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邓小平理论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如前所述,龚育之是一个具有“官方”身份的学者。因此,他对邓小平理论的阐发往往是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文献为依据的。在他有关邓小平理论主要内容研究的著述中,最系统的一次,要算对中共十四大报告的解读了。
中共十四大结束不久,龚育之在中央党校作了关于十四大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报告。在这次报告中,龚育之提出“十四大报告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从它解决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这个理论高度来进行概括的。一是‘基本问题’,一是‘一系列’,一系列,也就是表明有一定的逻辑结构、一定的科学体系”[60]。在龚育之看来,一系列基本问题,即“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加上用‘一国两制’完成祖国统一,一共九个”[61]。
除此之外,龚育之不仅善于从整体上研究邓小平理论,而且还非常注重对邓小平一些重要思想观点的形成具体地历史地予以考察和阐发。
1.对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研究
龚育之认为,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考,是从中国进行改革的形势出发,从实践中提炼出来的。邓小平创造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解放思想战略转移的理论,是提出社会主义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改革、深入社会主义改革、指导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理论。
龚育之认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思考,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从肯定社会主义好这个基本点出发的,是确认“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主观愿望是以希望社会主义优越性能够充分体现出来为前提的。(二)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它的前提基础是:一方面中国搞社会主义取得了很大成绩,另一方面中国经历了经济发展缓慢甚至动荡、停滞的过程,比如经历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 人们生活水平不但没有提高甚至倒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主义本质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出来。(三)中国以前搞的社会主义,体现不出社会主义本质,根本的原因是因为 “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所谓的“搞不好”,是从实践的结果上来说的,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确实没有把社会主义本质显示出来。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就是后两个“不”: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理解不正确和政策不正确。(四)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是要突出生产力在科学地理解社会主义本质中的主要地位作用。(五)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是要端正认识,科学的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在坚持和推进改革中,进一步的改正政策,采取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办法和措施,让人们得到好处,让人们得到实惠,从而把社会主义搞好,从而让人们拥护社会主义。
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2]龚育之认为这是拨乱反正以来,邓小平在各种情况下以各种方式表达过的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中,最具有朴实无华、直截了当的特点。这样的概括,也就从更高更实在的层次上阐明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从而也就树立和展示了社会主义对于人类和历史的根本价值。
2.对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的研究
1991年秋天,“赋闲”在家的龚育之仔细重读了邓小平的著作和有关邓小平言论的全部剪报资料,整理出一份长篇读书笔记。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问题的论述多达12次:最早的第一次是1979年12月,接见美国《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副总编吉布尼等人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谈话。这是中共党内领导层中以肯定的断然的语气讲采纳市场经济方法之必要的最早的声音[63]。一直到第12次著名的邓小平南方谈话,一锤定音,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完美结合起来,这对于共产党人来讲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从第1次到第12次,邓小平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发表了许多就计划与市场的看法,他的看法要被中共党内接受并形成为具体的政策加以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对此,龚育之给予了邓小平极高的评价,说邓小平是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并引领大家前进的。
龚育之对邓小平这样的评价与邓小平自己就关于发展经济所说的话的自我期许是相吻合的。由此也可以看出龚育之考据的功夫是一般人所不具备的。
3.对邓小平“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思想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小平谈论最多的话题,可谓是“改革”。在邓小平所有关于改革问题的论述中,他关于“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论断影响最大,人们的议论也最多。
如何理解“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呢?龚育之认为有四种意见需要予以矫正。
一是对革命一般采取否定的态度。龚育之认为“这种意见一般地推崇改良,认为只有改良才有推动历史进步的积极意义。这是当前世界上颇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在中国也有它的影响。”[64]在他看来,如果“按照这种意见,不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没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也是没有积极意义的,不仅二十世纪的俄国十月革命是没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十八世纪的法国大革命也是没有积极意义的”[65]。龚育之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承认改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积极意义,承认不少人过去确有对改良的积极意义估计不足的偏颇。但是,他不能赞成一般的否定革命的观点。龚育之主张“充分地、客观地估计革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和革命为推动历史前进打开闸门的伟大意义,主张对不同历史条件下的革命,确定不同的历史内容,运用不同的革命方法”[66]。
二是提出新的伟大革命,有人疑惑和担心,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样会不会同‘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革命’相混淆”?在龚育之看来,这是一个必须解释清楚也能够解释清楚的问题。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作为它的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实际上“文化大革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而是一场悲剧,一场灾难。龚育之指出:我们现在说的新的革命,同过去所说的革命,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不是要推翻现有政权,而是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龚育之观点获得了大家的普遍认可。
三是认为说“改革是一场革命”,会导致用改革否定和取代革命。“在这种意见看来,不应该被否定和取代的‘革命’是什么样的‘革命’呢?如果是指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是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那么我们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的确不应该再进行这样的‘革命’。‘文化大革命’就是前车之鉴。如果是指别的,那么还有什么比改革更具有革命意义呢?”[67]
四是认为改革只能是量变引起,而革命必须是质变引起,所以不能把改革与革命等同起来。在龚育之看来,质变可以有不同的层次,也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改革并不是要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就根本的社会制度这个层次来说,改革并不是质变。但是,就经济体制这个层次来说,是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引起质变,在新的质变基础上又会开始新的量变。如果把改革当做只不过是一种量变,甚至于把改革仅仅当做一个权宜之计,那就肯定不能很好理解中国要进行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更不能理解改革的性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写道: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要理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要求最大幅度提高生产力的效能,就必须要求多方面深层次的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必须要求改变一切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这些论述,都是把现代化同改革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待,以改革为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来阐发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深刻、广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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