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当代中国社会公正的现状分析
一、当前中国社会公正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经济不公正
目前中国经济不公正方面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急剧扩大。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实行的是平均主义分配模式,认为平均就是平等,就是公正。那时候中国社会收入差距并不明显,但是由于平均主义难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不能很好地体现效率与贡献,导致社会发展异常落后,整个社会陷入共同贫穷。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到来,激发了人们的自发性因素,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增长,人民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但由于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以及不公正的分配模式以及政策偏颇等因素,导致了中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问题日益明显。各种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形成一种“马太效应”: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这样一种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严重威胁了中国的社会公正建设。
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且已经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位列世界前茅,各方面均表现出一种令人不安的情形。
(二)社会生活中的不公正
1.教育不公正
《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操作中,并非中国的每一个公民都能公平的完全享有这一基本权利,可以说,目前在中国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方面,不公正的痕迹处处可见,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政策不公正、教育程序不公正、教育机会不公正、教育过程不公正等方面。
第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正。近些年来,中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引起的教育问题已经引起广大公众的关注。目前中国无论是在义务教育还是再高等教育方面都存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正的现象,导致最需要国家实施倾斜政策扶持的地区却远离了教育。拿义务教育做一个例子可以看出,乡村中小学生数量占了全国总数量的78%,而国家给予农村分拨的教育经费只占全国义务教育经费的40%左右。并且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目前乡镇承担了其义务教育总额的77%,县财政负担10%左右,11%由省里负担,而中央财政仅仅负担其中的2%。可以说中央的扶持仅仅是杯水车薪,对要负担超过全国总数77%的中小学教育费用的乡镇来说真是不堪重负。而中、东、西部的义务教育更是如此。
高等教育方面,情况也不容乐观,教育资源在高等教育上的分配也呈现出等级化发展趋势。以地区为单位来看,处于西部的四川有接近10万人口,可是却只有20多所大学,其中“211”和“985”大学更是少之又少。而在东部的江苏省,仅有8000多人口却拥有100多所大学。严酷的地域差距使得偏远地区的孩子不得不面临考大学难、上大学难这一现实,无条件接受命运的不公平待遇。另外,在国家对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投入上,出现了本末“倒挂”现象。在国内教育投入的结构上,大部分公共教育资源投入到高等教育上了。据统计,“近些年来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从2000年以来,投入巨资兴建的大学城总数达到60个,新建的学生宿舍是过去五六十年所建宿舍的3倍,在校大学生人数由1998年的350多万猛增到2005年的1460万,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一步跨入到大众化教育。相比之下,中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中,高等教育经费不低于总投入的40%,义务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始终低于60%,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总投入比重目前还不足30%。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的基础,占全国师生的绝大多数,如果不注重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义务教育出现不平衡发展,就使很多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从一开始就拉大以后接受高等教育的距离。起点不公,结果岂会公平?所以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是值得政府高度重视的。”[10]
在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方面,由于二元化经济,导致产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大量的许多民工外出寻找生存与发展权利,但是高昂的转校、择校费,以及严苛的户籍制导致这些农民工的子女想要进入城市的学校读书成为一大难题,不得不让他们望而却步,许多农民工只能选择将子女留在农村生活学习,自己外出工作,留守儿童日益增多,这实为一种对农民儿童教育权利的另一类剥夺。
第二,高校选拔过程不公正。中国从来都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进行招生。各个省、市、自治区分别划出大学录取分数线的做法,直接导致了在高考录取上的严重不公。同样的分数,有的人能上一本大学,而有的人却只能去个三流大学。像许多大城市,教育设施、质量更为优秀,但却给予了本地考生极其优惠政策,高等教育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成为不容争议的事实。
2.就业不公正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中所存在的就业机会不公正,歧视性现象屡见不鲜,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业歧视严重。一是生理歧视。这一歧视现象是就业歧视中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外貌歧视、身高歧视、健康歧视等方面。据调查,就中国目前而言,“十大城市里有46%是因为性别、63%是因为身体残疾、47%是因为年龄、36%是因为体貌不扬、38%是因为健康的原因而遭遇过用人单位的拒绝。这些调查数据表明基于生理因素的就业歧视问题在中国非常严峻。”[11]
中国劳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另外,中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男女平等。但现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由于女性毕业后很快将面对结婚生子这一问题,而企业在这期间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偿支付工资,这使得企业的劳动成本增大。因此许多企业在招聘中更愿意选择体力较好的男性。当然我们承认,有些特殊的行业,比如飞行员、模特、公关礼仪等职位在招聘时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到身高、外貌等情况。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职位,如文员、秘书等职业,一个任何身高以及相貌的人都能完全胜任的职位,在招聘中如此苛刻地进行生理方面的限制,我们就不能说这不是一种歧视,不是一种社会不公了。
第二,身份歧视。身份是指人与生俱来或通过后天获得的某种特征,即人的自然或社会性的属性,如社会阶级、性别、民族、出生地域等。在中国,目前身份歧视指的是户籍歧视即地域歧视。“户籍歧视就是在劳动力市场上,依据城乡的户籍制度或地域户籍制度划分雇员群体并实行不同待遇的行为。而在中国一般表现为各地出台各种政策限制外来用工和农民就业。”[12]这一歧视导致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无论是在就职机会、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都遭受着不公正待遇。
