觉的自由,即卢梭所推崇的第三种自由—— “道德自由”。他说: “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为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而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3]人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就是要人服从自己的良心。卢梭认为,良心是人生存活动中遵循道德原则的内在心理基础,良心使人趋善弃恶。因而,良心是人道德行为的本源,人们按良心的要求去做,就相当于按自然的要求去为人处世,这必定是善的行为。否则,当人们对内心深处的呼唤不理不睬时,就会远离大自然的要求,时时受各种欲望支配,就会陷于恶的陷阱。他说: “如果说道德的善和我们人的天性是一致的,则一个人只有为人善良才能达到身心两健的地步。”[4]尽管“自由”一词在卢梭著作中经常从不同意义、不同的层次上加以使用,但其基本含义是相同的,即自由意味着自主。
搞清了“自由”的含义,我们看卢梭赋予了自由以怎样的地位。
首先,“自由”是与人的生命存在同一的概念。他说: “自由是生命”,“一个人抛弃了自由,便贬低了自己的存在,抛弃了生命,便完全消失了自己的存在。因为任何物质财富都不能抵偿这两种东西,所以无论以任何代价抛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反自然同时也违反理性的。”[5]也就是说,自由是与人的生命一同产生,一起存在,不可分离的。卢梭认为,生命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权利,任何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享受生命,而无权抛弃生命。“因此,人的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 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我保存的关怀。”[6]与人的生命权来自天然禀赋相同,自由也是由自然赋予的,自由是人的本性,“自由乃是他们以人的资格从自然方面所获得的禀赋”,[7]“这种人所共有的自由,乃是人性的产物”。[8]既然自由与生命是相统一的,因此,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自由,也就等于贬低了自己生命本身的价值,失去人之为人的根本,也就如同混迹于禽兽之中不加分别。
其次,“自由”与人的人格是同一的。卢梭把天赋的自由权利与人的人格一同考察,他认为,自由使人有了人的尊严。因为自由是人与动物区别的标志。动物没有自由意志,不可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选择,而只能是被动地听命于自然界的支配,根据自身的本能决定取舍。而“人则以自由主动者的资格参与其本身的动作,通过自由行为决定取舍”。[9]在他看来,所以人有选择能力,有行动的自由,是因为人有自由意志。因为有自由意志,所以人出于生命自我保存的需要进行选择和取舍。选择和拒绝是保全生命的条件。禽兽因不懂选择和拒绝,它就可能饿死在满盛佳肴的大盘旁; 人能选择或拒绝,他就可以在生存受到威胁时,违反自然规则依然保持生命的延续; 也因为人有意志自由,人的行为就应力求达到道德上的完美,始终选择善行摒弃恶念。而道德上的完美,是人类行为的最终指向,是实现道德自由的基本保障,也是人格高尚的基本标志。因此,他强调,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保持健全的理智,不可以屈从外界权势或金钱的诱惑而放弃人的自由权利,“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了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义务……这样一种放弃是不合人性的;而且取消了自己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10]
既然自由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最高贵礼物,既然它与人的生命与人的人格是一同存在,须臾不可分离的,因而,它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不可转让、不可交换。任何一个人都应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自由,也都应像保全自己的人格一样保全自己的自由。如果用自由去与其他东西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换,都是违反人的理性的、不等价的交换,都会扭曲人的自然本性,将一个自然的、善良的、没有任何恶意的人转化为社会的、丑恶的、充满了支配欲的人。并且,人的自由权利一旦发生转移,就会将自己置于其他人的控制之中,就无法按照人的自然本性履行善的行为,假使控制他的人向他发出去做危害社会的行为指令,他也无法有效地运用自己大脑中本有的理智去阻止恶行的实施,或许还会成为一些人推卸责任的借口。这样,一方面会由于违背人性中的道德良知产生内心巨大的罪恶感,另一方面,也因无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为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威胁。正是看到了自由的丧失是社会动乱的原因之一,所以,卢梭一贯主张,人的自由是绝对不能转让的。也因为自由标志着一个人的独立人格,所以自由是不可代表的。
