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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哲学精神

时间:2023-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正义观探索过程中所具有的唯物精神、实践精神和批判精神,是值得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问题时吸收借鉴的重要哲学精神。这些事实让人很容易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反对社会正义的,社会主义与社会正义是不相容的。围绕着马克思有无正义观及有怎样的正义观,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西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思潮中引发了一场浩大的思想论争,至今余波未平。

马克思的正义观及其哲学精神

Marx’s Philosophy of Justice and Spirit

张雪梅

[内容提要] 马克思寓肯定于否定,提出了他的社会主义正义观。正义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正义是工人团结起来的价值纽带,离开阶级斗争,正义只能是空话,构成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正义观探索过程中所具有的唯物精神、实践精神和批判精神,是值得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社会主义公平正义问题时吸收借鉴的重要哲学精神。

学界均知,马克思很少将“公平”、“正义”当作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概念,从列宁开始,马克思的继承者们便基本上不专门研究和论述社会公正问题,并将它们打入革命的对立面——改良主义范畴。这些事实让人很容易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反对社会正义的,社会主义与社会正义是不相容的。事实上也有很多人确实是如此认为的。可是令人疑惑的是,马克思在严厉谴责资本主义对工人的残酷剥削时所表现出来的义愤填膺似乎又表达了一种正义感,以至于“马克思赞成正义”与“马克思反对正义”似乎都可以从其文本中找出依据。围绕着马克思有无正义观及有怎样的正义观,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西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思潮中引发了一场浩大的思想论争,至今余波未平。那么,马克思究竟是赞同还是否定正义,社会主义与正义是否相容,其中有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呢?这是我们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本清源的一个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一、否定中的肯定:正确认知马克思对“社会正义”的激烈批判

文献表明,马克思的确曾经激烈批判过“社会正义”。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曾经非常气愤地批判拉萨尔在党的纲领上空谈所谓“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这样写道:“我较为详细地一方面谈到‘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谈到‘平等的权利’和‘公平的分配’,是为了指出这些人犯了多么大的罪,他们一方面企图把那些在某个时期曾经有一些意义,而现在已变成陈词滥调的见解作为教条重新强加于我们党,另一方面又用民主主义者和法国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凭空想像的关于权利等等的废话,来歪曲那些花费了很大力量才灌输给党而现在已在党内扎了根的现实主义观点。”[61]在《工资、价格和利润》中,马克思指出:“要求工资平等是根本错误的,这是一种决不能实现的妄想。这种要求是一种虚妄和肤浅的激进主义的产物,只承认前提而企图避开结论”,“在雇佣劳动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平等的或仅仅是公平的报酬,就犹如在奴隶制的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62]在1877年致左尔格的信中,马克思针对一些人“想使社会主义有一个‘更高的、理想的’转变,就是说,想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fraternité)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这种基础要求一个人在运用它以前认真地客观地研究它)”[63]的蠢蠢欲动而大声疾呼:“先生们,不要受自由这个抽象字眼的蒙蔽!这是谁的自由呢?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个人在对待另一个人的关系上的自由。这是资本压榨劳动者的自由。”[64]列宁也曾指出:“任何一个只要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人,甚至任何一个只要读过一本叙述马克思学说的通俗读物的人都会知道:马克思恰恰是把他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很大一部分著作和很大一部分科学研究用来嘲笑自由、平等、多数人的意志,嘲笑把这一切说得天花乱坠的各种边沁分子,用来证明这些词句掩盖着被用来压迫劳动群众的商品所有者的自由、资本的自由。”[65]

站在马克思当年所处的写作背景与写作目的这一角度,我们再对上述“批判”进行认真分析,就可以发现,马克思所批判的不是“社会正义”的一般,而是“社会正义”的特殊——资本主义“社会正义”,其批判不是为了否定社会正义,而恰恰是为了肯定和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马克思特别不赞成的是那些空想家和改良主义理论家把社会公平公正当作目标来愚弄群众,所以他在与敌论战时,多次表现出对这类问题的不屑——不屑的不是社会正义本身,而是拿社会正义当枪使的人。马克思认为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不存在绝对的社会公平;对于统治者资产阶级,此类概念纯属虚伪;而对于工人,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寻求公平,至少也属于无知。也许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其正义理想,马克思在正面论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时几乎没有使用“正义”概念,而是更多地使用了“公正”、“平等”和“自由”等与正义相近的概念。

归根结底,马克思激烈批判社会正义的目的,一是为了揭露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意识形态本质,二是为了同庸俗社会主义的抽象正义观划清界限。[66]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不是为批判“社会正义”而批判“社会正义”,而是寓肯定于否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正义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正义理想:资本主义必将被社会主义取代,共产主义社会这一人类自由联合王国必将实现。