第三,学历和经验歧视。学历与经验歧视在现今的劳动力市场中也已屡见不鲜。从历年全国公务员招考中我们可以看出,许多热门单位如税务、海关、工商等的一个秘书职位竟要求报考者具备本科或硕士学历,有些单位甚至注明只要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将成人教育自考排除在外。而实际上对于这些职位,许多大专生、成人教育自考生是完全可以胜任的。如果对于一个工作岗位,具备一定学历层次的劳动者就可以胜任,而招聘单位却要求求职者具备相对较高的学历层次,笔者认为这就构成了学历歧视,不外乎是一种人才浪费。
第四,失业问题严峻。当前失业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实施了以促进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国家通过鼓励发展私营、外资企业,在城市培养劳动力市场,形成不同于国企的、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市场化就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封闭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供给结构,但总体而言,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未形成,由此带来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劳动制度的改革使隐性失业显性化。2001年11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为了适应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中国的产业结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导致原有的众多基础产业变成“夕阳产业”。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没有及时进行技术上的转换,不能适应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而遭到倒闭、破产、改组,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由此带来的待业、失业现象也非常严重。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日益增加。另外,农村剩余人口的数目也日益加速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园区和大量开发区的建立,大量农业用地被占用,产生了众多失地农民。这些失地农民大多数得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这种形势的逼迫下,他们只能拥挤城市寻找谋生与发展的机会,据调查,2009年,农村工供给已经上升到2.25亿人。年增长数量超过了此前十年间任何一年的增量。
第五,社会保障偏弱。目前,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五个方面的内容。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城镇覆盖面不广。城市社保覆盖面仍旧不够全面,中国传统的城市社保制度主要覆盖国有企业职工,其城市社保制度的体制改革也主要围绕国有企业进行。比如养老保险方面,1981年即进入改革阶段,但直到1998年第一季度,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6%,集体企业职工为53%,其他企业职工仅为30%。从1999年开始,才把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002年又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然而,目前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和乡镇企业的职工仍在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外。这既造成了同为企业职工的参保机会上的不公正,又造成了参保过程上的不公正以及不同企业负担上的不公正。
二是对农民社会保障偏弱。在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层次低,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有关调查显示,在中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中,占全国人口不足33%的城镇居民享用的社会保障资金占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89%,而占全国人口67%以上的农村居民享用的社会保障资金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11%。城乡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相差26倍。就目前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内容主要有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少数地方试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基本上只是特困户、五保户、军烈属等,农村大多数人仍无法从社会保障中受益。不仅如此,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各地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另外,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其一,在农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大量失地的农民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障权利;其二,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东南沿海一带的城镇和一些大中城市,而这些地方在社会保障方面对本地人口和外来打工的农村人口采取其他的政策和措施,这就出现了明显的社会裂痕,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群体。
(三)政治不公正
目前中国政治生活中权利不公正现象令人感到不安。当前中国政治不公正的矛盾焦点主要体现在政治上的权力腐败。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其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社会安定繁荣。可现今,中国许多官员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以权谋私,更有甚者成为黑势力的强力后盾,这使得作为人民公仆的国家权力成为了黑伞、恶伞,而老百姓对此却毫无办法,只能忍气吞声。不仅如此,现在权力滥用的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据媒体报道,经过对近年来3000多起典型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例的研究,发现具有十大特点:“一是群体效应(办一案带出一片);二是长久腐败(有的人边腐边升);三是权钱交易(涉及工程犯罪多);四是商业贿赂(潜规则大肆横行);五是渎职犯罪(不落腰包的腐败);六是以礼代贿(贿赂也讲究包装);七是贪官蜕变(与生活作风有关);八是金融腐败(团伙作案、携款潜逃、利用高科技手段);九是会计犯罪(手段多为做假账);十是村官腐败(侵吞土地补偿款)。”[13]另外,有些官员竟然借助国际法律制度的漏洞来逃避本国法律的制裁,赖昌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直到目前为止引渡问题仍旧没有得到妥善地解决。
以上这些案例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腐败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我们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政治上的公正往往与法律、经济、文化公正有着密切的联系。权力的滥用不仅会扰乱社会秩序,阻碍经济发展,还会带来不良社会风气,打乱民心。这对中国的健康、稳定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
