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 egemonia”的起源及其基本意义
说“egemonia”是葛兰西思想的核心概念,这恐怕不会引起什么争议,但是,这个术语的汉译却会有不尽相同的处理甚至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大陆学者所译的葛兰西文本中,不论是俄文的гегемония (gegemoniya)还是英文的hegemony,均被译为“领导权”。2000年《狱中札记》又出了一个汉译本,该译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将hegemony译成“霸权”(这个本子对该词的译名并不完全统一,有时还是被译成了“领导权”),而中国台湾学者则一般将hegemony译作“文化霸权”。如果单从语义学的角度,这三种译法都有词义根据,因而都是允许的。不论是意大利文的egemonia,还是俄文的гегемония,抑或是英文的hegemony,均来源于古希腊文ΗΓΕΜΟΝΙΑ (hēgemonia),牛津大学所出的著名的《古希腊语英语词典》(Liddell and Scott’Greek-English Lexicon)对ΗΓΕΜΟΝΙΑ (hēgemonia)的释义为:(1)a leading the way,going first;(2)chief commmand,sovereignty:the supremacy of one state over a number of subordinates; (3)the supremacy of Greece;尤其值得注意的是,(4)在对该词的形态词形式ΗΓΕΜΟΝΙΟS (hēgemonios)的解释是:of or belonging to a guide,而这种形容词形式的名词化运用(“the hēgemonios”)指的是:“name of Hermes,as the guide of departed souls”。我们知道,Hermes (赫耳墨斯)在古希腊神话中是掌管辩论和阐释的信使,所谓的诠释学(Hermeneutik)即由其名衍化而来;美国学者丰塔纳(Benedetto Fontana)新近的研究也表明这一义项存在是无可辩驳的。据丰塔纳考证,古希腊早期智者派的著名人物高尔吉亚(Gorgias)的弟子伊索克拉底(Isocrates)曾有这样的论断:logos hēgemōn pantōn,将其译成英文就是:“Speech and language are the leader and guide of all things”。这种论调与智者派重视言语和修辞的作用显然是十分吻合的。丰塔纳据此作出的结论是:“the relation between logos and hēgemonia describes a power relationship based on the generation and dissemination of consent”(即:话语与言说者的关系描述了以同意的产生与传播为基础的权力关系)。[1]
显然,第(1)义项支持“领导权”这一译名,毕竟古希腊语的ΗΓΕΜωΝ (hēgemōn)即是leader (引导,领导)之意;第(2)、(3)义项支持“霸权”这一译名,并且这一涵义逐渐成为这个词的“专有”含义;第(4)义项支持“文化霸权”这一译名,这可以看作是对该词之古义的一种复归。同一个“egemonia”对应着三个汉语词,而这三个词明显存在着意义差别,单从外延而论,“霸权”是一种“领导权”,而“领导权”不一定都可以称为“霸权”,“文化霸权”是一种“霸权”,而“霸权”不一定都是“文化霸权”。而从内涵上,尽管“领导权”和“霸权”这两种译法都包含了“主导权”这一基本内涵,但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难以言喻的差别:譬如,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说一位校长在实施他的“领导权”职能,却不能说他在实施“霸权”;我们可以说美国在搞“霸权主义”,而说其在推行“领导权主义”总不是那个“味道”。问题当然出在这个“霸”字上,“霸”比“领导”的意思要重得多,并且“霸”在汉语中多有贬义的色彩,比如,“称霸”、“霸道”、“恶霸”、“霸占”,而“领导”则似乎中性化一些。更为重要的是,“霸权”多少带有超出应有权力界线、向外部延展势力、扩展控制范围之意,并且它多用于指称“在一个联盟体系中的领导权”,而一般不用于指个人对组织或团体的“领导权”。“领导权”的意涵要宽泛得多,各种类型的领导关系,不管是民主型的、极权型的、专制型的或独裁式的,都可以用“领导权”来描述。
当然,语义学的描述仅仅划定了一个可能的界线,但问题不在于“egemonia”的语义学范围,而在于其语用学的定位,确切地说,在葛兰西对该词的具体运用中,它的主要意蕴与这个词的原初含义中的哪一项最为切近?或者说,葛兰西赋予这个词的独特内涵是什么?如果把历史性语境的因素考虑进来,我们势必就要掂量这些不同译法在同一语境下所可能显现的语义“误差”。其实,早在1993年,国内一位学者已注意到了这两种译法的“问题性”,并颇有见地地指出,“《狱中札记》有中文译本,这个译本是从俄文版的《葛兰西选集》转译而来。该版本最大的缺点,是把‘霸权’一词都译成了‘领导权’”,这种译法“淹没了”葛兰西的“重要思想”,“在葛兰西的著作中,无论是意大利文的egemonia,俄文的гегемония,还是英文的hegemony,都应译作‘霸权’,因为葛兰西确实赋予了该词独特的涵义。在西方学者中间,葛兰西的霸权概念是一个得到公认的概念”。[2]颇为遗憾的是,国内学界对“egemonia”译名问题所可能造成的思想理解的偏差并没有予以足够的关注,目前的状况是,用“领导权”者有之,用“霸权”者有之,用“文化霸权”者亦有之,也有学者两种译名兼而用之,有的还特意指明:“霸权也可译为领导权”。
