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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的实现途径

时间:2023-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天人合一”的理论模式下,封建王朝设计了大一统的政治秩序。“天人合一”要寻求的是“天道”与“人道”的结合,其目的是要论证道德实践的必要性和至上性。“天人合一”作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影响决不是偶然的。任何思想意识的产生,必然会有孕育它适合它生长的肥沃土壤,中国“天人合一”观念的形成也不例外。

政治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是为封建统治而存在的,是具有无上权威的人格“神”,其目的是要寻求“神权”与“君权”的统一。在“天人合一”的理论模式下,封建王朝设计了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为了维护一统社会,即保障一个权力中心的君主专制制度,就必然首先论证君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质,于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19]“古之造文,三画而联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联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道之,非王者孰能当”。[20]天子奉天之命统治臣民,天命不可违抗,臣民必须无条件地顺从天命,也即顺应天子。为了保证对天子的顺从,一要“忠”,就是要内心无二地绝对忠诚于君主,不存任何妄念,不要有任何非分之想; 二要“诚”,“诚”是中国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和强调的品格,它要求臣民对君主要诚实无欺,心地坦荡,实际上就是一种内心和行为的自律精神。无论内心所思及向外躬行都要以“诚”自律,“诚”体现在人性与天道之中,“人性与天道存乎诚”。[21]“诚”是任何一个人达到自我完善必须具有的品格,“诚”也是任何一个道德高深的人的不懈追求。“诚者,天之道也,思诚之者人之道也。”[22]本然无欺是天道,思诚求诚是人道。因而,沟通天人关系要以“诚”为媒介,只有达到至诚境界,才会实现天与人的和谐统一。甚至连一直主张“天人相分”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也把“诚”看作宇宙的根本法则,他认为“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 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23]荀子强调诚可以贯通天人,但他所谓的“诚”已脱离伦理道德的轨道而转化为政治活动原则,“诚”的外在表现形式为“礼”,“礼”是宇宙秩序的创造者和体现者。他在《荀子·礼记》中说:“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礼”不仅是自然万物秩序的维护者,更重要的,它是社会制度、社会秩序得以合理存在、和谐发展的依据。“礼有三本: 天地者,生之本也; 先祖者,类之本也; 君师者,治之本也。”又说: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24]天道与王道,政治秩序与道德原则合二为一,社会制度,王权统治本源于天道,受天道保护; 三要“信”,也就是要守信,不可言而无信,“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25]“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不仅每个人在身心修养中不可缺少,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一个对君主“忠”“诚”,臣民有“信”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稳定的、太平的社会。

封建社会政治的主要特征表现为王权的绝对统治和严格的社会等级秩序。为说明封建统治的合理性及强化人们对等级秩序的认同,中国古代思想家用“天”的概念,用形而上的方法,作了充分的论证。董仲舒说: “见天数则知贵贱逆顺所在,知贵贱逆顺所在,则天地之情著。”[26]朱熹则用人之所禀气之不同作为区分富、贵、寿、夭的标准,《宋子语录辑略》卷五中说: “禀得清高者便为贵,禀得丰厚者便为富,禀得长久者便为寿,禀得衰颓薄浊者便为不肖,为贫为贱、为灭。”把人类社会等级秩序的形成归结为不可抗力的作用,是受到天意保护的,逆天行事会受到天的惩罚。任何一个人都应安于自己的身份秩序、等级地位,按自身的身份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为维护统治者的王权地位,顺利实施对社会的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

伦理学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是作为一种价值存在而存在的。“天人合一”要寻求的是“天道”与“人道”的结合,其目的是要论证道德实践的必要性和至上性。为了达到“天人合一”境界,体现伦理与心性的结合,中国思想家提出如下途径: 一是要有仁爱之心,注重人际关系和人与外部世界的和谐,也即“仁”。要做到“仁”,首先要每个人从内心深处把爱心作为人的道德本性,其次把这种仁爱本性推广及人及物,使这种每个人具有的善良本性成为人类普遍的道德品质。随着“仁”的广泛运用及其含义的不断深化,仁与人之为人的性等同起来,人的本性具有形而上的本体论意义。本体意义上的人的本性与天是一致的,因而人与天是合一的; 二是要“尽性”,即要在道德实践上下功夫,就如同《中庸》中所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只有坚持“学” “问”“思”“辨”,追求善的知识,恪守善的原则,履行善的行为,使人的本性充分完善,合于天性,达到“天人合一”。这样,不仅个人的道德修养在不断实践过程中实现个体超越的理想,也使个人的道德修养与宇宙生命的生生不息紧密相连,把自然世界与价值合二为一。