(四)文化不公正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在文化公正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就,如破除了平均主义,提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理论。但是中国毕竟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君主制度历史的国家,封建思想中轻视人、使其不成为人的腐朽思想抑制着现代文化的发展。古代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搞特权、走后门等封建思想已经成为人民的一种思想、行为、信仰方式。它有其不完全不直接服从、依赖于经济、政治变革的相对独立性等自身发展的规律,已构成了民族的某种共同的心理结构和性格特征。正是因为这些封建思想的侵蚀,中国目前都无法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各项政策的实施来看,都无一不透出人治的因素。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文化中没有积极的因素,如儒家文化汇总的“仁爱”“情与义”依然是当今社会伦理道德的主要基石。因此,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时候,应当批判地继承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立足于对文化的批判,从文化之源探析,我们才会深刻认识到当代中国阶层分化中的不公正之根本。另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西方文化中自由、平等、民主、效率被人们所接受的同时,其中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也在人民的思想领域内蔓延滋生,贪污腐败、权大于法等现象无时无刻不冲击着人民的道德底线,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各方面都弥漫着不公正的片面看法,以致有人将中国评价为一个思想堕落、追逐物质利益的社会。如果不对这些加以重视的话,最终会严重危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延缓中国前进的步伐,社会公正也无从谈起。
二、社会不公正导致的后果
(一)对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社会不公不仅会导致国内阶层矛盾加剧,而且影响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权威机构调查结论显示,中国基尼系数已经上升到0.47,已经突破了0.40的国际警戒线。跟许多发达国家相比,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居世界前列。教育费用、医疗费用、房价迅速攀升,其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同期经济增长、收入增长的幅度。这些使得社会中的一些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都没有得到满足,进而产生被剥削被遗弃感,对整个社会产生仇恨心理和仇富心理,从而降低劳动的积极性,犯罪率也大幅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不良的影响。另外,中国社会收入结构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低收入群体以及中等收入群体占了总群体的80%以上,这直接导致了生产与消费的不协调,由于缺乏购买能力,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显露出来,内需拉动力严重不足。目前中国经济过度依靠出口及投资拉动内需,这是不科学的,也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如果生产与消费的体制对立无法真正消除,长此以往,必将对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阻碍,相信这是我们每一个国民所不想见到的。
(二)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
马克思、恩格斯向来很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他们把人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视为社会公正的理想目标。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实现理想社会的前提与基础。当然人的全面发展并非指的是少数人的全面发展,否则不仅会加剧社会不公,而且还可能对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造成危害。因而建设公正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当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而今,中国社会的种种不公现象不仅遏制了人们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而且使人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基本要素无法得到实现,其结果是人民离全面发展的目标越来越远,严重阻碍了中国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以及对共产主义的追求。因而,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4]这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重视,其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精神也为我们遏制社会不公的蔓延指明了出路。
(三)引发或加重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
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风险,但是其中最严重、影响最大的还是由社会不公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不光如此,由于这些风险具有连带性极强、波及面极广的特点,因而会促进或者加重其他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风险可能直接引发或加重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等社会问题,从而严重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比如社会不公问题必然会造成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隔阂、抵触和冲突,引发社会的不安甚至社会动荡。中国现在的群体性事件有迅速上升的趋势。群体性事件倾向越来越强,如封堵公路、投毒、爆炸、冲击党政机关等。究其原因,几乎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都同困难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有直接的关系,如社会保障待遇问题,强行拆迁问题,强行占用土地问题以及劳动保护问题等等。由此可见,这一类社会风险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全运行,就必须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公这一有害现象。
三、当前中国社会不公正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及公正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视为基本性前提:“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资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但是由于中国国情具有发展不均衡、人口多、且底子薄等特点,使得一部分人还处在贫困中,各项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邓小平指出:“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不发达”首先当然是指生产力的不发达。可以说生产力的不发达是中国进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但是发达的生产力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与途径,社会公正总是与一定的物质基础联系起来的,没有发达的生产力,公正建设便无从谈起,从现实政策的可行性来说,要推行社会保障及各项福利政策,照顾贫困地区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强大的国家财力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中国若想建成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就必须更加重视发展生产力,否则事关社会公正的一切问题将无从谈起。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
众所周知,伴随着现代化进程,市场经济得以产生与发展。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在调节供求,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运作效率方面有着积极的成效。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到来激发了人们的自发性因素,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增长,综合国力大幅度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可以说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平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但是市场经济是一种完全性商业,其最大的特征是趋利性。趋利性是一把双刃剑,所产生的消极方面也会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不顾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仅仅追求眼前利益、个人和局部利益的狭隘短视现象。这促使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生蔓延,社会道德滑坡,贪污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另外,市场经济信奉的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原则,“金钱至上”“金钱万能”的财富观,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的经济模式。此经济模式过度强调起点、过程平等而忽视了结果方面的平等,加之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市场本身发育不全以及政府调控方式不当,势必造成贫富差距扩大、居高不下的失业率等问题。