在卢梭关于自由的论述中,尽管他把自由看得至关重要,希望人人保有自己至尊的自由权利,不可随意放弃与生俱来的自由,但他所说的自由并非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主义。应该说,卢梭所说的自由是基于人类理智控制范围内的自由,是尊重自然法则约束的自由,他说: “大自然把这个世界造成人类的第一天堂,人的思维和行为不能违背自然的进展,而必须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11]卢梭强调人类的思维和行动不能逾越大自然的规律而为所欲为,体现出其承认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唯物论倾向。在承认自然规律的前提条件下,人可以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在理智的指导下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行为。而没有理智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完善的人,没有理智指导的行为只能是盲目的、本能的,这无论对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还是参与建设一个美好的社会,都是极其有害的。由此可见,卢梭所倡导的自由,绝不是任凭感情驱使、跟着感觉走的任意妄为,而是在理智引导下的思维和行动的选择。可以说,一个人是否有自由及其自由度有多高,就要看他是否有理智的判断能力及理性的约束能力。卢梭的自由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自由,是建立在对自然规律尊重的基础上的自由,尽管他没有明确表达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深刻的彻底的唯物论思想,但他在这一点上已经接近于对这一思想的正确理解。
卢梭在理论上阐述了人对自由的必然性选择的同时,又发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2]的呐喊。是什么限制了人的自由? 自由戴上了怎样的枷锁? 卢梭做了以下说明:
人类文明对自由戴上了第一重枷锁。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构思了文明状态与自然状态、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对立。他极力推崇自然状态,把自然状态说成是人类的黄金时期。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性是善良的、淳朴的,“自然人”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他们除因年龄、健康、体力等的不同造成的自然不平等外,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有公认的义务,所以没有善恶之分和邪恶与正义之别。生活于自然状态中的自然人 (野蛮人) 有两种先于理性的天然感情: 一种是关切自身的保存,即“自爱心”,另一种是把“自爱心”推及一切人的怜悯心。这两种天然的心理感情,断绝了人们为恶和行恶的念头。自爱心因为只看重对自身的保存,只涉及自己而不涉及与他人的关系,因而不可能使人作恶。由他们强烈的自爱倾向转化为对同类的怜悯,这种转化出自人的善良本能,他们不受任何私欲支配而不假思索地去帮助自己受苦的同伴。这两种天然的感情,起着代替法律、道德和风俗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完全没有敌视、仇恨、嫉妒、竞争、野心的存在。这种由自爱与怜悯两种道德品质主宰的社会,是其乐融融的,是蒙昧而质朴的,是符合人的自由本性的。卢梭曾极力赞美这种状态说: “实际上,再没有比原始社会状态中的人那么温和的了,在那个时候,人被安排得距离野兽的蠢钝和文明人的不幸的智慧都一样远,他为本能也同样为理性所限,只知道防备所面临的祸害的威胁,他为自然的怜悯心所制约,不会主动地加害于人,即使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那样去做。”[13]
但文明社会与自然状态是对立的。在文明社会,人类质朴无邪的天性没有了立足之地,因为知识区分了善恶; 在文明社会,人的自由天性无法保障,因为需要驱逐了选择; 在文明社会,道德的堕落带给人类无穷的灾难,因为利益导致了欺骗。卢梭把人类的文明史看作是“人类的疾病史”,[14]文明每前进一步,必然与人类的灾难相伴随,他描述道: “文明人除了他的邪恶、他的需要和他的灾难而外,他还如何给痛苦和死亡敞开了新的大门。如果你观察到使我们憔悴的精神痛苦、使我们疲惫而忧伤的狂烈情欲、压在穷人身上的过于劳累的工作、富人沉溺于其中的更加危险的安乐生活,以及使一些人因缺乏它而死亡、另一些人却因享用过度而死亡的种种东西;如果你想到各种食物的奇异的混合、有害健康的调味法、腐坏的食物、掺假的药品、售卖假药的商人的诈骗、医生处方的谬误,以及配制药剂所用的各种有毒的器皿; 如果你注意到大量聚集的人群因污浊空气而引起的流行疫病; 由于我们过分考究的生活方式、由于室内外温度的悬殊、由于增减衣服的太不小心以及由于我们所追求的一切肉体享受 (这种享受日久成为必要的习惯,嗣后由于疏忽或不能满足那些习惯的要求,往往会使我们丧失健康或生命) 等等而引起的疾病; 如果你计算了毁灭过多少整个城市、造成过成千上万居民死亡的火灾和地震; 总之,如果你把由于所有这些原因而继续不断地集中在我们身上的一切危险都合计起来,便会感到自然因为我们轻视它的教训,而使我们付出的代价是多么大。”[15]卢梭的描述是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感而发,但的确他又把人们的思维拉到今天。当21世纪的我们面对比卢梭所处时代更多的灾难与不幸时,当自然界一次又一次以它强大的威力向人类发出严重的警告时,如何看待日趋发达的人类文明,如何约束日益提高的人类智能,如何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摆在整个人类面前一道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从表面上看,卢梭对野蛮人与文明人、自然状态与文明社会的论述,似乎意味着他要人类退回到蒙昧而野蛮的原始状态,极力阻止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一种历史退化论的观点。实际上,透过这些表面的理论假设我们可以看到,卢梭并非一味地崇尚自然状态而排斥文明社会,他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分析两种状态的利弊,体现的是辩证的观点。他敏锐地看到了自然状态的缺陷,“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了过去; 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16]又明确地认识到文明社会的不足,“文明人毫无怨声地戴着他的枷锁,野蛮人则决不向枷锁低头,而且,他宁愿在风暴中享自由,不愿在安宁中受奴役; 正如一匹被驯服了的马,耐心地忍受着鞭策和踢马刺,而一匹未被驯服的马则一接近马缰就竖起鬃毛,用蹄击地,激烈地抗拒”。