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善于领会和掌握毛泽东哲学思想中具有“更根本的、普遍的、长远的指导意义的东西”[41]
中国国内理论界一般把毛泽东哲学思想概括为四个方面:
1. 在唯物论方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强调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其中最核心的思想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既是毛泽东对中国革命长期的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的哲学概括,也是毛泽东用中国式的语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原则的通俗总结。
2. 在认识论方面,毛泽东重点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认识的源泉、认识的发展进程、认识的目的理论;指出只有社会实践是判断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强调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42]。
3. 在辩证法方面,毛泽东提出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认为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根本。
4. 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毛泽东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创造性地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科学理论。
对于这种认识,龚育之没有在他的著作中表明自己的意见。但龚育之在《从历史决议谈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研究》一文中,通过对《历史决议》关于毛泽东思想相关内容的创造性阐发,表明了这样一个观点:善于领会和掌握毛泽东哲学思想中具有“更根本的、普遍的、长远的指导意义的东西”[43]。龚育之非常赞同《历史决议》对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新概括,认为《历史决议》“提炼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三点来讲毛泽东思想的灵魂、毛泽东思想的精髓,这在论述毛泽东思想方面是一个重要的新进展”[44]。在龚育之看来,《历史决议》的这些论述,不是从哲学学科出发,也不受哲学学科的限制,“它无意把这三点规定为关于毛泽东哲学思想内容的规范表述”。但是,“既然是讲毛泽东思想的更根本的、普遍的、长远的指导原则”,那就当然地“要科学地阐明毛泽东思想的特点”[45]。
从上述这段话看,龚育之显然表明了自己的一个观点:“要科学地阐明毛泽东思想的特点”[46],就必须有超越“哲学学科的视界”。龚育之认为,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既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也重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毛泽东非常善于把它们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不是就哲学来研究哲学,不是把哲学放在空中楼阁,而是非常善于把哲学原理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广泛地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领域,解决了中国社会各个领域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特别是娴熟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中国革命战争问题,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光辉的范例。毛泽东还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推行哲学大众化和通俗化,号召哲学从书斋里头走出来,积极参加波澜壮阔的社会实践,变为广大群众手里的思想武器,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的物质力量。这些都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了独创意义的贡献。在龚育之看来,“毛泽东强调哲学和实际的结合,强调在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实际中掌握和运用哲学的武器,这至今仍然是哲学的任务的最主要方面”[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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