总之,无论是“忠”“诚”“信”,还是“仁”“尽性”,都是在论述人的道德修养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道德修养是国家治理的根本,无论是君主,还是臣民,都应把道德修养作为人生第一要事。只有如此,国家兴旺、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才有希望。故《礼记·大学》中这样描述: “格物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天人合一”作为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社会影响决不是偶然的。任何思想意识的产生,必然会有孕育它适合它生长的肥沃土壤,中国“天人合一”观念的形成也不例外。

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政治、文化土壤滋生并巩固了“天人合一”思想。中国地理环境呈半包围状态,西北有高大山脉做屏障,东南开阔直面大海,形成与外部世界的天然阻隔。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我们的先人在有暇思考人在世界中的位置时,在没有科学知识武装的情况下,很容易把人以外的世界笼统地称之为“天”,而且由于我国较早出现了农耕文明,生活来源有了可靠的保证,使之“天”便是整个世界,便是最好的。人只要与天保持一种和谐共处的良好状态,与天融为一体,达到与天合一,便会获得“天”的恩赐与垂青,保持生活的安逸与富足。随着我国封建社会的来临,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建立完善的国家制度和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天人合一”的理论指向便从人与外部事物的关系转向为封建政治统治做论证。再加上我国文化上也较早自成体系,并具有强烈的同化作用,尤其是儒学文化,较早居于国家主导意识形态。良好的自然条件培育出天人合一理念,完善的国家制度和优越的文化使具有政治支撑和王权论证功能的“天人合一”理念受到统治者的庇护。同时,特殊的环境不仅使封建统治者从地缘上断绝与外界的交流,而且政治上的强大和文化上的发达,使统治者产生了“惟我独尊”的大国心态,致使“天人合一”思想安全而有效地运行于整个封建社会漫长岁月中。

长期的自然经济特征是“天人合一”思想生存与成长的沃土。早在公元前2000年,中国就已有定居的农村。世代生存和生活在小家经济土壤上的农民,处于以手工劳动和传统技术为手段的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形态。这种形态下的农业生产,技术变迁很慢,生产方式与生产内容相对稳定。由于农耕经济形态,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都要依赖于大自然,因而,对“天”产生由衷的敬畏并顺应天,这就为他们重视天人关系进而产生“天人合一”命题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并且,由于农耕经济形态下的生产力相对稳定,作为其反映的意识形态,也相应地较少变化而趋于保守,因而,“天人合一”理念不仅得以生长,且更益于长久保存。

以血缘为中心的家庭宗法制度的长期存在为以论证封建等级秩序的“天人合一”理论提供了存在合理性的依据。中国文化,自古就非常重视对每个人来说与生俱来的宗法关系。费孝通先生在其《乡土中国·差异格局》中把宗法关系比作由个人推出的同心圆波纹,它所结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包括无穷的人。人是宗法关系的个体承载者和能动的维系者,在血缘宗法关系下的人际关系中,是亲亲关系。以亲亲关系为核心向外无限推出的同心圆,便波及尊君与事亲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由家庭血缘情理上升为社会伦理和国家政治的原理。“忠君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一本也。”[27]在传统的中国文化中,无视自己的宗法属性非但不能自立于社会,甚至连做人的资格也没有。所以从孟子到清代方苞的《原人》,两千年的历史一直强调“无父无君,是禽兽也”。[28]由亲亲到事君确立了尊卑等级秩序,随着封建统治者对这一理论价值的认同,并上升为官方的意识形态,作为其核心内容的“天人合一”思想也就不断得到发展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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