[17]人类进步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巨大的提高,人类理性的发达使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人性却堕落了,安乐的生活销蚀着人们的体力和勇敢,社会上出现了奴役和被奴役,人类的自由天性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野蛮人、自然状态只是作为文明人、文明社会的对立面的虚构。卢梭虚构的目的不在于求得理论上的完整性,而是力求找到打开人类枷锁,使人重返自由之路的途径。在他之后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认为对人的自由构成威协的是人类进入文明状态后出现的社会不平等,尤其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确立。因此,他借文明与野蛮的对立,借对自然状态的歌颂与对文明状态的鞭挞,表达了他对现实生活中失去自由的失望进而力图使人重回自由状态的希冀。在他看来,自然状态只不过是承载自由的形式,对它的赞美与向往,实质上反映了他对恢复人的自由权利的呼唤。透过这种理论的虚构,卢梭要达到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揭露封建专制制度对人的幸福、人的自由、人的尊严的践踏和破坏,进而彻底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如果单纯从其理论建构上说,卢梭身上唯心主义的成分依然十分明显,他企图借道德的提升归还人类的自由本性,把政治问题的解决希望寄托在本无任何强制力约束的道德之上,是一种唯心的观点。但从其理论的最终归宿上看,却具有强烈的革命性和深刻的洞察力。他代表了处于封建社会中的资产阶级的要求和呼声,反映了人类的发展是不断追求自由进而实现自由的基本趋势。
从哲学思想史的角度说,卢梭是第一个发现文明进步负值效应的哲学家。在启蒙时代人类理性的旗帜被无限高扬时,在整个社会充满着对人类未来无限憧憬与向往的乐观主义的情绪时,卢梭没有迎合当时的思想潮流而保留了自己对人类理性的清醒认识,并逆时代潮流而动大胆挖掘出文明的负面价值,无疑是睿智而深刻的。他的这一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使得这位崇拜人类理性的哲学家,除了构建了完整、庞大的理性体系王国,还主张在纯粹理性之外,努力建造一个信仰的天地、伦理的乐园。
科学和艺术是自由的第二重枷锁。由对自然状态的赞美,直接导致卢梭在逻辑上排斥科学和艺术。因为科学与艺术,属于人为的范畴,它使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仅从事一个人能单独操作的工作,不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从而使得自由、平等、善良的本性得以完整保全的状态被打破。随着外部自然的物质强制和人的内在欲望的推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就成为必然。人们为了强化自身的力量,加强对自然界的统治与改造,成就一种更繁荣的生活,就不得不乞求相互间的协作,寄希望于技艺的不断改进。科学与艺术随之越来越呈现自身作为工具理性的价值。然而,科学与艺术,并未使人的自由获得更大程度的满足,反而使人距离自由越来越远,“科学、文学与艺术,由于它们不那么专制因而或许更有力量,就把花冠点缀在束缚着人们的枷锁之上,它们窒息人们那种天生的自由情操……看来人们本来就是为了自由而生的……使他们喜爱自己被奴役的状态”。[18]科学与艺术不仅没有增加人类的自由,反而还使人类的道德逐步衰退,“随着科学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地平线上升起,德性也就消失了”。[19]“我们心灵的破败,正和艺术和科学的进步,成为正的比例”。[20]在他看来,“最不幸的是: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知识的途径。”[21]
科学和艺术的发展,使得近代人生活在整日的忙碌之中,完全失去了行为上的自由和精神上的自由,忘我甚至无我地积累立身于社会的资本。“社会中的公民则终日勤劳,而且他们往往为了寻求更加勤劳的工作而不断地流汗、奔波和焦虑。他们一直劳苦到死,甚至有时宁愿去冒死的危险,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或者舍弃生命以求生。他们逢迎自己所憎恶的显贵人物和自己所鄙视的富人,不遗余力地博得为那些人服务的荣幸; 他们骄傲地夸耀自己的卑贱,夸耀那些人对他们的保护; 他们以充当奴隶为荣,言谈之间,反而轻视那些分享这种荣幸的人们。”[22]
不仅科学和艺术销蚀了人的自由,甚至科学与艺术的创造者——科学家与艺术家也是没有自由的。因为在文明社会中,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引发了人与人地位之间的不平等,甚至导致了专制统治的产生。科学家、艺术家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个体,为了自身的生存不得不迎合世俗和统治者,悖逆自己的自由意志。迎合世俗的科学与艺术,不会表达创作者真实的感情,不敢触犯现行社会的种种规则,因而也无法从事真正独立的创造活动,不会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更不会为人类增添任何具有独特价值的精神财富。他们徒然耗尽毕生精力,找到了适合自身生存的坚实土壤,却失去了人类天生的自由情操。如果科学家与艺术家的成果仅仅为了取悦统治着或满足统治者的要求,那他们的劳动成果更无价值可言,他说: “当今,更精致的研究与更加讲究的趣味使赏心悦目的艺术归为一个体系,在近代方式下的奴隶般和骗人的一致性盛行。因此,人们会这样想,每一个心灵都是由同样的模子刻出来的,礼仪需要做这件事,礼节要求做那件事;典礼具有自己的形式,制订了它的条律,我们必须永远遵从这些东西,决不能由我们自己的本性来带动。我们不再敢于如实地表达自己,而是一直处于约束之下。”[23]卢梭的这一思想,在马克思那里作了进一步发挥,他说:“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烁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都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欢乐、光明,但你们却要使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法的表现形式; 精神只准披黑色的衣服,可是自然界却没有一枝黑色的花朵。”[24]在这里,“虚假笼罩了一切,人类的灵魂和情操随科学艺术的发展而堕落,有如星球的运行支配潮汐的涨落”。[25]科学和艺术推崇的是才智和高雅,而才智和艺术迎合的是世俗和统治。它一方面因独立性的丧失而失去了天然的自由,另一方面因个性的不能表达而丢弃了高尚的道德。