因此,我们应该深刻意识到市场经济的种种弊端,通过市场经济的微观调控以及配合政府宏观调控,消除市场经济与社会公正的种种矛盾,突出其优越性,早日实现社会公正。
(三)政策导向不平衡发展
新中国成立的30多年间,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平衡发展战略,各种投资政策和财政支付转移明显地向边远和落后地区倾斜,然而效果却不佳,付出的代价非常大。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上有一个大转变,从平衡发展战略转向不平衡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中心发展战略,意指以经济为中心,实现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在区域发展方面,改革开放的政策明显倾向于沿海地区,使得沿海地区得以迅速发展起来。可以说在当时的国情下这一措施具有历史合理性。因为当时中国是一个人口多且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要想实现各方面协调发展必须有所侧重,通过集中有限的资源、发挥地方优势、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促进了整个中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可以说这符合事物的矛盾运动,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齐头并进的。但是在对待具体问题方面,都出现了一些偏差,没有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国在充分注重经济领域的发展外,忽视了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建设,在地区、行业发展方面没有处理好城乡之间,东部与西部之间,工业与农业间的关系,导致城乡二元化体制形成,“三农问题”日益严重,沿海地区与内地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逐渐凸显。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又逐渐偏向均衡发展,开始实施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计划,并下大力气解决“三农问题”,但是从效果上来看,情况还不算乐观,中国的贫富差距仍在继续扩大,要看到其明显成效还需要时间。
可以说不平衡发展战略已经使得中国建设严重偏离了社会公正的轨迹,严重影响了中国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如今,各种不平衡发展带来的社会不公现象显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不再是社会不公的合理解释了,社会各个阶层普遍存在的不公正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四)法治环境缺失
社会公正的实现有赖于社会法治的建设,法治指的是国家统治阶级运用良法治理国家。如果没有体现公正、自由的法律(良法)加以约束与管理,对社会各阶层利益加以协调,社会公正就无从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但是其中法律空白以及不合理的地方仍旧存在,使得许多社会矛盾难以通过法律来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如税收制度、税务法制不够健全导致国家难以通过二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贫富差距日益拉大;教育与就业立法的不够完善导致公民发展权利受到阻碍等。另外在法律实现方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逃税漏税、冤假错案、贪污腐败现象有了得以滋生的空间,这些都必定会影响到社会公正的建设。
(五)政府调控乏力
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政府调控都与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促进社会公正起着重要作用。一些社会不公正产生于政府职能的缺位。例如,垄断行业和部门凭借其垄断手段获得超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本部门内部收入。对于这种垄断所产生的收入差距,政府应当宏观地进行监督限制。而由于中国正处于市场转换期,市场本身发育不完全,加之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系尚未完善等原因导致政府职能缺位,不能够对这些不公正的现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限制,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拉大。目前,中国收入差距不能缩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国的税收法制,税收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致使非法正常收入存在,而要健全税收法制、体系,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秩序。对中国而言,要做好三个方面,即立法调节、司法调节和守法意识的提高。另外,政府还应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低收入者、无收入者、失去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并且为地处偏远地区,生活条件恶劣的人们提供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以确保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共享社会发展的巨大成果。可以说,国家的有效调控对缩小贫富差距、消除社会矛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不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中国社会的分化与对立便难以解决,中国现代化在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上也将遇到严峻挑战。
(六)中国传统文化中正义因素的贫乏造成的历史惯性
当今中国是一个现代与传统交汇、理性与历史沉渣并存的国度。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君主专制传统不容人们寻求社会公正,思考社会正义问题,它将人们无条件地恪守在封建道德里,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尽管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并且新中国成立以后,又实施了土地改革等许多积极的措施,但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封建社会的诸多传统仍在中国延续。虽然封建社会许多文化也提倡仁义,但是他们所谓的“义”跟现代的“义”有所不同。“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15]可见这种所谓的“义”只是当时的一种人伦次序,社会等级制度,没有体现对人的平等与发展,反倒严格界定了人与人的等级。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也正是传统文化中这种强调专制主义、等级主义、唯血缘关系等消极因素,导致我们也没有彻底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的各项制度。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中国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经帮助人民建立起民主意识,但这还不够,思想文化发展还远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立足长远,不断地进行理论学习,进行理论创新,发扬社会主义公正文化,以公正的思想指导我们的行为,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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