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宁转向实行“新经济政策”
1921年初至1922年,列宁关于“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理论逐渐成熟。他提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新经济政策”,成为探索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先驱,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勾画出最浓的一笔。“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
用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是新经济政策的开端和主要标志。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征集制的决议》,主要内容是:取消作为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办法的余粮征集制,实行实物税;完成纳税义务后剩余的全部粮食、原料和饲料,由土地耕种者自己全权处理支配。这种流转自由是必要的,因为他能够立刻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只有农业生产的恢复才能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但当时人们认为,流转自由就意味着资本主义。列宁指出,这种流转自由的后果必然是小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小私有经济大发展就是小资产阶级的发展,“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这是无可争议的真理”,“而这种发展在千百万小生产存在的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无产阶级的唯一正确的政策是“不去试图禁止或堵塞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努力把这一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3]。
(二)大力发展商业,利用市场和货币关系来建设社会主义
新经济政策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就是逐渐抛弃了把共产主义与商业绝对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把商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重要手段之一。列宁在总结以前经济战略的错误时说:“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4]从社会主义实践的挫折中,列宁认识到商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商业是当时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全力抓住的特殊环节。应当通过市场实现统一的国家计划。“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5]在1921年春天,列宁进一步指出新经济政策“根本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6]。这表明了列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和俄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以高深的理论素养和坚定的政治勇气,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理论创新。
(三)利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利用资本主义的有利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是列宁新经济政策中突出的创新思想。列宁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十分明确,在十月革命前就明确提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入口的理论。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列宁指出俄国可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中间站走向社会主义,但后来由于国内战争的爆发,没有实现。实施新经济政策后,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更加明确、系统。1921年春,列宁明确指出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走向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何况,“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我国现时的经济,这是第一。第二,国家资本主义中没有任何使苏维埃政权感到可怕的东西,因为苏维埃国家是工人和贫农的权力得到保障的国家……”[7]列宁在《论粮食税》一文中阐明了能采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形式: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购代销制,这样就改变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中试图建立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做法,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列宁还主张重视发展合作制,认为这是农民最容易接受的方法,是引导农民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唯一道路。列宁这种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实践,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他根据俄国实际,探索了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充分利用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问题,从而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十分赞赏新经济政策,指出:“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8]实践证明,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也因此开创了一条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在经济恢复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当然由于国际国内原因,也存在着诸多矛盾,甚至多次发生经济和社会危机,但瑕不掩瑜,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