卢梭不仅以犀利的笔锋批判了欧洲的科学与艺术对人自由的桎梏,而且还放眼东方的文明。当以伏尔泰为代表的启蒙学派对中国的皇权政治、科学技术成就大唱赞歌、颇为推崇的时候,卢梭却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科学并没能有效地阻止社会的罪恶,未能有效地提升人的道德,也未能成功地保障人的自由,更未能造就一个强大的国家,反倒是虚假的艺术作品掩盖了种种罪恶。但表面繁荣代替不了内部的空虚,中国终于在卢梭之后不长的时期不堪一击地倒下了。他说: “如果各种科学可以敦风化俗,如果它们能教导人们为祖国而流血; 如果它们能鼓励人们的勇气,那么中国人民就应该是聪明的、自由的又不可征服的了。然而,如果没有一种邪恶未曾统治过他们,如果没有一种罪行他们不曾熟悉,而且无论是大臣们的见识,还是法律所号称的睿智,还是那个广大帝国的众多居民,都不能保障他们免于愚昧而又粗野的鞑靼人的羁轭的话,那么他们的文人学士又有什么用处呢? 结果不是充斥着奴隶和为非作歹的人们吗?”[26]
卢梭否定科学艺术对人类的进步作用,这无疑是唯心主义的观点和非历史主义的方法。但他揭示的科学和艺术发展必然伴随着道德的衰落、人类自由家园的迷失这一观点,已经被历史的发展所证实。卢梭关于科学与艺术依附专制政权而丧失自己独立个性的思想,关于作为科学和艺术的创作主体的科学家和艺术家丧失了自由创作尊严的观点,明确地表露了他反异化的呼声。通览卢梭对科学与艺术的论述,我们时时会感受到他流露出对“间隔”的敏感,对“疏离”的忧虑。随着人类日益进化,每个人都越发包装自己,注意别人,在不断把目光射向别人的同时也希望吸引别人关注的目光,但每个人所展现、所关注的都不再是本真的个人。人们不断地调整自己以便游刃有余地生存于社会,也希望社会以宽广的胸怀接纳自己。因而,终日惶惶不安的每一个生命个体,不得不收起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被他人的意见所主宰,一味迎合世俗和社会的要求。卢梭通过对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为人类自由构成的枷锁分析,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们不妨可以认定,他不是要人类重返蒙昧,而是托古改制,试图用逻辑的方法把人类的历史抽空,以便找到合理的逻辑起点,并在此基础上描绘理想的社会蓝图。这与当时盲目陶醉在利用科学知识对自然界无限制的改造和掠夺的科学至上之义相比,更具有前瞻性、预见性。
私有制的产生是自由的第三重枷锁。由文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协作的必要与日益频繁的交往,加上人自身的天然能力的不同,人们便产生了虚荣与轻蔑、羞惭和羡慕及对公众舆论的关切等新的情感,这时“公众的重视具有了一种价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灵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变成了最受尊重的人。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 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27]但这还不至于产生政治奴役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因为,“奴役的关系,只是由人们的相互依赖和使人们结合起来的种种相互需要形成的。因此,如不先使一个人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状态,便不可能奴役这个人”。[28]只有更进一步,“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 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具有两个人的粮食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需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了奴役和贫困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的滋长”。[29]也就是说,奴役关系的产生是平等消失、私有制出现的经济基础。而奴役关系的产生又依赖技术的发明和进步,“冶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发明,引起了这一巨大的变革。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30]在这里,卢梭初步意识到,生产力的发展是经济变革的原因,经济变革又是产生社会政治压迫的根源,天才地猜测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决定政治关系这一被马克思明确表述的真理,具有明显的历史唯物主义倾向。但卢梭不是一个自觉的唯物主义者,在他解释私有制产生的根源时,又不能彻底脱离唯心主义巢穴。他说: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 ‘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31]把骗子的欺骗和愚蠢人的轻信作为私有制产生的根源,与他提出的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经济关系变革的思想是矛盾的。卢梭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留下了理论方面的缺憾。他的贡献在于: 他揭示了私有制是人类发展历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私有制产生的标志首先表现为财产占有方面的不平等,并进而导致精神的不平等和政治的不平等。而无论哪种不平等,都是对自由的剥夺。
