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公社好”
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出动几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力,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群众运动的发展,促使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思想。
公社这个名称,原出于欧洲中世纪,是当时西欧实行自治的城镇。大多数公社的特点是:其公民或市民宣誓互相保护或帮助。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成功后,雅各宾派中的一些人,曾主张在法国恢复公社制度,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和他的学生们,在美洲购置土地,进行未来理想社会的试验,就把他们理想社会的基层组织叫做公社。在公社内部,纯粹个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东西都变为公有财产。产品按需分配,每个人可在公社仓库领取必需的物品。
马克思、恩格斯也常把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称为公社。因此,共产主义也常称为公社主义。列宁也曾称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农业公社“是个很响亮的名称,是与共产主义这个概念有联系的。”
1958年6月中宣部编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收入初稿的第一条语录,就是恩格斯1845年2月8日《在爱北斐特的演说》中描绘共产主义社会概况的几段话。这条语录就有两个地方提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叫公社。这部书的编出,对毛泽东最后决定把新合并起来的大社叫做人民公社起了一定作用。因此,在后来的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向与会者一再推荐这本书。
陈伯达在《红旗》第三期发表:《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赞扬湖北省鄂城县旭光农业社“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他首次在党刊上使用了人民公社的名称。
后来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谈到人民公社的起源问题时,陈伯达说:人民公社,我没有感性知识,只听天津的同志说:大家协作,把洼地变成稻田,就不如搞一个大社。
嵖岈山卫星农业社,是1958年4月20日由嵖岈山附近2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而成的。《红旗》杂志编辑李友九带着任务于当年7月17日到达这里时,已改名为卫星人民公社。李友九随信给陈伯达寄去《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第二次草稿)》一份,并说明这份简章是他和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崔光华、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共同研究后写成的。陈伯达收到后,即将《简章》草稿的复制件和李友九的信转报毛泽东。毛泽东当即对《简章》作了修改,批示:“请各同志讨论,似可发各省、县参考”。1959年,毛泽东在庐山会议讲话中说:“我在河南调查之后,叫河南同志跟红旗杂志合作,搞了一个卫星公社的章程,我得了那个东西,如获至宝。你说我小资产阶级狂热性,也有一点,不然我为什么如获至宝呢?”
7月16日,陈伯达在《红旗》第四期上发表文章称:“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渐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织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
最先得到关于人民公社信息的河南,7月间,在并大社的基础上,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热潮。
8月4日至5日,毛泽东视察徐水、安国。在徐水,称赞“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称赞农民上山炼铁,问粮食多了怎么办?可考虑让农民一天干半天活;另外半天搞文化,学科学,闹文化娱乐,办大学、中学。
毛泽东走后,8月6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到达徐水,传达了中央关于在徐水搞共产主义试点的指示。几天之内,全县24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宣布转变为人民公社。
8月22日,徐水县制定了《关于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向共产主义迈进的规划(草案)》。
8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报道,宣称:“徐水的人民公社将会在不远的时期,把社员们带向人类历史上最高的仙境,这就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时光。”
8月6日,毛泽东到达河南新乡县七里营公社。在公社办公室门口,看到公社牌子,点点头说:“人民公社名字好”。对陪同视察的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说:“吴书记,有希望啊!你们河南都像这样就好了”。“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这样的社。”
9日,毛泽东到达山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毛泽东视察三省的消息,特别是8月13日的报纸发表关于“还是办人民公社好”谈话的消息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
从那个时期过来的人都知道,人民公社在农村普遍实行起来后,又很快在城市推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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