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毛主席推广黑龙江农业合作化经验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肯定了黑龙江省双城县希勤村,“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经验。文中写到,“双城县的希勤村,以村为单位,采取领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全面规划。这是领导合作化大发展的一种创举。”当谈到双城县委的一个报告时写到,“通过党支部领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进行全面规划的结果,排挤贫困户入村的偏向纠正了,骨干过分集中的问题解决了,互相争骨干、争社员的现象没有了,社组的关系更加密切,富农和富裕中农组织富农社或低级组的企图失败了,基本上实现了党支部的计划。两个老社扩大了社员百分之四十,搭起了6个新社的架子,整顿起两个互助组。估计搞得好,明年全村就可以合作化……我看就照这样办吧”。
毛主席最后肯定地说,“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这就是我们的方针”。
黑龙江省双城县希勤村,位于县境西南部。解放初期为自然村,1955年以村为单位成立了互助组,后实现了合作化。1958年成立了希勤人民公社,现称希勤乡。希勤乡以满族人口为主,所以也称希勤满族乡。
希勤主要的农作物是玉米、小麦、水稻、大豆、亚麻、甜菜等等。乡政府设欲丰村,距市区20余公里。
1955年9月3日,毛主席又代表党中央批转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向中央呈报的有关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赞同省委提出的,在建社和扩社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以互助组为基础,正确贯彻互利政策的工作方针,作了,“中央认为黑龙江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批示。
此后,毛泽东还在他主持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按语中,肯定了黑龙江省讷河、双城、拉林三县的办社经验。
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黑龙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关心和重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