首先,私有制造了穷人和富人,出现了经济上的不平等,经济的不平等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同样享受精神上和政治上的平等。富人在财产拥有量上大大地超过穷人,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同时为了继续增加自己的财产,就想方设法欺骗穷人,并与穷人订立契约。这是人类最初的法律,这时的法律规定了私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确定了穷人对富人的义务,承认了政治上和精神上不平等的合法性。用卢梭的话来说,这两部分人的契约条款可以概括为: “你需要我,因为我富而你穷。那么我们就来订个契约。我给你替我服役的光荣,条件是你把所剩下的那点东西都交给我,作为我指挥你劳动的报酬。”[32]于是,人类天赋的自由和平等便永远地消失了。富人由于有了法律的保护更加增强了自身的力量,而穷人由于有了法律的约束而丧失了自身的一切自由。这样发展下去必然导致: 一方面由于利益的刺激,个人的能力不断发展完善; 另一方面则是人类整体的堕落。因为,在这种状态下,金钱使人失去自由本性,人类行为的指向只有金钱,为了获取金钱,人们不惜采取任何措施、动用各种手段,随之人的能力不断增强。与此相伴,奸诈虚伪、专横冷酷、竞争倾轧等一切邪恶必然接踵而来,统治和暴力必然产生。当富人一旦认识到统治的快乐之后,便会立即鄙视其他一切快乐,一心只想征服和奴役别人。“他们好像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之后,便会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罢了。”[33]富人的残酷压迫和掠夺,必然引起穷人的反抗,于是社会在无穷无尽的冲突、残杀和战争中失去了自然状态中的温馨与和平。人类的自然怜悯心在剥削与防御的较量中消失殆灭,人类的整体道德水平由于利益的冲突陷入困境。这是由私有制的产生而带来的政治上、精神上不平等,继而磨灭人类自由的开始。
契约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后盾作为保证,于是权力机构诞生了。官职的设定确立了弱者和强者的区别,明确了等级秩序的合法化。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 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 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确定下来,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力; 从此以后,便为了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34]此后“在世界上,人们再也找不到一个角落,能够摆脱他们的枷锁,能够避开自己头上的利剑”。[35]这是人类不平等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当暴君逐渐暴露其贪婪的本性,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不平等也发展到它的顶点。在这一阶段,国家官吏已“习惯于把官僚看作是自己的家产,把自己看成是国家的所有主”; “习惯于把他们的同胞叫奴隶,把这些奴隶当作畜生一样算在他们的财产的数目之内,而自称是与神齐等的王中之王”。[36]因而主人和奴隶的身份被严格界定,君主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更是奴隶的主人。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他可以肆意吞没一切善良健全的事物,随意蹂躏法律和契约。而作为有生命、有意志的奴隶,由于是君主的财产,便必须收起自己的意志随君主意愿任意处置。所有的奴隶在暴君面前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零,除了服从君主的意志之外别无选择。由此,人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上的自由,无论是行为的自由,还是政治和精神的自由。
通过对不平等的分析,卢梭把人划分为穷人和富人、强者与弱者、主人与奴隶。他们在政治上和精神上是不平等的,正因为不平等,作为社会的弱势阶层——穷人、弱者、奴隶,便丧失了自己独立的人格,消磨了自身独特的个性,也就不具备任何自由的特征。而富人、强者和主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也变得越来越贪婪、冷酷、虚伪,并且他们利益的获得建立在对穷人、弱者、奴隶的残酷压榨和奴役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他们尽管与他们的对立面地位悬殊,有着激烈的利益冲突,但他们又不得不依赖其对立面,以致他们在实施统治和奴役的同时实际上也失去了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本性,与被统治者殊途同归也变成了依附于别人的奴隶。(参见《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卷第197页) 从前同为自由、自主的人,现在由于私有制的出现,都失去了自由、自主的本性。因而,无论是穷人、弱者、奴隶因为受压迫、受奴役而导致的不自由,还是富人、强者、主人统治别人而导致的不自由,都违背了人的自由本性,是恶的根源。卢梭说: “富有,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 贫穷,他就需要他们的援助; 不穷不富也决不能不需要他们。于是他必须不断地设法使他们关心他的命运,并使他们在实际上或在表面上感到为他的利益服务,便可以获得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使得他对一部分人变得奸诈和虚伪; 对另一部分变得专横和冷酷,并且,当他不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一切人。