二、马克思的正义观

实际上,“社会主义”这个词刚出现时,就与“社会正义”有不解之缘。法国的《拉罗斯字典》认为,“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最早见于1832年法国人皮埃尔·勒鲁的《百科全书》杂志上,当时是把“社会主义”等同于与个人主义相对的公正合理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集体主义”一词使用。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则倡导维护人数最多且最贫困的工人阶级的利益,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社会。对此,马克思点评道:“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只要把它发现出来,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67]但“由此只能得出一种折衷的不伦不类的社会主义”,一种“色调极为复杂的混合物”,“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68]由此,马克思在将空想社会主义变为科学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正义观。

首先,马克思认为,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说:“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69]“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公社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70]这后一句话虽出自恩格斯笔下,却是马恩思想的共同写照。这一认识第一次将千百年来人们孜孜以寻的正义理想指向了正确的目标。马克思还设想,理想的正义社会应是一个“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这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71]这个正义社会用马克思的概念来说,当然就是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72]可见,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不仅不排斥社会正义,而且与社会正义具有本质的联系。

其次,马克思认为,正义应当成为工人阶级最为重要的价值观念,成为让工人团结起来的价值纽带。1864年,马克思在第一个国际性无产阶级革命组织——“国际工人协会”的《成立宣言》中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要求工人进行兄弟般的合作,要“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73]针对“由于每个国家里各个不同职业的工人彼此间不够团结,由于各国工人彼此间缺乏兄弟般的联合”导致工人的解放运动“至今没有收到效果”,并成为一些人诋毁国际工人组织存在的合理性的现象,1866年,马克思在日内瓦代表大会通过的《国际工人协会章程和条例》中再一次庄严宣布:“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对一切人的态度的基础,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74]正是在这一思想引导下,马克思恩格斯领导的第一国际,用真理、正义和道德奠定了工人国际组织的基础,让工人们明白了“工人的解放应该是工人自己的事业”,[75]从而为社会主义正义理想的实现锻造了一个思想统一、团结如一、坚不可摧的现实革命力量,做好了向资本主义进行革命进攻的组织准备。

第三,马克思指出,离开阶级斗争,正义只能是空话。正是这一点,划清了马克思社会正义观与空想社会主义正义观之界线,使社会主义正义理想不仅有理论美景,而且有实践途径,空想终于能够变成现实。1879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写的《给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威·白拉克等人的通告信》中,马恩尖锐地指出:“在阶级斗争被当作一种令人不快的‘粗野的’现象放到一边去的地方,留下来充当社会主义的基础的就只有‘真正的博爱’和关于‘正义’的空话了。”[76]在信的末尾,马恩旗帜鲜明地表达了阶级斗争对于共产主义理想实现的巨大意义:“将近40年来,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一贯强调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77]

三、马克思正义观的哲学精神

以21世纪的眼光回望马克思的正义观,我们仍然可以拂去历史的尘埃,找到马克思正义观有利于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观点。这一点自有方家论述。本文所要探讨的是,值得我们开发和传承的马克思正义观的哲学精神是什么。因为,一门科学理论的价值往往不在于其具体观点始终正确,而在于其据以展开研究的哲学精神岁月不老。唯物精神、实践精神与批判精神就是马克思正义观据以行走历史、晓谕后代的哲学精神。

所谓唯物精神,就是坚信社会主义正义理想客观存在并必然实现的精神信仰。这种精神信仰不是盲动,也不是幻想,而是建立在科学的经济社会分析基础之上的信念。所以马克思能够透过繁华的资本主义世界看到其必然衰亡的历史结局,可以透过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看到自由平等的自由联合王国。正像列宁指出的那样:“只有马克思的哲学唯物主义,才给无产阶级指明了如何摆脱一切被压迫阶级至今深受其害的精神奴役的出路。只有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才阐明了无产阶级在整个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真正地位。”[78]但这种“唯物”绝不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攻击的那样,是“经济唯物主义”,恰恰相反,“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79]马克思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始终关注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是最广大受压迫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所以才能够由物见人,不被异化。而这正是马克思正义观唯物精神的体现,是来自于物又高于物,追求经济、政治与文化多元利益实现,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正义理想。因此,纵观马克思正义观的内容,虽然经济制度、经济自由、经济解放所下笔墨偏多,但细细研读,都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政治、文化或社会内容。这才有了经久不衰的理论魅力与前赴后继的感召力。这也启示我们,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从现实的经济状况出发,让财富充分涌流并真正惠及人民;考察社会是否正义也应该从现实经济状况出发,正确看待当下社会不公平、不和谐之处。只有坚持唯物的正反合,我们才能真正从精神高度树立起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丰碑,我们自认为已经具有的理想信念才能因真知、真信、真干而真实存在。

