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吸取的历史教训——对毛泽东晚年所犯错误的研究
毛泽东是毛泽东思想的创立者、中国革命道路的开辟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者,其历史功勋卓著、思想影响深远。但是,他晚年又犯了严重的错误,最严重的是发动了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政治运动,造成了10年之久的社会动乱,给中共带来了深重的灾难。[56]毛泽东正确的理论与实践是中共的宝贵财富。他的失误与教训,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同样也是中共的宝贵财富。正是由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探索,才避免了后人走更多的弯路。可以说,没有毛泽东晚年所犯的严重错误,改革开放不会来得这么快,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也不会这么快统一。邓小平指出: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因此,如何认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极其重大的政治和理论问题”[57]。
在龚育之看来,探讨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决不是为了渲染其错误和贬低其形象,而是为了从中进一步汲取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以利于更好地继续前进。为此,他主张对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进行唯史、唯实、辩证地考察。
有人提出这么一种观点,“毛泽东思想既然用毛泽东的名字来命名,那么就应当把毛泽东所有的思想都应该包括在内,无论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如果只算正确的,错的不算,这说不过去”。龚育之对这种观点明确表示反对。龚育之说:如果不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对中国共产党来讲是不利的,那样做的话也不合乎历史。不尊重历史的本来面目,也就不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中国共产党人是讲究科学,尊重历史事实的。基本的历史事实是:毛泽东在创立毛泽东思想过程中贡献最多。在龚育之看来,坚持毛泽东思想,绝不是坚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而是要纠正这些错误。
就如何认识毛泽东晚年错误问题,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曾明确指出要反对两种极端倾向:“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就企图否认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否认毛泽东思想对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这种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对毛泽东同志的言论采取教条主义态度,以为凡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的话都是不可移易的真理,只能照抄照搬,甚至不愿实事求是地承认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并且还企图在新的实践中坚持这些错误,这种态度也是完全错误的。这两种态度都是没有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而这种区别是十分必要的。”[58]对于《历史决议》的上述立场,龚育之表示完全赞同。他认为,邓小平指导制定《历史决议》,牢牢地把握住这样几个环节:“第一,摆正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他晚年的错误这两者的位置。前者是首要的,基本的,第一位的,后者也是重要的,但毕竟是第二位的。第二,毛泽东犯了错误,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犯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犯错误。第三,毛泽东晚年错误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背离毛泽东思想所造成的,纠正这个错误,正是要靠毛泽东思想,正是要把握这个契机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第四,总结历史,指出历史上的错误,不应该着重个人的责任,而应该着重分析历史的复杂背景,分析错误的内容和原因,吸取错误的教训,明确纠正错误和避免重犯错误的方法。这也正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中为我们党确立的研究历史经验应取的态度。第五,总结历史,主要不是为了评判个人功过,而是为了开辟未来。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第六,至于错误的责任,邓小平一直强调,不能归之于毛泽东一个人。中央有责任,中央许多负责同志也有错误。”[59]
在龚育之看来,《历史决议》明确地把毛泽东晚年错误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区别开来,强调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成果,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注释】
[1]杨春贵:《回忆作为哲学家的龚育之》,《怀念龚育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9页。
[2]曾涛:《编毛选、邓选与起草文件的若干细节》。
[3]龚育之:《党史札记末编》,第62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8页。
[6]《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9页。
[7]谢 春涛:《关于建国以来历史决议的起草——访龚育之》,《百年潮》2001年第6期。
[8]谢春涛:《关于建国以来历史决议的起草——访龚育之》。
[9]龚育之:《在党的历史决议的基础上前进》,《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2期。
[10]龚育之:《在党的历史决议的基础上前进》。
[11]龚育之:《在党的历史决议的基础上前进》。
[12]龚育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当代化问题——访龚育之教授》,《学习时报》2005年4月4日。
[13]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23页。
[14]余玮:《文理交融的大家——龚育之印象》,《怀念龚育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85页。
[15]参见龚育之:《党史札记》,第192页。
[16]龚育之:《党史札记》,第192—194页。
[17]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29页。
[18]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1945年5月14日。
[19]金春明:《毛泽东思想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9年第6期。
[20]金春明:《毛泽东思想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2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04页。
[22]金春明:《毛泽东思想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23]参见龚育之:《从毛泽东到邓小平》,第10-12页。
[24]《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页。
[25]转引自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2页。
[26]龚育之:《党史札记》,第268页。
[2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04页。
[28]参见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下),第1334页。
[29]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58-59页。
[30]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37页。
[31]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37页。
[32]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38-439页。
[33]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39页。
[34]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41页。
[35]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41页。
[36]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441页。
[37]参见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8页。
[38]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39]《哲学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596-597页。
[40]《哲学百科全书》,第597页。
[41]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42]《哲学百科全书》,第595-596页。
[43]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44]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45]参见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46]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19页。
[47]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22页。
[48]龚育之:《龚育之文存》(上),第24页。
[49]《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页。
[50]《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16页。
[51]龚育之:《在党的历史决议的基础上前进》,《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2期。
[52]龚育之:《党史札记二集》,第180页。
[53]龚育之:《党史札记二集》,第180页。
[54]龚育之:《关于十七年——从乔木同志的两篇文章谈起》,《中共党史研究》1995年第1期。
[55]龚育之:《关于十七年——从乔木同志的两篇文章谈起》。
[56]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第192-198页。
[57]龚育之:《从毛泽东到邓小平》,中共党史出版社,第28页。
[5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11页。
[59]龚育之:《从毛泽东到邓小平》,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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