最后,永无止境的野心,与其说是出于真正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使自己高人一等的聚积财富的热狂,使所有的人都产生一种损害他人的阴险意图和一种隐蔽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阴险的,因为它为了便于达到目的,往往戴着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倾轧,另一方面是利害冲突,人人都时时隐藏着损人利己之心。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新生产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37]
由对私有制产生的不平等的阶段到最后人类自由本性的完全丧失的辩证分析,卢梭得出结论: 社会发展既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同时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倒退。说它进步,因为它毕竟是人类“自我完善能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人类与动物相比而独具的智慧和历史演绎的不可逆性; 说它退步,是因为在私有制基础上人类文明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精神上的不平等的深化和普遍的道德堕落。这种堕落不仅是统治者的堕落,还包括普通臣民为争得自己可怜的利益和地位而放弃自己的自由本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卢梭的历史辩证法思想给予充分肯定,他说: “卢梭把不平等的产生看做一种进步。但是这种进步是对抗性的,它同时又是一种退步。”“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当不平等达到顶点,“不平等又重新转变为平等,但不是转变为没有语言的原始人所拥有的旧的自发的平等,而是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压迫者被压迫。这是否定的否定”。[38]
当卢梭意识到社会的进步与道德的蜕化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文明必然伴随堕落,进步必然导致不平等时,已经显露出“历史是在恶中发展的”思想,具有丰富的辩证法因素。这一因素启迪了黑格尔,黑格尔从精神发展史的角度考察了“堕落”的真正含义及历史作用,指出了“堕落”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合理性,黑格尔说: “罪恶生于意识,这是一个深刻的真谛: 要知道禽兽是无所谓善或恶的; 单纯的自然人也很无所谓善或恶。意识却使那任性任意、具有无限自由的‘自我’,离开了‘意志’的纯粹本质——换言之,离开了‘善’。‘认识’,唯其取消了单纯‘自然’的统一,便是‘堕落’,这‘堕落’并非随随便便的概念,而是永恒的‘精神’历史。因为那种天真的状态,乐园的生活,乃是禽兽的生活状态,‘天堂’是唯有禽兽,而非人类所能勾留的园囿。禽兽仅仅隐然 (而非有意识地) 与‘上帝’为一。唯有‘人类精神’才取得一种自我认识的生存。这种自己为自己的生存,这种意识,同时又脱离了那个‘普遍的与神圣的精神’。假如我守着我的抽象的‘自由’,我便违背了‘善’,而选择了‘恶’。所以,这‘堕落’乃永恒的‘人类神话’……事实上人类即从这种过渡而成为人类。”[39]黑格尔并没有一味地指责“堕落”,而是客观地承认堕落乃是对“自然”的否定,是人类历史的真正开始。人类正是在堕落中并不断克服堕落,才推动了历史的进步。黑格尔的论述尽管没有超越客观唯心主义的框架,但却超出了卢梭的情感制约而更具有理性的成分,更显示出理论的成熟性。
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当卢梭发现普通平民随封建统治者一起走向道德的深渊时,并没有谴责广大受奴役的贫苦百姓,而是积极呐喊要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为保障自己的利益而斗争,鼓励他们向毁灭了他们自由的君主通过暴力的方式,重新夺回自由的权利。他说: “暴君只是在他最强的时候,才是主子; 当他被驱逐的时候,他是不能抱怨暴力的。以绞杀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起义行动,与暴君前一日任意处理臣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同样合法。暴力支持他,暴力推翻他,一切事务都是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着,无论这些短促而频繁的革命结果如何,任何人都不能抱怨别人的不公正。”[40]
卢梭明确地分析了套在人类自由本性上的枷锁之后,并没有因此彷徨无助得出悲观主义结论,而是鼓励人们,要想享有幸福的生活,必须恢复人的本性,获得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由。要恢复人的自由本性,必须行动起来,推翻文明社会中权威、偏见、先例及一切社会制度。因为是它们压抑了人的自由,是它们导致人的天性丧失,“他的天性将像一株偶然生长在大路上的树苗,让行人碰来碰去,东弯西扭,不久就弄死了”。[41]人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在思想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思索,在行动上按照正确的理性利用自然的能力,随之人的创造性便化为乌有,而只能选择遵循旧制度、依附权威、迎合社会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使人生活于奴隶状态。因而,要恢复人的自由,就必须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因为人是自由的主动者,人应该尊重自己的自由意志,充分发挥人的创造能力,以使生活更有意义,幸福更有保障,以获得更高层次的自由。他激励人们说: “生活,并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动,那就是要我们使用我们的器官,使用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们感到我们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42]这就是要求人们积极地去创造,运用人的体力和智力显示一个人的存在,彰显一个人的人格。如果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努力追求更完美、更完善的事物,就会形成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也就有希望达到卢梭渴望的对每一个社会成员自由权利予以保全的理想状态。