那么葛兰西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egemonia这一术语的呢?尽管葛兰西对这一术语的使用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尽管像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葛兰西本人对这一术语的使用前后存在着某些矛盾,但是就总体而言,葛兰西用egemonia描述的主要是某一社会集团争取其他集团对其表示积极赞同、自觉服从并自动融入到该社会集团的权力结构中来的一种控制方式。在葛兰西的这一用法中涉及三个要点:(1)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的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组织或集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是一个集团对其他集团的权力关系;(2)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不是“向内的”权力关系,即个人对所属的组织或集团的权力关系,而是向外的、超越边界的权力扩展; (3)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不是强制的屈从,而是使异己的力量产生“自发性”的同意,即用智识的、思想的、道德的、教育的方式来“说服”其归化,从而获得对本集团统治的赞同与支持。就第一点和第二点而论,显然用“霸权”比用“领导权”更为适当、更为贴切,葛兰西正是借用“霸权”的这种“特有”的内涵来表达一个社会集团对其他集团的意识形态渗透与控制。当然,就第三点而论,用“霸权”似乎有违其“文治”之意,而略带“武功”之嫌,因为,人们可能会把“霸权”与国际政治中所说的某一国家以实力操控其他国家的强权政治联系起来,这当然不是葛兰西的用意所在,葛兰西的“egemonia”的侧重点恰在于以非武力的方式达致对权力的服从。为什么台湾学者要把“egemonia”译成“文化霸权”呢?其用心即在于想以“文化”二字冲淡这个负面意义,所以要在“霸权”前加上“文化”二字以作限制,其意不是在文化上强制推行“霸权主义”,而是特指一个国家中的某一社会集团以文化的方式和手段来达致权力的维护、巩固与扩张。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葛兰西讨论的“egemonia”根本不涉及国际关系,它的理论主题域与所谓的“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文化殖民主义”也是不同的,不论是萨义德的“东方学”还是国际政治关系研究中的新葛兰西主义学派,都是在“挪用”葛兰西的概念。
在葛兰西使用“egemonia”的多数场合下,这个词都是被加了引号的。在葛兰西的《狱中札记》中,凡是从别人那里借用过来的概念,一般都要加上引号(比如“卡塔尔希斯”);凡是在比附或隐喻的意义上使用的概念,葛兰西也加上引号(比如“运动战”、“阵地战”);凡是被赋予了特别意义的词,葛兰西通常也加上引号(比如“市民社会”)。对于“egemonia”来说,这三种情况可谓兼而有之:首先,葛兰西的“霸权”概念最初是从列宁那里“移植”过来的,后来又受到克罗齐的“霸权”概念的影响。其次,葛兰西不是在这个词的实际意义上使用它,而是以隐喻的方式取其特有的某一“意义”加以发挥。最后,葛兰西使用“霸权”不是沿用其通常特有的含义“the supremacy of one state over a number of subordinates”,而是用其大体的“框架”——对异己力量的一种权威性的影响,即是说,它保存了“egemonia”两方的基本要素:一是存在着不同的成分,不论是何种联盟,何种团体的组合,它都是不同成分(特别是要有外部成分)的混合体,没有这一点,就根本谈不上“egemonia”;二是要有一个统领性的、主导性的力量存在,它成为各种力量汇聚的轴心、枢纽,或者说它是协商的场所、贯穿的线索、规范的引导,没有这一点,也谈不上“egemonia”。但是,葛兰西又着意“解除”它的“武装”,尽量不让它以“粗暴”的方式来行控制之实,而以文明教化的面目使“控制”隐于无形、寓于不觉,甚至内化为习俗与“常识”。似乎可以说,葛兰西是“阉割”了这个词,去其“势”而用之矣!
即便单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这三个方面也可以得到说明:葛兰西借用了ΗΓΕΜΟΝΙΑ的古义,即通过语言和话语、通过教育和引导来产生同意,从而使权威性影响得以产生与扩散;葛兰西以“一个国家在联盟体系中的霸主地位”隐喻一个社会集团对其他集团的意识形态优势;葛兰西把具有一定紧张关系的两个方面“有机地”揉合在一起,赋予这个词以独特的政治内涵,一如巴丽特所说:“ ‘霸权’概念是葛兰西关于政治与意识形态思想的有机焦点,而且他与众不同(distinct)的用法使之成了葛兰西式的一般方法的里程碑。霸权最好理解为组织赞同——各种形式的从属意识不求助于暴力或强制便得到构造的过程。”[3]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葛兰西“与众不同的用法”:如果泛泛以“领导权”名之,实“泯然众人矣”,又谈何“独特”?“egemonia”主要表示的不是对“自己人”的当然的“领导”,而是让“外人”自愿接受“领导”过程,正如拉克劳与莫菲所说,“霸权形态意味着边界现象”(the hegemonic formation implies a phenomenon of frontiers)[4],而“领导权”恰恰模糊了权力的界线。从表面上,用“领导权”这一译名似乎更符合我们中国人的习惯,但它却“遮蔽”了葛兰西赋予“egemonia”的特有内蕴。用“霸权”似有些不妥与拐扭,然而深究起来,却有深厚的学理根据,就像我国一位学者所言:“对于受过儒家文化濡染,知道‘王’与‘霸’的区别的国人,似乎有点难于接受。然而,仔细想想,西方的理解自有其道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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