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决定》精神 增强五种意识
雷 磊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抓住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键,对于我们党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值得我们每个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很好实践。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现在我国的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坚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体而言: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责任,不负重托,勇于面对新的挑战,自觉把所担负的工作放到党的事业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努力增强五种意识。
一、增强学习意识
我们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党,坚持学习也是我们党对各级干部的一贯要求。面对党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新挑战,作为党员干部首先应有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要在工作中自觉努力做到勤奋刻苦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与时俱进地学习,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其次,在加强自身学习上既要注重理论学习,又要重视向实践、向社会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又要学习现代科学技术、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树立新型的学习观,要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要求,将学习和工作同样对待。学习过程即是工作过程和贯彻落实的过程。最后,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还只是义务之一,还必须组织好团队学习,指导好下属学习。提高执政能力,领导好所负责的单位,这是一个组织一个集体的行为,而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所以增强学习意识必须是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团队学习的有机统一。
二、增强政治意识
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忠诚党的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党中央自觉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党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各项任务,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放心的干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级干部还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自觉抵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三、增强服务意识
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但学校党委、行政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作为高校的后勤服务总公司更要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要在强化服务意识的过程中摆正位置,做到“权大忽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要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用情系基层的服务抓落实、打基础,用热情周到的服务树形象、暖人心,用乐于奉献的服务树正气、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体化在全心全意为教学、医疗、科研,为广大学生服务的行动上。抓好服务,贵在求真务实,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广大师生最盼望、最欢迎、最满意的也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广大师生最不满意、最有意见的是浮夸、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认真履行职责,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做表率,把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总公司的服务水平。
四、增强创新意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对干部来说,创新不仅是做好工作的方法,也是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对各级干部强化创新意识,就必须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知实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达到主观与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又要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敢于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勇气,以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作风,满腔热忱地投身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研究和建设中,以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来回答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和工作的创新。
五、增强法治意识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对于身负一定领导职责的干部而言主要应执行好依法行政问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国家组成部分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的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首先就是要带头学法、懂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在人民和党的关系认识上,注重向公民权利和政党责任转变;在法治理念上注重向依法规范和制约执政权转变。深刻认识党的一切政策和主张都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利益不受侵犯。每个干部都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法律就是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我们手中的权力的实质是人民通过法律包括党纪赋予我们的或叫做干部应承担的一种责任,而绝不能将其视为一种利益。其次作为干部必须要带头遵纪守法,这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办事,把自己放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位置上,发扬民主、联系群众,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清正廉洁,反对官僚主义、克服形式主义,抵制消极腐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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