任何哲学思想都是自己时代的产物。卢梭之所以形成对自由的深刻思考和表现出对自由的深切期望,不仅取决法国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的状态,也是对前人提供的思想资料和认识成果的继承和改造。
卢梭生活于从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前夜,种种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暴露无遗。在政治上,当时法国还是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国家,国王是封建势力的最高代表,他掌握着庞大的官僚机构,利用手中握有的绝对权力,对广大人民实行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统治。为了维护和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他们公开宣扬“君权神授”、“朕即国家”、“法律皆出于我”等君权至上思想,而把承载着整个社会重负的底层农民,看作一连串的没有任何意义的零,根本无所谓权利或人身保障,更谈不上自由;在经济上,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专制政权,对广大贫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加重赋税,横征暴敛,穷奢极欲,大肆挥霍。尽管国家经济处于崩溃边缘,负债累累,但王室和贵族却更变本加厉地在凡尔赛宫和乡间城堡欢宴嬉戏。路易十五有一句名言: 今世尽够受用,死后管它洪水滔天。他的情妇德·彭巴杜尔夫人私用国库3600万里弗,如取之私囊,宫廷被称为“国家的坟墓”。无止境的贪欲、纵情欢娱使国王根本无视自己的职责,导致法国社会千疮百孔、百病丛生。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霍尔巴赫曾说,“在国王心中,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繁荣,什么是真正的富强,满足于凄凄惨惨地统治着大片寸草不生的原野,上面只能遇到稀稀落落的几个可怜虫。正是由于他们的贪婪、玩忽职守和胡作非为,把大片美好的田园变成了凄凉的鬼窟,使富饶康乐烟消云散。”[43]在社会结构上,法国居民按社会地位,分为三个等级,僧侣是第一等级,贵族是第二等级,他们是统治阶级,国王是他们的总代表。尽管从人数上看,他们是法国社会中一个非常小的群体 (只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一切政治权力,占有全国绝大部分土地和财产,享有占政府年预算相当大比例 (约四分之一) 的种种恩俸和年金,并被赋予完全免税的特权。而第三等级 (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无产者和资产阶级) 虽然承担着国家的全部赋税义务,但却受着封建特权等级不同程度的剥削和压迫,政治上无任何权力。即使是新兴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势力,有些人握有巨大财富,金融巨头、富商和包税人在奢华、挥霍上可与贵族齐肩,但他们却被排除在政治统治权之外。在思想上,法国专制君主利用天主教会和僧侣阶级,竭力加强对广大臣民的精神统治,鼓吹神权、宿命、愚昧主义,仇视真理,鄙视知识,摧残文化,并利用政治上的高压政策,禁止一切进步思想的传播。在对外政策上,极力主张对外扩张,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侵占别国领土,穷兵黩武,耗尽了国家财力、兵力,萎缩了海外财源,阻碍了经济增长,使财政危机日益明显。
思想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亲身体验、亲眼所见人民深重苦难和贵族穷奢极欲的卢梭,带着思想家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法对社会的邪恶、奴役和道德堕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他说: “哲学家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同专制制度统治下的国家的宁静是相像的,那是死亡的宁静,它甚至比战争的破坏还大。”[44]卢梭的“自然”和“文明”的对立正是贵族和平民对立的反映,是对上流社会道德堕落的抨击和对人民纯朴道德的歌颂; 卢梭对“自由”的呼唤及对套在自由身上枷锁的分析,正是他拯救广大人民于苦难之中的深切期望。他的哲学是平民的哲学,他所关注的是平民的生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适应了要求社会变革的时代呼声的卢梭的思想,在被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的情况下,立即形成一股强大的革命势力,以无坚不摧的气势迅速摧毁了封建统治。马克思曾描绘说: “以往的一切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一切传统观念,都被当做不合理的东西扔到垃级堆里去了; 到现在为止,世界所遵循的只是一些成见; 过去的一切只值得怜悯和鄙视。只是现在阳光才照射出来。从今以后,迷信、偏私、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排挤。”[45]