所谓实践精神,正像马克思自己所言:“要扬弃私有财产的思想,有思想上的共产主义就完全够了。而要扬弃现实的私有财产,则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历史将会带来这种共产主义行动,而我们在思想中已经认识到的那正在进行自我扬弃的运动,在现实中将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把我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一历史运动的局限性和目的,把意识到超越历史运动看作是现实的进步。”[80]众所周知,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行动”,就是“阶级斗争”。在千千万万革命者的努力下,我们靠顽强持久的“阶级斗争”砸烂了旧世界,换来了正义所期许的新社会。走到今天,在社会主义中国它早已不时兴了,但对我们这些共产主义继承者而言,“阶级斗争”的价值不在于阶级斗争本身,而在于蕴含其中的实践精神,一种为正义研究呕心沥血笔墨为剑的钻研精神,一种为正义革命头可断血可流的彻底的献身精神。看不到这一点,就无法理解上述马克思所说的“我们必须把我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一历史运动的局限性和目的,把意识到超越历史运动看作是现实的进步”这句话的深刻含义。马克思何其伟大!他其实早就洞见了阶级斗争这一历史运动的局限性,洞悉阶级斗争所肩负的特定历史使命,所以这在当时是“现实的进步”,但一旦使命完成,它就可能成为局限性的东西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就曾因没有很好地认识这一点,把阶级斗争当作社会主义标签到处乱贴而犯下了历史性错误。那么今天,我们再来学习这个理论,重温这段历史,我们就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阶级斗争不过是马克思实现社会主义正义理想所采取的一个历史性手段,一种历史性实现形式而已,实践精神才是马克思正义观所贯穿始终的精华所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践精神的指引下,寻找到更多有效的正义理想实现形式,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们认真思考、创新解决的课题。

所谓批判精神,即以搏击和毁灭的大无畏态度,揭露丑恶与谬误,寻求真理的理论勇气和斗争精神。这是马克思正义观得以形成发展的破中求立的独特方法论精神。19世纪封建残余势力的苟延残喘,资本主义的黑暗与险恶,各种思想流派的纷争与堵截,决定了马克思要跨越卡夫丁峡谷,确立彼岸世界的真理——社会主义正义理想,首先必须挣脱现实思想的锁链。以笔为剑,以批判为武器就成为当然的选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批判”的阐释和运用可谓一针见血、淋漓尽致。马克思写道:“在同这种制度进行的斗争中,批判不是头脑的激情,它是激情的头脑。它不是解剖刀,它是武器。……它不是要驳倒这个敌人,而是要消灭这个敌人。……批判已经不再是目的本身,而只是一种手段。它的主要情感是愤怒,它的主要工作是揭露。”[81]这种批判应该是一种“搏斗式批判”——“让受到现实压迫的人意识到压迫,从而使现实的压迫更加沉重;应当公开耻辱,从而使耻辱更加耻辱。应当把德国社会的每个领域作为德国社会的羞耻部分[partie honteuse]加以描述,应当对这些僵化了的关系唱一唱它们自己的曲调,迫使它们跳起舞来!”[82]还有我们非常熟悉的名句:“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83]为了达到批判的目的,马克思极尽反语、讽刺、对比、排比、比喻、引用之能事,每一个文字在他笔下,都成为捍卫真理的勇猛战士。这怎不叫敌人心惊肉跳、恨之入骨而又无可奈何!于是进行人身的迫害,言论的封锁!但换来的只是更为猛烈的疾风暴雨式的批判,因为批判已内化为马克思的精神,这不是简单如一支笔,想夺就可以夺去的!而这种对正义真理的追求过程本身就是对正义最好的诠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之称为批判精神之原因所在!

暴雨过后是彩虹。学者们今天所面对的和平世界与和谐生活显然已不再需要,也不适合毁灭性的批判,但我们仍然需要敢说真话、会说真话的寻真勇气与精神。马克思批判精神留给我们今天的启示,应该是秉承正义理想,怀抱强国之志而敢于抨击不良现象,不懈追求真善美的求真务实精神。它既不是当下一些人为泄私愤而不顾国家尊严、集体利益抖料翻底,也不是一些人美其名曰“爱国”、“团结”,而回避矛盾,歌功颂德。准确理解并运用好批判精神,我们才能真正切中当代中国公平正义问题之实质,推动正义前进的步伐。

(作者为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基础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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