恩格斯说: “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便由以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源为前提。”[46]卢梭思想的诞生,尤其是关于“自由”的论述,同样借鉴了前人的思想成果。
“自由”理论,早在古希腊和基督教创立时就提出来了。但真正作为一个阶级的奋斗目标去追求,作为人类的一面旗帜被高扬,作为一种时代精神鼓舞广大的士民阶层,是自文艺复兴时期始。当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文学家和宗教改革家明确提出,自由是人类永远的旗帜,人生最重要的追求是对自由的追求,人生最根本的目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而要获得人类的自由,就必须砸碎封建主义的等级制和神学的桎梏。黑格尔曾称文艺复兴“第一次预示一个美丽日子的来临”,“它充满了最尊贵的和最高尚的东西,曾经由基督教给予了自由的、由教会解放出来的人类精神,显示出永恒的、真正的内容”,[47]并进一步说“这些原则的宣告就是展开了那最近的新旗帜……这面旗帜就是我们现在所拥护的、我们现在所擎举的”。[48]从此,自由便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主旋律,一直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直至今天也未曾止息。
西方的思想家如西塞罗、霍布斯、斯宾诺莎等都对自由作了充分的论述,他们的论述,基本上都是把自由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强调法律是对自由最有效的保护。前人的思想无不影响着卢梭。但卢梭思想的主要营养来自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者洛克。洛克认识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不可分割的权利,自由可分为“天然的自由”和“社会的自由”。他在《政府论》阐述了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之中,并享有充分的自由、人与人相互平等的自然权利; 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是由于人们和君主互订契约,订立契约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自然权利; 提出一旦君主实行暴政,人民有权以暴力的形式来推翻它以保证自己的权利不被君主完全吞食; 洛克还承认劳动是私有制产生的根源。这些思想都能在卢梭的著作中找到它们的影子。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卢梭在表明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人的自由的思想时,极力主张只有自然状态才能保障人的自由,把社会状态与自然状态完全对立起来,反对用自然法来为社会组织和它所有的制度特别是为私有制辩护。而洛克则把私有制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上,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就已经有了财产所有权,财产合乎自然法和人性,财产是保持生命的必然手段,因而应受到保护。实际上,卢梭与洛克的分歧主要体现在哲学路线上,洛克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路线,看到了财产在人们社会中的作用,并主张对财产的保护; 而卢梭则是从道德的基点出发,强调自由权利对人的重要性,主张一切社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自然权利不受侵害为出发点,力求建设一个充满高尚道德情操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成分。应该说,洛克的思想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他所设想社会也是可望达到的目标; 而卢梭则更具有浪漫色彩,他为人类设想的大同社会,具有乌托邦的性质,人们虽然感到它无限美好,对它充满无限的憧憬,但却可望而不可及。
卢梭的思想还受到近代自然法学派格劳秀斯和普芬道夫的影响。他们是自然法理论的奠基者之一,都提出“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理论,都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把国家从神学中解放出来,把人的自由、权利提到非常高的高度,这对卢梭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仅如此,在卢梭的著作中,我们还经常发现斯多葛学派晚期代表塞涅卡思想的痕迹。塞涅卡强调在人类的黄金时代没有私有财产,人与人完全平等,人人享有自由。他十分重视和善、亲爱、仁慈等美德,倡导人与人的和睦相处,谴责欺凌与奴役,带有明显的人道主义色彩。并认为,真理、美与善都是人追求的目标,而这些目标都隐藏在自然法中,人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在自然法中找寻出来。因此,自然法是永恒的,纯粹的自然境界是人生最好的归宿。这与卢梭关于自然状态的描述及对未来社会的期望是一致的。
卢梭的思想不可能不受同时代思想家的影响。卢梭从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孔狄亚克等思想家的理论中吸取大量的营养,形成了比较系统的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哲学体系,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蒙昧主义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西方近代思想史谱写了光辉灿烂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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